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长大成人(5)

  • 林肯传
  • 卡耐基
  • 4968字
  • 2016-06-15 15:34:48

安死后不久,他熟记了一首诗,叫《死亡》,开头是这样的:“人类啊,你何必骄傲呢?”这首诗成了他的最爱。他常在没人时独自背诵,也给伊利诺伊乡间旅馆里的人背诵,还会在演讲时背诵,在白宫会见宾客时背诵。他甚至写出来送给朋友,并说:

“只要能写出这样的诗句,我愿意放弃所有,哪怕欠债都行。”

他最喜欢诗的最后两节:

希望和绝望,欢乐和悲伤,

与阳光和雨水交织;

笑声与热泪,蜜语与哀歌,

如后浪掀前浪,接踵而来。

就在一转眼、一吐纳间,

健康的朱颜成死亡的惨白,

金色的生命入棺木和殓衣,

人类啊!你何必骄傲呢?

古老的康科德公墓,安·拉特里奇长眠的地方,位于一片安静的农场上,这里宁静而祥和,三面麦田环绕。另一边是青青的牧草地,上面牛羊成群。今天,墓地已是灌木丛生、人迹罕至。春天,鹌鹑会在这里筑巢,只有羊群咩咩的叫声和美洲鹑的啼叫偶尔打破宁静。

安·拉特里奇在这里安睡了半个多世纪,直到1890年,当地的送葬人在四英里外的彼得斯堡新辟出一片墓地。彼得斯堡已经有一块宽大漂亮的墓地了,所以新墓地的销售缓慢而困难。结果,在某个邪恶的瞬间,贪婪的送葬人谋划了一个可怕的计划:掘开林肯爱人的墓穴,把她的遗骸转移到新墓地,以此促进墓地的销售。

于是,“大概在1890年5月5日”——引自送葬人本人的供述——他掘开了她的墓穴。那么,他找到了什么呢?从一位年迈、安静的女士那里,我们知道了答案。她今天依然居住在彼得斯堡,是她亲口向本书作者讲述,并保证所言真实可靠。她是麦克格雷迪·拉特里奇的女儿,而麦克格雷迪是安·拉特里奇的堂兄。麦克格雷迪·拉特里奇常跟林肯一起在田里干活,帮他测量土地,跟他一起吃饭、睡觉,对于林肯对安的感情,他可能比任何人都了解得更深。

在一个安静的夏夜,这位年迈的女士坐在门廊的摇椅上,对作者说:“我常听父亲说,安去世后,林肯先生每天都走上五英里到安的墓地,在那里待很久。父亲担心他出事,就跑过去把他带回家……是的,送葬人掘开安的坟墓时,父亲在场,我也常听到他说,他们唯一找到的遗骸,是她裙子上的四颗珍珠纽扣。”

于是,送葬人舀起那四颗珍珠纽扣和一些泥土,埋在了他在彼得斯堡新辟出的奥克兰公墓——并宣扬说,那就是安·拉特里奇的葬身之地。

如今,每逢夏季,就有成千上万的朝圣者驱车而来,凭吊这徒有其名的墓穴。我看到他们低首站在墓前,对着那四颗纽扣洒下眼泪。在那四颗纽扣上方,立着一块漂亮的大理石纪念碑,碑上刻着埃德加·李·马斯特斯《匙河集》中的诗句:

我虽卑微而无人知晓,

一生奉行不变的信条:

“不与人为恶,只与人为善。”

我以宽心恕我万民,

国民慈爱的面庞,

洋溢着公正与真相。

我是安·拉特里奇,长眠于这野草之下,

生前为亚伯拉罕·林肯所爱,

我心属他,不能相守,

只能阴阳相隔。

永世繁盛啊,共和国,

在我的骸骨之上!

然而,安神圣的遗骸还留在古老的康科德公墓,贪婪的送葬人不能把她带走——她和她的记忆依然在那儿。那里有美洲鹑的啼叫,有随风挥舞的野蔷薇,那里因亚伯拉罕·林肯的泪水而神圣。他曾说他的心在那里埋葬,那里才是安·拉特里奇希望永远停留的地方。

1837年3月,也就是安去世两年之后,林肯离开了新塞勒姆,他骑着借来的马来到斯普林菲尔德,开始了他所谓的“律师体验生涯”。

褡裢里就是他的全部家当:几本法律书籍,几件换洗的衬衫和内衣。他还带了一只破旧的蓝袜子,里面塞满了6.25美分和12.5美分的硬币,这是他在新塞勒姆,在邮局“完蛋”之前收来的邮资。到斯普林菲尔德的第一年,林肯常常缺钱花,而且缺口很大。他本可以先花这笔钱,之后再用挣来的钱补上,但是,他觉得这么做是欺诈。所以,当邮局的审计员过来清算的时候,林肯不仅如数上交,而且硬币全都原封不动——还是他过去一两年间当邮局局长时收上来的那些硬币。

林肯骑马来到斯普林菲尔德的那天上午,不仅身无分文,更严重的是,还欠着1100美元的债,这是他和贝里在新塞勒姆开杂货店失败而损失的钱。之后,贝里喝酒把自己喝死了,留下林肯一个人承担责任。

当然,林肯不需要这么做,他完全可以钻法律的空子,请求平摊,只负责自己的那份就好。

但那样就不是林肯了。相反,他找到债主并承诺,只要给他时间,他会连本带息如数归还。债主们都同意了,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叫彼得·范·卑尔根。他立即起诉,拿到判决书后,把林肯的马和测量工具公开拍卖了。但其他人都选择等待。为了兑现诺言,林肯省吃俭用十四年,直到1848年,他做了国会议员,把一部分工资寄回家,才算还清了这笔老账。

那天上午,林肯来到斯普林菲尔德,他把马拴在约书亚·F.斯皮德位于广场西北角的杂货店前面。下面是斯皮德讲述的原话:

“他骑着一匹借来的马来到镇上,从镇上唯一一位木匠那里弄来一个单人床床架。他来到我的店里,把褡裢放在柜台上,问我一张单人床需要多少钱。我拿来石板跟铅笔,算了一下,总共要17美元。他说:‘估计这算是便宜的了。不过,我要说的是,虽然便宜,可我还是买不起。如果你能赊给我,等到了圣诞节,如果我的律师生涯成功的话,我就付给你。倘若我失败了,我可能永远都不能还你了。’他说话的语气那么悲伤,让我顿生怜悯。我抬头看着他,直到今天我都觉得那是我见过的最悲伤、最沮丧的面庞。我对他说:‘这么小一笔债都会对你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我想我倒是有个建议,你可以不用背负任何债务,也能达到目的。我有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有张很大的双人床,如果你愿意,非常欢迎你跟我一起住。’‘你的房间在哪儿?’他问道。‘就在楼上。’我指着通往房间的楼梯说道。他二话不说,提起褡裢上了楼,把褡裢放下,又下楼,面带笑容神采奕奕地喊道:‘好了,斯皮德,我搬进来了。’”

于是,林肯没付一分钱房租,在杂货店楼上,和斯皮德住了五个半年头。

林肯的另外一位朋友威廉·巴特勒把他接到家里,不仅给他提供饮食,还为他添置了许多衣物。

林肯大概也会付给巴特勒一点钱,如果他有能力的话。不过没有固定的费用,这些都是朋友间随性的安排。

为此,林肯感到万幸,倘若没有巴特勒和斯皮德的帮助,他不可能在法律上取得成功。

他跟另外一位律师斯图亚特建立了合作关系。斯图亚特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政治上,他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交给林肯料理。但其实没有多少事务需要料理,也算不上什么办公室。房间里的摆设仅限于“一张又小又脏的床、一件牛皮袍子、一张椅子、一条长凳”,外加一个简单的书架,里面放了一些法律文件。

办公室记录显示,在前六个月里,公司只有五笔收入:一笔2.5美元的,两笔5美元的,一笔10美元的,另外一笔收入中还包括一件外套。

林肯感到非常受挫,一天,他来到佩奇·伊顿在斯普林菲尔德的木工商店里,坦白道,自己都想放弃法律,改行做木匠了。而几年前,还在新塞勒姆研习法律的时候,他也曾认真地想过丢下书本,去做个铁匠。

对林肯来说,在斯普林菲尔德的第一年是孤独的一年,整天见到的差不多都是那帮晚上聚在斯皮德杂货店后面谈论政治消磨时光的人。林肯不愿去教堂做礼拜,据他说,因为斯普林菲尔德的教堂太精美了,他有些不习惯。

这一年,只有一位女士跟他说过话,他曾写信给朋友说,她是“实在躲不开了”,才开口说话的。

然而,1839年,城里来了一位女士,她不但跟他说话,而且追求他,还打定主意要嫁给他,她叫玛丽·托德(Mary Todd)。

有人曾问起林肯,托德家为什么要这样拼写自己的姓氏(Todd也可写为Tod),他说,也许对上帝来说,一个“d”就足够了,但托德家要有两个才行吧。

托德家吹嘘自己的家族可以追溯到六世纪,玛丽·托德的祖父、外祖父以及他们的兄弟和父亲都做过将军和州长,其中一人还曾是海军部长。玛丽在肯塔基州列克星敦一所势利的法语学校接受教育,学校是维克特丽·夏洛特·拉·克利尔·蒙特拉太太和她丈夫开办的,他们两位是法国贵族,在大革命时期为了不上断头台而从巴黎逃了出来。在他们的调教下,玛丽的法语非但带上了巴黎腔,她还能像凡尔赛宫柔美的侍臣一般,跳沙龙舞和切尔克斯舞。

玛丽一向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自觉高人一等。她还固执地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嫁给一个将来会做美国总统的男人。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她不但坚信这一点,还拿它到处炫耀。人们都觉得她傻,笑话她,还对她说三道四。但这丝毫不能撼动她的信念——什么都不能阻止她吹嘘。

谈到玛丽,她的姐姐说她“喜欢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热衷炫耀,喜欢大场面,权力欲很强”,是自己见过的“最有野心”的女人。

不幸的是,玛丽的脾气很坏,经常失控。1839年的一天,她和继母大吵了一架,盛怒之下,她摔门而去,走出父亲的房子,到斯普林菲尔德跟她已婚的姐姐去住了。

她下定决心要嫁给一位未来的总统,当然,她也选对了地方,因为世上再没什么地方比伊利诺伊州的斯普林菲尔德更有希望了。当时,这里只是一个肮脏的西部小村庄,懒洋洋地散布在光秃秃的大草原上,没有道路、没有电灯,更没有人行道和下水道。牛群在村子里自由地漫步,猪在主路的泥坑里打滚,空气里弥漫着成堆的粪便发出的恶臭。整个镇子只有一千五百人。但在1839年,这里住着两个将要成为1860年总统候选人的年轻人——民主党北方派系的候选人史蒂芬·A.道格拉斯和共和党候选人[4]亚伯拉罕·林肯。

两个人都认识玛丽·托德,在同一时间对她展开追求,都曾把她揽入怀中。她也曾表示两个人都向她求过婚。

据她姐姐说,每当有人问她想嫁给哪一位追求者时,玛丽都会回答:“最有希望成为总统的那一个。”

而这等于在说道格拉斯,因为当时他的政治前途要比林肯好上百倍。虽然只有二十六岁,但他已经有了“小巨人”的绰号。当林肯还住在斯皮德杂货店的阁楼上,为自己的律师生涯苦苦挣扎、穷得没钱吃饭的时候,道格拉斯已经当上美国国务卿了。

多年前,道格拉斯就立志要成为美国的政坛巨擘,那时,其他州的人甚至不曾听说过林肯。其实,在当选总统的两年前,一般人对林肯的了解也仅限于他曾经跟才华横溢、位高权重的道格拉斯进行过辩论。

玛丽的家人都以为她更喜欢道格拉斯,事实可能也确是如此。他不仅讨女人喜欢,他的个人魅力,他的政治前景,他的行为举止,他的社会地位,都要比林肯高出一筹。

另外,他还有低沉而美妙的嗓音、一头乌黑的鬈发,他的华尔兹无可挑剔,他还会为玛丽·托德奉上可爱的赞美。

他是她理想中的男人。她也曾对着镜子,小声地叫自己“玛丽·托德·道格拉斯”。听起来多美啊,她一次次地做梦,梦到和他在白宫跳着华尔兹。

在追求玛丽期间,一天,道格拉斯跟人打了一架,就在斯普林菲尔德的广场上。恰巧这位打架的报纸编辑,是玛丽挚友的丈夫。

也许,她跟道格拉斯说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

道格拉斯喝多酒后,会爬到桌子上大跳华尔兹,又喊又唱,并把桌上的酒杯、烤火鸡、威士忌和盘子踢个满地。也许,她还对他说了自己对他在公共宴会上这般行径的看法。

而一旦他跟别的女孩跳舞,她就大发雷霆,让他出丑。

这段感情终成泡影。贝弗里奇参议员的看法是这样的:

尽管后来听说道格拉斯向玛丽求婚,却因为“道德败坏”被拒绝了。但这显然只是她为了自保放出的烟幕弹,这种做法在此类事情上很常见。道格拉斯精明、机灵,二十几岁已然老成练达,他根本没有向托德小姐求婚。

极度失望中,托德把极大的热情转到了道格拉斯的政坛苦主之一亚伯拉罕·林肯身上,她想借此激起他的妒意。然而,这并没有帮她挽回道格拉斯,于是,她制定了计划,要俘获林肯。

后来,玛丽·托德的姐姐爱德华兹太太是这样描述这段追求过程的:

我常常和他们共处一室。他们坐在那里聊天,从来都是她在说个不停,林肯先生就坐在她身边听她讲。他很少开口,只是直直地盯着她,好像被她身上某种无形的强大力量吸引了——他被她的精明练达迷住了。跟玛丽这样的大家闺秀长时间交谈,他完全无法自持。

那年七月,已经被议论了几个月的辉格党大会在斯普林菲尔德举行,人们蜂拥而至,整个镇子都沸腾了。他们是方圆数百英里内的党员,一路上挥舞旗帜,奏起音乐——芝加哥代表团拖着一艘改造成双桅船的政府小帆船,穿越了半个州来到这里。船上奏着音乐,还有跳舞的年轻女郎、朝天鸣响的加农炮。

民主党人曾经把辉格党候选人威廉·亨利·哈里森描述为一位住在小木屋里,整天喝烈苹果酒的老妇人。所以,辉格党人造了一间带轮子的小木屋,由三十头牛拉着穿过斯普林菲尔德的大街小巷。小木屋旁有一棵山胡桃树,还有浣熊在上面打闹,门边放着一桶苹果酒。

晚上,在火把的照耀下,林肯做了一场政治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