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新派政策的充分发挥,公元前141—前87年

武帝时期(公元前141—前87年)标志着汉代历史的新转折。巩固工作让位于扩张和积极的主动行动;建设性的政策被采纳,以加强中国的国力和解决它存在的问题。政治家们计划改进国内的施政和加强对其人民的控制;计划组织经济和增加国家的收入;计划消除入侵的威胁和改善中国在边远地区的利益。到公元前108年,汉朝的军队已经向外推进到最远的距离,新的移民冒险活动也正在组织之中;公元前105年的宗教仪式显示了汉皇室对号称取得的丰功伟绩的自豪感。

这些发展的取得并非没有遭到非难,也耗费了大量中国的资源。武帝末年的特点是执行紧缩的政策;汉朝的军队不再是百战百胜了。有迹象表明帝国国库已经空虚;法律和秩序遭到破坏;皇室本身的稳定也受到妒忌、倾轧和暴力的威胁。

公元前141年当武帝之父死时他年16虚岁。九年前经过了宫廷阴谋和取消了景帝的第一个继承人人选后,他被指定为太子。新皇注定要掌握中国的命运达54年之久,这是中华帝国史上统治时间最长的皇帝之一。许多作者认为他具有活力和主动进取的个人品质,并坚持这些是使他在位时取得种种成就的原因,见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7页。但经过更缜密的考察,支持这种主张的证据远不是明确的。这几十年中所采取的大部分主动行动可以归因于他的顾问的建议,这些人中有的是外戚;但是武帝本人没有亲自参加指挥本朝著名的军事远征。我们从读到的材料知道他主持宗教仪式,监督黄河堤坝修复工程的最后一些阶段,或检阅凯旋而归的队伍。此外,据说他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或听从术士和方士的花言巧语。当后妃和外戚之间不和时(公元前91年),60岁的皇帝显然不能用他性格的力量平息混乱。虽然没有办法说明他个人是否得人心或激发人民的忠诚,但与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的政策很快遭到了尖锐的批评,理由是好大喜功和无端牺牲生灵。

行政的任务

随着文帝和景帝采用的措施所带来的行政工作的日益复杂和繁重,政府愈来愈需要招纳更多的人从事文职工作,新皇的最初几个步骤是注意吸收合适的候选人。在公元前178年和前165年,政府号召向皇上荐举这类人才;这些号召在公元前141年以诏令的形式再次提出。《汉书》卷四,第116、127页;卷六,第155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241、259页;第2卷,第27页)。这导致大部分资深的官员推荐德才兼备或对重大问题能够大胆陈述意见的候选人。在公元前135年以及在整个汉王朝的其他重大庆典时,荐举人才的号召又被提出,其用意是通过回答皇帝亲自(在理论上)提出的问题,来证明候选人的才能。

从这些礼贤下士的最初行动和解决迫切问题的务实的企图开始,最后出现了高度复杂的科举制度,这就形成了中国帝国行政中一种非常引人注目的特征。从一开始,凡候选人的观点反映了申不害或韩非著作精神的,就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培养中国官员的进一步措施表现出一种偏爱与孔子有联系的传统著作的明显的偏见。这就是在公元前136年为博士设置官职之事,目的是让这些人专门研究《易经》、《诗经》、《书经》、《礼记》和《春秋》五部指定著作的诠释。这一十分重要的诏令具有深远的意义;中国经籍的观念即由此产生,据此还开了以这些著作培训官员的先例。从公元前124年起,下令应派50名学生由博士培训;但已无法估计贯彻这一命令的有效程度。《汉书》卷六,第159页及第171页以后(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32、54页)。

一个官员经常的配备物品包括毛笔、砚、刀和印鉴。他写报告时使用在近期演变成的隶书,这种字体没有前帝国时期的字体繁复,并且对新型的文房四宝很适合。例行的公事写在用麻带联结的窄木简上。丝帛专门用于书写特定的文书:这些文书可能是以精美的书法写成的某些文学作品的抄本;或是一连串木简容纳不下的材料,如地图或表格。刀用于抹字,这或是由于书写错误,或是为了把木简刮擦干净后再予使用。写完报告后,官员们在用以固定一卷木简的小黏土块上加盖印鉴;这种印鉴表示文书生效。

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草拟例行公事的报告和收集治理帝国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吏的工作是抄录诏令和历法,以便向各郡县分发。在地方官署,在职官员要准备他们治地的作为每年统计基础的人口和土地簿册。他们填报所收税赋的报表和账册,以证明他们是否兢兢业业地征收应收的收入和支付官方的开支。有时这类文件保存一式两份。帝国的其他官员负责填写路单或身份证件,官员在规定的旅程中通过所控制的地方时,必须交验这些证件。这类文书首先在组织中国西北防务的官员和部队留下的遗物中找到;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在早期的发现以后,又在同一区域的遗址中发现更重要的文物,但这些尚待发表。关于更近期在华中发现的文书的其他例子,见鲁惟一:《近期中国发现的文书初探》,载《通报》,63:2—3(1977),第104页;关于秦代的文书,见何四维:《1975年湖北发现的秦代文献》,载《通报》,64:4—5(1978),第175—217页;《秦法律残简》(莱顿,1985)。

从武帝及以后时期的文书残件中可以看出汉代官员履行其公务的方式;现在还存有少数几份用于政府公务的地形图和军事地图。正史中有几卷所包括的摘要就是以那些数目不详的在政府官署中任职的吏和官员的工作为基础的。例如见《汉书》卷二八,其中列出了帝国的行政单位,并相当详细地说明它们的大小和范围。其他的卷包括的文书,诸如对行政工作的直接建议或其他官员提出的对政策的批评,通常经过删节,它们来自上层官员。

不同的官职的职责大不相同。正式的官僚等级制确保职责的分派,职责的范围既划分明确,又得到正式的承认。这样,低级官员可以得到保护而不对其上级的过错负责;同时也可能出现一种遏制主动性的倾向。行政机构中有些最负责任的职务由郡守担任。许多郡远离京师,它们的郡守需要在不能经常商讨的情况下作出决定;他们在文武事务中有作出最后决断的职权。在这些高级官员中,许多人肯定感到很孤寂,不能享有华夏文明和与其志趣相投的同胞共处的乐趣;不妨把例如在朝鲜的一些郡任职的汉代官员的生活方式与在不列颠的城郊和边区村落度日的罗马军官的生活方式作一比较。

在武帝时期,一种新的纪年方法被采用。到那时为止,纪年分别从每位皇帝在位的第一个整年算起(例如,文帝一年和二年相当于公元前179年和前178年,等等);但从公元前113年起,政府开始习惯于宣布年号,用年号来确定年份,年号每几年更换一次。这一制度之使用部分的是出于方便;部分的是确认王朝宣布的某些特点、特性或目的;部分的是为了纪念一些重要事件。例如,公元前113年在汾阴发现古铜鼎,被认为是给王朝带来幸福的一个非常吉祥的征兆。通过采用“元鼎”为年号,政府广为宣传它接受如此明显的吉兆的洪福。这个年号的采用是追溯性的,因此元鼎元年相当于公元前116年。又有几个年号被追溯性地采用。以表示公元前116年以前武帝朝的年份。从这时起,每隔几年换一新年号成为常事。这些年号见于大部分的国家文献,它们提醒了读者一些王朝的重大事件,突出了举行的宗教礼仪,或者表明了政府的精神状态或态度,所以起到了政治口号的作用。这一制度直到帝制终了之前还在使用。关于对铜鼎实际发现的日期及追溯性地采用年号的做法的怀疑,见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71、121页。当时具有特殊意义的年号有“元封”(表示皇帝于公元前110年登上泰山)、“太初”(表示公元前104年皇帝感觉到的自豪感)。关于纪念吉兆的年号,见下文《思想文化背景》。与早期做法不同的是,明清时期,一个皇帝的整个在位期用一个年号。

地方的变化和刺史

在武帝时期,地方行政有了重大的变化。郡和国的面积缩小了,同时随着本朝的领土扩张,一批新郡被建立。在公元前135年至前104年期间,京畿区被分成四个单位;在公元前135年至前111年期间边疆区的四个大郡被分割以增设五个新郡。在楚的很小一部分地区建立了泗水国(公元前115年);在公元前136年至前114年期间,14个王国或被改组,或丧失领地,领地被接管而成为中央政府管辖下的郡。也许受影响的国中最有名的是淮南国,随着叛乱和淮南王之死,它在公元前122年不复存在。但是,后人对淮南王的了解,与其说是和他的叛乱和淮南国的命运有关,倒不如说是和他对学术的贡献有关。他在王宫里召集了一批顾问,就感兴趣的哲学和科学事项进行学术讨论;他们思考的成果及时地编入《淮南子》,此书为我们了解西汉时期的道家思想提供主要的史料。

由于这些变化及军事和殖民的扩张,公元前108年的帝国包括京畿区的两个部分、约48个郡和18个王国,这里不能提供精确的数字,因为不知道有些郡设置日期的全部材料。这可能比汉代任何时期的版图都要大(见地图8)。此外,汉朝在非汉族部落已在一定程度上承认汉朝主权的边境地区设置了官员。但是,这些部落仍保持相当大的独立性;在人生地疏和根本不适合华夏定居生活方式的边境,中国的官员不能有效地施政。有的边缘区称为属国,中央政府中有负责这方面事务的官员。

在武帝时期增设许多郡以后,又进一步进行了革新。在公元前106年,有13名刺史被任命。《汉书》卷六,第97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96页以下);卷十九上,第741页。原来的编制为11名官员,又为边外区(朔方和交阯)增补了两名。此外,从公元前89年起,京畿区及几个邻近的郡由一名类似的官员司隶校尉进行视察。他们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每一个刺史负责视察帝国中包括一批郡和国的指定的区域。他们调查皇帝的政府运转的情况,如果发现压迫、无能或贪污的证据,就直接上报。刺史之职的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是他们的地位,刺史的官阶大大地低于他们奉派去节制其工作的郡守;人们可以假设,在有些情况下刺史本人也接受贿赂。到那时为止,这些官员的设置与以后帝国时期演变成的很庞大的地方单位的建立无直接关系。

侯与爵

不论采取了什么削弱诸王权力的措施,他们仍享有很高的地位;作为皇室成员,他们的地位高于国土内的所有官员,也在侯之上。如果他们死后的埋葬方式可以作为标志,那么他们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必定是奢侈豪华的。公元前113年和前104年期间埋葬在中山王和王后墓中的珍贵铜器和其他珍宝是他们财富的证明;他们尸体所穿玉衣表明了对他们生前地位的尊崇和他们亲属准备不惜一切代价使他们在冥府享乐的心情。关于这些墓的最详细的描述,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省文物管理局:《满城汉墓发掘报告》(北京,1980)。

武帝的政治家们制定了若干法律措施,以防止诸王怀有独立思想。人们还记得,甚至在淮南王和衡山王叛乱(公元前122年)之前,朝廷命令世袭的侯的爵位应授给诸王的次子或弟兄。《汉书》卷六,第170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51页);卷十五上,第427页;卷六四上,第2802页。又见本章《地方组织》。这些人是本人不能继承王位的诸王的亲属,所以这个建议旨在分散王室家族的利益。皇帝可以宣称他慷慨大方地封赏这些爵位;诸王之子和弟兄此时则能取得一定程度的独立,并在划定的某些地区内负责地方行政。由于那些地区处于各郡的主要辖区内,中央政府可以监督新封的侯的活动。

在以前的重大场合,朝廷已经对诸王的亲属封侯,但规模略有限制。这种侯在公元前200年至前145年期间封了27个,而在武帝时期封的则不少于178个。侯又被用作奖励帝国官员或赢取外国领袖忠诚的制度上的手段。武帝因功勋而封的其他75个侯中,有18个侯的爵位赐给有军功的人,38个侯的爵位则赐给匈奴、南越或被征服和向汉人军队投降的民族的领袖。接受侯位意味着承认汉帝的主权。还不存在涉及荣誉的礼教以阻止一名战败的将军向他的征服者效劳和接受向新主人效忠的适当的奖赏。根据中国人的观点,这样封赏爵位的行动是一种解决强大的敌人和赢取其支持的手段。

此外,封侯有时是为了加强外戚的职位和地位;但是到那时为止,这样的封侯为数很少。关于封侯的详细情况和每个侯的继承世系情况,见《汉书》卷十五上、卷十五下(王子)、卷十六、卷十七(功臣)和卷十八(外戚)。

在公元前112年的一次著名的事件中,朝廷有意地废黜了一批侯。那时,在开创王朝时建立功勋而被高帝封的那些侯许多已经死亡,但仍存在一批侯,他们几乎不配享受其先辈靠功勋取得的特权和荣誉。此外,公元前112年的形势和需要与公元前202年略有不同。在汉朝开始时,侯似乎发挥了扩大汉帝行政范围的作用;新封的侯奉命前往指定的地区进行安抚和开征税收。但是到公元前112年,鼓励吸收文官的措施可能正在产生效果。既然这时已经有更多训练有素的官员,朝廷就不很需要依靠原来的侯的继承者的帮助来治理中国了。不论可能存在着什么其他目的,在公元前112年,朝廷对拥有高帝时期侯的爵位的所有在世的人进行了清洗。在一次年度的典礼中他们行为失检成了宣布剥夺他们贵族地位的充分理由。《汉书》卷六,第187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80页以下);《〈汉书〉译注》第2卷,第126页以下。在这次事件后,只有七个原来的侯没有废除。

侯为20等爵位中的最高一级,这些爵位原来用来奖励为国效劳的人。这项政策可以追溯到商鞅和韩非的理论;在武帝及以前的时期,它们都被授给文职或武职人员。此外,为了表示皇恩浩荡,偶尔也对全民授予不同等级的爵;但是这种情况与后来的做法相比是很不寻常的,从公元前205年至前78年期间,只有23次。爵位带来的好处是吸引人的(可免服国家的某些劳役和减轻惩罚),人们殷切期望在为汉朝政府做出特定的贡献时能得到爵位的报偿。例如,晁错曾成功地建议,提供粮食的人应报之以爵位;其目的是要鼓励农业和向边远地区提供粮食。他也同样主张对那些志愿到帝国北部领土定居的人赠与爵号。

在武帝时期,有过对特定的人授予屡次普遍封赏所不能取得的高级爵位的事例;这些人包括像曾就经济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的政治家卜式(公元前120年)和桑弘羊(公元前110年),以及像卫青(公元前129年)和徐自为(公元前119年)等军人。最公开地把制度用作鼓励为国效劳的手段的情况,也许可以从公元前123年另设一系列军爵的措施中看到。在急需经费支付巨额的军费时,这些军爵显然可以用现钱买得。捐买这些军爵还有可能为捐官提供条件。关于爵位的等级,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关于晁错的建议,见《汉书》卷二四上,第1130页以下(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58页以下);《汉书》卷四九,第2286页。捐军爵的费用似乎不低,可能很高,但是文献材料众说不一,还可能不完全,因此不能肯定。

经济

正史的一段著名文字带着自豪的口气叙述了武帝登基前夕帝国富强的情景。《汉书》卷二四上,第1135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73页以下)。除了像旱涝等自然灾害外,帝国约在70年中竟不寻常地没有遭受重大的动乱。人民有充足的粮食供应,城乡的仓廪充实。国库中钱币和粮食多得无法知道数量;串钱的缗断散,粮仓的粮食溢出,在风雨中任其霉烂。从全国的大批马匹中又一次看到了繁荣富强的迹象;农村享用优质的粮食和肉类。在这种丰饶稳定的总形势下,促使犯罪的因素很少。

历史学家可能有意地夸大了景帝末年国家的形势,以之作为批判其继承者奢侈浪费的一种手段;因为武帝的政治家们的扩张主义政策和征战造成了巨大的开销和前几十年积累的物资的消耗。为了支付这些扩张主义的费用,武帝的大臣实行了一系列又以时新派思想为基础的积极的措施,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国家对经济的控制。

从公元前119年起,对市场的交易、车辆和财产开征新税,以补充从产品征收的实物税和人口税(征收货币)的不足。同时,对未成年者(13—14岁)的人口税税率从20钱提高至23钱,而成年人120钱的标准税率保持不变。见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278页以下,第366页以下;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东京,1952—1953)第1卷,第60页以下。经过王朝初期一系列的试验后,一种重五铢(3.2克)的新铜钱被定为法定货币。六年后私铸被禁止,也许禁令很有效;国家完全控制了铸造新铜钱的资源,这种铜钱在唐朝以前一直是中国的正式货币。见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377页以下;杨联陛:《中国的货币和信用简史》(坎布里奇,1952),第21页以下。约从120年起,政府采取措施,把当时仍由私人经营的采矿收归国家直接单独控制。结果,在产区设48名专使,以监督铁制品的制造和分配;另外34名专使管理盐的生产和销售,而不管是海盐还是内地的深井盐。见地图7;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62页以下;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第41页以下;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北京,1957),第249页以下。

这些专使向大农令(后称大司农)负责;他们还奉命对制成品征税,以增加岁入。稍后(公元前98年),政府实施国家专卖以控制酒类生产;为了缓和局部的或暂时的短缺和防止投机倒把,它还设置官署来稳定物价(公元前115年)和协调运输(公元前110年)。经常使用工匠和征募的劳工,用水坝截水和疏浚的办法控制河道。自公元前132年以来,黄河堤岸经常是引起惊慌的原因,主要的大决口最后到公元前109年才合龙,当时武帝亲自监督工程的最后几个阶段,加盖御玺予以批准。《汉书》卷六,第163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40、90页);卷二九,第1679页以下。任命了专使去监管遥远的中亚新发展的农业定居地。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卷,第56、61页,及第144页注26。在政府的命令下,多达10个大商队(有时商队人数多达数百人),每年从长安出发,与西域诸国进行贸易。《汉书》卷六一,第2694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20页);何四维:《汉代丝绸贸易考》,载《戴密微纪念文集》(巴黎,1974)第2卷,第117—136页。

自王朝伊始,主要的财政责任由中央政府的两个机构——大司农和少府——承担。可以预料,新的经济控制需要一套更为复杂的行政;公元前115年,第三个主要官署——水衡都尉——为此目的而设立。新机构与其他两个机构共同负责征收和分配岁入;从公元前113年起,它还负责在新建的国家铸币厂铸币。《汉书》卷六,第735页,卷二四下,第1170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297页);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第36页以下。

这些政策是时新派政治家倡议的,但受到他们的改造派政敌一定程度的批评。双方在一个原则上是一致的,即必须把重点首先放在鼓励农业这一本业上,而商和工则是末业。但双方对实现这些目的的方式有分歧。

时新派政治家们主张通过自由经营去鼓励农业;他们同意大庄园的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结果;由于地产愈大,向国家缴纳的税愈多,所以他们准备利用发展庄园的结果来改善国家的财政。但是,他们主张对其他类型的生产——如矿业——实行国家控制制度,准备直接使用征募的劳工从事这类劳动并从产品中获取利润;此外,他们不希望让私人工商业巨头分润这类财源。他们认为,应把贸易作为分配中国产品的辅助手段来加以控制;因此他们准备设置官员以监督国内市场的交易,同时建立国营商队携带丝织品前往国外。

由于大地产会引起贫富悬殊,改造派反对它的发展;最后,他们决心采用控制占地规模的措施。他们主张矿业最好由私营的矿主经营而不受国家的干涉。他们认为,以本国出产的丝绸换取像玉器和其他小摆设那样的外国奢侈品,对中国人民没有什么好处,因为这些东西只适用于装饰帝王的宫殿。改造派也设法阻止商人积累巨额财产,但其理由与时新派提出的不同;他们希望阻止富商对农民的经济压迫。

这些差别可以通过考察那些主张、执行或反对这些措施的中心人物或政治家的个人的言论看出。时新派政策的采纳主要是由于桑弘羊(约公元前141—前80年)的影响。在当时所有的人中,他也许最能看出中国整个经济的问题和潜力。他出身于洛阳一个商人的账房,在儿童时代,他已因善于心算而享有盛名。我们还听说在建立盐铁专卖制时两名大司农的助手脱颖而出。这两人在盐铁业放开自由经营时发了财:东郭咸阳为大盐商,孔仅则为大铁矿主。政府把新的国家专卖事业委托给这些具有第一手经营经验的人,实属精明之举。两人都往返于全帝国,组织新的专营机构。孔仅于公元前115年至前113年被任命为大司农。《史记》卷三十,第1431页(沙畹:《〈史记〉译注》第3卷,第575页以下);《汉书》卷十九下,第780页;卷二四下,第1173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309页以下);卷五八,第2624页以下。

还有其他的人不相信新方法的优点。没有人会怀疑卜式的爱国心,他几次捐款资助皇帝进行战争。他因这些捐赠而曾被封爵(公元前120年),他曾是中央政府提名为齐国丞相的几个候选人之一。公元前111年,卜式被任命担任帝国的第二个要职——御史大夫;但不到一年,他便被贬谪。他曾经举出理由批评国家控制的矿业生产,并为他表示的疑虑付出了代价。《汉书》卷二四下,第1173—1175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309页以下)。董仲舒(约公元前179—约前104年)是因对汉代哲学做出贡献而更为有名的另一个批评时政的人。他反对时新派政治家的经济政策是基于道德方面的理由;他认为这些政策会使贫富更为悬殊,使农民的命运恶化。《汉书》卷二四下,第1137页以下(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77页以下)。

外交事务和殖民扩张

武帝朝制定中国政策的政治家们像注意组织经济那样注意外交事务;在这方面也出现了从消极态度转为积极主动的明显变化。关于殖民扩张的更详细的论述,见第6章。这时,帝国已强大得完全能够发动深入亚洲的远征;并能重新建立、重新装备和延长北方的防线;在新进入的领土设郡;向海外派远征军;以及在以后称之为丝绸之路的路线上促进贸易的发展(见地图16)。

汉朝能在这个时期采取主动行动的原因是不难找到的。为文帝和景帝效劳的时新派政治家们不管多么希望做到这点,他们不能号召强大的武装力量,也没有掌握足以长期支持扩张主义活动的物质资源。但这时帝国已被更有效地组织起来。在朝廷中,愿意采取新的冒险行动和为汉帝的冒险下大赌注的先驱者有了地位。外戚自己也参加远征,他们决心凭借战争中的勇敢和胜利来保证其家族的有利地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整个扩张和殖民政策与这几十年为了使中国更加繁荣富强而采取的措施是相辅相成的。

武帝的顾问们不大可能根据长远的计划制定政策;但仍能看得出在30年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鲜明和大规模的战略。从公元前135年至前119年,主要的精力用在对付匈奴的威胁方面。然后是七年重新补充和组织帝国力量的时期;从公元前112年起中国军队又主动行动,向南方和西南方,向朝鲜或沿通往中亚的路线进军。

从公元前133年起,中国军队在李广、卫青、霍去病和程不识等著名将领的指挥下进攻匈奴。到公元前127年,已有可能在中国领土的西北端设朔方郡和五原郡。但是把匈奴赶出中国边境的主要功绩应归于卫青和霍去病——很重要的是,他们都和武帝皇后有亲戚关系。自从他们在公元前121年和前119年取得胜利后,直到公元前103年前再也没有匈奴侵入中国的记载了。

在此期间,张骞已经完成了探索中亚的史诗般的功业。他两次启程前往边远的西域,第一次在公元前38年,第二次在公元前115年。注2在进行这些冒险行动时期,他在匈奴度过了几年囚犯生活;他观察了印度北部的生活状况;他注意到在大夏有中国货;他派代表远至粟特,甚至安息。由于一次历史的意外,在大夏消除了希腊的主要影响后,张骞访问了那些地区;我们完全可以推测,如果他早几十年来到那里,并亲眼目睹希腊世界的活生生的文明,中国的文化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这些并不是推测:张骞及时地报道了与西北诸国往来的可能性;他暗示了与那些地区通商的潜在价值。他还指出了与像中国那样反匈奴的其他民族结盟的好处。

注2:关于张骞旅程的日期和他在公元前113年之死,见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中夷经济关系结构研究》(伯克利和洛杉矶,1967),第135—136页;西定生:《中国历史》第2卷《秦汉帝国》(东京,1974),第192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09—210页注774、第218页注819。

由于张骞的建议,汉朝扩张的主要矛头首先指向西北。秦帝国原来的防线向西延伸,最后以敦煌附近的玉门为终点。建造新城墙(大部分为土质工事)的目的有三。它保卫中国领土,防止突然袭击;它阻止那些希望逃避法办或税役义务的人逃走;它形成了一条有保护的路线,使货物在有一定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得到护送。土质工事本身的证据以及戍军留在废物坑中的文字记录证实了汉朝军队保持的专业水平,以及他们定期视察、常规信号和例行巡逻、一切行动坚持严守时刻的情况。

城墙通过未归入版图的地区(后来在那里设武威郡),直至由酒泉和张掖两郡(设于公元前104年)组成的孤立的前沿基地。再过去就没有城墙的保护;商队沿塔克拉玛干沙漠南北边缘的丝绸之路前进,那里由居住在绿洲的许多小部落或国家控制。对中国人来说,争取这些民族的友谊和促使它们疏远匈奴是至关重要的;否则汉族的游子和商队就将受到袭扰而无能为力,或者在需要时得不到水和驻地。

因此,中国人决心承认这些小国领袖的独立,以换取他们容许中国人的商业活动。于是,很快出现了与当地的王和王室的一整套复杂的关系。派往长安的丝绸之路诸国的异族人质能够分享中国文明的安乐;与此相反,下嫁给亚洲地方首领的公主则要在未经教化的夷狄中间过艰苦的生活。这样的交换并不是总能使双方和睦相处。有几次,中国人的慎重的外交安排让位于暴力,汉政府不得已而派远征军深入中亚,以维持它在那里的存在。关于这些关系的概要,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39—66页。

留存的文物证明,中国的丝绸在这些路线上频繁地运送。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104、153页;关于其他中国货的行销,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58页注160。中国的丝绸最后可能抵达地中海地区的目的地,虽然中华帝国和罗马帝国之间没有直接的来往。经过了几十年,丝绸的出口形成了一个贸易体系的一部分,其中除中国外还有五方参加,但它们却不知道它们伙伴的活动和目的。这几方来自罗马、中亚、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非洲(或中东)。中亚的非汉族赶牲畜人充当了中国货物的运输人或向导,中国从中亚取得马匹和璞玉,可能还有羊毛。最后,丝绸运到罗马,在那里成了元老院议员和其他贵族的夫人的装饰品。罗马还输入印度尼西亚的香料和印度的胡椒;罗马则为这些货物支付铁制品、玻璃或金银块,这些东西的遗物现在已在东亚和东南亚发现。在贸易路线西端,货物的运输、管理和储存由非洲(那里也是某些香料的产地)和中亚的精明的经营者负责。

中国的军人、官员、外交使节和殖民者向外活动达到了空前的距离,这样做,鼓励来自汉政府。但在遥远地区设立像敦煌那样的新郡常常表示中国人准备扩张而不是建立巩固而有效的中国行政。的确,快到武帝末年时,已明显地出现了中国人过度使用力量的迹象。皇帝的内兄李广利于公元前104年率大军出发,想把中国人的意愿强加给大宛(费尔干纳)王;他不光彩地被迫退回敦煌,只是在第二次遭受了惨重的伤亡以后他才完成了使命。快到武帝朝结束时,桑弘羊原想通过在龟兹之东的轮台(布古尔)设定居地,设法巩固中国西面的地位,但他的建议未被采纳,原因是费用太大和过于冒险。公元前99年,李陵在深入异域时经过英勇奋战后战败;公元前90年,李广利也被匈奴所败,像李陵那样被迫向其宿敌投降。关于李陵,见《汉书》卷五四,第2450页以下;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第90页以下、第119页以下。关于李广利,见《汉书》卷六一,第2699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228页以下。

同时,中国人也不是不顾在其他地区进行扩张的可能性。正像张骞向西北开拓那样,庄助在向南方的推进中起了带头作用。在南方,汉朝军队面临着他们不习惯的多山、多林或沼泽的地形及滋生瘴气的气候。但南方没有像匈奴那样强大的对手。经过了比西北为期更短和更局部化的战役后,汉朝官员扩大了他们的势力范围,并设立新郡,争取地方领袖的效忠或给他们一定程度的独立。

武帝时期向西南和东南作了相当大的扩展,同时巩固了汉朝在南方和朝鲜的权力。关于在南方的进展,见《汉书》卷六四上,第2775页以后;《汉书》卷九五,第3837页以下。关于考古文物(包括为滇王刻的中国式的印玺),见威廉·沃森:《古东亚的文化边境》(爱丁堡,1971),第149页以下;埃玛·C.邦克:《滇文化和它与东山文化的某些特征》,载《早期中国艺术和它对太平洋盆地可能产生的影响》,诺埃尔·巴纳德编(台湾,1974),第291—238页。关于中国在朝鲜的进展,见K.H.J.加德纳:《朝鲜古代史》(堪培拉,1969)。从公元前135年起,已知取道牂柯江从西南运送货物至南越的贸易十分兴旺,约10年后,张骞报道他在大夏看到了从蜀运去的中国货。政府希望,通过赢得西南少数几个主要部落领袖的善意,汉朝政府就可以相当完全地在那里出现,同时能从那里的物质资源(包括几种贵金属)中获益。当注意力集中在解决北方的匈奴问题时,在南方的推进停了几年。但到公元前111年,通过设立牂柯和越巂(云南和四川)两个新郡,汉朝势力已经扩大。益州郡随之在公元前108年建立,并且朝廷通过册封王的称号,争取地方领袖的好感。同时,南越不忠的威胁和爆发的叛乱促使政府派出远征军,远征军成功地恢复了汉朝在南方的威信。结果,成立了九个新郡,其中两个在海南岛。

在东面(福建),中央政府不同程度地与分别建于公元前202年和前192年的闽越和东瓯两个独立国建立了关系。虽然有时率领水师的武帝将领成功地阻止它们对汉领土施加任何有敌意的压力,但那里被认为不宜定居,土著居民也桀骜不驯,不肯承认地方的行政单位。总之,有人怀疑设郡在多大程度上一定表示对边缘区的控制。

在朝鲜,公元前128年至前127年设苍海郡的企图未实现,但在20年后进行了一次更为成功的冒险行动。公元前108年,朝鲜的一些地方领袖向汉军投降,于是在半岛上设立了四个郡(见地图8)。

后来在中国的政策已从扩张转向收缩的时代生活的批评家们敏锐地指出,这些冒险行动极为劳民伤财。作为收获,到公元前104年,约有20个新郡被列为帝国的行政单位。由于缺乏完整的材料,确切的数字不详。新郡包括:西北的两个,东北两至四个,北方两个,西南三个,西边两个,南方九个。在15年内,中国北方几乎根本没有受到侵袭;中国的权威已在西北显示出来;在以后几十年中,匈奴在公开与中国对抗时将犹豫不定。除了以丝绸换取马匹和玉器外,中国已学会种植和利用新的作物和果品,如苜蓿(三叶草)、石榴和葡萄树。在长安城,汉帝举办宴会、展览和其他形式的娱乐活动,使来访者深感汉帝国的富强,其中有些外国人(如匈奴的金日)被说服为汉帝国效劳,甚至升任最高的文官;其他许多人因被封为帝国的侯而为汉朝效忠。注3

注3:关于金日,见《汉书》卷六八,第2959页以下。

知识和宗教方面的支持

精神的发展(其影响持续的时间远比汉代长久)在武帝时期的突出表现与组织地方、发展经济,或扩大中国人在新开发地区的利益等计划同样引人注目。在武帝朝的写作方面,司马相如(约公元前180—前117年)给称之为赋的一种诗的新体裁树立了样板,影响了以后几个世纪的文学发展。见《史记》卷一一七;《汉书》卷五七上、下;伊夫·埃尔武厄(吴德明):《汉代宫廷诗人司马相如》(巴黎,1964);《〈史记〉司马相如传译注》(巴黎,1972)。与他同时代的董仲舒(约公元前179—前104年)从宇宙的角度解释人事,认为人事是范围更大的造化的万物体系的一部分;他的归纳长期以来形成了被公认为是儒家思想正统的部分基础。见《汉书》卷五六。《春秋繁露》被认为是董仲舒所作,但有人对该书的全部或某些部分的可靠性表示怀疑。约死于公元前110年的司马谈与其子司马迁(约死于公元前86年)一起,创造了一种历史新形式,它在长达两千年中一直是范例。关于这两名作者的重要性,见何四维:《关于汉代历史学的几点意见》,载《中国和日本的历史学家》,比斯利和浦立本编(伦敦,1961),第31—43页;伯顿·沃森:《英译〈史记〉》(纽约,1958)。虽然由于这些或类似的贡献,诗、哲学和历史写作都得到了新的动力,武帝本人却没有明显地关心这些活动,尽管文献记载中的确收有被认为是出于他笔下的一些短诗。我们更多地听到的是他在国家的宗教祭礼和个人信仰方面的个性和活动。

通过参加既定的祭礼和举行某些新的仪式,武帝以皇帝专用和不准其他凡人使用的方式来为国家的利益服务。作为尘世人类命运的最高裁决者,他正在采取与超凡的神圣力量联系的措施,以期获得它们的保护和赐福。下面将要谈到,当改造派的态度代替了时新派的主张时,对这些力量的观念是怎样发生变化的。见本章《宗教问题》。

汉武帝从前人继承了在建于雍的神坛祭祀五帝的任务。但他在履行其义务时比他们更加虔诚,他首先在公元前134年来到神坛,以后去了七次。为了补全对那些被认为进行千秋万代和无远弗届的统治的神祗的祭祀,武帝在公元前114年举行了对后土的祭祀,以及在公元前113年对太一的祭祀。以后他五次在汾阴祭祀后土,三次在甘泉祭祀太一。在开始举行这些形式的祭祀的同时,朝廷还设置乐府,其职责是为仪式作音乐伴奏;正史中还保存着19首歌颂这些盛典的颂诗文本。武帝于公元前123、122、114、113、110、108和92年驾临雍;于公元前107、105、104、103和100年驾临汾阴;于公元前106、100和88年驾临甘泉。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66页以下、第193页以下。

除了代表王朝参加这些祭祀活动外,武帝个人还沉溺于寻求通往长生的道路。如同秦始皇时期那样,这条通往长生的道路这时被认为是经过神圣的蓬莱岛而后道经东方的仙境而展现的。还有报道说,汉武帝易听信方士的主张,这些人答应使他长生,或让他的一个死去妃子复生。这些记载都可在严肃的正史中找到;从公元3世纪的文献开始,这些记载连同武帝的神话变成了荒诞之说和传奇;而武帝则成了具有半仙法术并与西王母有来往的君主。关于东方仙境和对它的描述及西王母和西方仙境的描述,见鲁惟一:《通往仙境之路:中国人对长生之追求》(伦敦,1979),第2、4章。

武帝朝最壮观最重要的宗教仪式可能是公元前110年在泰山举行的封禅。汉帝耗费巨资,浩浩荡荡地巡幸这一圣岳,其远行的目的似乎又是寻求长生。这一次主要祭祀可以促成所希望的幸福的黄帝。这时这种新的祭祀方式被接受,可能是因为一般方士已受过考验,并被发现都不够格,他们的诺言也都未实现。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84页以下。

在知识方面,公元前105年至前104年的这一年形成了帝国自豪和自信感的高潮。大约在60年以前,贾谊曾经徒劳地提出,王朝应采用土德,以代替秦采用的水德。这时,朝廷认定改变五德之运的时机已经成熟,这表示王朝自觉地对自己的力量和权威有了信心。汉朝的命运与宇宙的循环运动牢固地联系在一起,根据这一规律,一个阶段,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将定期地让位给其后继者;通过改崇五行中的土以代替水,汉王朝向世人表明,它因征服了前一王朝而有权进行统治。其他象征性的变化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如采用新历法和国家的高级官职改用新的名称。特别是从公元前104年起,王朝以新年号纪年;选用的年号为“太初”。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7页以下。

王朝的混乱

国内发生的种种事件很快使那些经历了公元前104年开始的新时代的人们的乐观情绪化为泡影。政府在五年之内,不得不任命专使用武力去恢复秩序。可能是在公元前90年颁布的一道诏令暗示了民不聊生和盗匪横行的事实,还提到应采取极端行动去消灭这些现象。特别是汉朝在公元前91年至前90年经历了一场几乎使皇室垮台的王朝危机。自公元前122年以来,王朝第一次没有正式指定的皇位继承人;公元前88年出现了一次暗杀皇帝的未遂行动。《汉书》卷九六下,第3912、3929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165、201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64页。这一节的主要史料取自《汉书》卷六、六三、六六、六八和九七上(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2章)。

产生这些动乱的原因部分是宫内后妃及其家族的势力日益扩大。在文帝和景帝两朝,妇女不能在政治舞台上左右一切。文帝之后和景帝之母窦后可能劝说她周围的人要恪守道家对待生活的美德,但是她没有促进她家族事业或对政策施加影响的非分之想。她的亲属只有窦婴一人在政府担任高官。窦婴在公元前154年的叛乱时任大将军,并在公元前140年至前139年期间升任宰相(《汉书》卷十九下,第766页)。另一个侄子窦彭祖在公元前153年任太常。关于窦婴,见《汉书》卷五二,第2375—2377页。可能是公元前135年窦太后之死和她的起限制作用的影响的消失,才使武帝的政治家们放手地采用他们的新的积极的政策和措施;但同样可能的是,这些发展与她在朝廷施加的任何影响无关。

一种更复杂的国内局势成了武帝时期的特色。一批外戚担任了国家的高级官员;从政者能够把他们的女儿嫁给皇室的成员;最后他们成了国丈。政治的倾轧已与帝位的继承问题联系起来。某个政治家及其同伙的失势,或他政策的失效,可能取决于皇后或太子的命运。

产生这些结果的暴力行动可从武帝第一个姓陈的皇后的例子中看到。她在公元前141年被封为后,但未能生育继承皇位的后嗣。为了摆脱困境和不受其竞争者的妒忌心的折磨,她求助于巫术;这些活动被发现后,皇后被废,与此事有牵连的不下300人,他们都被处死(公元前130年)。

陈后被废之后有卫后(公元前128年被封)及李妃、赵妃、王妃和另一个李妃。她们的亲戚在制定汉朝的政策时和在武帝朝的政治舞台上起了重要的作用。她们是李夫人、赵健仔、王夫人和李姬。中国的两名杰出的将领卫青和霍去病分别是在公元前91年被迫自尽的卫后之弟和外甥。霍去病之异母弟霍光和霍光之子霍禹在霍家于公元前66年失势前在政治上起了领导作用。卫后之子刘据在公元前122年被宣布为太子,在公元前91年自尽而亡。他的孙子(以其帝号宣帝著称)在公元前74年登位,并娶霍光之女。

在公元前104年至前101年率军远征中亚、后来投降匈奴的将领李广利是李夫人之兄;李夫人死于公元前87年的某个时期;她的另一兄长李延年曾任协律都尉,负责宫廷的乐曲演奏。她的孙子刘贺在公元前74年昭帝死后在位27天。昭帝本人是武帝另一个姓赵的妃子之子;不同寻常的是,她的家族似乎没有卷入政治,公元前87年,她的儿子被选为武帝继承人,这事可能部分的是由于她没有任何亲戚在朝廷担任高官。武帝其他后妃所生的三个儿子为帝国内三国之王;其中的燕王刘丹两次企图夺取皇位,在第二次失败时丧了命(公元前80年)。

武帝的后妃及外戚互相倾轧的复杂情况值得作较详细的叙述。在武帝朝的前50年,卫家保持着支配地位,这时时新派政策正被采用并在强化之中。正当这些政策证明其代价会使国家毁灭和需要实现紧缩时,公元前91年发生了一场王朝危机。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中,李夫人的家族试图使卫家失宠。长安城中爆发了五天战斗;一方是卫家的太子,得到罪犯和囚徒的支持;一方是敌对的军队,他们仍效忠汉武帝,但痛恨卫家而亲李家。皇帝本人则安居在他的甘泉夏宫中。整个事件的发生是由于有人声称,并有一定证据证明,高级官员和全城正大规模地施行巫术。

如果历史可信,这次为猜忌心理的总爆发付出的代价是惊人的。战死的人数可能达到1万。除了皇后和太子自尽以外,皇后的两个女儿被处死;已知六名亲戚,包括丞相公孙贺和他的儿子(九卿之一)公孙敬声,也死于非命。公孙贺为皇后的妹夫,与其子死于狱中。被控施行巫术的其他受害者包括著名将领公孙敖(与公孙弘无亲属关系)和赵破奴。公元前91年9月期间,卫家几乎就这样地被清除了;然而形势又转而对他有利而不利于李家,后者因其直接政敌的垮台而大受其益。两名御史大夫(暴胜之和商丘成)的自杀和另一名丞相刘屈厘的处决是恢复相对稳定的部分代价;随着传来李广利向匈奴投降的消息以及他两个弟兄和他的儿子被处死,李家也倒了。

卫家和李家的大部分成员已被清除,但仍留下了一个性格坚强和有相当实力的人,他很快将在朝政中起领导作用。此人即为已故卫后的姻亲霍光。霍光之父霍中孺最早娶卫后的一个姐妹,霍光为中孺所娶的另一妻所生。长期以来,他在长安的议政堂中有发言权;他在那里极力避免卷进阴谋之中,或使自己受到怀疑。

年迈的武帝在公元前87年春患病,人们很快就知道他将不久于人世了。此时,继承他的太子尚未指定,据报道,霍光曾向武帝询问后事。武帝的遗愿究竟实现到什么程度,其遗愿在多大程度上是霍光自己的意图,这个问题可能永远搞不清楚。最后,计划在高级官员的保护下把一个未成年的儿子推上皇位。政务由以大司马霍光为首的三名高官负责;另两人为金日和上官桀。三人得到这时担任御史大夫的桑弘羊的支持。同时,通过任命田千秋为丞相,保持正确的汉代体制;根据各方面的反映,他是对三人执政的决定唯命是从的人。

表6 武帝及其后妃

续表

这些任命可能是在公元前87年3月17日的一道诏令中宣布的。3月27日,赵妃所生的刘弗陵被定为太子。太子才8岁,当时已无母;他不是卫、李两家的人,指定他为太子,将使两家的幸存者不能再策划参与政事。有人甚至假设,为了确保朝廷不再受妇女的影响,他的母亲已悄悄地被处死,但这种主张提不出证据。这名儿童被指定为太子刚两天,他父亲去世,他正式登基,世称昭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