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入琥珀之城

文/刘瑜

他们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剑桥大学这个宴席吃了八百年还是灯火通明。


[一]

在一次朋友家的聚会上,我和一位英国老先生有过一场小辩论。

我说我完全不理解为什么要保留Mill Road上的那些老房子。“如果是保护国王学院、三一学院之类的地方,我完全可以理解,因为它们历史悠久建筑壮观,但是Mill Road一带的房子,说新不新,说老不老,低矮破旧,看上去像贫民窟一样,有什么保留价值呢?”

“我觉得保护历史遗产很重要,你们中国的建筑遗产破坏得太厉害了。”他说。

“但是历史遗产也要有选择地保留吧。中国人口城市化进程快,一个以前10万人的城市变成1000万人,如果不把一些老房子拆掉盖高楼,那990万人住到哪里去呢?剑桥房价也高,如果有选择地拆掉一些盖楼,可以缓解房价吧。”

“我主张保护建筑遗产,是主张保留一个活的历史,所以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建筑都应该保留,除了那些宏伟建筑,普通人生活过的房子、街道也值得保留,因为它们记录的是历史的另一个侧面……”

[二]

“活的历史”,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形容剑桥给人的印象。

第一次到剑桥时,我的感觉就是掉进了一个时间的琥珀。

世上有很多历史名城,但在我去过的历史名城中,没有哪个城市的历史感像剑桥这样“活生生”。大多数古城里,无非是有几个收门票的历史建筑,人们跟着旅行团从大巴上一拥而下,咔嚓咔嚓照一堆相,然后再一拥而上回到大巴一去不返。这个情境里的历史,像一头被阉割的野兽,完全没有脾气,默默地蹲在游人相片的背景里打盹,游人看不到这头困兽瞳孔里曾经壮阔的草原,它也懒得去理会这些游人东张西望却注定一无所获的眼神。

但是剑桥不同。15世纪盖的图书馆现在可能还有学生在里面看书,16世纪的餐厅还有厨师在里面懒洋洋地做羊角面包,一堆自行车若无其事地靠在17世纪的墙上,学生透过宿舍窗户看到的那颗树和18世纪的某个学生看到的一模一样,而如果你在一个下雨的黄昏走在Trinity Lane的石板路上,你会疑心迎面走过来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拜伦。

历史在这里如此稀松平常,你不需要用照相机去捕捉它。野兽就在它自己的草原上奔跑,而你,这无数代人中某一代中的某一个,不过是它奔跑中来不及看清并被远远甩在后面的一只昆虫而已。

[三]

我对剑桥适应的速度有些让自己吃惊。2007年来剑桥之前,我生活在一个几乎和剑桥截然相反的城市——纽约。纽约人声鼎沸、应有尽有、像个巨大机器一样日夜轰鸣。在纽约的六七年里,我挤人山人海的地铁,去迷宫一样庞大的卡内基艺术中心看演出,去摩肩接踵的第五大道买打折衣服,去餐馆林立的中国城吃广东海鲜——

然后我到了一个下午五点大多数咖啡馆就关门了、马路窄得刚够一辆车通过、一年365天大约有265天或阴或雨的小镇。

几乎没有觉得不适应呢,还是,连不适应都可以适应呢?

每次下雨,同事都会叹息:“Terrible weather! ”我也叹息:“Terrible weather! ”

现在我坦白,我其实非常喜爱雨天,觉得每次下雨都是一场免费音乐会。

有一次我很晚下班,走在深夜的街上,走到Hill's road和Lensfield road交界处。雨中的大街上几乎空无一人,但是无数红绿灯仍然在勤勉地交替闪烁,街角的教堂边上有一个雕塑,一个瘦长的少年,张开双臂,抬头仰望天空。我想我真热爱这深夜的大街,它和白天的大街如此不同,好像一个成人变回了一个婴儿,好像一个密封的房子突然被风吹开了一扇门。

[四]

也有始终无法适应的,就是漫长幽暗的冬天。

这里的冬天不算太冷,但由于纬度高,冬天天黑得早,最早的时候下午三点半左右就天黑了。对此英国人的解决办法是成群结伙地去“pub”喝酒。但是对于在这里无亲无故又不喝酒的人,该怎么办呢?

没办法。熬。像16世纪的航海家熬过大西洋一样熬过冬天。

我的办公室有一个很大的窗户,对着一条小马路,小马路对面是一面维多利亚时代的红砖墙。夏天的时候,墙上阳光灿烂,丁东作响,但从九月开始,太阳开始冬眠,缩回去的时间就越来越早。这样的灰暗的冬天,与其说让人抑郁,不如说让人心慌,仿佛下楼的时候,窄窄的楼道上出现一个老太太,她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慢慢往下挪,你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只能跟在后面抓耳挠腮。

难怪在剑桥期间,我读书听音乐看电影的热情史无前例地高涨。

没办法,一整个大西洋呢。

经常我家里同时打开着好几本书:厕所里一本政治哲学书,床头一本非洲政治书,客厅里一本《外交季刊》,餐桌上一本英国历史,门厅里一本建筑史……我无亲无故的生活基本上就是这样车水马龙起来的。我和自己的关系由此也从愤恨、厮打、打累了各自坐在角落里气喘吁吁走向了和解乃至同舟共济。

[五]

我一个英国学生问我:你对英国的感受如何?和你想象的一样吗?

我说:一样啊,和我想象的一样缓慢、阴郁和沉闷。

当然这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当然也不完全是玩笑。

若干年后,等我回忆自己在剑桥的日子时,回忆到的很可能是这样一个画面:在一个幽暗的会议大厅里,五十个穿着黑袍子的博士,开着一个叫Governing Body Meeting的学院会议,大家七嘴八舌地热烈讨论一张名人捐赠的桌子该放在哪里,有的说图书馆,有的说餐厅,有的说校长办公室,而我坐在一旁昏昏欲睡。

真的,一张桌子的摆放位置,需要五十个博士花上半个小时讨论吗?

我几乎都要因此反思过度民主的弊端了。

严肃地对待小事,是我对剑桥印象最深的地方之一。也许这是英国文化的特色,也许只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只剩下小事可讨论的结果。中国报纸上的头条可能是本市领导引进了几十亿元的工业项目,但是剑桥报纸上的头条,很可能只是当地的立委倡议把某条路上的坑坑洼洼填平。

这种认真对待小事的态度,也反映在教育上。比如,中国或美国任课老师大笔一挥可以决定学生成绩的情况,而剑桥大学改本科生的考卷实行双向匿名(学生不知道哪个老师改他的考卷,老师也不知道他改的是哪个学生考卷),而且每份考卷两个老师改,如果两个老师给分相差太大,还要引入第三个人做裁判。

作为一个老师,这样的规则是烦不胜烦的。作为一个学生,这样的规则则是可喜可贺的。

仔细想来,这样的较真精神,必须以经济发展为条件吗?一个学校的老师认真地对待学生,需要花费多少GDP呢?还是只需要一种“认真对待权利”的精神?每次看到有人用经济不发达来为很多中国人不排队、随地吐痰、不遵守交通规则来辩护时,我就想,人均GDP到底和随地吐痰有什么关系呢?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到底有他妈的什么关系呢?

[六]

我问一个学生,你觉得英国文化的最大特色是什么?

他想了想,说,排队。

英国人对规则和秩序的尊重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剑桥由于马路窄,开车易堵,所以多数人市内交通靠自行车。就如何安全骑车的问题,有很多交通规则,比如要带头盔,晚上要开自行车前后灯,更不用说要老老实实等红绿灯了。我开始以为戴头盔这样的规定,也就是纸上写写而已,我自己反正是不会为了安全骑车而买头盔的。

但我惊奇地发现,早上去学校的路上,有一半左右的骑车者都真的戴头盔。我还惊奇地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装自行车灯并在晚上打开。有一回我的后车灯坏了,还被一个后面的人吼了一声。

我以前回家的路上,一个十字路口上有一个行人交通灯,还有一个汽车交通灯,绿灯亮时行人灯先亮,过十秒钟左右汽车绿灯亮。自行车属于模糊地带,可以跟着行人走,也可以跟着汽车走。我发现,总有一批骑自行车的人,无论如何要等着汽车绿灯亮了之后再过路口——尽管自行车道和行人道相互平行,根本不冲突,尽管交叉街道的红灯早就亮了,他们过马路是完全安全的。有一回我在行人绿灯亮了之后蹬车过去,又被后面一个人给吼了一声:“你这样骑车是不对的!”

我心想真是多管闲事,给你送北京去,你一辈子也甭想过马路了。

当然同时也感慨,法治精神发源于这个国家,一点也不奇怪。

基本上要预测一个国家的民主质量,统计一下有多少人爱闯红灯可能是非常有效的自变量。一个有很多国民不但不闯红灯、行人绿灯亮了还不够还非要等汽车绿灯亮才发动自行车的国家,对人类文明做出不成比例的巨大贡献,那是非常地不奇怪。

[七]

说到对文明的贡献,剑桥大学最突出的贡献恐怕就是它产出过的科学家们了。牛顿,达尔文,被称为计算机之父的图林,发现DNA结构的Crick和Waston,写《时间简史》的霍金……以及很多我根本叫不上名字来的科学家。

话说也是剑桥校友的李约瑟同学曾经提问: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呢?

我想这事难道很费解吗?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与北京国子监建立时间相当。问题是各自都在教什么呢?中世纪剑桥大学的课程包括:逻辑学,几何,数学,法律,医学,修辞,音乐,当然也少不了神学。国子监呢?四书五经,之乎者也。你说,当全中国的知识分子都在那摇头晃脑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把关于这个浩瀚世界的知识缩减为“人际关系学”时,人家从逻辑、从几何、从对客观世界的好奇心出发,抵达现代物理、天文、生物知识,有什么奇怪吗?如果牛顿出生在中国,二十岁的他,冥思苦想为什么苹果往地上掉而不是往空中飞并把这个困惑告诉他人时,他爸爸会不会一巴掌扇过去,说:你吃饱了撑的是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还不赶紧讨个老婆去!

我以前在国内读研上课时,可怜的老师时不时被学生这样质问:老师你说我们学这些有什么用呢?能不能教点对我们找工作有帮助的东西?

我很想知道当年牛顿讲授重力原理和月亮轨迹时,是不是也有一帮这么讨厌的人在问:老师你说我们学这些有什么用呢?而如果有人这样问时,牛顿会不会反问:难道仅仅满足我们的好奇心还不够吗?

[八]

虽然剑桥对政治和人文领域的贡献不像科学领域那么璀璨,但也不乏历史人物。话说一位叫罗素的老师,由于长期受到一位叫王小波的同学追捧而享誉中国,但罗素似乎并不是剑桥人文领域里最出色的。他的一个学生曾经在论文答辩会上拍着他的肩膀安慰说:“没关系,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看懂的。”那位同学名叫维特根斯坦,是个终生一惊一乍的“drama queen”。

另一位令罗素战战兢兢的剑桥校友是经济学家凯恩斯。罗素老师曾经这样评价凯恩斯:“每次我和他辩论的时候都胆战心惊,因为大多数时候和他辩论都是自取其辱。”

当然另一位老师又对凯恩斯不服,他既不是剑桥的老师也不是剑桥的学生,但是他任教的伦敦经济学院二战时撤到了剑桥,而他正好在此期间写了一本很牛的书叫《通向奴役之路》。为什么说这本书牛呢?它很大程度上是批评凯恩斯的,但凯恩斯对它这样评价:“无论道德上还是哲学上,我都对这本书完全赞同,不仅赞同,而且深受打动。”好吧,地球人都知道,那位老师名叫哈耶克。

往远里说还有更多的传奇。1805年,一位同学来剑桥上大学,但是他一点也不喜欢剑桥,觉得它是酒鬼和流氓出没之地。“我找到一个新朋友了,世上最可爱的朋友,”1807年他给朋友写信道,“一头驯化了的熊,我把它带到了这里。他们问我带它来干嘛,我说,要不给它一个教职吧。”这位猛男,名叫拜伦。

更大的猛男是1615年到这里来上学的。N年之后,他看当时的国王很不顺眼,便伙同其他议会成员把该国王送上了断头台。又过了N年,国王的儿子复辟了,又把该猛男的尸体从坟里挖了出来,头骨取下,插在一个竹竿上示众多年。后来几经周折,该头骨1960年被送回了剑桥大学,埋在Sidney Sussex学院。该猛男,众所周知,是改变英国历史的克伦威尔。

历史悠久,换个说法,就是八卦资源极为丰富。

[九]

有一天我家网络坏了,就去学院餐厅上网。那时候早就过了晚饭时间,但是有两个吃完饭的女孩没走,一直在那儿聊天,主题是反恐战争和英国的穆斯林移民问题,两人越说越大声,一个多小时还没说完。我一边为不能清净上网而心烦意乱,一边又忍不住感慨:我在剑桥中餐馆吃饭时,从来没有听到过旁边的中国大学生如此激情洋溢地讨论公共事务,都是新世纪新青年,怎么会如此不同呢?

当然我也见过激情洋溢的中国学生。一个在这边读高中的中国女孩,报考我们学院。面试的时候,但见她反应如秦刚般敏捷,言语如姜瑜般犀利,“中国迅速地摆脱了经济危机,表现了中国制度的优越性……反华分子们根本不了解中国,中国有自己的文化,不能照搬西方的制度……”每年我还能读到很多这样的来自中国的本科硕士博士申请材料。他们有一套战无不胜的语言和逻辑体系,充满了信念,却丝毫没有困惑。

但是没有困惑的青春是多么荒凉啊。

教三年书下来,我发现最好的学生都有一个特点:充满好奇心。他们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不断地追问和反问你,更重要的是,不断地追问和反问自己。他们最开始跟你讨论问题,也许会从某个作者在某本书里说过什么开始,但最后总是慢慢地转向经验世界中的问题本身,以此来反思理论的合理性。

“我决定开始学印地语。”一个学生最近告诉我。

我吓了一跳,问:“为什么呀?”

“因为我以后想研究东印度公司,学印地语有帮助。”

“可是东印度公司的材料都是英文的吧。”

“印度方面应该也有印地语的材料。”

我得承认,一想到以后我回国了很可能再也碰不到了这种仅仅为了搞懂一个问题而去学一种相对生僻语言的学生,便感到颇有些难过。

[十]

在这个琥珀之城,我最喜爱的,是它的墙。

各种各样的墙。有19世纪经典的红砖墙,有哥特式教堂阴森的大理石墙,有小碎石拼贴起来的小围墙……最不好看的是那种黄中带绿的砖墙,看着脏兮兮的;最好看的是17、18世纪左右翻修的一批学院外墙,大块石料,简洁硬朗,原来大约是米白色的,随着时间的流逝,演变为斑驳的古铜色。不单是颜色,还有光泽,质地,和被时间的小火慢慢炖出来的醇厚气息。

我在剑桥经历过的最动人一刻,是有一次开学术会议,开到一半溜出来散心的片刻。走廊一边是个大玻璃窗,窗户对着一个中古庭院,院子里是一块绿油油的草坪,在雨中晶莹透亮,雨声的背后是庭院一角的钢琴声。我趴在窗前,想,这个弹琴的人,应该是一个14世纪的少女,穿白裙子,金色的头发,白血病人,还没得及爱过,世界就从她指尖飘去。继而觉得时间也许从来就是静止的,旋转的只是我们这些从黑暗中来到黑暗中去的人。

2009年是剑桥建校八百周年。八百年,在中国有宋元明清,在英国有帝国兴衰,其间无数帝王将相叱咤风云,无数战士血战沙场,无数文人奋笔疾书,如今他们都纷纷歇菜了,唯有这个小河边上的大学之城依然生机盎然。他们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剑桥大学这个宴席吃了八百年还是灯火通明。

八百周年的纪念活动中,有一项是组织剑桥的八百个师生给一百年后的剑桥师生写信,我看到这个新闻时不免惊叹,好家伙,时间单位都是以百年记的,但转念一想,人家已经悠哉游哉地度过了八百年,当然有信心再折腾个八百年。可惜没人让我给百年之后的剑桥学生写信,不然我会像金圣叹老先生那样务实,告知一百年后某个懵懂无知的孩子:“豆腐干和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对了,Mill Road上那家韩国店的豆腐,比那家广东店的好吃。

摄影/司马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