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器材发展简况
一、我国古代的体育器材
(一)史前时代的体育器材
中国史前时代的体育活动,尤其是竞技性的运动形式,是与生产、军事、宗教等方面的活动交织在一起的,体育还没有分化出来形成独立的形态,所以谈不上“体育”的正式产生或萌芽,当时有的只是对劳动动作的模仿、重复和出于身、心需要的自发的简单娱乐,此时期体育器材的雏形主要出现在劳动、战争、祭祀活动工具中。因而有关的体育器材也多为混同使用。体育器材的主要材料是大自然的物品如石头、木材等,这些自然物经过简单地砍磨和削折,就被投入使用。像史前人使用的砍砸器、刮削器、弹射器、投掷器等用具,为了抵抗自然和其他种类动物的侵害,为了生产、生存的需要,基本上所有社会劳动成员都能够打造简单的器材并且投入使用。当人们进行有意识地锻炼身体的某些活动时,这些生产、军事、宗教用具,同时也就成为他们最初的体育活动器材。劳动之余,人们聚集到一块,手执干戚、羽,模仿生产劳动、动物活动及自然变化进行舞蹈游戏,抒发自我情感以及对大自然的崇拜。在大型的宗教仪式活动中,通常也会存在许多体育活动表演。原始社会后期,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少量的专用器材逐渐出现了。如相传的“击壤”活动就有了专用的“壤”。《风土记》记载说:“壤以木为之,前广后锐,长尺四阔三寸,其形如履。将戏,先侧一壤于地,遥于三四十步,以手中壤敲之,中者为上。”这种壤的形状如鞋子,前宽后窄,长一尺四,宽三寸,是一种“击壤”活动中专用的器材。
(二)商周时代的体育器材
随着人类使用生产工具的进步,我国商、周时代,出现了许多青铜武器,其中包括戈、戟、矛、钺、剑、殳、斧等等。这些青铜武器的出现,为古代武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有的既是军队作战的武器,同时又是体育活动的器械,甚至有些武器后来就演化为纯体育器材。青铜兵器大量出现的时期,战争中以车战为主,因而战车和各种兵器的使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以至于当时出现了用战车和各种兵器以及弓箭进行比赛的盛况。《史记》中记载的齐王赛马车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当时齐国的王公贵族们常以赛马车赌钱。一次,孙腹在田忌赛马车之前告诉他二种战术,田忌如法炮制,终于以二比一取胜对方。这说明马匹战车被大量用于作战的同时,也成为体育活动的重要器械。当时,各诸侯国为鼓励人们习武,还颁布了一系列尚武的法令,如魏国李悝,做上地太守后,为激励民众习射,曾制定《习射令》要求人们练习射箭,如有诉讼打官司的,一律依射艺来判定。这样,人人皆积极练习射箭,日夜不休。越来越多的人们习车艺、练武艺,使马匹战车、弓箭等成了比赛用的重要器具。
(三)秦汉时代的体育器材
秦汉时期,体育取得了两次飞跃性的发展。这一时期是具有我国特色的体育器材形成的主要时期,体育器材特征基本上奠定了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体育器材的基础。秦汉期间铁器开始被大量使用,体育器材的质量、价值在此期间获得了充分的体现。《汉书龚逆传》中记载,西汉时期,“卖创买牛,卖刀买犊”,可见当时社会生产条件下体育器材的价格非同一般。各种体育专用的器材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汉代蹴鞠所用之鞠,是用皮革包裹禽兽羽毛之类而缝制成的实心球体。棋类当中的弹棋、围棋、六博以及投壶所用之壶,都有了专门的制作技术。盛行于南方水域地区的传统体育活动龙舟竞渡,最初也只是一般的水上交通工具木舟,至汉代,出现了专门用于竞渡的龙首装饰的龙舟。这种形制的龙舟,直到现在的龙舟竞渡活动中还在大量使用。
(四)隋唐时代的体育器材
隋唐时代的各种以娱乐和职业为主的体育活动产生,社会上出现了大量专门从事体育的体育职业者,也有了专业的体育器材制造业产生。体育器材的发展越来越贴近人们的身心需要、符合促进身心发展的规律。体育出现娱乐化的趋势,因此体育器材相应地表现出娱乐的功用性特征。体育器材个性化特征明显,体育器材的原料和外形在此时期开始讲究。这主要体现在统治阶级和体育职业者的使用器材上。统治阶级追求华丽、精制的体育器材,玉质的棋子、棋盘比比皆是。隋唐时期,在体育器材的完善上有了很大进步,武艺中的器械种类有了许多改进。据《唐六典》所记,仅弓就有“长弓、角弓”等4种;弩有摩张臂、角弓弯等7种;箭也有竹箭、木箭等4种;而刀则有4种。种类繁多的武艺器械的出现必然为习武人所重视并成为其钻研的课题。这一时期,体育器材的一项重大改进就是球的构造由实心球改良为充气球,有了球壳和球胆,其制做工艺与近代的皮球已很相近了。而唐代女子参与体育活动,大量适应女子参与的体育器材如步打球等产生并被使用。体育器材在此期间逐渐走向个性化的同时,也向着大众化的方向发展,例如,拔河、龙舟竞赛、足球、马球等运动的发展,适宜大众参与。
(五)宋代的体育器材
宋代出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职业体育艺人”,这些艺人进行踢球、举重、使棒、舞刀枪等娱乐性体育项目表演,受到市民的欢迎,对推广体育器材起到重要的作用。体育器械的制造至宋代达到高峰。随着城市手工业、商业的繁荣,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北宋都城汴梁有纵横交错的街道,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其中就有专门出售球杖、弹弓等体育器械的店铺,这些器械做工都很考究。这时还出现了一些专业体育书籍,如《丸经》、《角力记》等。在这些著作中,对当时流行的许多体育活动所用器械的形状、大小、规格和制作材料等均有详尽介绍,反映出体育器械的使用、制作已基本正规化。
(六)夏辽金元时代的体育器材
夏、辽、金、元时期的北方少数民族,为了开展本民族的传统体育活动如骑射、马球、摔跤等,也修建了不少专门的场地和制作了一些运动器材。如辽、金、元统治者,在举行“拜天”典礼时,都要进行击球比赛。为此,专门修建有周围边竖彩旗的球场。金人还制作了射礼用的木兔靶子。其所制作的马球用球,“状如小拳,以轻韧木楞其中而朱之”,球杖“长数尺,其端如僵月”。这些和今日国际上所通用的球、杖相一致。
(七)明清时代的体育器材
明清时期,是古代体育的大总结时期,体育活动的器材、场地多已定型。如武术器械已基本上具备了现代武术器械的类型和形式。清代满人的传统项目冰嬉所用的冰鞋与今日已无大差别,同时还出现了新的种类,如皮制冰球和猎皮冰鞋等等。可以说,这些定型时期的体育器材为现代体育在中国的迅速普及提供了条件。
体育器材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体育器材的发展反映社会经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同时也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先进技术,表现在体育器材方面,体育器材的材料更加丰富,而且种类也逐渐增多。
二、我国近代体育器材业
我国近代的体育器材最初是从国外传入的,早期我国还没有生产体育器材的厂家,也没有经营体育器材的商店。19世纪末,在我国的一些教会学校、部队的军事训练以及上流社会的社交场所中所用的体育器材,如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网球、双杠、吊环、跳马等,主要是外国的传教士、军事教官、外国的侨民以及我国最初学成归国的留学生带入中国的,是他们将现代体育传入中国的同时也引进了与现代体育相伴的体育器材。
1910年旧中国第一届“全国运动会”后,现代体育运动的不断传入和兴起,社会对体育器材需求也在扩大,上海、天津、广州等地的洋商,如“汇司”、“惠罗”、“福利”、“时评”等公司开始附设经销国外(主要是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生产的体育器材用品。1914旧中国第二届“全国运动会”后,一些中国商人见代销外国体育器材有比较丰厚的利润,于是自己也开设了一些专门销售国外体育器材用品的商店。销售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等体育器材用品价格昂贵,当时一个进口的篮球竞卖到30~40块银元,一般学校难以承受,但新学制下的学校体育活动又需要体育器材,因此有些学校开始自制各种体育器材。一些精明的商人意识到体育器材消费需求越来越大,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生产体育器材用品将有利可图。于是,在20世纪初,中国最早的一批体育器材的民族体育器材企业诞生了。例如,天津的“春合”、“利生”、“华北”;上海的“华东”、“中华”、“大华”;河北保定的“步云”;北京的“旧寸昌”等。
据史料记载,1910年在上海租界的“陈林记”鞋匠铺,由主要是修鞋、制鞋并附带给洋人修补体育器材改为专门制造和销售体育器材的企业。1915年保定生产乐器的步云工厂开始转产,生产网球拍、标枪、铁饼、铜球等。因产品销路好,业务扩大,“步云”逐渐发展成为一家专门制造体育器材的工厂。1917年,章仲文创建了我国第一家生产球类的工厂——上海协兴运动器具厂,1962年,改名为上海球厂。当初是专门生产手缝皮制足球,后又陆续生产手缝皮制篮球、排球,此时球胆已采用国产球胆。1920年,傅降临创办了上海运动鞋总厂,最早在汉阳路460号开设傅中兴运动皮鞋店,专制各类皮制跑跳鞋、足球鞋、竞走鞋等运动鞋,产品曾销往马尼拉、香港、吉隆坡、印尼、日本等国和地区。1920年,顺德人岑始卿等在广州百子路设立精华胶厂,生产运动鞋、利便鞋等。1921年,孙玉倚创办利生工厂。1924年,傅泊泉创建了春合体育器材厂。1926年,上海陈林记运动器具厂木工厂成立(后此厂更名为:上海体育器材三厂)。1927年,上海大中华赛璐璐厂生产出了第一只国产乒乓球——“连环”牌乒乓球。1931年,吴承荣创办的上海中汇铜铁仪器文具厂(上海体育器材一厂)开业,产品仅有球针、汽筒、气枪。后来产品增加了拉力器、发令枪、哑铃等。1933年,上海华东运动器具有限公司成立(标准运动器具公司),该公司在产品的品种质量、生产规模、经营管理都具有较高的水准。解放前,我国的体育器材企业主要集中在津、沪、穗等沿海开放口岸的大城市,但是在西部边远省份,也有少数生产体育器材的企业。1928年,甘肃兰州工业学校所属新陇公司就生产和经营体育器材。公司的制革化工厂专门生产篮球、排球、足球,并经“新陇”公司还销往全国各地。
由于当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局限,人们的生活水平的限制,这个时期体育器材用品的主要市场是学校,并且基本上由厂家直接对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销售的,有许多体育器材企业就是学校或学校员工办的。例如,兰州工业学校的“新陇”公司,天津的“利生”。产品的国内销售或向国外销售渠道也是由某个厂家派驻在该地区的机构负责,并非由专门从事体育器材营销中间机构的“批发商”或“专卖店”负责销售,这些机构主要设在沿海地区或大城市。
解放前,由于当时国内的工业基础薄弱,生产体育器材的技术和设备相当落后,多数企业是手工作坊,规模较小,产品单一、产品的质量也较低,旧中国的体育器材业的发展相当缓慢。但也有个别佼佼者,如天津的“利生”、“春合”以及广州的“新以泰”体育器材厂等。根据天津“利生”体育器材厂厂史资料记载,“利生”厂的创办人姓孙名玉椅,字润生,他是天津南开中学任体育教师兼教英文。孙润生先生从1919年(民国8年)开始研究制作体育运动用球,并于1921年创建了天津“利生”体育器材厂。初期,这个工厂专门制做篮球、排球、羽毛球以及铁饼、标枪、双杠、吊环、大刀等体育器械。1930年前后“利生”工厂扩建改名为“利生体育器材厂”。扩建后的“利生”在天津锦衣卫桥附近,它设有制革部、木工部、制球部、制鞋部、制弦部、制网部、金工部,另外还附设体育馆、体育场、儿童游戏场、网球场、游泳池等,这时“利生”的设备已具备近代化水平,并已闻名全国。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利生”在北京设立了分厂,在顺德设立了制革车间,另外在天津法租界设立了分公司,在大胡同设“荣生”商店,在北京设有“同来”商店,在汉口设立了分公司,专门经销“利生”的产品。此外在上海、济南、烟台、哈尔滨、西安等地还有代理店。在南洋新加坡也设有分公司。这时“利生”生产的产品除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外,还增添铁饼、标枪、双杠、木马、吊环等体育器械,并承制各种运动鞋袜和运动服装,承包建造各学校的体育场和体育馆。如天津耀华中学体育馆、天津水产学校游泳池、天津培才小学儿童游戏场等,都是“利生”设计和修建的。经营的体育器材有球类、田径类、游泳类、滑冰类、鞋袜类、服装类、室内运动类、室外运动类以及体育书籍类和体育建筑工程类,共9大类。“利生”的生产各类体育器材以球类为主,约占总产值的60%~70%;以体育器械为辅,约占总产值的30%~40%。球类的日产量由60~70个提高到160~170个。每年产品营业额约40万元左右,平均利润在50%左右。产品远销黑龙江、辽宁、吉林、新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及香港、新加坡等地,国内的南北各大城市及南洋都有代销店。由于孙润生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扩大产品的销路,扩大了生产能力,工厂得到了发展,“利生”的资金也由初创时期的几百元积累到1935年的20万元(法币)。
“春合”体育器材厂创建于1924年,创办人傅泊泉与傅泊川、傅清淮和傅清波四人各拿出100元,并由傅泊泉回乡说服了本家傅万安和傅万金各拿200元,凑集起800元资金,在南开中学的对面,租得门面铺2间,以“前店后厂”的形式于1924年开张营业。因时逢春天,又是六人合伙,故起名“春合”。“春合”建厂初期,主要是生产各类手工缝制的球。由于缝制球的皮革依靠各制革厂供应,产品规格不统一,因此影响了球的质量。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股东们研究决定自己办厂制革。1930年“春合”厂在其附近购买了二十多间平房,开办了“春华”制革厂,该厂于1932年正式开工生产,所产皮革全部自用,皮质优良。制革厂最初由华北制革厂请来几位技术工人负责生产,以后又聘请天津工学院制革系毕业生石炳星担任制革技师。1934年又聘请燕京大学制革专业主任张克刚任顾问,使“春华”的制革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改进,终于使皮革达到遇水不涨、弹力适度、颜色均匀、坚固耐用的标准,受到用户的欢迎。1935年“春合”厂已有职工130多人,设立了制球、球拍、靴鞋、服装、铁木等科,并附设家属工厂,组织家属在家里编织球网,做针织运动衣等。当时“春合”厂生产的品种,有体育器械、球类、球拍、比赛用具、场地设备,以及刀、枪、箭、棍等武术用品。厂里还增添了新的设备,逐步摆脱了手工作坊式的生产。这时的“春合”厂除生产体育器材外,还代为设计、承建体育场和游泳池。“春合”的产品行销全国各地,“春合”除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外,还委托沈阳市的“天德信”、“益顺兴”、“胡魁章’,长春的“老德和”,汉口的“中华书局”,成都的“老胡开文”,泉州的“新新”等商店,以及太原、开封、长沙等市的文教用品商店代销“春合”的商品。并先后在新加坡、印尼的泅水、马来西亚的滨城、泰国的曼谷、缅甸的仰光、越南的西贡等地都设有代销店。“春合”的产品还远销欧美各国。并远销欧、美各国,如英国曾一次购买网球拍4800把。
1946年,广州“新以泰”(番禹人钟锦泉于清朝咸丰末年在惠爱八约即现在广州中山四路的“新以泰”店址)创办,主要经营文教用品,兼营当时还很不普及的小件体育器材,如键子、跳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象棋、军棋、围棋、国际象棋以及玻璃弹子等较小型的品种。全店营业面积只有25平方米,工场180平方米,店员25人,年销售额4万元,利润8000元,在当时,生产规模是较大的。广州还有10多家生产乒乓球板的家庭作坊和以个体及家庭作坊生产的皮球,生产商场主要集中在四牌楼(今解放中路)、状元坊一带。1947年,家庭作坊生产的光板乒乓球球板很受广州儿童、学生的喜爱。同年7月,健强运动服装店在广州创办,专门生产运动服装。
三、解放后我国的体育器材业
解放初期,我国体育器材业是刚刚起步,企业不仅数量少,而且规模也小,生产的体育器材,无论是品种、数量,还是质量都还不能够完全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国内的体育器材企业主要集中在上海、广州、天津三地。这一时期,国内经济建设热潮,蓬勃发展的体育运动形式,促进了体育器材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1996年出版的《上海体育志》,解放初上海私营体育器材制造工厂有201家,规模都比较小。到1955年,上海体育器材制造工厂中生产篮、排、足球37家,羽毛球37家,羽毛球拍44家,单、双杠、吊环、哑铃等五金运动器具33家,木制运动器具6家,乒乓球6家,乒乓球拍63家,球网16家,网球2家,弹子台2家。
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部分手工业式工厂先后进行合并,成立中心厂。1962年后,同行企业又先后改为国营或集体企业,上海体育器材企业主要有体育器材厂4家、球厂5家,其他体育器材厂12家。上海体育器材工厂产品是在吸收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经验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如体操器材中制造苏联式活动铁双杠、活动木马、苏联式套管单杠、活动平衡木、活动跳跃器等。到20世纪60年代初期,生产了田径、体操、球类、水上运动、船艇运动、重竞技项目、射箭、射击、击剑和武术器材。其中红双喜乒乓球、红双喜乒乓球台、网架与航空牌羽毛球、网球、火车牌篮、排、足球都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被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批准为国际比赛使用器材。
在公私合营过程中,以协兴运动器具厂为中心厂,由协兴、文化、大成、永兴、国泰、生生、西康、国强、亚洲、强兴、康兴、复兴、明明、康原、南华等共14家小厂并入,1961年1月定名为上海运动器具厂,1962年,改名为上海球厂。公私合营前,协兴运动器具厂曾先后革新球片落料,在打眼切片用刀、针模等工艺方面,开始从手缝工艺踏上半机械化道路。1963年后,上海球厂研制了胶粘球,形成手缝、胶粘两大系列产品,并为猪皮革开发创造条件。1983年试制成功手缝球复合布定型工艺,控制了球革延伸率。接着又开发了新材料PV合成革,试制成功PV合成革球;研成绕线球新工艺,以线代布,改进了胶粘内胆结构,提高胶粘球档次。该厂的火车牌篮球、排球、足球曾获得国家体委、轻工业部、上海三级质量奖43项,其中S501S中牛皮胶粘排球、S32S牛皮手缝足球,获国家金质奖。
解放后,大中华赛璐璐厂(即中国乒乓球厂)经扩展,于1966年改名为上海乒乓球厂,占地面积37617.5平方米,建筑面积15670平方米,全厂职工478人,厂址在上海北新径北翟路八字桥9号。为迎接1961年第26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在中国北京举行,1959年,上海乒乓球厂会同四川沪州化工厂、上海塑料研究所等单位,联合试制成功国际比赛样品球,后经国家体委鉴定,认为质量已达到国际比赛用球标准,并将产品商标定为红双喜。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曾委托瑞典SKF轴承试验室对日本、瑞典、西德、英国和中国5个国家7种牌号的国际比赛用球进行测定,“红双喜”的质量总分名列第一。上海乒乓球厂自制检测仪器重心仪,成为世界首创。国际乒联根据该厂的测试方法,增加了重心技术标准。1960年4月,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正式批准红双喜乒乓球为国际比赛用球,并在第二十六届世界乒乓球比赛中正式采用。以后30年中一直保持着国际用球的荣誉。
红双喜牌球拍由上海球拍厂生产,在1961年第二十六届世界乒乓球赛前,贺龙元帅指示,新中国应该有自己的名牌球拍,上海乒乓球拍厂终于赶在第二十六届世乒赛前造出了第一代乒乓球板,型号为08、032、016。邱钟惠用它为中国赢得了第一枚女子世界冠军金牌。以后又生产了651正胶、6511、6512反胶,G888、DF4-C7、DF4-12正贴海绵,DF4-22反贴海绵等,DF4胶皮被国际乒联确认可在国际比赛中使用。
1956年,吴竹记体育器材厂公私合营时,由43家羽毛球行业工场改组为裕华、霆华、永康、元明、吴记5个中心厂。1958年,全行业合并成立天凤羽毛球厂,1966年改名为上海羽毛球厂。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全厂职工近500人,厂址于上海局门路541号。1963年,该厂在原生产燕子牌羽毛球基础上,研制成功高质量的航空牌羽毛球,质量与当时比赛采用的英国羽毛球相同。
1956年,公私合营时,蔡国记、陆盛昌、李永兴、陈国兴、福根、国富、任聚泰、陈永兴、福昌、工力等10家小作坊并入陈林记运动器具木工场,1958年改名为上海木制体育器具厂。1966年改名上海体育器材三厂。该厂占地面积12334平方米,建筑面积12557平方米,全厂职工350人、厂址在上海斜土东路266号。1960年该厂采用国产原料,设计制造了世界一流的红双喜乒乓球台,经国家体委鉴定,质量达到国际水平,被第二十六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所采用。
此外,该厂还生产有盾牌系列拉力器(扩胸器)、起跑器、发令枪、液压系列健身器、跑步器、健身梯、划船器、推力器、金属箭、玻璃钢弓、击剑台、溜冰鞋、举重台、桌球台、航空模型和航海模型内燃机等。
上海体育器材一厂前身是中汇铜铁仪器文具厂,建于民国20年,创始人吴承荣,1956年,公私合营,以明新运动器具厂为中心,合并了中华、荣发、仁和、中汇、景和、快来、郭亮记、朱金昌、沈万茂、顺发兴、陈秉记等11家小厂和作坊。1960年,上海文教机修厂并入。1966年,更名为上海体育器材一厂,厂址民和路164号。该厂重点产品为金属体育器材,主要产品有力士牌全包胶杠铃,曾获国际举联颁发的A级器材证书,批准为国际最高级比赛使用器材,第十一届亚运会即采用该厂出产的杠铃。该厂生产的击剑器材也被国际击剑联合会批准为国际各个级别比赛用剑。该厂生产的安放式羽毛球架,胜利牌插入排球架,液压式篮球架,均获轻工业部优质产品奖。
上海网球生产开始于1957年,由上海羽毛球厂进行试验生产,次年,1958型网球试制成功。该球在成批生产时,选用飞机作为商标,定名航空牌。后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羽毛球厂的网球车间扩建为上海网球厂。20世纪60年代,该厂制成航空牌616型网球,该球被国家体委批准为我国比赛用球。
1950年“新以泰”仿制成功了我国第一只无金属充气装置不用缝合的胶胆皮面篮球,当时市场销路很好,价格仅为进口的五分之一,质量符合比赛标准。1952年新以泰全部改为经营体育器材的专业商店,设计和生产以大、中、小学为主要销售对象的体育器材和器材有铅球、铁饼、举重杠铃、哑铃、标枪、乒乓球台、篮球架(板)、跳箱、“山羊”、单双杠、胶篮球、羽毛球拍、球网、足球门柱、球衣球裤等,注册商标是“红箭牌”。50~60年代,广州市各大、中、小学校的单、双杠,篮球架多为该店的产品。此后,新以泰不断试制体育器械,其新产品有全国第一只胶铁饼、供训练用的竹竿标枪,还尝试在刨花板、蔗渣板上粘贴胶合板制成篮球板,这一成功大大减少了美国杉、东北杉的进口,并降低了成本。20世纪80年代后,“新以泰”根据我国体育器材市场发展的需要,将保龄球引进到中国,并研制出了我国首批健身器材。“新以泰”有了较大发展,年销售额高达5000多万元。
1950年,由当时广州市的陈海记生产地球牌羽毛球拍,次年开始出口港澳地区。1952年又有革新社、大新厂、陈合记、李良、莫彬记、梁惠记、梁坤记、翁行记、健民、黎英记、梁振祥、区芬记等生产,1956年2月,广州市的个体户组成红棉体育器材生产合作社,年产羽毛球拍3万把。汕头市的个体户则成立公私合营汕头环海羽毛球厂,职工25人,年产球拍2400把(两把为一副)。当时的羽毛球拍为全木结构,用猪皮胶作粘合剂,牛筋作网线,有单片和双夹两种规格,经常发生球拍的夹缝离胶、拍体变形和弦线回松的现象,影响球拍击球的能力。1958年广州市的红棉社研制成功冠军牌钢杆木框球拍,该拍采用尿醛树酯取代猪皮胶作粘结剂,提高粘结力和防潮性。产品新颖美观,牢固耐用,投放市场后受到用户欢迎,年产量达12万把,其中出口占一半。1964年汕头市羽毛球拍厂也开始生产这种球拍。1968年广州红棉厂并入广东省体育器材厂,继续对羽毛球拍进行改进。用尼龙线代替牛筋线,增加了网线的弹力,并制成热处理炉,球拍钢管杆经过淬火、回火,性能更加优异。商标为红羽牌,投放市场以后,畅销北京、吉林、湖南、四川和广东等地,年产量达到5000把。1975年广州体育器材厂将生产羽毛球拍的人员设备分出,单独成立广州市羽毛球拍厂,专门生产羽毛球拍,冲击弹度、弹性、平衡点等主要技术指标都符合1975年轻工业部制订的钢杆球拍质量标准。1976年被列为部管产品,并获轻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1977年广州羽毛球拍厂又研制成铝镁合金结构球拍,拍体轻,弹性大,起动轻便,平衡点适中,不易变形,被中南和西南各省的羽毛球队选作训练和比赛用拍,并被列为部管产品。
20世纪50年代初期广州的国群乐器厂,每月生产玩具乒乓球约5万个左右。1959年中国运动员容国团获第二十五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男子单打冠军,社会上出现打乒乓球热潮,对乒乓球的需要量大增,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菠萝庙的成功食品化工厂开始转产乒乓球。1960年产78万个,并改名为广州市成功乒乓球厂,1963年基本上实现机械化生产,年产量达到320万个,并有5.84万个出口到香港和澳门等地。1966年产量达到124369万个,实现利润39.7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停止参加国际乒乓球比赛,生产受到一定影响。1968年11月,成功乒乓球厂、华达羽毛球厂和服东体育器材厂合并,改名为广州市体育器材厂,当年乒乓球产量降为638万个。1971年出现所谓中美“乒乓球外交”,乒乓球运动再次兴起。1972年8月,广州体育器材厂改称广州市乒乓球厂,该厂梁本立和麦庆东两人创造了石蜡形球工艺和石蜡膨球机,代替原来的蒸缸加热膨球工艺,生产工效提高两倍,当年乒乓球产量恢复到1363.37万个。1973年国家体委副主任徐寅生将第三十二届世乒赛使用的几个日本生产的TBP硬球送给梁本立和麦庆东进行研究,他们两人经过130多次的试验,于1974年10月制成首批硬质乒乓球,定名为三星双鱼牌,并被国际乒联批准为国际正式比赛用球。产量达6302万个,出口5482万个,当年创汇218万美元,销世界63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上主要的乒乓球生产基地之一。广州乒乓球厂是1960年创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位于广州市河南江南大道燕子岗。1977年有职工400多人,年产乒乓球能力6000万个,出口占三分之二以上,由于质量稳定,被外商誉为当今世界四大乒乓球名牌之一。该厂拥有厂房建筑面积1.24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81.8万元,拥有专用机械设备198台,当年乒乓球产量5076万个,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8282元,实现利润132.4万元。以后又开办增城、花县两家分厂,生产低档乒乓球内销。1976年出口创汇136万美元,产品销日本、美国、西欧各国。1954年,广州的一些手工业者组成永健体育器械生产合作社,社员共有30人,产品有乒乓球台、山羊、双杠、球架、跳箱、跳垫等,兼营家具,1957年生产品种增加到50多个,以后还发展铁制入地双杠和篮球架等。“文化大革命”期间仅剩下篮球圈一个产品。1970年该社改名为东方体育器材厂,一些原有的体育器材也陆续恢复生产,1973年产值曾恢复到235万元,后来因为忽视了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1985年产值下降为100万元。1986年该厂投资125万元,建成自动喷漆线为第六届全国运动会生产折叠式乒乓球台、铝合金水球门、翻分牌等共35项新产品,产值40多万元。1987年折叠式乒乓球台被国际乒联指定为国际比赛用台;1990年又承担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部分体育器材的生产任务,当年工业总产值达到573万元,税利50多万元。
1952年5月,春华制革厂合并到春合厂,成为春合厂的制革部。两厂合并后厂里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每道工序都有专人负责,产品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1954年5月春合厂经过积极准备改为公私合营企业。合营后的春合厂特制革部和制球部与利生体育器材厂合并专门生产球类产品,而利生的体育器械部则划归春合,专门生产体育器械。经过调整两个厂的生产都得到了发展。利生的球类从1958年开始出口,现在利生的球类产量,每月近70万个,较解放前提高了10倍多,各种球类质量都达到了国际标准。产品行销非洲、东南亚一带五六个国家,后扩大到澳洲、欧洲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中国赢得了荣誉。在国内,从1968年至今,全国性、地区性的球类比赛,都指定使用利生的球。1979年全国球类评比,利生的足球被命名为梅花牌金杯足球,获得金牌奖。国际篮球和足球联合会分别承认中国天津利生体育器材厂出产的篮球与足球均为标准球。
1965年洛阳乳胶厂乒乓球车间从上海引进正、反胶乒乓球拍生产工艺,1966年产量为2.5万支。1976年生产18.9万支,1985年21.1万支,产品有“冠军”、“牡丹”、“龙门”、“锻炼”牌等,有反正双面、单面以及台布双面、单面30多个规格的产品。该厂“冠军”牌正、反胶长柄双面拍,正、反胶短柄单面拍,反正胶花长柄双面拍等10多个规格的产品,1975年开始出口到美、法、瑞典等国家。出口52.71万支,创汇80多万美元。
我国体育器材用品制造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被划归二轻系统一个不被人关注的小门类,全国范围内生产企业不足百家,体育器材用品企业以国有企业为主,从经济效益上比不上系统内文化类的文房四宝,属于无行无市,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低、标准化程度不高,更谈不上采用国际标准、通过国际认证,“出口创汇”更是一种奢望。企业在国家指令性计划下生产,产品统配、统销。主要提供给国家队、各省体工队等运动队以及各级各类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所需要的体育器材,这一时期是在我国体育器材业的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生产了许多享誉国内的品牌,如上海的“红双喜”乒乓球器材;“火车头”牌篮球、排球、足球;“回力”和“飞跃”牌球鞋。天津的“春合”牌体操等各类体育器材;“锦杯”牌篮球、排球、足球;“梅花”牌运动服等。但整个行业的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产量小;产品的规格和品种单一,产品的标准和质量较低。体育器材用品市场发展相对缓慢,还没有从其他消费品市场(文化用品市场)中分化出来,大众对体育器材的消费尚未形成规模化的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