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齐星家门的那一刻,谢千寻望着怀里大包小包的东西,觉得对方就差没把自己的家都送给她了,她不就是出来做趟客,可对于齐星的热情她丝毫没有办法回绝。谢千寻站在被藤条缠绕的大铁门前,抬起头就觉得眼皮上的热度陡然增加。
——已经中午十二点了。
深呼吸一口气的时候,眼里突然闯进一个身影。比谢千寻要高半头,穿着名牌衬衫,瘦瘦的样子,单手拎着行李箱,他的行李箱比别人的要干净,因为没有贴上一些杂乱无章的标签,头发染成黄色,有一部分遮住眼睛,眉目比苏斜的还要浓黑。谢千寻看到他的脸上冒着细汗,小麦色的肤色,没有苏斜那么白皙,想来是爱好运动的关系,谢千寻知道现在的男生都爱健美,女生也不是爱巧克力腹肌男神的吗?
再靠近男生的时候,就看到他明亮的眼神,这种明亮就好像言情小说路数里的暖男一样,给人的第一感觉永远是阳光。谢千寻后来觉得看得不好意思,想着低头往前走。
对方却忽然走上前来拽住谢千寻的手腕,他蓦地抬起头问:“方巾怎么会在你这里?”
谢千寻只觉得一头雾水,盯着他看了几秒钟,正想回些什么的时候,突然就有一声拉长的呼喊出现在背后。等自己再回过头去看的时候,齐星已经站在后面,而站在自己面前的陌生男子也不知什么时候跑到齐星面前,谢千寻还没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也对,以她的智商也确实不太容易看清事情。
“你真是阴魂不散。”
自然的语气,冷冰冰的脸,齐星这副表情着实让谢千寻吓一跳。
而男生则是眯着眼睛,清风般的笑容,一脸温和。
“哈哈,我说回国来着,居然真的碰得到你呀。”
“装,你就继续装。”不用说齐星也知道,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她是绝对不会相信。虽然才认识对方几天,可以她阅人无数的履历来讲,这世上还从来没有她齐星看不透的人。
对方被齐星一说,突然觉得特别尴尬,摸了摸头,指了指谢千寻:“你朋友啊?”
“嗯,我朋友谢千寻。”
谢千寻才回过神来:“你们认识啊?”
男生朝谢千寻伸出手说:“你好,齐星是吧,我叫凌恒。凌恒山其若陋兮,聊愉娱以忘忧。悲虚言之无实兮,苦众口之铄金。”
谢千寻也弯着腰礼貌的回应:“你好,我叫谢千寻。”
“千寻,别理他,他就是一个脑子有坑的神经病人。”
“好吧,我还有事,你们聊吧。”再不回去,她可能要背上电灯泡的罪名,这样可不太好。
对凌恒的第一印象很好,这类男生是很难遇见过的类型,阳光,帅气,就像是爱穿着宽松T恤打篮球的那种。从他的言语上,我能感受得到这个人有点喜欢齐星,自己的感觉一般都是特别灵敏的,不过我也不太确定。无论如何,希望他能帮助齐星重燃爱情。
——2007年·谢千寻
谢千寻说完朝齐星挥了挥手,之后原地就只剩下齐星和凌恒站在那里,双方都不言语,这一带地势空旷,只是偶尔有车子驶过,汽笛声嗡嗡穿进耳朵里,显得特别刺耳。
太阳带着膨胀起来热气无比淡然的升在两人的头顶上方,好像一个绣花针刺到便会炸出岩浆般的灼热的气体。
凌恒是北方人,习惯了东北的严寒,却受不了芴莃这样猛烈的天气,现在的他,什么都不想,只想尽快脱离日照的魔掌。
——既然我都追到你家门口了,你是不是该请我进去喝杯茶?
齐星汗颜,这辈子大概第一次遇到这么厚脸皮的人。
——废话少说,怎么找到这里的?
对方环着一双手臂,这还不简单,芴莃只有你们一家姓齐。凌恒特意加重了姓齐,天知道芴莃之大姓什么的没有?他说的一家,不是真的一家,而是最有钱的齐家只有一家。
——你倒是挺聪明。
——我不聪明谁聪明,别总说我了,你老实交代,我送你的方巾怎么会在别人那里?
对方一说,齐星一下子心虚起来,于是故意假装生气,什么别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的嗓子一直不好,说了让你好好带着。
——什么叫一直不好,那叫水土不服,回到芴莃就再也没咳嗽过……
对方没有再马上回话,而是直接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什么,齐星看到他又掏出一条丝巾来,心都要哭了,天哪杀了她吧。
之后又听到对方开口说,这次不管怎样,你也要带着。
命令的语气,下一秒的时候对方的手就带着灼热的温度掠过齐星的颈部,齐星只觉得突然有什么心里从心里飘过,脸色迅速涨红。
自从陈洛不在以后,我一直没有和别的男生如此亲近过,我什么时候也变成原则那么低的人了?怎么能让别人轻易靠近?天哪再杀我一次吧?想到这里,过两天就要到陈洛的祭日了,家里的绿玫瑰还是和往常开的一样美丽,我想天堂之上的一定比这里的更加漂亮。天堂之上真的有永不凋零的绿玫瑰么?我不知道,也无从知道。陈洛,已经消失不见的爱人,在天堂过得还好吗?千万不要忘记想念我,想念我的时候,也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我也一直坚信我们的爱情能经历生与死的考验,能超越天堂与地狱的极限。你是否爱过一个人,不论生死,不计结果,只要这一个人,这一种爱情?
——2007年·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