一、
激烈而雄壮的狗吠声响了起来,开始只是一条狗在叫,其后加入这一合唱队伍的同类越来越多。听声音,好像至少有十多条狗在一起撕咬狂吠,让人几乎能在脑海里描绘出那狗毛乱飞的混乱场景。
一分多钟之后,狗叫声短暂停歇了,接着又从第一条狗开始重新叫起,这是闹钟响过一遍又开始重复了。被窝里伸出一只手,从枕头边拿起手机,按停了闹钟,那惨烈的狗吠戛然而止。冯斯从被子里钻出来,打了个呵欠,闭着眼睛摇晃一下脑袋,显然还睡得意犹未尽。
过了好一会儿,他好像才回过味来,慢吞吞地从上铺爬下去,坐在电脑桌前,在键盘上敲击一下,点亮了电脑。电脑上显示着一个自编的网游外挂程序,正在采用虚拟手机环境的脱机外挂方式同时运行上百个手机游戏的账号。
屏幕右下角的系统时间是上午十一点零三分,正是冯斯利用外挂批量注册的这堆账号免费“抽将”的时候。此类卡牌游戏换汤不换药,本质上都是组队比拼数据,这一款手游以当代足球为背景,特色就在于通过抽取不同的球星卡来强化自己的队伍组合,花钱的话十块钱抽一次,若不花钱,每天每个账号有一次免费的机会。
外挂很快回馈出了今天的抽将结果,一百一十七个账号,一共抽出一百一十二个绿将,五个紫将,冯斯看着紫将名单,嘴里念念有词:“范佩西……不值钱;厄齐尔……不值钱;伊涅斯塔……二十块钱;伊布……不值钱;C罗……五十块钱。娘的,一星期没见着梅西了,真不要脸。”
这款游戏吸引了很多玩家,但抽将的过程十分折磨人,有些人花了上千块都得不到满意的将,气得砸手机,所以冯斯看准了机会,开始做卖帐号的生意。他注册了上百个账号每天免费抽将,倘若抽出了比较好用的紫将,就可以把这个账号通过网游交易平台卖出去换取人民币,即所谓出售“开局号”。当然了,这毕竟是游戏,游戏里球星卡的实力并不能和真实世界的球星实力完全挂钩,球星卡价格的形成完全取决于在游戏里是否好用,比如范佩西和厄齐尔在球场上威风八面,在游戏里所拥有的技能却并不好用,只能被称为“废紫”,根本卖不出去。不过尽管冯斯嘴上抱怨着又没有见到最值钱的梅西,但这一天抽出了能卖50块钱的C罗,其实已经算赚了。
在交易平台上挂上了这两个分别抽出伊涅斯塔和C罗的账号后,冯斯这才睡眼惺忪地去往卫生间洗漱。这间能住四个人的大学宿舍只剩下他一个人,其他室友都老老实实去上课了,而对冯斯来说,上课属于非常态。
冯斯是这所国内知名的理工类大学的学生,正处在被誉为堕落边缘的大一下学期。按理说大学生们逃课玩游戏往往是从大二开始的,但冯斯天赋异禀兼胆大心黑,从入校半个月之后就开始逃课,又过了一个月,他把电脑搬进了宿舍——按学校规定,第一学期新生不许购置电脑。年级辅导员打上门来,打算训诫一下这个嚣张的浑小子,但冯斯一句话就让他哑口无言。
“我的父母都死了,总得让我有点谋生的手段吧,不然以后我吃饭都用你的饭卡?”冯斯说。
这一张分量十足的悲情牌打出来,辅导员准备好的一筐子训话戒条立时被生生憋了回去。过了好久,他才不甘心地眨眨眼睛:“但是你拿电脑怎么谋生?我担心你玩物丧志,沉溺游戏。”
“放心好了,我连助学贷款都没有申请,早就胸有成竹了。”冯斯坏笑一声。
冯斯并没有吹牛,利用电脑和网络,他的确为自己赚出了学费和生活费。网游里打钱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他还有许多其他的招数。
洗漱完毕,他回到电脑前,打开浏览器进入微博,开始在输入框里打字:“所谓轰轰烈烈的惊世爱情,只是少年人涉世不深的幻想。爱情无非是两个人的长久守望,花开花谢,淡看烟雨,无需炽热的烈焰去烧灼,而只需要水滴石穿的耐心与坚韧——林语堂。关注@爱情箴言录,获得洗涤心灵的真爱格言。”
打完字,他又配上一幅网络上搜来的淡雅的紫罗兰的图片,点击了发送。五分钟后,这条微博已经被转发了将近两百次,这时候屏幕右下角弹出了私信提示。
“起床了?看到你又发了一条新微博。”
“嗯哼。”
“来三食堂吃饭吧。下周就是期中考试,该划重点了。”
“别三食堂了,吃腻了,七食堂吃小火锅吧。”
“好。半小时后见。”
半个小时之后,冯斯来到学校里口碑不错、价格略贵的七食堂,同班的学习委员文潇岚已经坐在一张餐桌旁等他了。和人们印象里的学习委员不大一样,文潇岚面容姣好,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朝气,短裙下露出的两条长腿难免让路过的男生们偷偷多瞄两眼。冯斯和文潇岚曾经是初中同学,但高中就不在一个学校了,没想到上大学居然进入了同一个专业,算是有些缘分。
“当心走光,”冯斯点好了小火锅后,在桌旁坐下,“咱学校男女比例可是七比一,您老随时处在群狼环饲中。”
“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猥琐?”文潇岚撇撇嘴,“看你刚才发的什么微博?你也真够缺德的,成天瞎编这些狗屁不通的玩意儿也就算了,还非得拉林语堂躺枪。”
“要是世界上都是我这样的聪明人,编那些段子也没有任何用处啊,”冯斯嘿嘿一笑,“但是世界是由傻子组成的,所以我这个账号才能积累到将近一百万粉丝,发一次广告就能收几百上千。这叫做生活的智慧,上帝保佑傻子。”
“说不过你,随你折腾吧,”文潇岚无奈地一摊手,“至少你能养活自己,比这个学校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学生都强了。”
“其实想要养出个营销微博账号来没那么难,”冯斯看着文潇岚的脸,作审视状,“你虽然脑子笨点,但是好歹有点胸,脸也不至于吓死人,每天自拍几张性感照,我再多多帮你转发,‘大学校花大尺度私房照’,一两个月之后也能有不少粉丝了……”
“你才脑子笨!你才自拍性感照!”文潇岚一脚踩在冯斯的脚背上。
聊了一会儿天,小火锅也做好了,冯斯从窗口把热气腾腾的火锅端回来,不客气地吃起来,但很快又抬起头来:“怎么不吃?在我面前还装什么淑女?”
“我……我有事和你说。”文潇岚的神情看起来有些迟疑。
“如果是表白的话,坐在学校食堂里、面对着一锅三十块钱的金针菇肥牛可不是什么好时机。”冯斯咧嘴一笑。
“我和你说正经的,”文潇岚并没有笑也没有生气,倒是眉宇间颇有些犹豫,“今天上午……我好像看到了你爸爸。”
冯斯慢慢放下筷子,一直以来挂在脸上的略带嘲讽的懒散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表情,混合着愤怒、鄙夷、仇恨、哀伤等等情绪。不过这表情一闪而逝,很快的,他的脸上重新浮现出笑容,用一种很轻松的语调问:“会不会看错了?他应该还在老家吧,怎么会跑北京来?”
两人的老家是一座位于西南某省的小城市,距离北京有将近三十个小时的车程。
“我也只是第一节课课间休息的时候在走廊里见到的,”文潇岚说,“他和学校管基建的副校长走在一起。虽然只看到了侧脸,但是那一身道袍很显眼,这年头像你爸爸那样穿着道袍在大街上走的人不多了。”
“说得也是,而且和管基建的副校长走在一起就更像了,”冯斯点点头,“最近学校不是要建一个新的体育馆么?号称‘北京高校第一’,恐怕是专门找他看风水来的。不过你还真能认人,我连现任正校长长什么样都记不住呢。”
“一个全国重点的理工大学,找道士来看风水……”文潇岚摇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而且还是个假道士……你不用顾忌我的面子,你知道我最看不起那一套,”冯斯轻松地说,“不然的话,我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干什么?”
“那你会去见你爸爸吗?”文潇岚问。
“我当然是不想见的,但他既然来了,就一定会想要见我,”冯斯耸耸肩,“是祸躲不过,那就见呗。”
“我说一句话,你别生气啊,”文潇岚犹犹豫豫地低声说,“其实我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了,你何必还纠结着不放呢?不管怎么样,他也是你的生身父亲啊。”
“放心吧,我不会生气的,”冯斯说着,像拍猫狗一样拍了拍文潇岚的脑袋,这个有些亲昵的举动立刻招来了周围不少嫉妒的目光,“你还小,不懂人世险恶,慢慢就会长大了。”
文潇岚没有回答,也没有躲开冯斯的手,只是有些忧郁地望着他。
二、
这一天是周二,本学期的周二下午没有系里安排的课程,所以冯斯把体育选修放在了这个时段。他选修的是篮球课,在基本课程讲完后,老师安排了分组打比赛。
冯斯身高超过一米八,身体也并不瘦弱,但打起篮球来球风甚为飘逸、或者说懒散。他既不喜欢在内线和对方的大个子硬扛背打,也不喜欢持球突破寻找身体接触,而是喜欢飘在三秒区外中远投。他的投篮技术不错,命中率差不多有五成,在低对抗的业余篮球里也算蛮好的了,但体育老师很不满意,不停地呼喝。
“大个!大个!”体育老师这样称呼冯斯,“站住内线!你应该起到一个支柱的作用!”
体育老师是受过专业篮球训练的人,据说以前还进过国青队,所以对比赛的要求和我国著名张姓篮球解说专家一样,最讲究合理。所谓合理的篮球,总是看重内线,希望有一个中锋能在低位要住位置,然后每一次进攻都从他手上开始发动,起到战术支点的作用。可惜冯斯实在不喜欢过多的身体对抗,老师喊一声,他就冲老师媚笑一下,往内线走两步,和对方中锋缠绵在一起;不喊了,他还是撤出来中远投,让老师十分无奈。但所谓伸手不打笑面,冯斯平时脸上总是挂着笑,他倒也不好发脾气。
冯斯稳定的命中率始终保持着己方的领先优势,这让对方有些窝火。在一次篮板拼抢中,对方的小个子控球后卫明明摘不到篮板,仍然跳在空中伸手胡乱一拍,没拍到球,却正拍在冯斯这边的大前锋的眼睛上。大前锋怪叫一声,捂着眼睛蹲在地上。
比赛只能暂停了。冯斯也懒得去掺和双方充满火药味的互相指责推搡和体育老师的厉声呵斥,站到一旁用球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放下球衣,他忽然怔住了,只见篮球场外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正在隔着围栏远远地望向他。
“是祸躲不过……”冯斯自言自语。
他甩了一下脑袋,和体育老师说了两句话,体育老师看了看那个中年男人,点点头。于是冯斯撇下比赛,径直走向中年男人,眼神里充满了抗拒和嘲弄。
“怎么了?为什么今天不穿你那些拉风的道袍?”冯斯笑眯眯地说。说完这句话之后,他似乎突然想起点什么,用拖长的腔调补充了两个字:“老爹。”
中年男人尴尬地笑了笑。他的个头比冯斯矮一截,头发略有些花白,在冯斯面前的神情近乎谦卑,让人很难想象到这个人竟然是个知名的风水阴阳大师,平时从来都是用居高临下的口吻和别人说话。这就是冯斯的父亲,一直被他宣称早已死去的父亲,本名冯琦州,但人们一般称呼他的道号“忘虚子”。
“你不是……不喜欢我穿道袍么,”冯琦州结结巴巴地说,“所以我穿了这身。”
“穿道袍才能显得你仙风道骨么,”冯斯歪着脑袋,“现在打扮成这样,像是刚刚进城的农民企业家。”
作为儿子,这样的讽刺相当不客气,但冯琦州却默默承受了,似乎冯斯多训他两句他反而心里好受些。他没有接冯斯的话茬,而是发问道:“这学期开始后,你没有往家里写信也没有打电话,我的电话你也总是不接……在学校里过得还好吗?”
“马马虎虎,无所谓好不好。”冯斯的嘴角依然带着笑,眼睛却望着别处,就像是在欣赏其他人的篮球赛。
“哦……没什么不好的就行,没什么不好的就行,”冯琦州掏出纸巾擦了擦汗,“那你缺钱花吗?”
“饿不死的。”冯斯只说了四个字。
“如果缺钱的话,就告诉我。”冯琦州说。
“还是算了吧,”冯斯摆了摆手,“上次缺钱的时候,你害死了我妈;这次我不敢缺钱了,免得把自己也搭进去。”
冯琦州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嗫嚅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冯斯瞥了他一眼:“我听说,你是管基建的副校长请来的,是为了新建体育馆的事情吗?”
“不是不是,起码台面上不能那么说,”冯琦州赶忙说,“大学官方是不能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所以我这次来只是帮他个人挑一块好墓地。当然,也可以顺便瞅瞅体育馆……”
冯斯哈哈一笑:“曲线救国啊,不错不错!又长进了。就这样吧,你已经见到我了,我活得好好的没有死,你去看你的墓地和体育馆去吧。”
“那你……今年暑假回家吗?”冯琦州鼓足勇气问,“春节你就没回来过……”
“不回。”冯斯简短地回答。
冯琦州很失望,看来是很想再说些劝告的话,但最终还是欲言又止。他只是颓丧地叹了口气:“好吧,那你……自己多保重。”
“你也要保重啊,老爹!”冯斯笑容可掬地点点头,转身走回了篮球场。在他的身后,冯琦州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眼神里饱含着痛苦。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冯斯都过得有些心不在焉。他又编造了三条心灵鸡汤式的微博,分别挂在王朔、林清玄和柏拉图的名下,用一种叫做“时光机”的程序定好了发送时间,以便微博不断有内容更新,保持粉丝的黏度。他清理了另外两个网络游戏的账号,把可以卖钱的挂到交易网站,然后关掉电脑,开始按照文潇岚划出的重点温习功课。这个逃课天王虽然平时不去上课,但到了考前还是会突击一下,以便避免挂科。每到这时侯,他都会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力争以最短的时间和最高的效率解决掉功课,绝不拖泥带水。
“怎么能在功课上面浪费太多时间呢?那样会耽误正事儿的。”冯斯如是说。
但是今天晚上他却明显不在状态,捧着高数书看了半小时,公式都没能记住几条。最后他索性烦躁地扔掉书,躺在床上开始发呆。
这时候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冯斯抓起手机看了一眼号码,皱起了眉头,想了想,还是接通电话:“又有什么事?”
“到楼下来一趟,我有要紧的事和你说,马上来!”听筒里传来的是父亲的声音。但是很奇怪,他的语声里不再有以往和儿子说话时的愧疚和紧张,这几句话干脆利落充满了威严。冯斯尤其注意到,他连说话习惯都改变了,如果是往常,冯琦州想要儿子下楼见面,一定会谦卑而小心翼翼说“能不能到楼下来一趟?”
冯斯敏锐地觉察到了一丝异常,犹豫了一下后,他说:“好,我马上来。”
走下宿舍楼,冯琦州就站在宿舍大门外的花坛边,但着装又有变化。在冯斯的印象里,他一年四季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身吸引眼球的道袍,今天下午穿着西装见自己已经很罕见了。可眼下,他居然穿着一身紧身的运动装,脚上也穿着跑鞋,忽然之间给人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冯斯这才发现,往年冯琦州总是裹在宽大的道袍里,让他完全忽略了父亲的身材,现在看来,这个人虽然已经四十多岁,身体却保养得很精干,充满了矫健的力量感,与其说像一个到处骗钱的假道士,倒不如说像一个训练不辍的运动员。
“我们到那边去说话。”冯琦州沉着嗓子说,然后拉过冯斯的手腕,带着他走向宿舍北面,那里是商业区,小饭馆、小商店和水果摊连成片,灯火通明人来人往。
冯斯并没有抗拒,只是甩开了冯琦州的手,大步跟在他身后。他发现今晚的冯琦州和往常他所熟悉的那个人大不相同,身上似乎多了一些什么东西,一些在他面前从来没有显露过的东西。
此外他也想到,为什么要找人多的地方说话?难道是因为僻静之所会让他感到不安?
最后两人来到了著名的暴脾气新疆大爷的烤羊肉摊。冯琦州要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烤串,全部塞到冯斯手里,冯斯也不拒绝,一边慢慢吃着串,一边静待冯琦州进入正题。
“这个学校真是不错,”冯琦州打量着周围,似乎很享受这样人声鼎沸的环境,“有地方清净读书,也有地方热热闹闹地玩,多好。可惜我年轻的时候没有赶上这样的机会。”
他的语声里带有一种莫名的苍凉,冯斯忍不住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冯琦州微微一笑:“吃完了?来,拿着这个。”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信封,递到冯斯手里,冯斯取出里面的东西一看,不觉微微皱眉。信封里只装了一样东西:一张第二天一早飞往西北某三线城市的机票。
“你这是什么意思?”冯斯问。
“危险临近了,你必须得走。”冯琦州说。
“危险?什么危险?”冯斯有些恼火,“你是在耍我么?”
“我暂时没有办法向你解释,但你这次必须相信我,”冯琦州说,“明天一早就走,他们应该还来不及找到这里。我给你的那张卡,虽然你不想用,但我还是往里面又打了一笔钱,卡里的钱够你用很长一段时间了。”
冯斯莫名其妙,完全不明白冯琦州的意思,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已经精神有问题了。但是眼前的冯琦州目光沉稳,神情严肃,既不是平时在自己面前忐忑不安的模样,更加不是披上道袍装神弄鬼时的虚张声势。那种强装出来的威势是软弱的、虚假的,能够被冯斯一眼看穿,可是现在的冯琦州,却仿佛浑身散发着某种令人敬畏的气息。
“我不会走的,”尽管心里产生了疑虑,冯斯还是摇了摇头,“再过几天就得半期考试了,那是要计入期末成绩的。”
“你不像是个会拘泥于这种事情的人,”冯琦州目光炯炯,“你只是完全不相信我,随便找个借口来敷衍我,大概把我所说的话当成了我用乌龟壳占卜出来的胡言乱语。”
“差不多吧,”冯斯说,“你想要说服我有危险,就得把具体什么危险详详细细告诉我,不然的话,我只会当你胡说八道。”
冯琦州叹息一声:“那好吧。即然这样,我只能把实话告诉你了。”
他伸手揽住了冯斯的肩膀。冯斯并不喜欢这样亲密的动作,但想到冯琦州大概是想要在他耳边低声说话,所以并没有躲开。冯琦州果然凑到了他的耳边,低声说:“事情是这样的……”
他的声音很小,周围又太过嘈杂,后面的话冯斯就听不见了。他不自觉地偏了偏头,更加靠近冯琦州,突然之间,他感到脖子一紧,冯琦州放在他肩膀上的那只手不知何时悄悄移到了后颈,并且用力掐住了后颈的某个部位。他立即觉得眼前发黑,想要挣扎呼叫,却完全用不上力。
紧跟着,脖子上传来一下轻微的刺痛,像是有什么很细的针扎了进去。冯斯眼冒金星,身体变得像铅一样沉重,意识渐渐模糊了。耳朵里喧闹的人声也渐渐隐去,只是在昏迷之前的最后时刻,他听到冯琦州仿佛在很遥远的地方大呼小叫:“儿子!你怎么了?儿子!”
醒来的时候,冯斯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地塞在一辆汽车里。他顾不上脑袋仍然胀痛不已,先打量了一下周围。自己正在一辆普通的金杯面包车里,躺在后座上,除他以外,车里只有正在开车的冯琦州一个人。
他想要说话,却发现连嘴都被一块布堵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响。冯琦州听到声音,头也不回地说:“醒了?”
冯斯闷哼一声,算是回答。冯琦州接着说:“这件事完了之后,你想怎么骂我就怎么骂我,甚至想揍我也行。但这一次,我必须带你远走、把你藏起来。我不能让你丢掉性命,哪怕你会为此恨我一辈子。”
怎么就扯到丢掉性命的话题上了?有这么严重么?冯斯想着,猜测着,判断着,但最终占据上风的还是这两个字:不信。父亲是个四处装神弄鬼骗饭吃的江湖术士,甚至都不是一个真正的道士,对于他而言,危言耸听吓唬人应该是常事。
他甚至进一步想到,这搞不好是父亲安排的一个圈套,目的就是通过这虚构的危险和伪装的奋不顾身来和他修补父子关系。对于一个职业骗子来说,这种事原本不难设计。想到这里,他反而有点佩服冯琦州了:我靠,你丫真狠。
然而,如果现在冯琦州扯掉堵在他嘴里的布,他一定会指着父亲的鼻子,用一连串恶毒的言语去咒骂父亲。
“别玩这些花招了行吗亲?我看见你还不如见着淘宝客服亲切呢。”
“我妈已经死在你手里了,还指望着能回到小时候把你当马骑时的父子关系吗?”
“我已经成年了,我有办法自己养活自己,你给我的卡我一分钱都没用过,所有的学费生活费全都是我自己赚来的。没有你,我也饿不死。”
“我没有你会活得更好,你没有我也是一样,我们就此分道扬镳,永远从对方的生活里消失好不好?”
他在脑海里把这段话重复了一下,又添加了一连串刺激性的词汇,决定一到能开口说话的时候就一口气说出来。这些年来,他对于这种尴尬的父子关系早就厌恶透了,冯琦州这一次显然出格了的荒唐举动更加让他忍无可忍。就这样把所有的话都说开吧,他想,就像用快刀斩乱麻。
面包车继续以高速飞驰着,此时已经是深夜,窗外漆黑一片,偶尔会有一点灯光闪过。由于多年高校持续扩招导致城区用地紧张,许多高校都把大一新生扔到郊区的分校,某些甚至全部本科生都在那里,冯斯的专业运气不错,由于需要应用一些只有主校区才有的专业设备,因此留在了本部。
但现在看来,自己可能连郊区都远离了,搞不好已经不在北京地界了。这场戏还真是做足了呢,冯斯想着,难不成真打算一路沿着国道把自己拉回老家的那座小城?冯琦州这种搬弄周易风水的伪大师,一向在黑道里最受老大们的信任,搞不好他还会买通一堆地痞流氓来表演点苦肉计什么的呢……
正想到这里,面包车突然一下巨震,冯斯登时从座位上摔了下去,浑身摔得生疼。紧跟着是第二下、第三下……他猛然明白过来,有人在从后方用车撞他们!
这可太过火了,冯斯想,苦肉计也没有玩得那么真的。面包车的发动机发出低吼,冯琦州似乎已经把油门踩到了极限。但这毕竟只是一辆金杯,速度有限,仍然难以逃脱来自车尾的撞击。每撞一下,车身就是一阵剧烈的震动和摇晃,车轮在公路上摩擦出尖锐刺耳的声音,随时都有失控滑出道路甚至翻车的危险。
冯斯一下子明白过来了,这绝不是什么事先安排好的做戏,谁做戏也不可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冯琦州说的是真的,那个未知的危险已经来临了。虽然他仍然完全不清楚这个危险的性质到底是什么,究竟为何而来,但它还是来了,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自己身边。
生活真是出人意表,冯斯对自己说。
三、
面包车终于被逼到了一条乡间的死路里。车停了,冯琦州回过身来低声说:“躲在车里,千万别出来,无论发生什么都绝对不要出来。”
说完,他以很小的动作扔了一个东西到冯斯身边。被绑得死死的冯斯艰难地侧身一看,那是一片锋利的刀片。他心里一喜,用还能活动的手指把刀片捏了起来。
就在冯斯一点一点用刀片割断绳索的时候,冯琦州已经打开车门下了车。他故意没有关上车门,似乎是为了方便让冯斯听到他和敌人的对话。
外面同样响起车辆靠近和停车的声音,然后是开门声和脚步声。冯斯从脚步声粗略判断,对方一共来了六七个人。
“冯三,你可真会躲啊,谁能想到找你要花十九年的时间?”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响起,柔媚而甜腻,却有一种让人很不舒服的感觉,仿佛是掺杂了毒药的蜜糖。
“十九年了,仍然没躲过,”冯琦州用石头一样冷硬的声音说,“还是你们厉害。”
“但你已经是躲藏时间最长的一个了,”甜腻的女声发出一声轻笑,“我们做出了无数种猜测,猜测你会怎样伪装身份,却万万没有料到,你竟然会反其道而行之,变成了一个作风张扬的风水大师。”
“大隐隐于市。”冯琦州简短地回答。
“你觉得反正从来没有人见过你的真面目,你这样伪装是绝对安全的,但最终却还是暴露了,能猜到为什么么?”女人说。
“没什么难猜的,”冯琦州说,“你们的确没见过我的脸,但这个世上还是有一个人见过的。你们想必是找到了那个人,那个被我当成生死之交的人。”
“所谓生死之交,无非是只能一起生、却不能一起死而已,”女人悠悠地说,“你信错了人,也就无需抱怨了。把那个孩子交出来吧。”
冯斯心里咯噔一跳,知道女人所说的“那个孩子”指的就是区区在下。他飞速地分析着冯琦州和女人刚才的对话。听上去,父亲过去的身份并不是现在的风水骗子,他是为了躲避一群人,才故意伪装成这样的身份的。而十九年这个时间……不是刚好是自己的年龄吗?
也就是说,父亲逃遁和改换身份是为了保护自己,而这个女人所代表的“敌人”,目的则是抓获自己。他不禁有些糊涂:他们图的是什么?
他梳理了一下自己十九年的人生:幼年丧母,有一个假冒道士靠着风水阴阳术四处招摇撞骗的父亲,在一个平凡的小城里长大成人,直到考上大学离开。他自幼就被人夸聪明,但并不是那种天才式的聪明,只是比一般人头脑更加灵活一些,有一些诸如经营营销微博之类的小智慧,能考进全国重点大学。他身材高大,体魄不弱,但也说不上有多么强健,打群架的时候被几个人围住一样得被揍趴下。这样的人马虎可以称得上优秀,但绝对不罕见,即便在同一所大学里也能轻易找出比他更强的——可这帮人为什么偏偏那么重视自己?
难道我其实是古代哪个不知名小国的王族后裔、这帮人觉得我身上藏着什么王国宝库的秘密?冯斯胡思乱想着,而冯琦州接下来的回答再次让他震惊:“交给你们也没有用的。他根本不是你们有能力掌控的,不如顺其自然的好。”
掌控?顺其自然?冯斯的脑子又乱了起来。我是什么?机器人吗?为什么会用“掌控”这个词?
“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女人又是一声媚笑,“你守护了他十九年,已经够累了,就别再挣扎啦。”
随着这一声笑,冯斯听到对方的脚步声重新响起,应该是有两个人向面包车所在的方向靠近了。正好这时候他也摸索着割断了绑在身上的绳子,于是悄悄抬起一点头,透过布满灰尘的车窗向外窥视。他看到对方一共有五男一女六个人,女的果然长着一张狐媚的面孔,看上去年纪很轻,男人则个个面相不善。其中两个男人靠近了冯琦州,个头都不高,但身体敦实粗壮,根据他以往的打架经验,这样的对手并不好对付,以父亲这样只会坑蒙拐骗的假道士,恐怕三两拳就得被干晕。
尽管这些年来对冯琦州积累了许多怨气,但眼下父亲显然和自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冯斯稍一犹豫,权衡利弊,还是准备出去助拳。即便假定那个女人不会打架,以二敌五也是绝对劣势,但此时此刻顾不了那么多了。
然而,他刚刚动了这个念头,就发现冯琦州把右手背在身后,悄悄摇了一下,示意他不要出去;接着又竖起大拇指,那大概是表示胸有成竹。
看着冯琦州裹在运动服里的瘦削身型,冯斯忽然有点明白了,于是按捺住没有动弹。两个男人来到冯琦州身前大约一米左右,忽然加速,左边的那个飞腿向着他的胸口踢去,右边的则以一个很难看的姿势滚倒在地上,扑向他的双腿。
那一瞬间冯斯差点以为自己是在看一场现场直播的UFC无限制格斗比赛,这两个男人一个使用的是泰拳的腿技,一个使用的是巴西柔术,这样的动作在日常小混混打架里是见不到的。看这两人的动作迅猛毒辣,他觉得冯琦州恐怕是死定了。
然而冯琦州的应变却远远出乎他的预料。面对着两名敌人的夹攻,冯琦州丝毫没有慌乱,他的身子向右边微微一侧,恰到好处地闪过那一记凌空飞踢,同时左肘横击,准确地击打在对方的膝关节上。敌人发出一声闷哼,栽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右边的敌人也已经扑到他身前,双手已经触及到他的腿部,眼看就要用寝技死死缠住他。冯琦州并没有躲闪,而是顺势做出一个匪夷所思的屈腿下跪的动作,双膝猛然发力,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了对方的双臂上。喀喇两声响后,这个壮汉的双臂已经骨折了。
这个人是我的父亲?冯斯完全惊呆了。从小到大,他所见惯的父亲一直是这样的形象:穿着各种各样色彩鲜艳的道袍,手里捏着桃木剑和符纸,满脸伪装出来的神圣庄严,嘴里胡扯着紫微斗数、易经八卦、风水、驱鬼、招魂、转运等乱七八糟的概念。而这样高高在上的大师外表之下,实质是虚弱的,因为曾经有一次,冯琦州不知道是在批命时说错话了还是怎么的,曾经得罪过一位家乡当地的黑道老大,被几个小喽啰揍得满地打滚,最后又是摆酒赔罪又是赔钱才算摆平。从那一次的遭遇看来,冯琦州应该是半点打架的能耐都没有的。
可是眼下,冯琦州所展现出来的,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格斗能力。是的,这已经不是冯斯偶尔参与的那种在小城街头或是在大学校园里的打架斗殴,这是格斗的技巧,娴熟、精准、冷酷、杀伤力极大的格斗技巧。
那个问题再次从心底深处升腾而起:我的父亲到底是什么人?
不过他顾不得多想了,因为局势依然危急。打倒了两个男人之后,剩下的三个男人一齐围了上来。而这一次,他们已经明白了冯琦州的厉害,再也不会轻易冒进,并且手上都拿出了武器。冯琦州则从面包车里抓出一根铁棍,即便面对着三个人的包围,也丝毫不显慌乱。
这一次双方搏斗的时间更长,冯斯也能看得更清楚一些。没错,冯琦州绝对是一个格斗高手,力量、速度、反应能力和经验都是一流的,令他想起大学军训时那个侦察兵出身的教官。他禁不住想,父亲年轻的时候一定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然而他也看出了冯琦州的问题,那就是体能。毕竟最近的十多年来,他都没有施展拳脚的机会,也许有瞒着自己进行训练的时候,但那样的时间是有限的。如今同时和三个年轻人缠斗,他很快就汗湿背脊、气喘吁吁。
不过最终还是经验和实力占了上风,冯琦州击倒了三个年轻人,自己也累得直喘粗气,而且身上也有多处受伤。在此过程中,那个妖媚的女人一直笑吟吟地站在一边,似乎一点也不着急。
“不愧是冯三,十九年后身手还是那么好!”女人拍起手来,“你要是年轻个十岁二十岁的,我多半就爱上你了。”
她一边说,一边慢慢地走近,步子看上去漫不经心,冯琦州却十分警觉地向后退了两步,握紧了手里的铁棍。女人伸出双手,只见两只手上各握着一柄短短的匕首,刀尖上闪烁着寒光。她忽然弯下腰,用猫一般灵活而诡异的步伐一一掠过倒在地上的五名同伴,接着重新直起身来,一脸的若无其事。冯斯定睛一看,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下直冲到头顶:那五个男人的喉管全都被割开了,鲜血正在汩汩地流出,眼看都活不成了。
我靠,她真的会杀人啊!冯斯瞪大了眼睛,不是开玩笑的,真的杀人了。
他并不是胆小的人,甚至于比一般人都胆大,但之前即便是那些激烈的街头群架,也从来没有打死过人,更何况眼前发生的并不是误伤致死,而是赤裸裸血淋淋的谋杀。他觉得自己有些想吐的感觉。无论人们如何喜欢在各种影视作品里欣赏杀人的场面,当真正的死人摆在面前时,没有几个人会感觉到舒服。
“你下手真够狠的。”冯琦州淡淡地说。
“我狠?还是得怪你下手太狠,把他们都打残了,我不能带着几个累赘上路啊,”女人说,“咱俩也快点吧,再耽搁下去就天亮了。”
话音刚落,她已经向着冯琦州猛冲过来。
冯斯是个随时随地都笑眯眯的人,但是骨子里从小就性格倔强好胜,所以打架的次数其实不少,即便考上了大学,也曾因为打架受到过警告处分。他打篮球时不喜欢身体接触,也有一个原因在于打野球的人经常控制不好技术动作,导致野蛮犯规,冲撞过多容易引发他爱打架的天性。
此时以他十来年街头斗殴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女人相当厉害。她的反应异乎寻常的灵活,腰肢扭动得像条毒蛇,两把匕首出手的方位动作也都诡异非常,不一小会儿冯琦州身上已经添了好几道新伤口,脚步也开始踉踉跄跄,只能尽量用铁棍把对方逼远一些,不让她近身。
再这样下去,自己和父亲都会死在这个疯女人的手里,冯斯很快做出了判断。他也明白,自己那点打群架的本领在对方面前估计不值一提,但如果能替冯琦州吸引一点她的注意力,让父亲得到一丝反击的机会,也是好的——总比等死强吧。
想到这里,他握紧了手里的刀片,翻到前排座椅上,小心地探出头。但没想到,刚刚探出头去,就已经被女人发现了。女人的眼神里骤然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突然扬起左手,把左手握着的匕首猛地掷向冯斯。冯斯躲闪不及,匕首钉在了他的左臂上,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冯琦州吃了一惊,不由得稍微分神,动作出现了转瞬即逝的迟缓。女人所等待的就是这样的时刻,她敏锐地抓住了时机,一步跨到了冯琦州身前。冯琦州连忙回棍砸向她的左肩。没想到女人竟然完全不闪不避,硬生生地用右肩承受了这一击,而她的右臂已经借机揽住了冯琦州的脖颈,匕首抵住了他的咽喉。
“关心则乱,”女人笑眯眯地说,“不然你还能多坚持五十秒左右。”
冯琦州咬着牙,没有出声,女人的目光投向了冯斯:“终于见到你了,真不容易。”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我?”冯斯用沉稳的语声问道。刺中左臂的匕首已经拔了出来,伤口处一阵阵的剧痛,心里更是填满了“老子居然帮了倒忙”的沮丧,但他一定要强迫自己忍住,不但不露出一丁点疼痛或者后悔的表情,还挂上了他招牌式的温和笑容。这是街头打架的铁律: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向对手示弱。
“看不出来,骨头还挺硬,”女人的语声里微带一点赞许,显然也看出了冯斯正在强忍痛苦,“我喜欢硬骨头的男人。”
“但我不喜欢老女人。”冯斯扮了个鬼脸。这时候他已经能看清楚女人的脸,虽然的确长得很漂亮妩媚,声音听起来也够年轻,但再厚的脂粉也遮不住岁月的痕迹,她的年纪应该不轻了。
女人的笑容一窒,很快又恢复常态,若无其事地说:“反正你喜欢不喜欢也没关系了,你这样的无价之宝,我要是想要染指,恐怕会掉脑袋的。”
又是一句让人不明白的话,冯斯想。女人继续说:“但是这一次不把你带回去,我同样会掉脑袋。所以麻烦你乖乖跟我走,别再做无谓的反抗,否则的话,我会先杀死你的父亲。”
她手上微微用力,匕首的锋刃割破了冯琦州喉部的皮肤,鲜血顺着匕首滴落到地上。冯斯一言不发地看着女人做完动作,忽然间哑然失笑。
“这次你又笑什么?”女人微微皱眉。
“我笑你显然事前的调查远远不够充分,”冯斯说,“你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什么事实?”女人一怔。
冯斯微笑着,用食指指向冯琦州,“你觉得这个人是我的父亲,一定和我父子情深,所以你可以利用他来胁迫我,可惜的是,有些事情和你的想象大有出入。”
“你难道是想说,你和他……”女人有些意外。
“没错,我对这个人恨之入骨,”冯斯摇晃着手指,“你想要用他威胁我,那绝对是打错算盘了。”
女人犹豫了一下,并没有放开冯琦州:“那我倒是想试一试了,如果我真的杀死这个人,你也会毫不在乎吗?”
冯斯一摊手,只说了两个字:“请便。”
说完,他把探在车门外的身体缩了回去,关上车门。尾部已经被撞得变形的面包车重新响起引擎的轰鸣声。
四、
冯斯回到面包车里,发动了引擎。几秒钟之后,面包车真的开始向前加速行进,看上去冯斯并没有说假话,他的确不在乎父亲冯琦州的生死,而打算自己开着车离开。女人虽然擅长格斗,但毕竟不是超人,一旦车子起速,想要追上就困难了。
女人看着面包车,踌躇了一下子,最终还是狠狠跺了一下脚,先重重击打了冯琦州的后脑,把他打倒在地,然后快步追了上去。
看来之前的撞击损伤了机械,面包车不停发出难听的杂音,加起速来也如醉汉一般歪歪斜斜。女人迅速地追上面包车,从驾驶座旁的窗口伸手进去打算把冯思揪出来。但她的手刚刚伸进去,就发出一声痛叫,赶忙缩回手向旁边跃开。月光下可以看得很分明,她的右手鲜血长流,只剩下拇指和小指还完整,其他三根指头都只剩下了半截。
面包车继续向前行驶,大约开了一百米之后,掉了一个头,直冲冲地向着女人开了过去。
“够狠!”女人的脸上虽然还带着痛楚的表情,嘴角却出现了一丝笑意,“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她站在原地,并没有动弹,冯斯却忍不住浑身直冒冷汗——并不是因为肩头伤口的疼痛。对他而言,发狠砍断女人的几根手指头倒并没有什么,但是用车撞她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且不提这个动作已经超越了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变成了故意伤害甚至于故意杀人;即便没有法律的约束,杀人这种事也未免太刺激了,刺激到超出他的承受能力。
当然了,这的确是一帮穷凶极恶的凶徒,这个女人尤其是个中翘楚,如果不弄死她,反过来大概就会被她带着一脸媚笑轻巧地弄死。但这毕竟是真实的世界,不是作者敲一下键盘就能杀死成千上万人的意淫小说,心理再强大的人也不可能不对杀人行为产生畏惧。
他回忆起自己初中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留了两级的大块头,由于力量相去太远,自己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他。一次次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也曾经凶狠地想,要找把刀子捅了这家伙。但那只是随便想想而已,冯斯从来不是没有理性的人。然而眼下,不撞上去似乎又不行,因为除了这架钢铁机器,冯斯找不到任何和她对抗的方法了。他和这个女人的差距,恰如初中时代的自己和那个大块头的差距,而且女人比之大块头还多了一个属性,那就是敢于杀人。
短暂的迟疑之后,面包车距离女人只剩下不到二十米了。在那一刹那,冯斯的脑子里忽然嗡地一声,仿佛有一种热流涌动全身。他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凶性从心底升腾而起,脑子里似乎有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在对他说:撞过去吧,狠狠地撞过去!
这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即便是在被一群小混混按在地上胖揍的时候,都没有出现过的一种情绪——或许是因为那种环境还远远算不上绝境。而现在,在非生即死的困境中,在杀人与被杀的悖论中,就像是某个从来未曾打开的开关被拨动了。那仿佛并不是人的意识,而是一种来自远古的野兽的本能,一种隐藏在基因深处的杀戮的本能。肩头伤口流出的血好像也在散发出浓郁的、芬芳的气息,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更多的鲜血。
不要刹车……撞过去……撞死那个女人……撞死一切拦住你的人……撞过去……
砰地一声巨响,车身猛烈地滑向了旁边。
爆胎了!冯斯这才从刚才那不安的幻境中清醒过来。他想要打住方向盘,但爆胎的车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飞速地侧滑出去,狠狠撞到这条乡间小路旁的一棵大树上。冯斯的头重重磕在前侧挡风玻璃上,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昏迷之中,冯斯觉得自己沉入到了一团混沌之中,周围全是灰蒙蒙的浓重云雾,什么都看不清楚。他尝试着向不同的方向走出去,但无论走向何方,无论走多远,都始终无法摆脱这团混沌,也没有碰到其他任何东西,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有人吗?”他高声喊着。但不管怎么喊叫,能听到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
最后他终于走累了,颓然坐在地上,身前的浓雾却在这时侯逐渐消散开一块,露出了一个人的身影。他禁不住失声叫了起来:“妈妈!”
早已去世的母亲神色木然地望了他一眼,转过身走进了迷雾中。冯斯慌忙追了上去,但母亲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再也寻觅不到。他怅怅地回过身来,却发现身后就站着父亲。父亲穿着一身杏黄色的道袍,手里拿着一把桃木剑,身前摆放着香案蜡烛,正在念念有词地作法。他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几步跑上前去,一脚踹翻了香案。
“你为什么这么恨我?”父亲叹息一声,“虽然你母亲的死的确是因我而起,但我也并不想那样的,何况是我保护了你十九年。”
“我到底是什么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要保护我十九年?”冯斯一把揪住了父亲的衣襟,“我对你有什么用?对那个女人、那些杀手有什么用?你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生父亲?”
他当然知道,他不可能得到答案,因为眼前的一切都只是他的想象世界,这个父亲也不是真的,不过是他头脑里父亲形象的投影,不可能给出任何超出他自己认知的答案。但是这一天以来发生的各种诡异难解而又离奇凶险的事件,让他的怒气就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哪怕这只是一个幻影,他也想要发泄一下。
“答案都藏在你这里,”父亲伸手指了指他的头颅,“能不能找到,就看你自己了。”
说完,他也缓缓退入浓雾当中,踪影不见。
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仍然坐在面包车里,或者说,倒在车里。这辆金杯已经侧翻,车门和车头也撞变形了,但万幸的是,车头的变形程度不算太严重,没有把他卡死在里面。尽管身上由于磕碰和玻璃的擦割增加了若干道伤口,头部更是疼得厉害,但他还活着,还能行动。
挡风玻璃已经完全碎掉了,冯斯小心地从车前方爬了出去,向四周张望。他一眼就看见了父亲和那个神秘女人,两个人都倒在地上,相隔大约两三米远。女人已经完全不动弹了,父亲的身体却还在微微颤动。
他连忙跑了过去,当看清两人的情状后,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女人已经死了,身上除了被他用匕首削断的手指外,并没有别的伤痕,但是脖子却以一种怪异的角度扭曲着,看来是被生生扭断或掰断的。她的两只眼睛骇人地凸出着,满脸难以置信的神情,令她原本漂亮的脸蛋看上去狰狞丑恶。
而冯琦州虽然还没有死,却也离死不远了。女人的匕首深深插入了他的小腹,地上的血液流淌成河,已经凝固。可以想象在自己昏迷之后,两人之间发生了怎样的一场恶战,而遍体鳞伤的冯琦州究竟要爆发出怎样的力量,才能杀死这个可怕的女人。
虽然和武侠小说里常见的错误知识不一样,小腹被刺并不会立即致命,但冯琦州受伤太久,失血过多,也很难有挽救的余地了。尽管如此,冯斯还是立即掏出手机准备拨打110,却发现手机屏幕已经完全碎裂,不再显示任何信号,大概是刚才翻车的时候撞烂了。他一把扔掉手机,扑向地上的六具死尸,一一搜身,但这些人或许是为了保密需要,没有一个人身上带着手机。他不由得暴怒起来,狠狠一脚踢在一具尸体上。
“儿子……别费力气了,”冯琦州虚弱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马上就要死了,医生来了也没用。快过来,我、我有话说。”
冯斯快步奔回冯琦州身边,轻轻扶起父亲越来越冷的身体。他想起自己在过去的若干年里,曾经不止一次在心里诅咒,希望这个令他厌恶的父亲干脆早点死了算了。但现在,当父亲真的快要死去时,他却只剩下了一个念头:不要死啊,我不想你死!
“我没力气了……你……靠近点儿。”父亲低声说。冯斯连忙低下头,把耳朵贴在父亲嘴唇边。冯琦州咳嗽了一声,用微弱的声音说:“不是我不愿告诉你,而是……关于你的很多事,我自己……也不太明白,但现在……我所知道的……都可以给你。你回老家……老房子……家里……地下储藏室,有一个……黑色的……木头柜子,柜子背板……有夹层,你去找来……看看。”
冯斯神不守舍地点点头,即便是得知自己可以向着真相靠近一大步了,却仍然没有半分喜悦。父亲要死了,他想着,这个在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小时才被自己真正认识的父亲,就要死了。从此以后,自己就是真正的孤儿了,无父无母,孑然一身。
“还有……你母亲的……事情,我……真的……很……抱歉,”冯琦州渐渐气息奄奄,每说一个字都似乎要拼尽最后的力气,“她和我不一样……只是……普通人。我娶她……就是为了……掩护身份……我是……不得已……我……必须……保护……”
冯琦州没有说完最后一句话。他的头垂了下去,眼睛慢慢闭上,不再有呼吸。冯斯紧紧抱着父亲的尸体,忽然间想到一件事:临死之前,他依然没有听到我叫他一声“爸爸”。
这个想法比父亲的死亡本身更令他难以忍受。他猛然抬起头来,像受伤的野兽一样仰天嚎叫起来,自从母亲死后就再也没有流过的泪水顺着面颊倾泻而下。
远处响起了警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