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耕平苦笑道:“还有这事?我一个父亲,居然还让小孩子担心,真是太失败了。”

“哪有,写小说很费脑筋嘛,累了吧,这种时候就该出去散散心。”

耕平心想,反正周六在家也做不了什么事,出去散散心也不错,但他不知如何说是好,于是只有沉默。

椿继续说道:“明天我做点便当带过去,你也好久没陪小驰出去玩了吧,他还跟我抱怨说老爸连周末都整天窝在家里呢。”

耕平回想了一下今年冬天的所有周末,确实没有带小驰出去玩过几次。虽然自由职业者可以自由安排时间,却总不如上班族那样有张有弛。于是他回应道:“嗯,那就加上我吧,不过我得先给你打个预防针,我现在工作完全不在状态,心情也不是很好。”

电话中,隐约可以听得到繁华街市的喧闹。耕平看了看手表,凌晨一点多,椿大概也是刚下班吧。

椿说道:“没事啦,我知道你是作家里难得一见的顾虑他人感受型的人,就算自己心情不好,也不会迁怒到别人头上。在我们店里,甚至比我们还在意气氛,哈哈。那明天早上八点我去接你们。”

说完椿微妙地顿了顿,然后悄声说道:“耕平先生,加油!”然后快速地把电话挂了。

耕平拿着听筒,出神地看着被挂断的电话发呆。

09

周六清晨的天空,从黎明前开始已是一片晴朗。

耕平站在客厅的落地窗边,兴味索然地看着远处渐渐明亮的天空。昨晚他彻夜未眠,接连看完了三张没有CG或动作场面的欧美、亚洲电影DVD,虽然小有趣味,但完全唤不起共鸣,看完后唯一的感想就是,导演、编剧都太有才了,有才到令自己诚惶诚恐。可见自信丧失的魔鬼已把他的灵魂折磨得何等凄惨。

给儿子做好早餐,耕平迷迷糊糊地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似睡非睡。听到门铃响起,他如惊弓之鸟一般猛地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小驰赶忙走到餐厅,对着墙上的液晶屏和椿打招呼道:“早,椿小姐!我和老爸马上就下楼啦!”

耕平揉了揉肿胀的双眼,只见小驰丢了件大衣过来。这件深蓝色的带帽呢大衣小驰也有一件,是两父子的亲子装。

小驰满脸无奈地说道:“老爸,你说你不修边幅倒也算了,胡子还是要刮一刮吧。”

“啊,忘了刮了,要不你先下去吧,老爸刮完胡子洗完脸马上就下去,三分钟搞定!”

“好吧,老爸,那我先下去啦。”小驰把大挎包往肩上一挂,向玄关走去。耕平看着他微勾着背走出门去的身影,似乎从中找到了那个自信全失的自己的影子。

耕平走出公寓的自动门,一阵微风迎面吹来。二月的徐徐微风,宛如春风般轻柔暖和。椿摇下车窗向他招手。只见她扎着红艳艳的发巾,带着茶色斜纹镜架的太阳镜,酷似五十年代的电影女明星。椿之所以戴太阳镜漂亮,大概是因为鼻子与下巴比例匀称吧,耕平想。

“早,耕平先生。小驰说想把车顶打开,您说呢?”

椿开的是一辆红色标致,只要按下按钮,车顶就会自动折叠,变成全敞篷式汽车。小驰兴奋得大声叫了起来:“喔!开吧开吧,你看,一点都不冷。”

“行,今天你才是主角嘛。椿小姐,那就打开吧,不好意思。”

耕平呆望着车顶慢慢打开,直至完全落下。他对车并不追崇,所以自己没有买车。神乐坂的交通出行很方便,约摸两千日元就能打的去到东京的任何地方。对经济并不宽裕的耕平来说,拥有一辆私家车可以用上“奢侈”二字。

车顶打开后,椿从里面打开车门,小驰兴高采烈地坐到了车后座上,副驾驶位空着。恍惚间,耕平觉得久荣的影子似乎和眼前的椿重叠起来,如梦幻一般。若久荣还在世,一家三口一定也会像今天这样驾车出游吧。

小驰坐在象牙色的皮座上冲他喊道:“老爸,快点啦,不然路上要堵车啦!”

耕平这才回过神来,收拾好刚才的恍惚,坐上了车。

汽车飞驰过一条又一条高速公路,两个多小时后终于到达了南房总。一路上,椿和小驰聊得热火朝天,耕平却一直沉默地看着车前的路,每条路都看不到尽头,也似乎没有尽头,真是不可思议。

椿一手掌着方向盘,另一只手解开外套的衣扣,说道:“原来房总半岛的南部已是春天啦,这么暖和。”

太阳从敞篷的车顶照了进来,晒得人热烘烘的,耕平和小驰干脆把外套都脱了下来。远处,白色的洲崎灯塔在太阳下熠熠生辉。目的地——房总花场到了!

双车道的公路两旁,性急的油菜花已迫不及待地给田圃铺上了鲜黄的地毯。平时和父亲单独相处时都表现得很大人的小驰看到这满眼的油菜花也禁不住探出身子,欢呼道:“太棒啦!这些花每年都会开的吧,它们又看不到自己开得有多漂亮,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命地开呢?哇!多鲜艳的黄色呀!”

耕平已年近不惑,人生差不多走完了一半。这一半人生里,成功失败各占一半,成功的是可以写自己喜欢的小说,有一个好儿子;失败的是中年丧妻,工作也不尽如人意。每年长一岁,他就痛感一次自己的无力。每年花儿们都鲜艳地绽放,每年春天都如约地来临,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

椿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她把车停在油菜花的停车场上,然后说道:“虽然还有点早,要不我们就在这里吃午餐吧。”

“老爸,你工作辛苦,还是我跟椿小姐来准备吧,你先坐在车上等等。”

耕平看着小驰和椿在停车场和油菜花地相接的小土堤上铺好餐布,打开藤篮,把便当和纸质碗碟拿出来摆在餐布上。土堤上每隔一小段距离就有一家人围坐着吃午餐。

“老爸,下来啦!椿小姐做的午餐哟!”

耕平疲惫地笑着脱下皮鞋,坐在餐布上。花椰菜和甘蓝做成的沙拉、炸鸡块、煎鸡蛋、那不勒斯式意大利面,还有饭团,每一样都是小驰爱吃的。酱油炒腊肠作馅儿的饭团,是久荣最为拿手的料理。白白的饭团上稍撒了点猪油和酱油,看上去很是诱人。果不其然,小驰最先伸手拿起的,就是饭团。

耕平看着面前丰富多彩的料理,轻轻地低下头说道:“椿小姐,每次总是麻烦你,真不好意思。”

在南房总明媚的阳光下,椿没有半点银座女招待的风尘作派。她客气地笑着说道:“没有啦,小驰拜托我嘛,所以才稍微……”

耕平拿起一个饭团,塞进了嘴里,多熟悉多怀念的味道啊。眼前,一大片油菜花在风中摇摆起舞,远处,暗蓝色的大海悠闲自在地拍打着海岸。

“耕平先生,偶尔离开东京出来走走,心情好些了吧。”

耕平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努力地把注意力集中在食物上,想暂时忘却工作的事情。

“老爸……”小驰吃完正餐,一边嚼着满口的水果沙拉,一边说道。

“嗯,怎么了?”

“最近你一直在烦着什么,对吧。虽然我不知道你在烦什么,也帮不上什么忙,你看看这个。”说着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硬塞似的递给耕平,飞快地穿上运动鞋跑进菜花地里去了。

“小驰还害羞着呢。”椿笑着说道。

“说不清他到底是个大人,还是个孩子。男孩子一上十岁,就让人捉摸不透了。”

或许所有父亲都并不了解儿子吧。因为性别相同,所以有的事情很了解,但也正因为性别相同,有的事情却并不了解,父亲与儿子就是这样。耕平打开信封,只见三条红、蓝、黄的小龙跃然纸上,下面用蜡笔写着几行孩子气的字:

>;老爸,加油!

>;我会一直给你加油的!

>;永远支持你!

耕平双眼饱含着泪水把信递给椿。椿感叹了句“啊”,便再也没说出第二个字。

这段时间,自己一直没心情工作,整天闷闷不乐,原来他都看在眼里,关切在心里呢。这次驾车出游,一定也是这孩子的主意吧。连孩子都知道关心父母了,而身为父亲的自己却只顾着自己的烦心事,这样的父亲,真是做得太失败了。

“我过去看一下!”耕平猛地站起身穿上鞋,也跑进油菜花地里去了。

10

眼前是一片鲜黄的花海。每一朵小小的油菜花都沐浴在南国温柔的阳光里,闪耀着鲜嫩的色彩,在潮腥海风的吹拂下,花浪滚滚,一会儿向着大地鞠躬致敬,一会儿又对着太阳昂首挺胸。

青田耕平跑下土堤,穿过油菜花地里细长的田埂,追上了儿子。小驰站在田埂尽头,被油菜花簇拥着,仿佛要飞上天一般。耕平在离他半步远的地方停下脚步,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小驰突然说道:“老爸,你在椿小姐的店里喝过酒,对吧。”

他到底想问什么呢?难道跟椿是银座文艺酒吧的女招待有什么关系么?

“嗯,是啊。”耕平答道。

小驰倏地回过头来,本和久荣一样白净的小脸通红通红的,说道:“那喝醉了,大概就是像我现在这样吧,大人喝醉了,心情会变好是吗,老爸?”

每天都要画那么多张画的小家伙,对视觉的感受一定很敏锐吧。面对着这一大片油菜花,他的身体、心灵一定都陶醉其中了,说不定他真有画画的天分呢,哈哈。这瞬间闪现的念头,就是父母的痴爱啊。耕平笑了,更重要的话还没说呢。

“小驰,老爸这十多天来怪怪的吧。”

小驰看了耕平一眼,说道:“嗯,是啊,完全没笑过,跟我说话的时候也是,吃饭的时候也是,看娱乐节目也是,一丝笑容也没有。”

若不是小驰这样说,耕平压根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看来当作家的孩子也不容易啊。

“是么。老爸是不是经常这样怪怪的呀?”

小驰微微皱起眉头,在他润泽的黑发后面,一望无垠的油菜花翩翩起舞。

“嗯,写小说的时候的确经常是这样,但是好像都没有这次这么痛苦,老爸,你没感觉么,你最近总是一个人自言自语……”

“是么?说了些什么?”

“说什么不行,不行,真的不行之类的。”

耕平无言以对。一般人的话,每天听着家人说些这样奇奇怪怪的话,一定也很崩溃吧,何况他还只是个小学生。

一阵海风吹来,吹弯了油菜花,也吹乱了小驰的头发。

耕平说道:“对不起,小驰。”

小驰微微笑着点了点头,宛如大人般说道:“没事啦。写小说很辛苦嘛,所以老师们,还有班上同学的爸爸妈妈都说老爸很厉害呢。”

真的么?自己真有什么地方很厉害么?难道不是因为做不来其他工作,才紧紧抱住作家这个饭碗不放么?耕平愣愣地想着,然后说道:“前不久,一个作家朋友送给我一本书,写的是一个父亲和儿子相依为命的故事,就跟我们一样。”

小驰面朝着盛开的油菜花问道:“青友会的朋友?”

“嗯,是啊,比老爸年轻,又有才华,写的书又受欢迎,还非常有钱。”

或许是头一次从自己的父亲嘴里听到这样的话吧,小驰嘶哑着声音附和道:“哦,是么……”

“是的,所以老爸很嫉妒他。这样的书我觉得自己也能写出来,但我知道,真正下笔的时候一定写不了他这么好。老爸写了十年书,接下来要出版的已经是第十五本了,现在却发现自己没有写小说的天分,你说老爸能不痛苦么?同时,我也瞧不起我自己,憎恨我自己,居然去嫉妒自己的朋友,所以根本没心情工作。”

这才是真正的自己,根本没有任何值得人家羡慕或称赞的地方。

“老爸,你也真是太狭隘了。不过你下一本书不出的话,我们俩可就生活不下去啦。”

小驰的最后一句话让耕平惭愧到无地自容,他笑了笑,只是笑里掺杂着几分自嘲。小驰慢慢转过身来,看着耕平。父子俩面对面站在油菜花丛中,隔着半步。小驰激动得双手握着拳,说道:“可老爸还是老爸,就算不写小说,就算有点狭隘,老爸还是老爸啊。要是你不能工作了,我也可以工作的嘛,只要不丢下我一个人就行了!”他一边动情地说着,一边竭力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可以工作?一个十岁的小屁孩可以做什么工作?小驰歇斯底里地喊道:“做服务员也好,打下手也好,去饭田桥的书店求大家买老爸的书也好,我都愿意做。老妈死了,要是老爸也不在了,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那谁来保护我呢?我一个人也活不下去啊……”

他说完,便再也忍不下去,放声大哭了起来。耕平用力咬住嘴唇,强忍着泪水,一把紧紧地抱住双拳紧握哭泣不已的儿子。

写小说不是自己愿意终身为之奋斗的理想职业么?为了儿子,也为了自己,就算没有丝毫写作才华,无论如何也必须坚持下去。如果连小说也失去了,那自己还剩下什么?有时间去嫉妒自己的同行,去哀叹自己的悲惨,还不如拿起手中的笔多写一句一行。一个没有才华没有灵感的人有资格轻言放弃么?被抱在怀里的那个小小的身体,虽然弱小,却惊人地火热。

“小驰,对不起,老爸错了,今天回去就马上开始工作,以后再也不说不行不行了,也绝不轻言放弃。”

“嗯,嗯。”小驰慢慢地松开拳头,紧紧地抱住耕平,“老爸,我担心死你了,我看你这段时间跟老妈去世之前一模一样,还想你是不是也要死了呢,真的担心死我了。”

久荣从出事之前半年开始,行为就有点古古怪怪,这一点耕平比谁都清楚。可那场事故,究竟是不可避免的宿命还是久荣的自杀,耕平心里也不甚清楚。

“好啦,老爸不会死,也不会古古怪怪了,工作也会好好加油。椿小姐还在等着我们呢,擦擦眼泪,我们回去吧。”他说完话,抽出几张纸巾递给小驰。小驰接过纸巾破涕为笑,使劲擤了擤鼻涕。

父子俩走在油菜花丛中,看到椿正站在土堤上向他们挥手。田埂上星星点点盛开着蒲公英可爱的毛茸茸花朵,有的却被踩踏得沾满了泥土。

“老爸,花田里的花不能摘,田垄上的蒲公英总可以的吧?”

“摘来干什么呢?”

“当作送给椿小姐的礼物呀!”

耕平突然觉得,小驰似乎比自己更懂得女人心。他蹲在田埂上,看着小驰起劲地采摘着一朵又一朵蒲公英。这是长大后第一次凑这么近地看蒲公英的花朵,嫩绿的茎秆上,昂扬着一朵骄傲自得的小黄花。在这个油菜花群生的田圃里,谁会注意到脚下这默默无闻的蒲公英呢?和高大的油菜花相比,这匍匐于地的蒲公英或许得不到多少太阳的眷顾吧。可即便如此,它们还是努力地骄傲地开放着,它的美,其他任何花都不可企及。

伸手欲摘一朵在手,耕平突然想到,这朵蒲公英不就是自己么?即使无人欣赏,也可以骄傲地绽放。如果说,所有的花都有各自的美丽,那作家不也是一样么?自己的创作之花已经无法改变了,就像蒲公英想变成油菜花,那最多也只能是像而已,到最后反而失去了蒲公英原有的美丽。耕平一朵一朵地数着蒲公英的花球,坚定着自己的决心,然后怀着无尽虔诚摘下了一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