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译本序(1)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的时代,是世界文坛现实主义小说大收获的季节,英国的狄更斯、特罗洛普、萨克雷和乔治·爱略特;法国的巴尔扎克、福楼拜;俄国的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等等,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最高成就。各路文学批评家对他们的创作进行批评和总结,认为这个时期的文学主题是爱情、婚姻和战争。今天看来,这样的评定还是中肯的,不过战争题材,恐怕是批评家因人而定,几乎专为托尔斯泰而设的,难免偏颇。人类伴随着战争成长,但是战争在人类生活中所占的时间,毕竟比例太少;所发生的区域,也毕竟有限;所以,它带来的后果,无需正面描写战争,一样可以深入表达。爱情和婚姻呢,则算得上人类永恒的文学主题,是写实小说中的浪漫要素,至少人类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可以这样说。

霍桑的《红字》是浪漫主义作品,写爱情和婚姻,理所当然,却又不大容易用一般的道理来评述,因为正面的爱情和婚姻描写,整部作品里几乎不存在,这是所有读过《红字》的读者都难免有的疑问。我认为,尽管《红字》一般被认为是写爱情和自尊的,但如若具体起来,却是从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儿切入,又不铺开正面描写,而只写那点事儿发生过的结果。这个切入点,是作者的智慧所在,深刻所在,引起读者的看点所在。只要是人,但凡正常,没有谁对那点事儿不感兴趣的。那点事儿发生之前感兴趣,发生之后同样感兴趣,或许更感兴趣。所以,说说那点事儿,不难;可怎样说那点事儿,却大有讲究。自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西方经历性解放运动,文学作品对那点事儿解禁,如今不把那点事儿写得赤裸裸,都算不上到位了。霍桑的时代与此正好相反,别说那点事儿,连爱情都需写得高雅,严肃,深沉。不过,《红字》的背景比霍桑的时代还要远去二百年,那时候的美国还是英国的殖民地,清教徒营造的宗教气氛令人窒息,爱情无异于诲淫诲盗。霍桑也正是站在他的更具人性化的时代,审视二百年以前发生的事件,这不仅给了他相当空旷的想象空间,也给了他相当的时代对比度。

霍桑出生在美国的新英格兰。新英格兰自然是相对老英格兰而言的。不仅如此,美国在很长时间里,在英国人来说,都是新发现的大陆,是新世界。可是在“新世界”里,人们对待那点事儿的态度非常守旧,非常严厉,甚至令旧世界的保守态度望尘莫及。这样的保守态度,在霍桑的家族史上表现得格外明显。比如说,霍桑的两位祖先,都是殖民地政教合一的权力机关中的要人,据记载,都以清教徒的狂热迫害过异端;又比如,幼年的霍桑随寡母住在外公家的塞勒姆镇,这里正是美国历史上发生过著名“驱巫”案的地方。霍桑受过良好的教育,在宗教上深受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的影响,主张人在上帝面前仍是人,不在于遵守教会的清规戒律,而在于个人的信仰。在思想上,他是美国思想家和作家爱默生的追随者,认为美国人在“新的土地上”,是“新的人”,应该有“新的思想”,“每一种自然界都是某种精神的象征物”。从他上学期间就把自己家族的姓氏Hathorne,加了一个字母w,改为Hawthorne,看得出他早已在反思祖先的行为,并由此反思美国的历史了。

这点,在《红字》一书中,作为背景,一再提及,一再交待,甚至不惜用三万字的篇幅,写了一个代前言,取名《海关》,附在前边。说到这篇文字,霍桑说:“这本书有一个前言,把我在海关的生活写在一篇速写里,这里那里有一两处发挥想象力的笔触,也许比正本叙述都更有吸引力。后者显然缺乏阳光。”正是在这个“代前言”里,他说他发现了一块红布片儿,“仔细查看,认得出是一个字母的样子。它是那个大写的A字母”。围绕着A字母的出现,前前后后两千多字,迷惑了许多读者和研究者,让他们以为这是真的,而非虚构。实际上,恰恰相反。后来的研究者们断定,霍桑从来没有发现过什么红布片儿上的A字母。他创作这部小说的唯一根据是当初殖民地的法律里明确规定,凡是犯有通奸罪的女人,胸前都要戴上代表通奸罪的A字母,即英文adultery(通奸)第一个字母的大写体。把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儿,具体为一个象征物,明明白白地挂在胸口上,这种惩罚看似文明,可设身处地为承受者想一想,是真够人受的。霍桑用《海关》这样一出搭戏(京剧里叫帽戏),吊起了读者的胃口,接下来的正本戏显然更有看头了。

A字母的事儿一旦发生得不正常,不合法,其结果最能考验人的态度。一般说《红字》这部小说是写爱情和自尊的,主要表现在小说的女主人公赫斯特·普林身上。她从牢狱出来,胸前戴着刺绣精美的红字,怀里抱着刚刚出生的私生女,这一形象在牢狱门口一亮相,就奠定了她在美国文学、也可以说世界文学中不朽的地位。“赫斯特·普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有贵妇人的样子”,原因就是她偏偏做出了A字母的事儿!这是作者的态度。但是,在她所处的社会生活中,尽管是一个孤单的事件,一生中只发生了一次,她却不得不戴着羞辱的沉重的红字,用一生的修行和善举进行忏悔。值得注意的是,她的失身怀孕,首先不是她的道德堕落,而是宗教狂热的献身。在《迷惑中的牧师》一章中,牧师遇见了最年轻的少女会员,有这样一段描写他教会中的那些处女在他周围变得脸色苍白,成了与宗教感情密不可分的激情的牺牲品,她们竟然把这种激情想象为全部宗教,公开把这种激情带进她们雪白的胸脯,当作她们在祭台前义不容辞的献祭。

世界上的许多邪教都有处女献身,这是普遍现象。任何一种信仰,不论是宗教的,或是什么主义的,一旦发展到邪教的地步,这样的现象在所难免。在某种教义的煽动下,多数人的行为都是盲从的,盲目的。思考是在盲从和盲目产生不良的结果之后。赫斯特·普林戴上了A字母,被排斥在社会之外,每天的考验都不尽相同,人身失去了自由,但她沿袭了思考的自由。从旁观察芸芸众生,她明白如果真相遍地可见的话,除了她自己胸前的红字,许多人胸前都会有一个红字。这种思考很深刻,一下子触到了男女性关系的要害男女私情古来有之,区别仅仅在于公开和隐秘,有结果和没有结果(所以,避孕套被认为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发明之一)。因此她经过多年的磨难、观察和思考,和迪梅斯戴尔牧师说:“那是一种情欲难耐的罪过,算不上原则性的,甚至不是有目的而为。”又说:“我们俩所做的事情,有它自身的神圣性。”这是赫斯特·普林这个女性形象逐渐丰满的重大要素。作者对她的这种转变这样评价:“值得注意的是,思考最放得开的人,往往对社会外部的条例默然接受,不越雷池半步。思想足以让他们满足,不会把思想本身在行动的血肉之躯上浪掷。”由此,赫斯特能够认识到,尽管在上帝面前,她的灵魂丧失了,可她仍然要尽她所能,为别的灵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