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合作机制

一 经济合作的制度框架

当前,金砖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协调的主要平台是金砖国家合作机制。除此之外,金砖国家还通过在现有的国际经济组织框架内实现优势互补和争取共同利益,同时通过签订区域、跨区域以及双边贸易协定来加强彼此之间的经贸联系(见表2-1)。尽管目前金砖国家还没有建立高度机制化的、排他性的国际经济合作组织,但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金砖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表2-1 金砖国家经济合作机制

资料来源:根据各机构网站资料整理。

其一,金砖国家和印度、巴西、南非(IBSA)对话论坛框架下的合作。从2006年“金砖四国”首次外长会晤算起,“金砖国家”合作已有五年的发展历程。尤其是2009年6月金砖国家领导人首次峰会的召开,使金砖国家合作提升到更高的层次。目前,金砖国家已初步形成了以领导人会晤为主渠道,以安全事务高级代表、外长、常驻多边组织使节会议为辅助,以智库、工商、银行等各领域合作为支撑的多层次合作架构。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不仅是五国经济合作的主要平台,也是实现南北对话与合作的桥梁。2011年4月,在金砖国家峰会上,五国领导人针对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国际金融机构改革、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气候变化、发展援助等一系列有关全球治理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对话,在国际金融和发展等领域的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并宣布通过《三亚宣言》,受到世界的瞩目,彰显了金砖国家在世界政治经济事务中的影响力。《三亚宣言》对金砖国家未来的合作进行了规划,开启了金砖国家未来合作的新旅程。2013年3月,在第五次金砖国家峰会上,五国同意建立新的开发银行,并建立一个初始规模为1000亿美元的应急储备安排。在金砖国家内部,还存在一个由印度、巴西和南非三国于2003年成立的IBSA对话论坛。自创立之日起,IBSA对话论坛在协调三国共同利益和政策立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10月,印度、巴西和南非召开IBSA对话论坛第五次峰会,三国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欧债危机、金融监管改革、资本流动管理以及国际储备货币等问题上表达了共同立场,还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WTO多哈回合谈判、气候变化、粮食安全、反恐、非洲新伙伴计划等问题上交流了意见,并于会后发表《茨瓦尼宣言》,进一步提升三国的合作关系。

其二,全球和地区经济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合作。首先,在IMF、世界银行、联合国贸发会议和WTO这些传统多边经济组织中,金砖国家通过相互合作与支持,不断提升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其次,在新兴全球多边合作机制中,金砖国家之间的合作更为密切。这主要以二十国集团(G20)为代表。在G20框架下,金砖国家积极推进彼此之间、新兴经济体之间以及与发达经济体之间的政策协调与经济合作。在2011年11月举行的G20戛纳峰会上,金砖国家领导人就加强金砖国家合作进行讨论,并就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和欧洲债务问题交换看法,一致同意保持密切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峰会取得积极成果。G20不仅成为金砖国家加强彼此合作的重要平台,也为金砖国家共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了新的依托。此外,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包括部分新兴经济体的区域和跨区域组织中,金砖国家亦在许多共同关切的全球问题和涉及共同利益的地区问题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其三,多边和双边经济与贸易协定框架下的合作。除了加入多边合作组织外,金砖国家加强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签订多边经济与贸易协定加强彼此之间的经济与贸易联系。在亚太地区,有亚太贸易协定(APTA)和东盟—印度、东盟—中国、东盟—韩国自贸区;在拉美有拉美一体化协会(LAIA)和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这些协定的签订,将同一地区的新兴经济体紧密联系起来,共同促进地区经济与贸易的发展。此外,还有促进发展中国家贸易的发展中国家间全球贸易优惠制度(GSTP)和发展中国家间贸易谈判议定书(PTN)等局部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中的地区安排为处在不同地区的金砖国家提供了多边经贸合作的制度依托。近年来,金砖国家经济合作发展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双边经济与贸易联系日益紧密,并就建立双边自贸区展开研究。目前,中国—印度、中国—南非以及印度—俄罗斯等已提议签订双边自贸协定,并对其可行性展开深入探讨。

二 经济合作机制的发展特征

在全球经济进入金融危机后的复苏阶段,金砖国家经济反弹力度甚为显著,经济表现令世界瞩目。至2010年中期,金砖国家宏观经济基本上已恢复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究其原因,除了金砖国家普遍采取较为稳健的发展策略、夯实了经济基础之外,注重经济协调与合作也是迅速摆脱经济危机的重要因素。在这场危机中,金砖国家通过各种合作机制表达了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共同的发展目标。但是,要确保金砖国家之间经济合作的有效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还得依靠机制建设与创新。在这种背景下,金砖国家新型经济合作机制发展很快,效果也非常明显。总体上看,金砖国家经济合作机制呈现多层次性、开放性、松散性和渐进性等特征。

一是多层次性。从金砖国家经济合作机制覆盖的地理范围来看,主要分为三个层次:首先,全球性经济协调机制。它包括联合国、IMF、世界银行、WTO等传统全球经济、金融、货币、贸易与政治磋商机制以及G20等新的经济合作平台。其次,金砖国家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机制。它包括五国共同推进的BRICS机制以及印度、巴西和南非三国建立的IBSA对话论坛。这类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加强了金砖国家之间的内向联系,并且合作领域与目标更具有针对性。最后,金砖国家之间多种形式的双边合作机制。

二是开放性。金砖国家作为世界经济中一个新崛起的群体,其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都与外部世界紧密相连,对外经贸合作面向世界各国。从现有的金砖国家经济合作机制来看,金砖国家不仅不排斥,而且十分注重与发达国家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并不谋求在金砖国家之间建立类似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那样的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充分体现了开放性原则。正因如此,金砖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议题更多的是在包括外部国家的合作框架内进行讨论和议定的,其目标也不仅仅依据狭隘的自身利益,而是为了促进整个世界经济持续均衡增长和贸易自由化。

三是松散性。在现阶段,金砖国家经济合作机制表现出松散性和非正式性特征。首先,金砖国家之间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政府间经济合作组织,只是依托那些包括金砖国家的现有机制进行经济磋商和协调。其次,除了传统国际经济合作机制外,现有的金砖国家多边经济合作机制都只是协商性的合作组织,不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例如,金砖国家与发达国家建立的G20机制以及五国内部的BRICS机制和IBSA对话论坛,都只是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进行讨论和协商的非正式对话机制。

四是渐进性。目前,金砖国家在发展阶段、经济模式、利益诉求和对外战略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异,难以在金砖国家内部一蹴而就地建立一个高度机制化的合作与协调机制。近年来,金砖国家内部经济合作机制发展很快,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程度不断加深,呈现渐进式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以BRICS机制为例,2008年它仅是一个外长级会议,时隔一年就建立了首脑会晤机制,其后于2010年12月进行了第一次扩大,南非作为正式成员加入该合作机制,金砖四国也随之更名为“金砖国家”。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发展深刻体现了新兴经济体合作机制渐进性发展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