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然后我们有好一会儿没说话。走过了横在河上的吊桥,黑色的河水闪闪发光,无声地上涨下落着,我们走过了一片草莓园,进入柏油马路,道路在一个骤然的转弯后攀缘而上,从高且陡峭的山谷的豁口间穿过,黑森森的云杉树从山崖上探出腰身,然后在山顶上的几个迂回弯曲后,经过我家的屋前延伸而去。所有的一切都是漆黑沉重和潮湿的,除了对刚才发生过的一切的清醒意识,它就这么直端端地一刀切下去,我的思想和意念在泡沫中升腾到了光明之中。扬·维达尔对于我的解释已经完全平复,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告诉他她的乳房并不是全部,还发生了更多的事情,但我一看到他那副兴高采烈的模样,便放弃了这个念头。这也很好,在我和苏珊娜之间有了一个秘密。同时在我身上发生了的那种痉挛也让我困扰不安。我的下腹几乎没有毛发,只有几根长长的、黑色的,或许准确地说是些绒毛,我最害怕的事情之一就是,让女孩子们特别是苏珊娜知道这一点。我不知道在毛发没有长出来之前是否可以跟女孩子们睡觉,那个痉挛是否可以解释为是个虚假的性满足,我已经干下了比我的那根东西实际上所允许干的更多的事,走得也太远。这就是为什么疼痛的缘故。我获得的是一种‘掺了水分’的性满足。我所知道的一切是,这将可能很危险。但另一方面我的内裤里又是湿乎乎的。这可能是尿滴,也可能是精液。甚至或许是血?最后这两点不足可信,因为我还没有性成熟,在那一瞬间之前我从未感到过肚腹里的刺痛。但无论如何这引起了疼痛,我对这一点感到不安。

扬·维达尔把自行车停在车库外,我们站在那里聊了一会儿,然后他骑车回家,我走进家里。那个周末英韦在家,他和妈妈一起坐在厨房里,我从窗外望见了他们。爸爸一定是呆在粮仓那里他的住处。我脱下外套后,我走进浴室,关上门,把自己的裤子褪下直到膝盖,提起内裤的一角把食指伸进去触摸那潮湿的地方。粘腻的。我把手指在眼前举起来,让食指与拇指互相捏搓。亮晶晶的腻滑的东西。一种海洋的气味。

海洋?

那一定是精子啰?

肯定是精子。

我性成熟了。

带着满腹的喜悦与欢欣我走进厨房。

“你想来点比萨饼吗?我们给你留了几块。”妈妈说。

“不用,谢谢。我们在外面吃过了。”

“你玩得痛快吧?”

“痛快。”我说,没法子忍住不露出笑容。

“他完全脸红了哟,”英韦说,“我想,是由于开心吧?”

“哪一天你把她请到家里来。”妈妈说。

“我会的。”我说,只是继续微笑着。

两周以后我和苏珊娜的关系中止了。我和在特罗姆岛最好的朋友拉尔斯很久以前有过一个约定,就是互相交换他那里和我这里最漂亮的女孩子的照片。不要问我为什么。我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直到一天下午我收到他信里的那些照片。莱娜、贝亚特、埃伦、西芙、本特、玛丽安娜、安妮·莉丝贝特,还有一些什么名字的女孩子一起,是她们护照上的照片。这是特罗姆岛最漂亮的女孩子。现在我得去弄到特韦特这里最漂亮的女孩子的照片了。接下来几天我和扬·维达尔几次讨论了这个问题,我们列出了一个名单,内容就是搜罗到这些照片。有几个人我可以直接去问,比如苏珊,扬·维达尔姐姐的朋友,她比我们年长许多,因此我不担心她会觉得我有什么非分之想,其他的我让扬·维达尔去问他的那些女友要。我自己也应当去问的,但因为是要表示对她们有极大的兴趣才能索要照片,而我已经同苏珊娜在一起,对女孩子们表达如此的兴趣就不大合适,同时可以想象得到,这消息也会张扬出去。还有另一种办法。比如佩尔,或许他能搞到一张与他同班的克里斯廷的照片?他办到了,用同样的方法我最后总算凑齐了六张照片。到手的照片有很多,但她们当中最美的、这群芳之冠,我最愿意向拉尔斯展示的英厄,她的照片我没有。而英厄,她是苏珊娜的堂妹……

一天下午我把自行车从车库里推出来,骑着它去了苏珊娜那里。事先我们没有约会,当她来开门让我进去时,看得出她很欢喜我的到来。我向她的父母问好,然后我们走进了她的房间里坐下,讨论了一会儿我们要做的一些事,又说了一些学校和老师的事情,没有说什么实质性的东西,直到最后,我以一种偶然想到的语气道明了我的来意。问她是否有英厄的一张照片可以给我?

坐在床上的她一下子身体僵直,很不理解地盯着我。

“英厄的照片?”最后她说。“你要它来干什么?”

我没想到过这会带来什么问题。我是和苏珊娜在一起的呀,所以才这么直截了当地问她要了,除了我注重的坦诚外不可能有另外的解释。

“这我不能说。”我说。

这是真话。假如我告诉她我要给在特罗姆岛的一个朋友寄去在特韦特最漂亮的女孩子的照片,她会期待她是她们当中的一个。但她不是,这我可不能说。

“我不会给你什么英厄的照片,要是你不说出你要用它来干什么。”她说。

“但我不能说,”我说,“你就把它给我,行不?这不是给我的,要是你是这么想的话。”

“那么给谁?”

“我不能讲。”

她站起身来。我明白她是光火了。她所有的动作那么短促、不连贯,仿佛她不愿意再给我看到那些自由连续的动作的快乐,因此带走了它们展示出来的那些连绵不尽的情感。

“你爱上英厄了,是不是?”她说。

我没有回答。

“卡尔·奥韦!是不是?我听好多人说起过。”

“我们别提这张照片了,”我说,“别提了。”

“这就是说你爱上了?”

“没有,”我说,“或许我刚来时是,在最开始的时候,但现在不再是了。”

“那你要照片来干什么?”

“这我不能讲。”

她开始哭泣了。

“你是的,”她说,“你爱上英厄了。我知道。我就知道。”

如果苏珊娜知道这点,我突然想到,这么说英厄也一定知道啰?

一道光明在我心里点燃。要是她知道了,这种接近就不会再那么复杂了。比如在学校的晚会上,我就可以走过去邀请她跳一支舞,她一定会知道其间的含义,会知道她不仅仅是许多人当中的一个。甚至或许她会对我产生一点兴趣?

苏珊娜抽泣着走到在房间另一端的写字台那儿,拉开了抽屉。

“这是你的照片,”她说,“拿去。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她用一只手遮住自己的脸,另一只手把英厄的照片塞给了我。两个肩头上下抽动着。

“这不是给我的,”我说,“我发誓。不是我要它。”

“你混蛋,”她说,“你走!”

我接过照片。

“那,我们不在一起了吗?”我说。

在这个刮着北风、寒彻透骨的新年前夜,我躺在床上看书,同时等待着晚上要开始的狂欢时刻,这已经过去了两年。苏珊娜仅仅在几个月以后就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了。他叫泰耶,矮个儿,有点胖胖的,卷发,留着愚蠢的小胡子。找了这么一个人来代替我的位置,我很不理解。即便他已满十八岁,即便他有一辆车,他们可以在晚上和周末开着车到处兜圈子,但问题仍然是:他比我强吗?一个留胡子的矮胖子?或许至少对苏珊娜来讲无所谓。当初我就是这么想的,现在躺在这里的我还是同样的想法。如今的我已不再是个孩子,我十六岁了,不再是初级中学的学生,而是在克里斯蒂安桑的高中生。

外面从打开的车库门那里传来刺耳、滞涩的声响。在发动机轰隆一声打着火后,汽车发动了,接着车轮空转了一小会儿。我站在窗户前直到我看见那两个红色的车后灯消失在了拐弯处。然后我下楼去到厨房,把水壶灌了水放在电炉上,拿出一些为圣诞期间预备的食品,火腿、果酱、羊肉卷、牛肝酱,切下几片面包,从客厅里找来报纸,把它摊放在桌上,然后坐下来一边看报一边吃东西。现在户外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桌上铺着的红色台布,还有窗户上点燃的那些小蜡烛,这儿的一切都令人感到相当的温馨和舒适。水开了,我把茶壶用滚水涮了涮后倒掉,捏了几撮茶叶放进茶壶,把冒着蒸汽的水冲下去,同时对着空中喊了一句:

“妈妈,要喝茶吗?”

没人应答。

我坐下来继续吃东西。过了一会儿我端起茶壶倒进杯里。深褐色的茶水,像通常那样,沿着白色的杯壁往上泛起。几片漂浮着的茶叶在里面打着旋儿,其余的像一块黑色的草垫子沉入杯底。我倒进些牛奶,加了三勺糖,再搅拌几下,直到茶叶片儿全都静静地躺在了杯底,我举杯啜饮。

唔……好香。

下面的路上闪烁着红灯的一辆除雪车轰隆隆地疾驰而过。外面的大门开了。我听到有人在门前使劲跺着脚的声音,我回转头去的那一刻刚好看到妈妈走进屋里,她穿着爸爸那件显得很肥大的羊羔皮外套,双臂里搂着一堆柴火。

为什么她穿他的衣服?这可不像她。

她没有朝我的方向看,直接进入客厅。她的头发和衣襟上都落满了雪花。轰的一声把柴扔进了木柴筐里。

“你想喝点茶吗?”当她走回来时我问道。

“谢谢,喝点吧,”她说,“我先去把衣服挂上。”

我站起来给她拿来个茶杯,放在桌子的另一头,然后把茶水倒上。

“你去哪儿了?”待她在桌边坐下后我说。

“就到外面去抱了些柴。”她说。

“抱柴之前呢?我在这儿可坐了好一阵了呀。抱点柴要不了二十分钟,是吧?”

“哦。我给外面的圣诞树装饰换了一个灯泡。你看现在它又亮了。”

我转过身从另一间房的窗户望出去。花园深处的那株云杉树在黑暗中光艳夺目。

“我还可以帮你干点什么吗?”我说。

“不用,现在一切就绪。我就差去熨烫一件衬衣了。然后在做晚饭前我什么事也没有了。但你爸爸可有事要干。”

“顺带帮我熨件衬衣可以吗?”我说。

她点点头。

“把它放到熨衣板上就行了。”

吃好之后我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扭开了吉他的音频放大器,把电源的插头插进,弹了一会儿。我喜欢吉他通电后放大器的气味,差不多单凭这条理由我就喜欢弹吉他。我也喜欢吉他所有那些必要的小部件,失真器、和声效果器、线路和插头、拨子和琴弦、瓶颈指套、卡波夹,吉他琴身及里内的材料和许多小的孔洞。我热爱的品牌有吉布森(Gibson)、芬德(Fender)、哈格斯特伦(Hagstrom)、里肯巴克(Rickenbacker)、马歇尔(Marshall)、音乐人(Music Man)、沃克斯(Vox)、罗兰(Roland)。我常常会和扬·维达尔一起去逛乐器店,去看看那些熟悉的牌子。我自己有的是个便宜的芬达斯特拉特(Stratocaster)仿制品,在成人礼那会儿买下的,再从扬·维达尔的一本邮购商品册子上订了据说是最新技术的一款拾音器,还有一个护板。万事俱备一切顺利。但自己弹得却很糟糕。虽然我经常练习,并且精力饱满地练了一年半的时间,但琴艺进展甚微。所有的和弦我都会,我也无休止地练习了各种音阶,但我从没有从中获得释放,我就根本没真正弹奏过,我的头脑和手指之间毫无关联,手指头根本不像是我自己的,它们只会弹音阶,可以沿着琴弦上上下下,那只是通过放大器发出的声音,跟音乐完全不沾边,可以说没一点关系。我可以用一两天一个个音符地去模仿一小段独奏,然后就只能弹这个,不能再多了,它总是止步不前。扬·维达尔也跟我一样。不过他比我更有抱负,他非常勤奋地练琴,几乎有这么一段时间他除了弹吉他外什么也不干,但也是通过放大器的效应,做音阶练习和效仿弹奏些别人的独奏曲。为了能更好地弹吉他,他修了自己的指甲,把右手的大拇指指甲留长,然后就用它当拨片,他买了一种专门锻炼手指的器械,总是坐在那里不断地捏握,加强手指的力量,他还跟他的父亲一起把自己的吉他全改装了。他爸爸是谢维克的一个电器工程师,他在吉他上试验了一种自制的合成器。我常带着我的吉他到他那儿去,一只手拎着晃来荡去的吉他盒,另一只手扶着自行车把蹬车往前,虽然在他那屋里我们的吉他弹得不怎么样,但这仍然很享受,因为当我眼下这么提着吉他盒的时候至少有了那么一点音乐人的感觉,这一切看上去真的很不错,即使我们还不够好,但有很大可能未来会是另一番光景。我们对未来一无所知,要通过多少练习才能开始自由地弹奏,谁也没有答案。一个月?半年?一年?我们坐在那里弹吉他的同时心里思绪万千。一个乐队样的班子成立了。七年级班上的扬·亨里克会一点吉他,虽然他穿白色水手鞋,衣着考究,头上还抹发蜡,我们还是问他是否愿意加入我们的乐队。他同意了。我作为最糟糕的吉他手,开始练习打击乐。在这个夏天我们上九年级了,扬·维达尔的父亲把我们开车送到埃维耶去取回一套我们集资购买的便宜的架子鼓,乐队就此成立。我们同学校的校长谈过,可以借用教室,我们一周一次去装配设备和放大器等整套装置,然后站在那里开始弹奏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