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讲故事的人
1955年,金庸写作生平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2月8日起,连载于《新晚报》的“天方夜谭”版,版面编辑就是前两年去世的罗孚(柳苏)先生。这个版面如果不叫作“天方夜谭”,金庸也还是会写他的小说,但这一巧合,仍微妙地显示出金庸与《天方夜谭》一书的精神血脉关联。
确知金庸读过某书,我们才能确信金庸作品受过此书一点影响;确知金庸看重某书,方可确信金庸作品受过此书较大影响。
金庸读过《天方夜谭》,金庸喜欢《天方夜谭》,金庸推崇《天方夜谭》。
1954年7月,当金庸还不叫金庸的时候,他就写过一篇《谈〈驯悍记〉》,说:“在别人饿得不得了的时候故意拿美食佳肴来引诱他而不给他吃等等,在阿拉伯的《天方夜谭》中也有类似的故事。据说莎士比亚没有看过《天方夜谭》,但这种民间传说在英国流行也是很可能的。”明知莎士比亚不可能读过《天方夜谭》,还是要谈说《天方夜谭》,可见金庸是如何看重《天方夜谭》了。
1956年,在《新晚报》“天方夜谭”版,金庸就模仿《天方夜谭》(及《驯悍记》),写出一个在乾隆皇帝饿得不得了的时候故意拿美食佳肴来引诱他而不给他吃的故事。
《天方夜谭》是中东地区穆斯林创作整理的一部故事集,《书剑恩仇录》开篇不久,就写到了中国的穆斯林群体,就是霍青桐和她的家人族人,以及他们的圣书《古兰经》。《书剑恩仇录》还以相当大的篇幅写了一位阿凡提,而阿凡提这一传说人物和他的传奇故事的创作者们也是穆斯林。
《书剑恩仇录》写到沙漠中一座曾经“十分繁盛的城市”,荒废了,长久被人们遗忘了。这样的“古城”,在中国古典小说、戏剧中,极为罕见。在《天方夜谭》中却很常见,例如《大漠上的金银城》《铜瓶与铜城》。
《书剑恩仇录》,很对得起“天方夜谭”这一版面名目了。
1959年,金庸写成《雪山飞狐》,读者多以为此书必然受黑泽明电影《罗生门》极大影响。对此,金庸否认道:“在我,其实是从《天方夜谭》讲故事的方式受到了启发。不同之人对同一件事讲不同的故事,起源于《天方夜谭》。”(严家炎整理《金庸答问录》)我读这段话,就感觉金庸是把《天方夜谭》当“祖宗”供奉的,果然在金庸2003年补写的新修版《雪山飞狐·后记》中又读到:
《雪山飞狐》对过去事迹的回述,用了讲故事的方式。讲故事,本来是各民族文学起源的基本方式……苏丹王妃雪哈拉查德(引者按:通译山鲁佐德)为了延命,每夜向苏丹王讲连续故事,故事精采百出,生动之极。她是我们报刊上写连载小说人的祖先。木匠以鲁班先师为祖,演员以唐明皇为祖,我们连载小说家的祖先可美丽聪明无比,她讲了一千零一夜的连续故事……她的故事一个套一个,巴格达一名理发匠有六个兄弟,自己讲一个故事,六兄弟又各讲一个,故事有真有假……说到讲真假故事,世上自有《天方夜谭》之后,横扫全球,《罗生门》何足道哉!
金庸对《天方夜谭》,实在推崇得很。
金庸推崇《天方夜谭》,更认同《天方夜谭》所代表的文学风格、路数,而对“现代派文学”颇有微词,他在新修版《雪山飞狐》的《后记》中写道:“讲故事,是任何文学的老祖宗,但后来大家渐渐忘记了。现当代文学界甚至觉得小说讲故事就不够高级,不够知识分子化,过分通俗。越是没有故事,叫人读了不知所云,在大学的文学系中才有作为讨论的资格。”
我认为,“没有故事”的小说未必不是好小说,但许多“现代派”作者确是走向另一极端,即完全排斥故事,似乎哪位同行只要把重心放在写故事上就一钱不值了,这不见得就是好事。还是多样化,彼此尊重包容,好一些。
金庸最擅长讲故事,是“讲故事的人”。他对池田大作讲过:“同样一个故事,我向妻子儿女外孙讲述时,就比别人讲的精彩动听得多,我可以把平平无奇的一件小事,加上许多幻想而说成一件大奇事。”这样讲故事,很明显,就是《天方夜谭》的风格。前面,金庸说的是:“文学的想象力是天赋的,故事的组织力也是天赋的。”话说得有些过于绝对,我觉得那意思却并无“绝对化”之弊。几乎每个人一生中多多少少都给人讲过故事,[1]也都从不同渠道学到一些讲故事的技巧,大家都是这样。金庸讲故事比别人更精彩动听,靠的才是“天赋”,金庸并无意完全否认后天学习的重要性。
金庸讲故事,所学习的很重要的一部书,就是《天方夜谭》。
二 周伯通与瑛姑,偷情在《天方夜谭》
金庸爱听故事,爱讲故事,会讲故事,未必引以为荣,至少不以为耻。
1966年,金庸写了一篇短文,回应梁羽生(化名“佟硕之”)那篇《金庸梁羽生合论》,题目就叫《一个“讲故事人”的自白》,说:“我只是一个‘讲故事人’……刻画一些人物,讲一个故事,描写某种环境和气氛。”
1979年,金庸在台湾,又谈起十年前这篇文章:“我曾在一篇小文《一个‘讲故事人’的自白》里提到我不过是一个爱听故事的人,走到前台,自己也说起故事来,幸运地有一些朋友说还可以,看得下去,我就很满足了。”(温瑞安等《金庸茶馆》第三册)
到了晚年,金庸接受《环球》杂志采访,又说:“我的小说都有很曲折的故事,包括动人的爱情故事。爱听故事,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传统。”
“文学的想象力是天赋的,故事的组织力也是天赋的”,金庸对故事的迷恋,乃出于天性。查良钰回忆他的“小阿哥”:
小阿哥很会讲故事。1945年年底……小阿哥归家……那时,他见了外人讲话很慢,还有些口吃。但同我们在一起却全然变了样儿。每天晚上,小阿哥都给我们讲故事。他的故事都是现编的,可是编得天衣无缝,十分引人入胜。故事讲到兴头上,小阿哥有时干脆站到床上,手舞足蹈,连比划带摹仿,有意思极了。几个晚上下来,三哥和我都被迷住了,老是缠着他要听故事。(查良钰《金庸是我的小阿哥》)
1955年起始,金庸面向亿万读者,讲起了他的故事。一讲,讲了十七年。
在金庸所讲故事里面,有一个人最爱听故事,也爱讲故事,那就是“老顽童”周伯通。《射雕》中写道:“周伯通最爱听人述说故事,侧过了头,眯着眼,听得津津有味,只要郭靖说得稍为简略,就必寻根究底的追问不休。”这“顽童”,生得太早,也太东方,没机会听到《天方夜谭》中的故事,总是很遗憾的事。
如金庸所言,《天方夜谭》中的故事,“一个套一个”。山鲁佐德讲的故事里面,有人在讲故事;这个人讲的故事里面,又有人讲起了故事;故事里面的故事中,还有人在讲故事……《天方夜谭》中的人物,讲故事上瘾、成痴。逮着机会,就开讲。有些人,马上要死,仍不忘讲故事。他们(再加上金庸),都可以请周伯通做代言人了:“(故事与真事)有甚么分别?只要好听就是了。”(《射雕英雄传》第十六回)
虽然没写过《一个“讲故事人”的自白》,周伯通也是“讲故事人”啊。当然,周伯通还是“有故事”的人。发生在他与段智兴、瑛姑三人间的,就是一个好故事。这个好故事,有着明显的《天方夜谭》味道。不仅是故事内容,讲述故事的方式、语气,皆似《天方夜谭》。
《天方夜谭》,也就是《一千零一夜》,第六夜到第九夜,讲的是《渔翁、魔鬼和四色鱼的故事》:一位国王“与堂妹自幼相伴,青梅竹马,终结为伉俪”,婚后很是恩爱,就像国王说的:“她爱我……与我朝夕相伴,相敬相爱,不知不觉过了五个年头。”终于,国王于无意间发现近来王后每夜都在他的酒里放入麻醉药,“等国王喝下药酒熟睡之后,便浓妆艳抹,悄悄溜出便门,一直到大天亮才回来”,国王假装熟睡,尾随王后出了宫门,走进一座城堡。城堡中有一个黑奴,因为王后的迟来而大发雷霆,王后则“站在那个黑奴面前,泪流不止,低声下气”,“再三苦苦哀求,那黑奴才宽恕了她”,“便与那黑奴躺在芦草上亲热起来”,国王挥剑刺穿了黑奴的喉管后,离开了。王后没有看清是国王干的,然后,就剪短了头发,穿起丧服,“整整一年光景,她总是难过、啼哭、落泪”。
故事的后半部分,我还是省点力气,直接由国王自己来讲吧:
一年过后,妻子对我说:“我想在你的宫中修建一座圆屋顶式的墓室,供我自己在里面向父母兄弟志哀,把它叫作‘哀庐’!”
“随你的意吧!”我一口应允。
她果然在宫中空地上建成一个圆屋顶式房子,颇似陵寝。之后,她把那个挨了我一剑的黑奴接到这座“哀庐”里来住下……
我妻子每日一早一晚都要出入那座“哀庐”,在黑奴面前垂泪哭泣,给黑奴喂水和熟食。就这样,她一早一晚伺候那黑奴,我从不介意,直到第二年。
有一天,我趁妻子不注意的时候,溜进“哀庐”,见妻子正在劈打自己的面颊,且泪流满面……我对她说:“堂妹,你整日落泪,到何时为止呀?你要知道,痛哭流泪是没有什么用的。”
她厉声说:“你不要管我!你若干预我的事情,我只有自寻短见。”
自那以后,我沉默寡言,听任她每日身着孝服,又哭了整整一年时间。
第三个年头来临了,我对眼前发生的这一切事情已感到由衷厌烦。一天,我走进“哀庐”,见妻子坐在那里,长吁短叹……我听她如此赞颂那黑奴,令我怒火中烧。我愤怒地问她:“你要痛苦、落泪到何年何月?”……(李唯中译文)
《天方夜谭》与《射雕英雄传》都写到了“三角关系”。两部书中的“三角”很是相似:都有一个不爱国王爱草莽的后妃,王后对黑奴说:“亲爱的,我心灵的果实,我心里除了你再也没有别人。假如你不要我,我就无法活下去。亲爱的,你是我的理想,你是我的希望,你是我的双目之光啊!”这样肉麻的话,刘贵妃(瑛姑)可没说,但她对周伯通的感受与此并无半分不同;黑奴和周伯通,对自己的情人,态度都有几分恶劣;这两位女子,都有些“左性”,不很讲理;故事中都有一个“有德有才的国王”,对出轨的后妃都极尽隐忍包容,瑛姑想起:“我与人私通生子,他没一言半语相责,仍是任由我在宫中居住,不但没将我处死,一切供养只有比前更加丰厚。他实在一直待我好得很啊。”《渔翁、魔鬼和四色鱼的故事》中那位国王,也是如此;段皇爷与国王都对这后妃做了一点有些亏心又不太亏心的事,段皇爷不肯救瑛姑的私生子,国王刺伤了王后的情夫……
国王对王后、段智兴对瑛姑,都是心中有爱的啊。
发生在周伯通、段智兴、瑛姑三人之间的故事,很像来自《天方夜谭》。这是一个好故事。这么好的故事,周伯通居然怕丑,不肯讲,白白把机会让给了不苟言笑的段智兴。看来,周伯通还是没达到宁可不要脸也要把故事讲好的至高境界。
除了“老顽童”周伯通,在金庸所讲故事里面,还有一个人,特别爱听故事、爱讲故事,就是“小顽童”韦小宝了。《鹿鼎记》第二回,金庸就让韦小宝给茅十八讲述明初沐英“铜角渡江,火箭射象”的故事。韦小宝(和金庸),是断乎不肯原封不动地复述《英烈传》或《明英烈》故事的,总要加进去一些自己的东西。在“韦编”的沐英故事中,其实也能闻到些许《天方夜谭》的气息。
三 韦小宝“倒骑马”
《鹿鼎记》第二回,写韦小宝“倒骑马”:
(茅十八)将韦小宝放在身前鞍上,纵马过去,又牵了一匹马,辨明方向,朝北而行。
韦小宝从未骑过马……说道:“我骑那匹马,行不行?”茅十八道:“你会骑便骑,不会骑趁早别试,小心摔断了你腿。”
韦小宝要强好胜,吹牛道:“我骑过好几十次马,怎么不会骑?”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走到另一匹马左侧,一抬右足,踏入了马镫,脚上使劲,翻身上了马背。不料上马须得先以左足踏镫,他以右足上镫,这一上马背,竟是脸孔朝着马屁股。
茅十八哈哈大笑,脱手放开了韦小宝坐骑的缰绳,挥鞭往那马后腿上打去,那马放蹄便奔。韦小宝吓得魂不附体,险些掉下马来,双手牢牢抓住马尾……
《天方夜谭》中的《渔夫赫利发的故事》,讲述了赫利发“倒骑骡”的故事:
赫利发看见珠宝商骑在一头花斑骡子上……旁边还站着一头金鞍银缰的骡子,珠宝商基那斯请赫利发骑上去。赫利发长这么大,从没骑过骡子,所以推辞再三,但拗不过珠宝商执意相请,只好硬着头皮“噌”的跳了上去——谁知却把方向搞错了,不是抓着缰绳,而是抓着骡子尾巴。骡子一下子来了个旱地拔葱,把赫利发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引来路人一阵哄笑……
金庸曾一再强调他对《天方夜谭》的喜爱和他从这部书受到的极大影响,所以,我觉得金庸为韦小宝安排下这样“倒骑马”的情节,如非自出机杼,那么,他从《天方夜谭》赫利发“倒骑骡”故事中受到的影响,恐怕远大于张果老、阿凡提的“倒骑驴”。张果老、阿凡提之“倒骑”,是“自选动作”,赫利发与韦小宝则是因为不会骑而“倒骑”。
《鹿鼎记》的叙事风格,与金庸其他十四部小说,都有很大的不同。此书英译者、汉学家闵福德,将其归结为“具有欺骗性的流畅”。从《鹿鼎记》整体的这种“具有欺骗性的流畅”中,亦可见出《天方夜谭》的一点影子。
金庸于域外小说家,最爱大仲马,他本人也常被人称为“中国的大仲马”,而大仲马与金庸,同爱《天方夜谭》。
除了《天方夜谭》之外,在土耳其民间广泛流传的考基亚的种种故事中,也有“倒骑”的情节:
考基亚抬起右脚,踏着马镫上了马,一下子脸朝马尾骑在马背上。大家笑道:“考基亚,你怎么搞的,骑马都骑错了!”他说:“这不是我的错,这是马的错,你们看,这马是左撇子。”(《世界幽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