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血字的研究
- 福尔摩斯探案集(合集版)
- 童心改编
- 11994字
- 2017-11-08 14:24:54
〔英〕阿瑟·柯南·道尔◎著
导读
这是柯南·道尔花了大约三个星期的时间完成的作品,是他的第一篇侦探小说,也是他第一次将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介绍给广大读者。
故事讲述了从战场受伤归来的华生医生,在一次偶然机会下成为了福尔摩斯的室友。两人刚搬到新家后不久,就接到了侦探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的来信,请福尔摩斯去劳瑞斯顿街的凶案现场。福尔摩斯和华生赶到那里时,发现屋里空空荡荡,只有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墙壁上用鲜血写着“RACHE”,还有一枚戒指、两种脚印、几处指痕。虽然证据少得可怜,但福尔摩斯还是巧妙地找到了线索,抓住了凶手,揭开了案件的真相。
《血字的研究》被公认是柯南·道尔的代表作,是世界侦探小说的经典著作之一,至今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并先后多次被改编成电影。
【我和神探】
1878年,我从伦敦大学毕业并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不久就参了军,开始到阿富汗打仗。我很倒霉,差点儿被敌人抓住,还受了伤。后来我就回到了英国伦敦,决定找一个又便宜又舒服的地方住。
那天在外面吃饭的时候碰上了一个朋友,他一见我就吓了一跳,问:“华生,你怎么瘦得像根棍子啊?”知道我的情况后,他说:“歇洛克·福尔摩斯租了几间房子,正找合租人呢!”
吃完饭我们就坐马车去福尔摩斯的实验室找他。他的实验室很大,又矮又大的桌子上放着许多瓶子、管子和一些蓝荧荧的灯,福尔摩斯正趴在桌子上认真地工作着。听到脚步声,他回过头来瞧了一眼,向我们走了过来。他又瘦又高,眼睛很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巴,看起来很精明。
朋友给我们做了介绍。“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一把抓住了我的手。他的劲儿真大,把我的手都握疼了。
他又说:“您到过阿富汗吧?”
我大吃一惊,问他:“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哈哈大笑。
福尔摩斯听了要跟我合住,很高兴,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房子,很不错。不过我爱抽烟,爱搞一些化学实验。有时我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说话,你不讨厌吧?”
我表示没问题。他又问我:“您也有什么毛病要说一说吗?”
我笑了,说:“我养了一条很乖的小狗,我怕吵闹,还是个懒蛋。”
他着急地问:“拉小提琴行不行啊?”
我回答说:“那要看谁拉了。拉得好还行,拉得不好……”
福尔摩斯笑眯眯地说:“啊,那就好了,我拉得还可以。明天中午去看房子吧。”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见。”
我觉得这个朋友很有趣。第二天中午我们一块儿去看了房子。房子是两室一厅,窗子很大,屋里亮堂堂的。我们租了下来,接着就收拾房子,忙了一两天。
我感到福尔摩斯并不难相处,但真是很奇怪。他每天睡得晚,起得早。有时老是待在实验室,有时也到处乱转。工作时劲头十足,可有时也会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这时候,我老以为他得了病。
我发现他对有些东西懂得很多,但对有些懂得又很少。他甚至连地球绕着太阳转都不知道。但福尔摩斯理直气壮地说:“人的脑子就像一间空空的房子,只能放必要的东西。你说,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还是绕着月亮转有什么用?”这就让我没话说啦!
开始我以为福尔摩斯像我一样没有朋友,但不久我发现有许多人来找他。其中有漂亮的姑娘,有头发灰白的小贩,还有很礼貌的绅士。哎呀,简直什么人都有!福尔摩斯说:“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我想问问他到底是干什么的,但怕他不愿意说,我又把话咽进了肚子里。
这天,我边吃早餐边看一本杂志。其中一篇文章说要对生活认真观察,并且说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等能看出他是干什么工作的。
看到这里,我不禁把杂志一摔,喊道:“这篇文章真是胡说八道!”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
“这篇!我想把作者关进火车里,叫他把乘客的工作都说出来。我愿打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说,“那篇是我写的。实际上我是一个私人咨询侦探。侦探们有事时就来问我,我不用出门就知道该怎么办。我的观察和推理能力很强呢!咱们刚见面时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忘了?”
“一定有人对你说了。”
“没有。我看你既像医生,又像军人,脸黑黝黝的,又负过伤,照现在的形势,只能是去过阿富汗了。”
我微笑着说:“听你一说,这很简单啊!”
他不满地抱怨着说:“是啊,这太容易了。这些天一直没什么案子。像我这样聪明的人,竟没事可干。”
这家伙真是太骄傲了,我想还是换个话题吧,就指着街那边的一个送信人说:“不知道这个人在找哪一家?”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军官吗?”
真是吹牛皮啊,我想,反正也不知是真是假。突然,那个人从对面跑了过来,原来是给福尔摩斯送信的。这下我可要问一问这个小伙子,羞臊一下福尔摩斯了。
我问:“你是干什么的呀?”
“当差的,先生。”
“以前呢?”我得意扬扬地接着问。
“皇家海军军官。”他一碰脚跟,“啪”地敬了个礼,大步走了出去。
【可怕的尸体】
福尔摩斯真神奇!我急急地问:“你怎么知道的啊?”他一边看信一边说:“老远我就看见他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才会有的。他有军人式的胡子,说话很神气,所以我就知道他是个海军军官。”
我情不自禁地说:“太棒了!”
这时他把信递给了我。
“哎呀!”我一看就叫了起来,“真可怕!”
信是侦探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寄来的,说昨天晚上在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现了一具男尸,他的名片上有“伊瑙克·锥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的字样。屋里有血,但死者身上没有伤痕。
福尔摩斯来了精神,披上大衣,说:“一起去看看吧。”
我们坐上马车,向劳瑞斯顿花园街号赶去。离房子还有一百米左右时他就跳下了车,走了过去。房子前面是个小花园,里面有一条小路,周围有一道矮墙。福尔摩斯并不进屋,一会儿看看矮墙,一会儿看看有很多脚印的小路。天知道他在干什么!
这时一个黄头发的高个子跑了过来。福尔摩斯说:“葛莱森,小路都踩坏了。你们没有坐马车来吧?”
“没有。”
我们走进了屋子。墙上糊着花纸,门对面有一个壁炉,上面放着一段红色的蜡烛。死者长着黑黑的头发,穿着黑色上衣和浅色裤子,身旁有一顶干净的礼帽。他紧握着拳头,胳膊向外伸着,脸色很吓人。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看了一眼死者的靴底,然后让人把尸体抬了出去。
这时有一只戒指滚了出来。雷斯垂德拾起来说:“是女人的结婚指环。”说着走到了一边。
福尔摩斯问葛莱森:“你在衣袋里还找到了什么?”
“金表、宝石、两封信一一封是给死者锥伯的,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通知他们坐船的时间,这个人要回纽约去。”
这时雷斯垂德在墙角上发现了一个用血写的字:拉契(RACHE)。福尔摩斯认真地看了看,说:“这是复仇的意思,应该是凶手写的。现在我要检查一下屋子。”他拿出一个卷尺量了量墙壁,又用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看了看墙壁上的血字,后来,他从地板上捏起一小撮尘土装进了一个信封里。
福尔摩斯问:“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的姓名、住址是什么?”
雷斯垂德说:“约翰·栾斯,现在下班了,住在肯宁顿花园奥德利四十六号。”
福尔摩斯接着说:“这是一件毒杀案。凶手是个高个子,脸可能红通通的,右手指甲很长,穿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块儿坐马车来的。马车用一匹马拉着,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
听到这里,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两个人的眼睛瞪得像个鸡蛋。
【狡猾的凶手】
离开了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福尔摩斯先发了封电报,然后我们就去找发现尸体的警察栾斯。
在路上我问福尔摩斯:“刚才你所说的是真的吗?”
福尔摩斯说:“当然了。最近只有昨天晚上下雨,葛莱森他们又没有坐车来,那么车轮印一定是昨天夜里凶手留下的。另外,一个马蹄印比其他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说明一个蹄铁是新的。
“我仔细地看了看小路上的脚印,除了警察的,我发现了最早到那里的两个人的脚印。我知道一个人个子很高,因为他走路步子很大。另外一个很有钱,因为他的鞋印很精致。后来进屋后我们看见那个死人就穿着漂亮的鞋子,看来大个子可能就是凶手。”
说到这里,福尔摩斯得意地笑笑,然后接着说:“死人看起来很紧张,嘴唇有点酸味,一定是有人逼着他吃了毒药。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掉了,那他的指甲肯定很长了。地上的烟灰我一看就知道是印度雪茄。至于他的脸色,因为我刚才看到,那个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有血,只有身上血多的人激动时才会这样流血,所以我想他的脸色很红。”
“您真了不起!”我大声地说。他一听这话,兴奋极了,脸也红了!
这时我们到了奥德利四十六号。那个警察栾斯正在呼呼大睡,被吵醒后很不高兴,嘴里嘟嘟囔囔的,什么都不愿意说。不过福尔摩斯拿出了一个金币,这下他立刻来了精神,说:“我全告诉你们!”我和福尔摩斯都笑了。
栾斯接着说:“昨天夜里一点钟下雨了。走到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的时候,我看见窗口有灯光,吓了一大跳,因为那是空房子啊!我很害怕,但没办法,谁让我是警察呢?我鼓起勇气,走进了屋子。天哪,那个尸体真吓人!我赶快出去,吹起警笛,叫我的同伴。这时我碰见了一个醉鬼,穿着棕色外衣,高个子,红脸,站都站不稳,真讨厌。要不是忙,我肯定要把他抓起来!”
福尔摩斯问:“他有没有拿着马鞭?”
“没有。”
“那他一定是把它丢下了。”福尔摩斯叹了口气,把金币递给了栾斯,接着说:“你的脑袋真没用!你差点儿就可以当上警长了。那个醉鬼很可能就是凶手啊,他杀了人又回来了!”
回家的时候,我问福尔摩斯:“那个醉鬼干吗要回来?”
“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找戒指。”
然后他就开始唱歌,像个唧唧喳喳的小麻雀。
上午忙得要死,下午我美美地睡了一觉,而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了。他回来的时候,香喷喷的晚饭已经做好了。
“我在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福尔摩斯说着坐了下来,递给我一张报纸。上面有一段失物招领:“今天早晨在劳瑞斯顿花园街和小树林之间拾到结婚金戒指一枚,丢失者请在今天晚上到贝克街华生医生处领取。”他又拿出了一个和那个差不多的戒指,说:“那个红脸的家伙会来的,要不然就是他的朋友来。到时候把这个交给他。拿出你的枪,装上子弹,做好准备。不过你说话可别大惊小怪的,要像平时那样。”
这时我们听到有人上楼来了,走得很慢,好像有气无力的。然后门铃“叮叮叮”地响了。“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有人问。
“请进。”我大声说。
进来的却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走路慢吞吞的。她轻声地说:“我是来取我女儿赛莉的戒指的。她去年结的婚,最近却把戒指给丢了,真粗心。”
我把戒指递给她,问:“是这个吗?”
老太太叫了起来:“谢天谢地!就是这个啊!”
我又问她:“您住在哪儿?”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号。离这儿老远呢。”老太太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走了。
她刚走,福尔摩斯就穿上大衣,系好围巾,说:“我要跟着她。别睡,等着我。”
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是九点,快十二点时他才回来。从脸色看他好像不高兴,但他忽然大笑起来,说:“老太太真狡猾啊。刚走不远,她就坐上了马车,说是到邓肯街号。我也跳上了马车后面。马车一直没有停,但到了那里时,我才发现她不见了。她是从半路跳下去的。我一问,那里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老太太。华生,她不是什么老太太,那是一个小伙子装扮的。”
我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我感到很困,就去睡觉了。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火炉边,又拉起了小提琴。
【葛莱森把案子破了】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边吃早饭一边聊天。突然,外边响起了劈里啪啦的脚步声,接着六个浑身上下都是土的小孩儿冲了进来。福尔摩斯笑着说:“我的侦缉小分队。”然后大喊一声:“立正!”六个小泥人马上站得笔直。福尔摩斯接着训话:“以后维金斯一个人进来报告,其他的在街上等着。维金斯,找到了吗?”
“没有,先生。”
“接着找。好了,一人一枚钱币。走吧。”这群孩子像一窝小老鼠似的跑了出去。
福尔摩斯对我说:“这些小家伙本领可不小,他们对破案很有用的。昨天我看到凶手杀了人后,还在墙上写了字,不慌不忙的,看来是仇杀。那里还掉了一个戒指,那这个案子可能与一个女人有关。昨天我给锥伯住的城市的警察局发了个电报,问了问他的婚姻情况。结果他们说锥伯和一个叫杰弗逊·侯波的人争过女人,侯波正到处找他,我想就是侯波杀了锥伯。
“那天晚上的车夫肯定就是侯波。从街上的车轮印看,马自己到处乱走过,那么车夫不在车上,一定是在屋里。要是侯波是个马车夫,他还会再干几天的,不然别人会怀疑他的。这里没有人认识他,他也不会用假名字。我就让这些脏孩子到马车厂去打听,可能快找到了。”
这时门铃一阵猛响,然后侦探葛莱森先生蹦蹦跳跳地闯了进来。他一见我们就挺起胸脯,激动地大声嚷嚷:“我抓到凶手了,是阿瑟·夏朋洁,一个皇家海军中尉。”
福尔摩斯听了这话倒并不显得高兴,问:“怎么回事啊?”
葛莱森点上一根雪茄,吸了一口,得意扬扬地说:“真不容易啊!雷斯垂德这个傻瓜忙着找斯坦节逊,他和案子有什么关系?我可不会这样。那天不是在死者身边发现了一顶帽子吗?我到帽店一问,原来是夏朋洁公寓的住客锥伯先生买的。这样我就找到了那里。”
“干得好!”福尔摩斯夸奖他。
葛莱森接着说:“到那儿一看,夏朋洁太太和她漂亮的女儿爱莉丝都在房里。我一问,她女儿就哭了。然后夏朋洁太太就说了实话。原来锥伯和秘书斯坦节逊是来旅游的,在他们那里住了有三个星期了。斯坦节逊还不错,锥伯可是个坏蛋,非常讨厌。有一次,锥伯甚至想调戏爱莉丝。但是他出的房租高,夏朋洁太太舍不得赶他们走。
“最近锥伯这个家伙实在太不像话了,才被撵了出去。于是那天晚上他们就搬走了。天啊,谁知道锥伯没有赶上火车,又回来了。他喝了点儿酒,就一把抱住了爱莉丝。正好她的儿子阿瑟看见了,就用木棍打了他一顿,把他轰走了。阿瑟也跑了出去,说是看看锥伯到底在干什么。谁知道第二天早晨就听说锥伯死了。”
“啊——”福尔摩斯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
葛莱森看了他一眼,说:“很明显,阿瑟追到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用棍子把锥伯打死了,所以他身上没有血。然后他把尸体拉进了空屋子里。血迹、戒指等只是阿瑟耍的花招。我已经把阿瑟抓住了,可他却不承认。”
这时雷斯垂德也进来了,慌慌张张地说:“今天早晨,斯坦节逊在哈里迪旅馆被杀了。”
【抓获凶手】
这个消息吓了我们一跳。雷斯垂德说:“锥伯死的那个晚上,有人在车站看到他们在一起,后来他们分了手,锥伯又回夏朋洁公寓了。斯坦节逊应该在附近找了个地方住下了。我以为锥伯的被害是和斯坦节逊有关,就想先找到他。”
“是这样。”福尔摩斯表示同意。
雷斯垂德接着说:“从昨天我就开始到各个旅馆打听他的下落,一直没有找到。今天早上,我来到了哈里迪旅馆,一问,他们说斯坦节逊就住在那里。但他已经死在了房间里,身上插着一把刀,脸上用血写着‘RACHE’(复仇)这个字。”
听到这里,我觉得浑身发冷。这个凶手真恐怖。
雷斯垂德接着说:“一个送牛奶的孩子看见凶手出来的时候不慌不忙的,还以为是木匠呢。那个孩子记得他个子很高,脸红通通的。”
这与福尔摩斯说的一样啊!但福尔摩斯很平静,问:“屋里还有什么重要的东西?”雷斯垂德说:“一些钱、一本小说、一封电报、两粒药丸。”
听到这里,福尔摩斯从椅子上蹦了起来,大声说:“我全懂了。那药丸是有毒的,带来了吗?”
“在这里。”
雷斯垂德拿出了一只小小的白匣子。福尔摩斯从里面取出了两粒灰色透明的小药丸,看上去能够在水中溶化。福尔摩斯对我说:“昨天房东不是请你把那条有病的狗弄死,不让它难受吗?把它抱上来吧!”我下楼把这条快死的狗抱了上来。
福尔摩斯把一粒药放进了水杯里,又在里面加了些牛奶,摆在了狗的面前。狗很快把它舔了个干净,可是过了好长时间一点儿事情都没有。这下福尔摩斯可急坏了,紧紧地咬着嘴唇。突然他高兴地尖叫了一声,把另外一粒也放进了水杯里。这回狗刚舔了一口,它的腿就开始乱抖,一会儿就死了。原来两粒药一粒有毒,一粒却没有。
看来福尔摩斯什么都明白了。我问他:“什么时候抓凶手?”
这时门外有人敲门,原来是小泥孩儿维金斯。他举手敬礼说:“马车就在下边。”
福尔摩斯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一边说:“维金斯,把车夫叫上来帮忙搬箱子。”
一会儿,那个车夫上来了,伸出两只手正要帮忙,突然福尔摩斯的手铐“咔哒”一响,车夫被铐住了。
福尔摩斯大声说:“这是杰弗逊·侯波先生,他就是凶手!”我们都呆住了!
那个车夫大叫一声,把窗户撞开了,想跳出去。我们赶快冲上去,把他捆了起来。
“好了!”福尔摩斯轻松地说,“这个案子结束了!”
【侯波和露西】
侯波看无计可施了,也就不再挣扎。我们押着他,上了马车。雷斯垂德赶着车,去了警察局。到那里后,我们进了一间小屋。这时候侯波慢慢地说道:“我身体很不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死了,我想把事情都告诉你们!”警官们同意了。
侯波坐了下来,开始讲一个漫长的故事。我把故事都记了下来,现在就讲给大家听吧!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大片沙漠。那里没有树,没有庄稼,人也很少。1847年5月4日,一个瘦瘦的男人正在风沙里一步步地往前走。他的头发都白了,手里拿着枪,还背着一个包袱。后来他走累了,就坐在了一块大石头上。他放包袱的时候用劲儿太大了,里面传出了小孩的哭声。他解开包袱,把一个长着金黄色头发的胖胖的小女孩抱了出来。她五岁左右,穿着美丽的小鞋和漂亮的粉红色上衣,还围着麻布围巾。
“你把我摔痛啦!”小女孩埋怨他,“不过吻吻这里就好了。妈妈就是这样做的。妈妈呢?”
“没有水喝,你的妈妈死了。”
“妈妈死了?”小女孩哇哇地哭起来。
“找不到水,咱们也要死了。”
小女孩不哭了,仰起小脸说:“那样就能和妈妈在一起了吗?”
男人说:“对,一定能,小宝贝儿。现在咱们睡一会儿吧。”
他把小女孩抱在怀里,躺在了地上。两个人都睡着了。
这时远处扬起了一股烟尘,就像一大片云彩。原来是一大群人,有的骑着马,有的赶着牛,还有很多车子。他们停了一会儿,正要往前走,突然发现山顶上有一个粉红色的东西。其中一个人说道:“我去看看,斯坦节逊兄弟。”名叫斯坦节逊的老人答应了。那个人就和同伴们向山上爬去。
到了山上一看,他们吓了一跳。山顶上躺着一个长胡子的男人,抱着一个小女孩,睡得很香。小女孩红红的小嘴,雪白的牙齿,小腿又白又胖,穿着白色的袜子,看上去十分可爱。两个人被吵醒了,看到这里一下子有这么多人,他们还以为是做梦呢。这几个人抱起小女孩,扶着那个男人向车队走去。男人对他们说:“我叫约翰·费瑞尔,我的朋友都死了。这个小家伙算是我的孩子,她的妈妈死了。就叫她露西·费瑞尔吧。你们是谁呀?”
一个人说:“我们是从伊利诺州来的,我们是摩门教徒。我们要去找一个快乐的地方。现在去见见先知吧。”
他们来到一辆高大漂亮的马车前面,车子上坐着一个很威风的人。他说:“要跟着我们走,就要加入摩门教,你愿意吗?”
费瑞尔大声说:“愿意啊,怎么样都行!”
这些人听了很高兴,就给了他们两个人一些食物和水,然后一起往前走去。
费瑞尔和小露西跟着这群人来到了犹他山谷。小露西非常可爱,大家都很喜欢她。费瑞尔很勤快,还能给大家指路。后来费瑞尔得到了一大片肥沃的土地,他就在上面盖了一座结实的木屋。费瑞尔天天辛勤地劳动,十来年之后有了很多钱。
露西也慢慢地长大了。她个子高高的,身材很苗条,十分漂亮,就像一朵花。
这天早晨,天气很暖和,人们都在忙着干活儿。路上有很多人,挤来挤去的。露西骑着马到城里去办事,在人群里穿来穿去。人们见这个姑娘这么美丽,都很吃惊。
走到郊外的时候,露西发现有一群牛把路堵住了。露西很着急,就进入了牛群,想从牛群的空隙中穿过去。但是她没想到一头牛用角碰着了马的肚子,她的马立刻乱蹦乱跳起来。露西只好紧紧拉着缰绳,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她想:我一会儿就没劲儿了,要是摔下去可怎么办啊?
正在这个时候,一双大手拉住了马的嚼环,从牛群中冲了出去。不大工夫,就把她带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小姐,你没事吧?”这个人问。
露西一看,原来是一个黑脸膛的小伙子,骑着一匹灰白斑点的马,穿着粗布猎服,肩上背着一杆枪。露西说:“真把我吓坏了。这马真没用。”
小伙子说:“幸亏你抓得紧啊。你是费瑞尔的女儿吧?我叫杰弗逊·侯波,我爸爸和你爸爸过去是好朋友呢。”
露西说:“去我家做客吧,我爸爸一定会感谢你的。现在我要去办事。再见了!”
侯波本来是和朋友来找银矿的,但没想到碰上了这么一个美丽的姑娘。他觉得宝贵的爱情就要来临了。当天晚上,他就去了费瑞尔家。以后他又去了很多次,渐渐地和费瑞尔与露西都熟悉了。侯波知道很多故事,也敢到处去闯,费瑞尔很快就喜欢上了侯波,经常夸奖他。从露西那红扑扑的脸蛋和明亮的眼睛里,侯波知道她也喜欢上了自己。
一天傍晚,侯波来找露西,说:“我要出去两个月,去找银矿。我回来的时候,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露西轻轻地说:“我愿意。”
“啊!太好了。那咱们再见吧。”侯波骑上马,头也不回地走了。
【逃命】
按照规定,摩门教中的少女都是要嫁给摩门教徒的。但费瑞尔每当想到露西和侯波幸福的笑脸时,他就决心不让露西嫁给摩门教徒。不过对这件事他一个字也不敢说,因为要是别人知道了可是要被杀头的。那些教徒很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打你一顿,再砍你一刀。
一天,费瑞尔正要到麦田里去干活,忽然一个灰头发、高个子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他很害怕。因为这个人是这里最大的官卜瑞格姆·扬。费瑞尔想:他亲自来干什么?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费瑞尔兄弟,”扬一面说着,一面坐了下来,恶狠狠地瞪着费瑞尔,“我们对你可不错啊,救过你的命,还让你发了财,是吧?”
“是的。”费瑞尔老老实实地回答。
“你也答应我们,要听话,可你为什么不娶妻子呢?”
“咱们这里男人多,女人少,有人比我更需要妻子啊!”
“我今天是为你的女儿来的。听说她和一个教外的人订婚了,我想这不是真的吧?老斯坦节逊和老锥伯都有一个儿子,他们又年轻又有钱,都是咱们教里的人。我们商量了一下,嫁给谁都可以,你看着办吧。”
费瑞尔皱着眉头说:“让我想一想吧。”
扬凶狠地说:“给你一个月的时间。要是不听话,就敲碎你的脑袋!”说完他迈着大步走了。
费瑞尔吓坏了。他握着露西的手说:“咱们给侯波送个信,让他回来带咱们离开这里吧!房子、庄稼都不要了。”
那天晚上费瑞尔把门拴得紧紧的,还把枪装上了子弹。
第二天费瑞尔进了城,找人给侯波送了一封信,让他快回来。当他回到家里时,发现屋里有两个人。一个脸白白的,躺在摇椅上,两只脚跷得高高的;一个长得很难看,站在窗户前面,两手插在裤袋里,还吹着口哨。原来是老斯坦节逊的儿子斯坦节逊和老锥伯的儿子锥伯。
斯坦节逊说:“我们是来求婚的,请你看看我们谁合适吧!”
一听这话,费瑞尔肚子都要气炸了,真想用鞭子狠狠地抽他们一顿。他严厉地说:“听着,以后要是我的女儿没有叫你们来,就不要来。现在快滚蛋!”
两个坏家伙看他这个样子,都害怕了,撒腿就跑。他们一边跑一边喊:“早晚要杀了你!”
费瑞尔知道,自己不听这些坏蛋的话,不一定哪一天真的会被杀掉。
第二天早晨,费瑞尔一起床就吓了一跳,他看见被子上钉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还有29天,到时候要是再不听话……”费瑞尔怎么也不明白纸条是怎么进来的,他的门关得很严啊!
晚上费瑞尔把门关得更紧了。但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露西忽然用手指着天花板叫了一声。费瑞尔一看,哎呀,原来是一个数字“28”!晚上他干脆不睡觉了,拿着枪转来转去。但第二天他在门上又发现了一个“27”。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费瑞尔每天都会在家里发现一个数字,他越来越害怕。眼看就剩下两三天了,侯波还是没有回来。费瑞尔想:实在没办法,干脆死了算了。
这天晚上,费瑞尔坐在那里,正对着灯胡思乱想,忽然听到大门那儿传来了一阵轻轻的响声。他出去一看,差点儿叫出声来。只见一个人趴在地上,像一条蛇一样,一直爬进了屋内。
费瑞尔仔细一看,原来是侯波!他快要饿死了,抓起面包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饱之后才说:“这个屋子外面有很多人,我只好爬了进来。”
费瑞尔高兴极了,紧紧地抓住了侯波的手。侯波着急地说:“明天是最后一天了,咱们今天晚上就得走。在山边我有一头骡子和两匹马,把你的钱都带上,咱们爬过大山到城里去。”
他们收拾好东西,就从窗户里跳了出去,然后小心地往前走。一看见有人,他们就躲进麦地里去。天色很暗,坏蛋们也没有发现他们。到了山边,他们骑上了骡子和马,开始顺着山道爬山。山路很不好走,一不小心就会掉到山谷里去。突然,前面出现了几个哨兵,大声问:“干什么的?”
侯波机警地回答说:“去城里买东西的。”哨兵就让他们过去了。
过了这一关,前面的路就好走了,马也能小跑着前进了。他们很高兴,因为离坏蛋们越来越远了。
当红红的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吃了点东西,也喂了喂马。他们都累坏了,但不敢多休息一会儿,因为坏蛋们说不定就在后面追着呢。到了中午,他们带的食物吃完了。但侯波并不担心,因为他是一个猎人,有的是办法。他让露西和费瑞尔在一个小山谷里围着火堆歇一会儿,自己背着猎枪出去了。
他走了很远,可是一只鸟都没有打到。正在着急的时候,侯波看见大石头上站着一只很大的山羊,他高兴极了!侯波悄悄地架好枪,瞄准之后扣动了扳机。山羊叫了一声就倒下来死了。侯波把山羊肉割了下来,背在身上,想赶快回去找露西。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走得太远了,想找到回去的路很不容易。找啊,找啊,直到月亮升了起来,他才认出那条小路。
走到小山谷的入口,侯波远远地喊了一声。可是除了回音,没有人回答他。他想肯定出事了,急忙跑过去。发现那里只剩下一个火堆,费瑞尔、露西和马匹都不见了!旁边有一个土堆,上面写着:“约翰·费瑞尔,死于1860年8月4日。”侯波明白了:坏蛋们追了上来,杀死了费瑞尔,抢走了露西。侯波不由得痛骂自己,心想要是自己早点回来可能就没事了。侯波对自己发誓:“你一定要报仇,你一定要找回露西!”于是他又沿着来时的路,一步步地走了回去。
【报仇】
走了四五天,侯波才回到了露西住的城市。在城边上,侯波看到一个朋友骑着马跑过来,急忙叫了一声:“嗨!”他的朋友一看,吓了一跳,说:“他们都在抓你呢,快走吧!”
“露西呢?”
“和锥伯结婚了。但我看她一点精神都没有,可能快要死了。”侯波听到这里非常难受,又回到了到处都是野兽的大山上。
一个月后,露西因为想念父亲和侯波,病死了。这天晚上,女人们正在为她守灵,突然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男人冲了进来。他吻了吻露西,把她的结婚戒指取了下来,又风一般地跑了出去。那些妇女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过了好大一会儿才明白那是侯波。
侯波在山里待了几个月,心里老是想着报仇。有一次,他用枪差点儿打着锥伯。还有一次,他差点儿用石头把锥伯砸死。锥伯发现后,也开始小心防备,侯波总是没有机会。在山里跑来跑去,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侯波只好先找个地方挣钱,以便调养身体。
很快,五年过去了,侯波又回来报仇了。这时他才知道,锥伯和斯坦节逊与其他人发生了冲突,带着钱跑了。因为斯坦节逊的钱比较少,只好给锥伯做秘书。侯波想:我一定要找到你们。他开始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寻找。到了克利夫兰城的时候,侯波发现了他们,但锥伯也认出了他,又逃到了欧洲。侯波一点儿也没有放弃,又开始找他们,直到到了伦敦,才又把他们找到。
这个故事太长了,讲到这里我都累坏了。到伦敦以后的事,还是请侯波自己来讲吧。
侯波靠在椅背上,慢慢地说:“锥伯和斯坦节逊害死了一个老人和一个姑娘,真该死。可时间过去这么久了,我也没办法去告他们了,所以我要亲自杀了他们。
“他们有钱,我却是个穷光蛋。到伦敦的时候,我一分钱都没有了,只好到一家马车厂去赶车。这样我对这个城市很快就熟悉了。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找到了他们住的旅馆。我留了胡子,他们认不出来我了。可他们非常小心,总是两个人在一块儿,晚上也很少出去。我老是找不到机会。
“一天傍晚,我看到他们带着东西,坐上马车走了,就跟在他们后面。到了车站,他们下来了。原来他们要坐火车去港口。可是当时没有火车,他们走不了,斯坦节逊在附近找了一个小旅馆,锥伯一个人走出了车站。
“他先到小酒馆里喝了不少酒,出来时路都快走不成了。他找了辆马车,竟然又回到了原来住的地方。我悄悄地跟着,看到他走进了那座房子。过了一会儿,里面突然传来吵闹的声音,接着一个拿着棍子的小伙子把锥伯推了出来,还踹了他一脚。”
说到这里,我想起来了,那是房东太太的儿子阿瑟。
侯波喝了一口水,接着说:“锥伯撒腿就跑,正好看见了我的马车,就坐了上来,让我把他送到斯坦节逊住的旅馆去。我高兴死了,心想机会终于来了!
“那时已经快夜里一点钟了,风很大,还下着雨。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的时候,我扶着他进了空房子,他还以为到了那个旅馆呢。我点上蜡烛,他看了我好大一会儿,后来终于认出我了。他吓坏了,但已经逃不了啦。我不想一刀杀了他,我要让老天惩罚他。
“我有一些小药丸,有些有毒,有些没毒。我要让他自己挑一粒吃下去。他没办法,只好吃了一粒,我也吃了一粒。哈哈,一会儿他就倒了下去,死了。我一高兴,鼻血都流了出来,我就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字。然后我赶着马车走了。后来我发现那个戒指不见了,就又拐了回去,想到屋子里去找一找。还没走到那儿,就碰上了一个警察,我只好装成一副醉鬼的样子,混了过去。”
原来侯波是这样杀的锥伯。他接着讲杀斯坦节逊的经过:“那天清晨我到了他住的旅馆外,顺着梯子爬进了他的房间。本来我也想让他挑一粒药丸的,但他不肯,还想杀我,我就一刀把他杀了。我想再挣两天钱就走,正好有个浑身是泥的小孩子找叫侯波的车夫,说是贝克街号有人要坐他的车,我就来啦。然后我就被铐起来了。”
我们听完故事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我觉得侯波真可怜!
这时警官严厉地说:“星期四就要审问侯波了,到时候大家都去吧!”说着把他带走了。我和福尔摩斯也坐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第二天早晨,我们听说侯波犯了病,死了,他也不用再到法庭上受罪了。
傍晚我们聊天的时候,福尔摩斯轻松地说:“这个案子很精彩,但也很简单。”
“简单!”我叫了起来,心想福尔摩斯又骄傲了。不过他真是能干,我太佩服他了!
我问他:“我把这个案子写下来发表了吧,好让人们都知道你,行吗?”
“随便你吧。”他满不在乎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