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搬到那里的前一年,听了好些乐队,比如:碰撞(The Clash)、警察(The Police)、The Specials、Teardrop Explodes、The Cure、Joy Division、新秩序(New Order)、回声与兔人、变色龙(Chameleons)、头脑简单(Simple Minds)、Utravox、The Aller Verste、头部特写、The B52s、PiL、大卫·鲍伊[6]、魔幻皮草(The Psychedelic Furs)、伊基·波普(Iggy Pop)、地下丝绒(Velvet Underground),这一切都是通过英韦了解到的,他不仅把自己的钱全花在了音乐上,而且也弹吉他,他弹奏的乐音风格清晰明亮,自己还会作曲。在特韦特这块地方还没有一个人听说过这些乐队,比如扬·达维他听的乐队就是深紫(Deep Purple)、彩虹(Rainbow)、吉兰(Gillan)、白蛇(Whitesnake)、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奥兹·奥斯朋(Ozzy Osbourne)、威豹(Def Leppard),以及犹太圣徒(Judas Priest)。要让这不同类别的世界交汇一处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俩对音乐的共同热爱,我们当中的一个必须得妥协。这个人就是我。我是绝对不会去买这些乐队的唱片的,我要听就去扬·维达尔那里,和他坐在一起听,而我自己心仪的乐队——当时对我来讲是极为重要神圣的——我是独自听他们的。也有我们两人都能接受的,他和我都喜爱的一些乐队,首先就是齐柏林飞船(Led Zeppelin),险峻海峡也行,部分原因是这些乐队弹奏吉他的精湛技法。我们经常讨论的问题是情感及与之相对的技艺。扬·维达尔会买岩浆乐队(Lava)的唱片,因为他们都是些技巧水平很高的音乐人,TOTO也不陌生,当时已出了两张热门唱片,但我内心很鄙视这些技巧很高的人,这是由于我读了我哥的音乐报刊,那里面讲,技艺高超就是你的敌人,要的是自我实践,要有无穷的旺盛精力和源源不绝的神奇构思。但不管我们对这些探讨了多久多深,不管我们花了多少时间在乐器店里和邮购杂志上,我们乐队的水平没有任何提高,我们还是把手里的乐器弹得不堪入耳,没有期待能写出自己的曲子什么的,这是没有的事,我们大多是毫无风格地重复翻弹别人的曲目:深紫的《水上烟》(Smoke on the Water),黑色安息日的《偏执狂》(Paranoid),桑塔纳的《神秘黑女人》(Black Magic Women),还加上警察的《寂寞难耐》(So Lonely),因为英韦教会了我这只曲子的和弦,所以我可以跟着奏完全曲。

我们是彻底地没希望了,完全找不着北,找不到一丁点儿的机会可以展示自己,就连参加班级晚会这种场合的水平也达不到,我们一直是相当努力的,但就从来没有过这种上台表演的经历。与此相反的,事实上我们又把这视为生命的意义。这不是我的音乐,是扬·维达尔的,它完全与我的追求背道而驰,但我仍然加入其中,只是没有全心投入。我们演绎的《水上烟》真的是傻透了,较之原作品的酷我们的版本则是蠢,而且的确是蠢到了家。1983年我就这样坐在学校里练习:首先练重复段,然后练击钹,嘁嚓嚓——嘁嚓嚓,嘁嚓嚓——嘁嚓嚓,嘁嚓嚓——嘁嚓嚓,嘁嚓嚓——嘁嚓嚓;接着是大鼓,咚,咚,咚;再练小鼓,提克塔,提克塔,提克塔,再就是那蠢贝斯的练习,演奏时我们常常互相对视微笑同时摇头晃脑,腿也摇动着打节拍,在开始的时候,我们完全是各自为政互不搭调。歌手我们是没有的。那时候扬·维达尔开始读职业学校,他听说在霍内斯那里的一个鼓手刚上八年级,但这也就够了,足够了,他可以进出音乐练习室,那里有鼓有播音室,万事俱备。这就是说现在的情况是:我,高中一年级学生,未来的理想是做一个独立音乐人但又不具备音乐素质,节奏吉他手;扬·维达尔,一个糕点专业学生,足够多的练习后可能成为一个殷维·马姆斯汀(Yngwie Malmsteen),一个艾迪·范·海伦(Eddi van Halen)或者一个里奇·布莱克默(Ritchie Blackmore),但还不能从指法训练中获得自由,他是主吉他手;扬·亨里克,除了乐队之外无所事事的人,贝斯手;还有厄于温,一个强壮快活没有任何抱负的霍内斯男孩,鼓手。《水上烟》、《偏执狂》、《神秘黑女人》、《寂寞难耐》,然后是鲍伊的《基吉星团》(Ziggy Stardust)与《掌握自己》(Hang on to Yourself),慢慢地,英韦用这些曲子教会了我和弦。没有主唱,只有乐队。每个周末。公交车上的吉他盒,在沙滩上,在商店外的长椅上,在扬·维达尔的房间里,在机场的咖啡店,在城里长时间谈论音乐和乐器,最后,慢慢地我们把练习的演奏过程录了音然后仔细分析,徒劳无用地试着将乐队水平提高到与我们头脑中的模式相匹配的水准。

一次我带着我们演奏练习的录音去了学校。在课间休息时间我戴着耳机站在那里边听录音边琢磨着可以把我们的音乐放给谁听。巴森和我自己的音乐趣味相同,让他听不合适,因为这完全是另一码事儿,他不会明白的。或许,汉娜?她唱歌呢,我非常喜欢她。但这可能会冒很大的风险。她知道了我在乐队里演奏,这不是件坏事,几乎可以提升一点我的地位,但若她真要听了我们实际的演奏水平,或许会一下退降到零点。波尔?对,他是可以听这个的。他自己就在乐队里弹吉他,他们的乐队叫“吸血鬼”,是那种快节奏的重金属乐队。波尔平日里看上去害羞、敏感、纤细柔弱,处于近女性化的边缘,通常穿一身黑色的皮夹克,在台上演奏贝斯时他却像个魔鬼那样声嘶力竭地狂吼乱叫,他一定会理解我们干的这一切。所以在第二次课间休息时,我走到他跟前说,上个周末我们录了弹奏的一些曲子,问他是否愿意听听并说说他的看法。当然可以。他接过耳机,摁下播放钮,与此同时我心情紧张地观察着他的面部表情。他微笑着用疑问的眼神注视着我。几分钟以后他开始发笑,然后摘下耳机。

“你们这什么都不是呀,卡尔·奥韦,”他说,“这什么都不是。你们鼓捣了些什么,为什么我要听这个?拿我开心是不是?”

“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是什么意思?”

“你们就根本不会弹嘛。你们也没人唱。这就是什么都不是!”

他把两手摊开。

“肯定以后能好起来的。”我说。

“打住。”他说。

你觉得你们乐队还他妈的不错,是吧?我想这么跟他说,但是我没有。

“好啦,好啦,你说出了另一番话。不管怎样我要谢你一声。”

他又笑了,同时还诡异地望着我。没人能看得懂波尔,他那些速度金属音乐,他的那副哈利做派[7],被班上的人嘲笑,他有时可以表现出极度坦率、毫无顾忌样子,这和他的腼腆性格极不吻合。比如有一次,他拿来了几年前他在少女杂志《新颖》上刊出的一首诗,他在那里也接受过采访。不卖弄,不知耻,敏感,腼腆,易怒,粗野。这就是波尔。恰恰是他听了我们乐队的录音,这还不算太糟,因为波尔没有分量,被他嘲笑没有任何含义。我相当平静地把随身听放进了口袋,在铃声响时走进教室。他完全说得对,我们确实弹得不怎么样。但技艺高超就有那么重要?他难道没有听说过朋克、新浪潮?这些乐队里就没一个有那么精湛的演奏技巧的。但他们有实质有内涵。力量。灵魂。存在。

在这之后不久,1984年初秋,我们得到了第一次演出机会。是厄于温去谈来的。霍内斯购物中心五周年大庆,他们要庆祝一下,有气球、蛋糕和音乐。博克斯勒兄弟,二十多年来以其擅长南方民谣闻名于整个南部地区,将到此献艺。商场经理也希望有当地、特别是青少年的演出团体参加,我们学校离购物中心只有几百米的距离,所以这个要求很适合我们。我们有二十分钟的演出时间,工作的报酬是五百克朗。当厄于温告诉我们这个消息时大伙都给了他一个拥抱。妈的,总算轮到我们了。

演出定于一个星期六上午十一点。前两周的日子过得飞快。我们多次练习,乐队全体成员一起练,还有扬·维达尔和我单独练,我们一再反复地讨论曲目的顺序,我们事先买好了新琴弦,所以我们到时可以使用它们,我们决定将穿什么样的服装,当那天到来时,我们早早地在当地的练习场地会合,为的就是能在音乐会开始前将全部的曲子过几遍,虽然我们很清楚这可能会有在演出前就耗去精力和激情的危险,但我们认为让自己觉得对乐曲心里有谱这更为重要。

啊,当我手提吉他盒走过那柏油路的广场时心里那个爽快哟。在通道另一边往里朝向商场中心的地方,演出场地那里的其他设备全部安放到位。厄于温在忙着弄好打击乐器的那套装置,扬·维达尔站在那里正在用他新买的调谐器给吉他试音。有几个小孩子站在那里盯着他们看。很快地他们也会瞧见我了。我头发剪得短短的,上身穿一件绿色军用夹克,下面是黑色牛仔裤,铆钉腰带,脚上是双蓝白相间的棒球鞋。当然最重要的是手里提着吉他盒。

通道的另一边是博克斯勒兄弟在那里唱。一小堆人,大概十来个吧,站着看着他们。在另外的通道上人们蜂拥着从商场里进进出出。起风了,这风让我想到了披头士乐队1970年在苹果大厦屋顶的那场音乐会。

“一切都顺利吧?”我对扬·维达尔说,把手里的吉他盒放下,拿出吉他,找出配带,把它挂在了肩头上。

“顺利,”他说,“我们是不是插上放大器?几点了,厄于温?”

“过十分钟了。”

“还有十分钟。我们等等。再等五分钟。好吧?”

他朝放大器走过去,抓起旁边的可乐瓶喝了一口。他把围巾卷成条儿捆扎在额头上。此外他穿了一件白衬衣,拖在后面的衣襟盖在黑裤子外面。

博克斯勒兄弟在演唱。

我朝贴在放大器后面的那张节目单瞟了一眼。

水上烟

偏执狂

神秘黑女人

寂寞难耐

“我可以借一下你的调谐器吗?”我对扬·维达尔说。他把调谐器递给我,我插进插头。吉他音调准了,但我还是将旋钮拧了几下。许多汽车开进了那边的停车场,它们慢慢地兜着圈子寻找空下的车位。很快,车门打开了,坐在后座的孩子们从车里爬出来,在柏油路上奔跑雀跃,然后他们拉住自己父母的手领着他们朝我们这边走过来。在他们走过去的时候大家都盯着我们看,但没有一个人停下。

扬·亨里克把他的贝斯插进放大器,重重地在弦上一拨。声音立时响彻了整个场地上空。

砰。

砰。砰。砰。

博克斯勒两兄弟都朝我们这边张望,一边唱着他们的歌。扬·亨里克朝放大器跨前一步,把音量再开大些。又是一串乐音响起。

砰。砰。

厄于温锤击了几下鼓。扬·维达尔在吉他上弹出一个和弦。声音真他妈的震耳欲聋。在场所有的人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我们的方向。

“嗨!那边的悠着点儿!”博克斯勒兄弟中的一个吼了一声。

扬·维达尔转身又喝一口可乐之前,朝他们投去挑战性的一瞥。这是贝斯放大器的声音,是扬·维达尔的吉他放大器的声音。可我的声音在哪儿?我关小吉他声音,弹了一个和弦,再慢慢放大音量,直到它与放大器的声音吻合,然后再把音量调大一些,同时我盯着通道那边的那两个吉他手,他们正满面笑容地唱着他们有关海鸥、渔船和日落的各种诙谐幽默的民谣歌曲。就在此时他们也从那边朝我看了一眼,这一瞥里很难描述除了凶狠之外还有别的什么含义。我再次关小音量。有声音,一切正常。

“现在几点了?”我问扬·维达尔。他的手指在吉他琴颈上下滑动着。

“十点二十。”他说。

“妈的蠢货,”我说,“他们现在应该结束了呀。”

博克斯勒兄弟表现出的一切我统统表示反感,尊重、友善、传统,我乐意把放大器开到最大音量,我才不在乎场上的那些人。直到现在我的反叛意识存在于诸多方面,课堂上发一通标新立异的见解,有时干脆头伏在课桌上呼呼大睡,一次在城里把一个空面包纸袋扔在人行道上,一个老人请我把它拾起来,我让他自己拾起来要是这事对他有他妈那么重要。当我转身离开他的时候,心里却是一阵狂跳几乎不能呼吸。再就是我的反叛来自于音乐,我只听那些非商业的、先锋派的、决不妥协派的乐队,是他们造就我成为一个反叛者,不接受这存在的现状,要为改变它而奋斗。我弹奏的声音越高越响,就越接近自我。我买了一根超长的吉他线路,有了它我可以站在楼下过道的穿衣镜前弹吉他,在二楼我房间里的放大器开到了最大限量,然后就出了点状况,声音完全颠覆了,那种尖锐刺耳,几乎不管我弹什么都一样,声音棒极了,我的吉他声响彻整栋房子,在我的情感和这些声音之间存在着一种奇妙的和谐,仿佛它们就是我,这样的我才是真实的我。关于这点我写了一段文字,意思是想写首歌词的,但因为没有想出音乐,我就把它叫做一首诗,当时把它写进了我的日记。

我颠覆了我灵魂的回应

我弹奏我空洞的心

看到了你我就想:

在我的孤寂里只有我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