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宗教事务条例》对组织信仰伊斯兰教的公民前往国外朝觐有什么规定

《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前往国外朝觐,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根据这条规定,除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外,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信仰伊斯兰教的公民前往国外朝觐。

关于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赴麦加朝觐的组织问题,朝觐圣地所在国——沙特阿拉伯王国——政府有类似的规定,不接受穆斯林个人朝觐申请;各国的朝觐者,须由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有代表性团体或组织负责,统一组织各国的穆斯林前往。

朝觐活动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组织,也是由朝觐活动的性质和我国国情所决定的。一年一度的朝觐,是属于伊斯兰教的特大型的国际性宗教活动,需要经过报名、核证、办理护照、签证、行前培训、卫生防疫等程序,涉及在沙特的一系列宗教活动及朝觐结束后组织大家返回国内等许多工作环节。因此,考虑到朝觐是穆斯林的一项基本的宗教功课,以及诸多复杂因素,只有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才能组织穆斯林赴国外朝觐。

我国实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为使朝觐活动有序地进行,借鉴一些国家“公开报名排队朝觐”的做法,国家宗教事务局研究制定了《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统一报名排队和收费。在此基础上,宁夏宗教事务局结合宁夏实际情况,为了更加透明,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制定了《宁夏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并于2009年6月开通了“宁夏朝觐报名网”,(网址为:nxmslcj.cn),只要在开通互联网的微机上输入上述网址,就可进行朝觐报名,实现了无时间、无地域限制在线报名。报名后自动生成报名顺序号,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法改动。同时,宁夏伊斯兰教协会每年在《宁夏穆斯林》都要开列朝觐费用开支明细表,向穆斯林群众交代每项费用使用情况,防止乱收费,保证资金合理使用,使穆斯林群众心中有数,切实保护参加朝觐穆斯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