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十六難曰:

脈有三部九候。

三部者,寸關尺也。九侯者,上部三候,中部三候,下部三侯,三三如九也。

有陰陽。

寸口者,陽豚見九分而浮。尺部者,陰詠見一寸而沉。

有輕重。

陽脈浮乃輕手足#1陰脈沉乃重手取。

有六十首。

几切脈始起於六脈,浮況長短滑澀,三陰三陽之豚也,今六十首合之為六十乎。

一脈變為四時。

脈隨四時之廈換,詳見十難中一脈為十變。

離聖久遠。

越人之時,去聖已久。

各是其法,何以別之?

言三部是一法,九侯是一法,陰陽是一法,輕重是一法,六十首是一法,言法象既多,難可分別。

然:視其病有內外證。

使人視其精明五色雜#2按察之,即知內外之證。昔以是字為誤,改作視字。

其病為之奈何?

其病如何。

假令得肝脈。

肝豚弦軟而長。

其外證。

在外證候。

善潔。

膽為清冷之府,故善潔。

面青。

肝色青,故面青。

善怒。

膽為中正之官,主次斷,肝在志為怒。

其內證。

在內證候。

齊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肝積名曰肥氣,在臍之左,揣按之而牢痛。

其病四肢滿閉。

肝木脾土!脾主四肢,不#3病則土無所畏,故四肢滿閉。

癮搜。

肝豚循於陰器,故疼波也,小便澀也。

便難。

肝腎在下脾#4,肝病則氣逆,不行於下,故大便艱難。

轉筋。

肝含血以養筋,肝受病故筋轉。

有是者肝也。

有是病者,是肝證。

無是者非也。

無此病者,非此#5證。

假令得心脈。

心豚浮大而散。

其外證面赤。

心色赤,故面赤。

口乾。

心之豚絡在舌下,心為熱所困,故口乾燥而不潤。

喜笑。

心在聲為笑。

其內證齊上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心積名日伏粱,在'臍上,按揣而牢痛。

其病煩心心痛,掌中熱而吭。

心為五臟之君,四臟有病,心主知之,尚有痛狀,何況本經目病耶。常痛乃心包詠也。正心不受病,病則旦占夕死,夕占旦死,重明受病,則叉包詠,乃手厭陰之豚,出兩手中指之端,下入掌心,屈名指取之,穴名勞官穴。心包病,則掌中熱而惋。

有是者心也。

有此病是心證。

無是者非也。

無此病者非心證。

假令得脾脈。

脾豚中緩而大。

其外證面黃。

脾色黃,故面黃。

善噫。

脾在變動為噫。

善味#6。

脾主甘,甘受味。

其內證當臍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脾積名日痞氣,當臍之中,揣按而牢痛。

其病腹脹滿,食不消。

濕氣勝,令人膨脹,陽氣在下,食乃不消。

體重節痛。

身體況重,骨節疼痛。

息墮嗜外。

怠墮困倦,嗜好睡外。

四肢不收。

手足全無收拾。

有是者脾也。

有此病是脾證。

無是者非也。

無此病,非脾證。

假令得肺脈。

肺脈浮絕而短。

其外證面白。

肺色白,故面白。

善嚏。

鼻為清氣道中,鼻屬肺,肺受風寒,通鼻善嚏。

悲愁不樂。

悲者肺之志也。肺主秋,愁也,脾土肺金,脾為肺母,脾主歌,子病母憂,秋悲愁不樂。

欲哭。

有聲為哭。

其內證齊右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肺積名日息貴,在臍之右,揣按之而牢固疼痛。

其病喘咳。

肺為五藏華蓋,最喜清冷,肺受風寒,則氣道澀,故喘急咳嗽。

灑淅寒熱。

肺虛則灑淅寒,實則熱而問。

有是者肺也。

有是病者,是肺證。

無是者非也。

無此病者,非肺證。

假令得腎脈。

腎豚沉短以敦。

其外證面黑。

腎色黑,故面黑。

善恐。

腎在志為恐。

欠#7。

巨陽虛則欠。

其內證齊下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腎積名日奔豚,在臍之下,揣按之半痛#8。

其病逆氣。

腎氣不足,傷於衝脈,故氣逆。

少腹急痛。

足少陰之脈,循少腹,與足厥陰、足太陰三陰交於臍下,今腎病,故小腹痛。

泄如下重。

王#9泄之名,此名尺#10痕泄,裹急後重,數至囿而不能便,莖中痛。

足經寒而逆。

足內踝上五寸,乃足少陰之動脈,故足經寒而逆。

有是者腎也。

有是病者,是腎證。

無是者非也。

無此病,非腎證。

十七難曰:

經言病或有死。

疾病或有死亡。

或有不治而愈。

或有疾病,雖不治療而自安愈。

或連歲不已。

或疾病連歲月不得休已。

其死生存亡,可切脈而知之耶?

死生存亡,可以切脈而知之否。

然:可盡知也。

死生存亡皆知於脈。

診病若能.目不欲見人者。

診視疾病,若閉眼不愛見人,此是肝病。

脈當得肝脈強急而長。

肝之本豚弦軟而長,今見強急,故有此病。

而反得肺脈浮短而澀者,死也。

肝病得肺脈,真鬼來剋,金勝木,故必死。

病若開目而渴,心下牢者。

心問病證,開目而渴,心下牢固不開o

脈當緊實而數。

既有心病,當有心豚,緊實而數。

反得沉濡而微者死。

不得心豚,反得腎豚濡沉而微,水來剋火,陽病得陰豚,故叉死。

病若吐血。

口中吐血。

復欺鈕血者。

軌者,鼻中出血;鈕者,鼻流清涕也。已上皆肺病。

脈當沉細。

血屬陰,吐血、蛆血,豚得沉細,此為病豚相應。

而反浮大而牢者,死也。

不得肺脈,反得浮大而牢之心脈,病與豚相反,火來剋金,故死。

病若譫言妄語。

譫言者,呢哺而語也。妄語者,言語在#12妄也。

身當有熱。

熱乘於心,言語無章,身當有熱。

脈當洪大。

身熱豚大,豚病相應。

而手足厥逆,脈仇鈿而微者,死也。

身當熱而反手足厭玲,豚當洪大而反況細,是陽豚見陰豚,豚病相反,故死。

病若大腹而泄者。

濕氣勝則脹,脾不禁故泄。

脈當微細而澀。

既有脾證,當有此豚。

反緊大而滑者死。

不得脾豚,反得緊大而滑之肝豚,肝木剋脾土,病豚相反,故叉死。

十八難曰:

脈有三部。

寸關尺為三處部位。

部有四經。

各部之內各有二經,六部之內合為十二經。今止云四經者,是謂手太陽、陽明與足太陽、少陰,此二經法水火之性,各有綱紀而不能變通上下,餘八經在手生足,在足生手,所以經言部有四經也。手有太陰。肺。陽明。大腸。

足有太陽。

膀胱。

少陰。

腎。

為上下部。

肺為上部,腎為下部。

何謂也?

其說如何。

然:手太陰、陽明,金也。

此二經屬肺與大腸#13,為金。

足少陰、太陽,水也。

此二經是腎與膀胱,屬水。

金生水。

肺金在上,而下生下腎水。

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

水無有不下,水之性流下行也,逆上,故在下部。

足厥陰、少陽,木也。

此二經是肝與膽,屬木。

生手太陽、少陰火。

此二經是心與小腸,屬火,肝木能生之。

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為上部。

火性炎上,不能下生足,而生手心主少陽火,是生右尺相火也,故在上部。

手心主、少陽火。

心為君火,此為相火,今此二經是心包絡、三焦。

生足太陰、陽明土。

此二經是脾與胃,屬土,相火能生之。

故#14在中部也。

土主中宮,故在中部。

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養者也。

右寸金生左尺水,水生左關木,木能生左#15寸君火,君火生右尺相火,相火生右關土,故日子母相生。

脈有三部九候,各何所主之?

豚有三部九侯,各於藏府何所主之。

然:三部者,寸關尺也。

寸口,陽也;關部,陰陽之中也;尺部,陰也。

九候者,浮中沉也。

三部之中各有三候,三三如九,故日九侯。浮為陽,沉為陰,中為胃氣;浮為府,沉為藏,中為中焦之脈。

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頭之有疾也。

兩手寸口皆為上部,法天之在上,寸外主頭,寸內主胸。

中部法人,主鬲下至臍之上有疾。

中部乃兩手關部第二指,半指以前主鬲下,半指以後主臍上。

下部法地,主臍以下至足之有疾也。

下部乃兩手尺豚,第三指半指之前主臍下,半指之後主足。

審而次之者也。

審察三部從頭至足之次第。雖元文刺字,今陝丁之說為次字。

人病有沉滯久積聚,可切脈而知之耶?

問人有積聚之病,沉滯已久,可以脈知之否。

然:診在右脅有積氣。

診視積聚氣疾,生在右脅。

得肺脈結。

結脈主塊積,肺藏於右,肺部脈結,故右脅有積。

脈結甚則積甚。

肺部豚結太甚,則右脅積亦甚。

診#16微則氣微。

肺部結豚不甚,右脅積氣亦微。

診不得肺脈,而右脅有積氣者,何也?

問肺藏於右,右脅有積,肺經一部卻無結豚,是如何。

然:肺脈雖不見,右手脈當沉伏。

答肺部雖無結豚,只要右手有沉伏脈,便是右脅積氣。伏豚,藏病積也;浮結者,府病聚也。

其外痛疾同法耶?將異也?

問外有沉瘤之疾,與右脅積氣同診視,法度或不同。

然:結者,脈來去時一止,無常數,名曰結。

答結豚來緩,時一止住,又無定數,謂之結。

伏者,脈行筋下也。

伏豚常行於筋下,要極重指著骨乃得。

浮者,脈在肉上行也。

浮豚常浮行於肉上,按之不足,舉之有餘。

左右表裹,法皆如是。

左右者,左右脅也;表以觀其府病,裹以觀其藏病;其法度并皆如此。

假令脈結伏者,內無積聚。

伏豚乃裹豚也,所以現其內也,雖有結伏之脈,內無積聚之病,是病不應豚,鈴死。

脈浮結者,外無瘋疾。

浮豚乃表豚也,所以現其外也,雖有浮結之豚,外無沉瘋之疾,亦是病不應豚,鈴死。

有積聚,脈不結伏。

有積聚之病,無結伏之脈,是豚不應病者,鈴死。

有痛病,脈不浮結。

有沉瘤之病,’無浮結之豚,亦是豚不應病。

為脈不應病,病不應脈,是為死病也。

豚與病皆要相應,一不相應皆死。

十九難曰:

經言脈有逆順。

男女之豚,有逆有順。逆順者,陽抱陰生,陰抱陽生。

男女有常而反者,何謂也?

男女各具有常之豚,而豚卻相反,其說如何。

然:男子生於寅,寅為木,陽也。

元氣起於子,人之所生也。男從子左行三十之巳,從巳左行至寅,為十月,十月而生男。寅為束方甲乙木,木陽也。

女子生於申,申為金,陰也。

女從子右行三十之巳,從巳右行至申,為十月,十月而生女。.申為西方,庚辛金,陰也。

故男脈在關上。

關上為寸口,屬陽,男子陽氣#17,故豚在寸口常盛。

女脈在關下。

關下為尺部,屬陰,女子陰氣盛,故豚在尺部常盛。

是以男子尺脈常弱。

男子之氣始於少陽,極於太陽,少陽之至,乍大乍小,乍短乍長,為《易》復卦,一陽居於尺部。陽明之至,浮大而短,為《易》臨卦,二陽居於關部。太陽之至,洪大而長,為《易》泰卦,三陽居於寸部。三陽從地長,故男子之豚,寸盛而尺弱。

女子尺脈常盛#18。

女子之氣始於太陰,極於厥陰。太陰之至,緊大而長,為《易》姤卦,一陰居於寸部。少陰之至,緊細而微,為《易》遁卦,二陰居於關部。厭陰之至,沉短以敦,為《易》否卦,三陰居於尺部。三陰從天生,故女子之豚,寸沉而尺盛。

反者,男得女脈,女得男脈也。其為病何如?

男子尺豚常弱,今反盛;女子尺詠常盛,今反弱。問其病為何如。

然:男得女脈為不足,病在內。

寸口日陽,男子以陽用事,今陽豚不見於寸。,而反見尺部,尺部之豚,女子常盛,男子亦如是,為不及,陰主內,故病內。

左得之,病則在左。

左手得女脈之盛,病則在身體之左。

右得之,病則在右。

一右手得女豚之盛,病則在身體之右。

隨脈言之也。

隨所得之豚,言所受之病。女得男脈為太過。女子尺脈本浮,更加見於寸,是謂太過。又女子以陰用事,寸脈常況,卻得浮豚。

病在四肢。

四肢為諸陽之本,女得男脈,為陽氣盛,故病在四肢。

左得之,病則在左。

左手得男子之豚,病則在手足之左。

右得之,病則在右。

右手得男子之豚,病則在手足之右。

隨脈言之也!

隨豚斷病。

二十難曰:

經言脈有伏匿。

豚有伏藏隱匿。

伏匿於何藏,而言伏匿耶?

伏匿於何處藏府,可以言伏匿。

然:謂陰陽更相乘、更相伏也。

答陰陽非獨寸為陽、尺為陰,肌肉上亦為陽部,肌肉下亦為陰部,或陽脈乘於陰部,或陰脈乘於陽部,或陽部伏陰脈,或陰部伏陽脈。

脈居陰部而反陽脈見者,為陽乘陰也。

尺部之內、肌肉之下為陰部,尺中浮滑而長,為陰部見陽豚,陰虛不足則陽入乘之,為陽覆,又陽乘陰部之脈。

脈雖#19沉澀而短,此謂陽中伏陰也。

尺中已浮滑而長,寸口關中況短而澀,此為陽中伏陰。

脈居陽部而反陰脈見者,為陰乘陽也。

寸口與肌肉之上為陽部,反見沉短而澀之陰脉,為陰脉成陽部,為陰溢。

脈雖時浮滑而長,此謂陰中伏陽也。

寸口關中已況澀而短,尺豚浮滑而長,為陰中伏陽。

重陽者狂!

豚浮滑而長,又加實數,是謂重陽,故狂言大事,自高自賢,狂越,弈衣登高。

重陰者癲。

尺中既況短而澀,又盛實,是謂重陰,故病僵仆於地,閉目不惺,陰極陽復,良久卻惺,名日癲。

脫陽者見鬼。

脫陽者,無陽氣也,謂寸豚細微甚也,目中妄見如睹鬼物。

脫陰者目盲。

陰者,精氣也,陰氣已脫,五藏之氣不營於目,盲無所視,若尺脈則微細甚。

二十一難曰:

經言人形病脈不病,曰生。

形病者,肌體贏瘦,手足不仁;泳不病者,脈息隨呼吸上下,無大還不一及,斷之曰生。

脈病形不病,日死。

一豚病者,診諸至數或太#20過或不叉,則人雖未病寒熱等疾,縱不病亦死。

何謂也?

生死之異,其說如何。

然:人形病脈不病者,非有不病也。

人形體雖有病痛,而脈卻未有節病,非是豚息不病,所以如此。

謂息數不應脈數也。此大法。

豚者血也,息者氣也,脈不自動為氣使然,氣之息數未與血之脈數相應而然耳。

二十二難曰:

經言脈有是動。

有反常之動豚。

有所生病。

動豚反常,病所由生。

一脈變為二病者,何也?

一豚之動,變為血氣兩般之病,如何。

然:經言是動者,氣也。

氣為陽,陽為衛,邪中於陽,氣先受熱,形之於脈,名日是動。

所生病者,血也。

氣病傳血,血為陰,陰為榮,血壅不潤,病生於後。

邪在氣,氣為是動?

陽為氣,邪中於陽,氣動於豚而反常。

邪在血,血為所生病。

氣先受邪,傳之於血,血壅不行,病所由生。

氣主拘之。

殉者,吹噓往來之象,氣主流行而不自筍。

血主濡之。

濡,潤也,血潤澤不桔。

氣留而不行者,為氣先病也。

氣血受熱則濘溢妄行,故日是動。

若賊風博之,則留止而不行。

血壅而不濡者,為血後病也。

氣傳之於血,復受賊風,故血壅不濡而病。

故先為是動,後所生也。

氣先動之於詠,然後血所生病。

二十三難曰:

手足三陰三陽。

手三陰,手三陽,足三陰,足三陽。

脈之度數,可曉以不?

經豚丈尺法度數目可曉否。

然:手三陽之脈,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合三丈。

手太陽之豚,自兩手小指之端,循臂上行之耳珠子前,長五尺,兩手合一丈。手陽明之豚,起於兩手大拇指次指之側,上循臂,終於鼻,左之右,右之左,長五尺,兩手合一丈。手少陽之脉,起於兩小指次指之端,上臂,終於耳前,長五尺,兩手合一丈,故雲五六合三丈。

手三陰之脈,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手少陰之豚,起於心中,下絡小腸,上肺,出腋下,循臂,出小指之端,長三尺五寸,兩手合七尺,手太陰之脉,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屬肺,出腋下,下肘,入寸口,上魚際,出大指之端,長三尺五寸,兩手合七尺,手厥陰之脉,起於胸中,屬心包絡,三焦,出脅腋下,循臑入肘,下出小指次指之端,長三尺五寸,兩手合七尺,故雲二丈一尺。

足三陽之脈,從足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足太陽之脈,起於兩足小指之側,上循膝,交胭中,循背上頭,下入目內毗,長八尺,兩足上行,合一丈六尺。足陽明之豚,起於足大指次指之端,循足經,上夾臍左右各二寸,終於額角髮際,長八尺,兩足合一丈六尺。足少陽之豚,起於足小指次指之端,上循兩膝外康,入季脅,上循目外毗,長八尺,兩足合一丈六尺,故云四丈八尺。

足三陰之脈,從足至胸,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兩足合有六陰,故云六六三丈六尺。足太陰之豚,起於足大指內側,循足經內康,上交出厥陰豚之前,上循入腹,屬脾絡胃,連舌本,長七尺五寸,兩行各#21一丈五尺。足厥陰之豚,起於足大指聚毛之上,循足附上康,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足太陰之後,循腹,入陰毛中,環陰器,抵小腹,俠胃屬肝絡膽,循喉嚨,入頑顆,連目出額,長六尺五寸,兩行合長一丈三尺。足少陰之豚,起於足小指之下,斜趣足心,上踹股內,貫脊屬腎絡膀胱,貫肝入肺,循喉嚨,俠舌本,長六尺五寸,合長一丈三尺,故云三丈九尺。

人兩足嬌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22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

人有陰踏、陽踏二豚,兩足合四脈。陽踏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陰踏亦起於跟中,是足少陰之別絡,自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循腹上胸裹,入缺盆,上出人#23迎之前,入項內康,屬目內毗,合太陽豚,長七尺五寸,兩行合一丈五尺。

督脈、任豚,各長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

督脈起於下極之俞,并脊裹,入屬於腦,計四尺五寸。任脈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上關元,至咽喉,長四尺五寸。督、任計之長九尺。

凡脈長一十六丈二尺。

手三陽豚三丈,手三陰脈二丈一尺,足三陽脈四丈八尺,足三陰脈三丈九尺,兩足踏脈一丈五尺,督豚、任脈九尺,共計一十六丈二尺。

此所謂十二經脈長短之數。

已上是十二經豚長短數目。

經脈十二。

注見一難。

絡有十五。

每一經各有一絡,十二經絡之外,有陽絡、陰絡、脾之大絡,共十五絡。

何始何窮也?

問經絡所始所終去處。

然經脈者,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者也。

答經者徑也,經豚者,流行血氣,疏通陰陽之徑路,以榮華一身。

其始從中焦。

經絡所始之地中焦,直兩乳問,名擅中穴,亦名氣海,言氣從此而起。

注手太陰、陽明。

肺與大腸。

陽明注足陽明、太陰。

自大腸至胃與脾。

太陰注手少陰、太陽。

自脾至心、小腸。

太陽注足太陽、少陰。

自小腸至膀胱與腎。

少陰注手心主、少陽。

自腎至心包絡、三焦。

少陽注足少陽、厥陰。

自三焦至膽與肝。

厥陰復還注手太陰。

血氣至肝而終,明日#24良時#25,又復還始於肺。

別絡十五,皆因其原。

此十五絡,皆因十二經為本原,以相流通。

如環無端。

經豚終而復始,恰如環之圓轉,無有端倪。

轉相溉灌。

經豚流轉,更相溉灌於經絡中。

朝#26於寸部氣口,以處百病而央死生也。

寸口者,豚之大會,手太陰之豚動也,故五藏六府有病,皆見於氣。則可以斷吉凶死生。況一歲陰陽升降,會於立春一日,陰陽曉昏會於良時,一身榮衛還周會於手太陰,同天度一萬三千五百息,據本經朝於寸。、人迎,則人迎在左手,屬少陰,乃經豚朝會之地矣。愚併下文改作朝於寸部氣江,觀書者試評之。

經云:明知終始,陰陽定矣。

陰場之氣始於肺,終於肝,又別於陽者,知病從來,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何謂也?

其說如何。

然:終始者,脈之紀也。

微妙在豚,不可不察,察之有經,從陰陽始,故豚之紀綱,實在乎始而終,終而始之陰陽。

寸部氣口,陰陽之氣通於朝#27,如環無端,故日始也。

陰陽之氣,自早朝良時會於寸部氣,如環無端,周而復始,故日始。據元文寸。人迎,愚僭改作氣口。

終者,三陰三陽之脈絕,絕則死,各有形,故日終也。

足少陰氣絕之形,在齒長而枯,肉濡而卻。足太陰氣絕之形,在肉滿曆反。足厥陰氣絕之形,在舌巷卯縮。手太陰氣絕之形,在皮枯毛折。手少陰氣絕之形,在面黑如梨。三陰氣絕之形,在目眩目輝。六陽氣絕之形,在汗出如珠,故日死各有形,終即死也。

黃帝八十一難經慕圖句解卷之三

#1足:據文義似當作『取』。

#2雜:《集注》十六難丁注作『循』。

#3不:據文意似當作門木』。

#4肝腎在下脾:《集注》十六難虞注作一肝腎主下部〕。

#5此:據上文例,似當作『肝』。

#6善味:此前《本義》、《集注》有『善思』二字,《集注》并有『脾者,在志為思也』七字。

#7欠:《本義》作『善欠』。

#8半痛:依上文例,『半痛』當作『牢而痛』。

#9王:據文義,似當作『五』。

#10尺:疑當作『大』字。

#11能:《本義》、《集注》作『閉』。

#12在:據文義似當作『狂』。

#13大腸:原作『太陽』,據文義改。

#14故:此前《本義》、《集注》有『土主中宮』四字。

#15左:原作『在』,據文義改。

#16診:《本義》、《集注》作『結』。

#17氣:此下疑脫r盛』字。

#18盛:此下《本義》、《集注》有一是其常也』四字。

#19雖:此下《本義》、《集注》有『時』字。

#20太:原作『不』,據文意改。

#21各:疑當作『合』。

#22二:原作『』』,據《本義》、《集注》改。

#23人:原作『今』,據文義改。

#24日:原作『目』,據文義改。

#25良時:疑當作『艮時』,三十難、三十七難注即作『艮時』。

#26朝:原作『脾』,據《本義》、《集注》改。

#27朝:此下《本義》、《集注》有『使』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