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爱,万物生(2)

母亲初遇艾迪时,并不对这段感情抱什么希望,因为艾迪要比她小8岁。但是尽管如此,他俩还是相爱了。卡伦、利夫和我也爱上了艾迪。第一次见到我们的时候,艾迪25岁。两年后,他娶了我的母亲,并承诺成为我们的父亲——一个能修会补的工匠。于是,我们离开了拥有冠冕堂皇的名字的小区,跟着艾迪搬进了一间租来的摇摇欲坠的农舍里。这间农舍的地板是用沙土铺成的,外墙上刷着四种不同颜色的油漆。他们两人新婚过后的第一个冬天,艾迪在做工时不小心从屋顶上掉下来,摔坏了后背。一年之后,他和母亲用12000美元的事故赔偿金,以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在德卢斯西边一个半小时车程的艾特金县买了一片面积为40英亩的土地。

这块地上没有房子,从没有人在这块土地上建过房子。这40英亩的土地上,到处都是树林灌木、丛生的杂草,还有软泥淤塞的池塘以及长着马尾草的沼泽。它们和方圆数英里的树林灌木、丛生的杂草、泥塘沼泽没有丝毫的区别。在成为“地主”的前几个月里,我们一起不厌其烦地绕着这片土地转来转去。我们沿着不靠公路的两个方向一个劲儿地走,好像这么做就能把我们的土地与外界划分开来,让我们能够“自成一统”。而渐渐地,我们竟真的把这片土地和外界划分了开来。原本看似与其他树木别无二致的树,在我的眼里却如人群之中老友的身影般渐渐清晰了,树枝的摇曳突然间有了意义,树叶也像我熟悉的双手一般向我召唤。那一堆堆的杂草,那沼泽泥塘的轮廓,在我们的眼中都成了一种地标,一种除了我们以外谁也无法破解的暗语。

还没搬家之前,我们把去这块新买的土地叫作“北上”。整整半年的时间里,我们每个周末都会“北上”。我们用双手清理出一小块土地,在上面搭起了一个只有一个房间的木棚,好让我们五人有个栖身之处。我13岁那年的6月初,我们一家搬到“北上”定居了下来。这搬迁的队伍中,除了母亲、利夫、卡伦和我以外,还有我们的两匹马、两只猫和两条狗,以及母亲在饲料店里买了25磅鸡饲料后免费获赠的10只小鸡。夏天,艾迪会在周末开车回来和我们住。到了秋天,他又忙了起来。他的背已经差不多恢复了,所以他终于又能开始做活儿了。秋季是木工赚钱的旺季,因此秋季一来,他就会抓紧机会去做工。

家里又剩下了卡伦谢莉尔利夫和母亲,与母亲单身一人时的情形没什么两样。那年夏天,无论是睡着还是醒着,我们都很少离开彼此的视野,除此之外也看不到其他人。在距离我们20英里处的两个相反方向各有一座小镇,东边的小镇叫作穆斯莱克,西北边的镇子名叫麦克格雷格。秋天的时候,我们就在其中较小的仅有400位居民的麦克格雷格镇上学。而整整一个夏天,除了偶尔登门造访的八竿子打不着的邻居,这里一直是我们四人的天下。我们拌拌嘴、聊聊天、开开玩笑、闹闹不和,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我是谁?”这是我们在游戏的时候一遍又一遍提的问题。在这个游戏里,有个人要先想好一位名人或普通人,然后其他几个人就可以无限制地提问,依照得到的“是”或“否”来判断这个人的人名。“你是个男人吗?”“你是个美国人吗?”“你已经死了吗?”“你是不是查尔斯·曼森?”

我们一面玩着游戏,一面打理着一个花园,它支撑我们在这片似乎千年来无人照管的土地上度过整个寒冬。与此同时,我们在这块土地的另一头搭建的房子也在一天天成形,有望在夏天结束之前就能完工。在劳作时,我们被身边的蚊子闹得一刻也清闲不下来。但母亲不允许我们使用任何损伤大脑、污染环境或伤害子孙后代的化学杀虫剂,而是让我们在全身涂上薄荷油或是胡椒油来驱蚊。夜晚时分,我们喜欢就着烛光来数自己身上的蚊虫叮痕,像79、86、103这样的数字,已是家常便饭了。

“总有一天,你们会感谢我的。”如果我们几个孩子因怀念曾经拥有的便利生活而心生抱怨,母亲便会这样告诉我们。我们从未享受过锦衣玉食的生活,甚至连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也无法企及,但我们毕竟体验过现代生活的便利和安逸。电视一直是家里必不可缺的物件,冲水马桶和拧开龙头就能接水喝的自来水更不在话下。但在这种“返璞归真”的新生活中,即便是最为基本的日常所需也需要疲劳冗长而枯燥的步骤,严密、琐碎而徒劳无功。一台科尔曼牌户外炉、一台艾迪做的用真冰来冷却食物的不大中用的老式冰箱、一只倚着木棚外墙搭起的水槽、一个装水的有盖水桶,这就是我们的厨房了。这里的每一个物件起到的作用,都不及我们在它们身上所下的功夫大。每样东西都需要我们修修补补,倒了装装了又倒,拉过来又拖过去,清空再填满,用泵抽水,添柴火,还得随时留心那些物件的使用寿命……

我和卡伦睡在跃层的床上,床与天花板之间的距离很小,我俩几乎无法直着背坐起身来。利夫睡在不远处一张小一些的床上。母亲的床就在地板上,艾迪在周末回来时会和她睡在一张床上。每天晚上,我们都是在闲谈中入睡的,就像举办睡衣派对似的。天花板上有一个和我与卡伦的床大小一样的天窗正对着我俩,天窗上透明的玻璃离我俩的脸只有几英尺远。每个夜里,黢黑而迷人的夜空和闪亮耀眼的繁星都是伴我入眠的好伙伴。有时,它们那肃静的美丽近在咫尺,让我不禁深深地体会到,母亲的话是对的,将来的某天我们一定会感谢她的。实际上,我当时就已满怀感激,胸中似有什么东西在慢慢发芽,如此强烈,如此真实。

几年之后,当我的生活被悲伤搞成一团乱麻时,我又忆起了当时在胸中发芽的东西。是它让我相信,这次跨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旅行,会让我寻回原本的自己。

万圣节那天晚上,我们搬进了自己动手用树木和木头边角料搭成的房子里。房子没水没电,没有电话,没有室内厕所,各个房间也没有门。在我的整个青少年时期,艾迪和母亲一直在为这幢房子添砖加瓦,使它更完善。母亲种了一畦菜园,秋季来临时,她把园内的蔬菜装罐腌制,然后冷冻起来。她不但会割枫树的汁液来制作枫树糖浆,还会烤面包、缠羊毛,另外还能用蒲公英和西蓝花的叶子自制织布染料。

长大后,我离开家到位于双城的圣托马斯大学念书,而母亲并未离我左右。我的录取通知书上说,学生家长可以在学校里免费上课。母亲虽然留恋她在现代喧嚣中的清静僻壤,但她一直渴望拥有一个学位。我们两人一起拿她的“执迷不悟”开涮,然后又一起权衡这其中的利弊。我们讨论的时候母亲说,她已年过40,上大学未免有些高龄之嫌。事实的确如此,我无从反驳。况且,到圣托马斯大学开车需要三个小时。我和母亲思忖再三,终于做出了决定:她决定去圣托马斯大学读书,但我要求我们俩各自过各自的生活。我住在学校宿舍,她开车来上学,下课之后回家住。如果我们俩在校园里相遇,我只要不和她打招呼,她也得装作不认识我。

“这一切可能都是枉费心机。”我们的计划一出炉,她就告诉我,“因为我十有八九会因为挂科被劝退吧。”为了做好准备,她在我高三的最后几个月里一直跟我如影随形,乖乖地完成跟我的作业一样的所有作业,努力磨炼自己的学习技巧。她把我的练习题悉数抄写下来,跟我写一样的论文,通读我读过的每一本书。我依照老师的打分标准给她的作业评分,但在我的眼中,作为一个学生而言,她真的不怎么灵光。

然而没想到,她却在大学里获得了全A的好成绩。

在学校里碰到母亲时,有时我会给她一个热情的拥抱,有时我则与她擦肩而过,仿佛她只是一团空气。

母亲被查出患有癌症时,我俩都在读大学四年级。我们在圣托马斯读了一年以后,双双转入了明尼苏达大学,她在德卢斯分校上学,我则转到了明尼阿波利斯分校。说来也巧,我俩选的竟是相同的专业。母亲主修的是女性研究和历史两个专业,我的则是女性研究和文学。到了晚上,我俩常常要煲上一个小时的电话粥。那时我已经结了婚,嫁给了一个叫保罗的男人。我们就在我家那片土地的树林里举行的婚礼。婚礼上,我身穿一袭带蕾丝的纯白缎子婚纱,这婚纱,是母亲亲手缝制的。

母亲生病后,我把自己的生活完全抛在了一边。我告诉保罗,不要寄望于我,我是去是留,全看母亲的需要而定。我想要辍学,但是母亲不应允,她恳求我,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一定要拿到学位。她自己暂停了学业,说这只是暂时的“休整”。其实,她只需要再修几门课就能够毕业了,她说她一定会毕业的,还说即便是死也要拿到文学学士学位。说完,我们俩哑然失笑,然后又四目相视,心中如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她在病床上坚持完成了作业,我通过她的口述,帮她把作业录入电脑中。她坚信,不久之后,自己就能有精力完成剩下的两门课了。我虽然没有离开大学,但在征得了教授们的批准后,每周只在学校里待两天。这两天时间一结束,我就会赶回家里,陪在母亲的身旁。得知母亲的病后,利夫和卡伦几乎不知该如何去面对她,不同于他们,我不愿离开她哪怕一分一秒。况且,母亲需要我。艾迪虽然尽己所能地抽空陪在母亲的身边,但他不得不去工作,毕竟要有人来支付这一切。

我为母亲准备饭菜,她虽然很努力地试着下咽,但却几乎吃不进什么东西。如果她感觉肚子饿了,便会像个犯人似的坐在那里,直愣愣地盯着盘里的食物说:“看上去很好吃嘛,我可能缓一缓就能吃下去了。”

我把家里的地板擦得锃亮,还把橱柜里的东西全部清了出来,在柜里垫上崭新的纸张。母亲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呻吟,要么就是在数药片、吞药片。她的身体状况稍有起色时,她就会坐在椅子上和我聊聊天。

其实,我俩也没什么新的话题可聊。母亲是那么透明、那么坦率,而我又是那样喜欢刨根问底,以至于我们早已聊过了所有话题。我知道,她对我的爱大过了世间万物,大过了世间万物之外的万物;我知道,她在童年时喜爱的三匹马分别叫作“伙计”“老兄”和“酒神”;我知道,她在17岁的时候把第一次献给了一个叫迈克的男孩;我知道,18岁时她遇到了我的生父,也了解了他俩头几次约会时的情景;我知道,当她把未婚先孕的消息告诉外祖父时,外祖父惊得把勺子掉在了地上;我知道,她讨厌向神父忏悔,也讨厌自己所做的不得不忏悔的事情,比如对她的祖母出言不逊、破口大骂,又比如抱怨她的妹妹在旁边玩耍而自己却得摆餐桌,再比如穿着裙子出门去上学,然后再偷偷换上塞在包里的牛仔裤。小的时候,我不厌其烦地问啊问啊,让她一遍又一遍地给我重复故事中的那些情景,还盘问她谁说了什么、是怎么说的、她当时是何感想、当事人站在什么地方、事发时是什么时间……母亲时而不甚情愿、时而津津有味地向我描述着,一边笑着一边问我到底为什么如此好奇,然而我就是想要刨根问底,自己也说不出个缘由来。

而今,母亲正濒临死亡。我彻头彻尾地知道有关她的一切,她已经融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不仅是我所熟悉的那个她,连我降生之前的那个她,也一并与我合二为一了。

这种在明尼阿波利斯和家之间来来回回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只有短短的一个月多一点儿。母亲的生命只剩下一年的消息犹如噩梦一般,我们一起到梅奥医院的日子是2月12日,而3月3日那天,母亲便因浑身剧痛难忍而不得不赶赴70英里外德卢斯的一家医院入院。穿衣服准备去医院的时候,母亲突然发现她已经不能自己穿袜子了。她把我叫到她的屋里,让我帮她一把。她坐在床上,我在她身前双膝跪下。我从未帮任何人穿过袜子,没想到竟会这般困难。那双袜子无论如何也不肯服服帖帖地裹住她的双脚,老是歪斜到一边去。我不禁对母亲愠怒起来,仿佛是她故意把脚摆成了一个让我没法帮她穿上袜子的角度。她紧闭着双眼,上半身向后靠着,双手在床上撑着身体,我听到了她深缓的呼吸。

“真该死,”我脱口而出,“谁来帮帮我!”

母亲俯视着我,一时间沉默下来。

终于,她凝视着我,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抚摩着我的头顶,只说了一个词:“亲爱的。”这句话贯穿了我整个童年,语气总是那样特别,那样清晰可辨。而此时此刻,在说出“亲爱的”这个词时,母亲所用的并不是我想听到的语气,而我却无力改变。这语气意味着,母亲对苦痛已然全盘接受了。她这无尽的乐观和好脾气,真是让我心如刀绞。

“我们走吧。”我终于笨拙地把袜子套到了她的脚上,然后帮她穿上鞋子。

她动作迟缓而僵硬地穿上大衣,扶着墙壁穿过屋子,她的两只爱犬紧随着主人,用鼻子顶她的手、蹭她的腿。我看到她轻轻地拍了拍它们的脑袋,那时,我心里的祷告早已没了踪影。“见鬼去吧”这句话早已被我咂得索然无味了。

“再见了,亲爱的。”母亲对两只狗说。“再见了,家。”她一边说,一边跟着我走出了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