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金庸与《天方夜谭》(3)

六 把剑放在男人与女人之间

《碧血剑》中,袁承志在紫禁城,为躲避搜捕,只得与阿九同床,却将“一柄脱鞘的宝剑横放在两人之间”,这又何必呢?据小袁自己供述,是因为“跟你这样美貌姑娘同卧一床,只怕把持不住”。

在《金庸识小录·床上之剑》一文中,严晓星先生揭出,在《格林童话》和卡尔维诺整理撰写的《意大利童话》里面,都有“不得不与兄弟的妻子同床而以剑相隔”的情节。

金庸不见得读过《意大利童话》,《格林童话》他倒是读过的,并且似乎很是熟悉。1976年长子査传侠自杀后,金庸便以《格林童话》里一位母亲当儿子死后挨家乞米而“发觉没有一家没死过人”的故事来宽慰自己。

世界上还有一本著名的故事书,里边也有几处男子将脱鞘宝剑横放在男女之间的情节。金庸对这本书比对《格林童话》,只有更喜爱、更熟悉,那就是《天方夜谭》了。

《天方夜谭》,赛伊夫·穆鲁克与白迪阿·贾玛丽(纳训译本译为“赛义府·姆鲁可”与“白狄尔图·赭曼丽”)的故事中,有一情节,纳训译本与李唯中译本,内容有很大不同。纳训译为:“在漂流期间,赛义府·姆鲁可总是让刀勒图·霍图妮躺在他的背后,并抽出宝剑摆在彼此之间为界,而且将剑刃对着他自己,以便睡梦中翻身时,宁可被剑刃划破自身,避免无意间触碰到她。”李唯中的译文却简略得多了:“海上漂泊期间,赛伊夫·穆鲁克睡觉时,总是让道莱特·哈图妮(即纳训译本中的刀勒图·霍图妮)公主睡在自己的背后,将一口锋利的宝剑横在二人之间。”想来二人据以迻译的原著版本,本身就大不同。

而在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中,阿拉丁让母亲代自己向苏丹的女儿求婚,苏丹看在礼物的分上,居然答应三个月后将公主嫁他。贵人多忘事,后来,苏丹就把这事给忘了,又让公主与宰相之子成婚,阿拉丁知道后,求助于“神灯”之“灯奴”,“灯奴”当夜将新婚夫妇“摄”到阿拉丁家里,阿拉丁对公主说:“不要以为把你带到这里,我会玷辱你的清白。”过了一会儿,“阿拉丁起身脱下衣服,上床去躺在她身旁,中间放了把不带鞘的宝剑”……

严晓星先生认为《碧血剑》中“这个细节的设置很可能来自‘在床上,把剑放在男人与女人之间象征着贞洁’的西俗的启发”。这样的“习俗”,看来不仅属于“西方”,也属“天方”。

阿拉丁的故事比较特殊,是第一位翻译《天方夜谭》的欧洲人、法国翻译家安托万·加朗根据一位阿拉伯说书者的讲述,将其加入其译的《天方夜谭》的。这个过程中,这位西方人难免会对这个阿拉伯故事在细节上有所加工润色。

在“神灯”的故事中,其主人公阿拉丁被设定成了中国人,但如果认为“把剑放在男人与女人之间象征着贞洁”不仅属于“天方”也属“天朝”,那就很无聊了。

七 “赤练仙子”与魔鬼

《神雕侠侣》第二十九回:

(李莫愁)被杨过压在石棺之下,本已无法逃出……她闭在棺中虽还不到一个时辰,但这番注定要在棺中活生生闷毙的滋味,实是人生最苦最惨的处境,在这短短的时刻之中,她咬牙切齿,恨极了世上每一个还活着的人,心中只想:“我死后必成厉鬼,要害死杨过,害死小龙女,害死武三通,害死黄蓉……”不论是谁,她都要一一害死。

这种心理,与《天方夜谭》第三夜《渔夫与魔鬼》中那个最知名的魔鬼,很相似了:

(魔鬼说)“我本是离经叛逆的妖魔,是个顽固的魔鬼,曾与使徒苏莱曼·本·达伍德大帝作对。于是他派他的宰相阿绥福·本·白尔海亚前来抓我……(苏莱曼)拿来这个瓶子,把我装在这里边,并且加上铅封,盖上他的印章,然后下令将铜瓶投入大海。我在海底住了一百年,心想:‘谁能把我救出来,我保他终身荣华富贵。’可是,一百年过去了,没一个人救我。……四百年过去,我心想:‘谁能救出我,我给他办三件大事。’仍然无人光顾。我生气了,心想:‘谁要在这个时候把我救出来,我就杀死他,死法任其挑选!’”(李唯中译本)

情郎移情别恋,令李莫愁性情大变,心理扭曲。在石棺中的这一二小时进一步扭曲了她的性格,终于不可收拾。

李莫愁虽以“赤练仙子”和“赤练魔头”为名,终是凡胎,心理承受力那是远不及魔鬼的。她在一个时辰中感受到的痛苦绝望比魔鬼经历的四百年,并不更少。

八 对于西方音乐,金庸也爱《天方夜谭组曲》

金庸的文化修养,是多方面的,贯穿古今中外各领域。

一面,金庸很是“中国本位”,如他所言:“中国的传统对于中国人而言,是根深蒂固的。拿我来说,一个地方有世界一流的音乐会,另一个地方是中国京剧、民谣,我觉得听京剧、民谣要更接近自己的兴趣,多半是与传统有关系。”(温瑞安等《金庸茶馆》第三册)北大陈平原教授近年与金庸颇有往还,他眼中的金庸“不只是具体的学识,甚至包括气质、教养与趣味,都比许多新文学家显得更像传统中国的‘读书人’”。

另一方面,金庸其实并不拒绝“世界一流的音乐会”,相反,他对西方的音乐以及舞蹈都深有兴味。金庸学过两年钢琴,后来因为“右手的无名指受伤了,当时根本不能独立弯曲,只好放弃了弹钢琴”。据促成梁羽生、金庸写作武侠的老报人罗孚先生回忆,20世纪50年代的金庸曾经很认真地学过几年芭蕾,“在一次报馆的文艺演出中,他还穿上工人服,独跳芭蕾舞”。前些年,金庸与一位年轻的女钢琴家孙颖对谈时,说起俄国音乐家里姆斯基—柯萨科夫:“他的《天方夜谭》管弦乐曲的后半部,节奏感极强、很好听,我那时经常用它做背景音乐伴着我跳芭蕾舞。”孙颖“惊喜地”回答:“这是我最爱的乐曲之一,它取材于著名的阿拉伯民间故事集《一千零一夜》(即《天方夜谭》)。”

金庸喜欢的乐曲之一,居然也跟《天方夜谭》有关!

金庸当然是首先欣赏《天方夜谭组曲》本身的音乐的美,但也不排除其中的“移情”作用(本来就喜欢《天方夜谭》故事,因此更爱《天方夜谭组曲》)。辛丰年先生就说:“古典音乐中流传极广也最讨人喜欢的节目之一,就是他写的那部《天方夜谭组曲》。当然此作之流行也沾了《一千零一夜》这部文学经典的光吧。”(辛丰年《不必望洋兴叹——漫议欣赏曲目》)

据孙颖的记录,金庸谈到《天方夜谭组曲》时,“即哼起《天方夜谭》的旋律,准确无误”。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倪匡先生多年来对金庸的观察:“对古典音乐的造诣极高,随便拣一张古典音乐唱片放出来,唱上片刻,便能说出这是什么乐曲来。”

欣赏西方音乐、学习芭蕾舞,似乎与金庸的小说创作全无关系、毫无助益,其实不然。是以这样多方面的文化修养为基石,令金庸小说“一言以蔽之曰,有意境而已”。(陈世骧借用王国维语,评价金庸小说。见《天龙八部·附录》。)

注释:

[1]可参看《天龙八部》第十八回:“阿朱忽然想起一事,拍手笑道:‘啊,有了,乔大爷,我再求你一件事,这一次你可不许不答允……这件事,世上之人,只要满得四五岁,那就谁都会做,你说容易不容易?’乔峰不肯上当,道:‘到底是什么事,你总得说明白在先。’阿朱嫣然一笑,道:‘好罢!你讲几个故事给我听,兔哥哥也好,狼婆婆也好,我就睡着了。’”萨特则说:“人永远是讲故事者:人的生活包围在他自己的故事和别人的故事中,他通过故事看待周围发生的一切,他自己过日子像是在讲故事。”这句话,用在“老顽童”周伯通身上,最合适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