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制订民法

猫人族是母系氏族,部落里威望最高的一名年长女性担任长老,部落的迁徙、纷争、婚娶等事务都由长老决断。猫人族部落依然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但与人族社会不同,她们的家庭以女性为家长,男性的地位普遍低于女性。

猫人族采取部落间的通婚,部落内部禁止成婚。因此,每个家庭的父亲都是从其它部落来的男性。他们往往不会在女方的家中长住,只在每年的固定时节到妻子家里住上一段时间,其它时候都呆在自己的老家,所以本质上还是属于自己部落的劳动力。

但是有的猫人族因为迁徙,远离了其它部落,与别的部落的联系基本中断,只能采取部落内通婚。

为了防止近亲结婚,婚姻的配对要求非常严格,这项责任就落在长老的身上。不管是部落内还是部落外通婚,身为长老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记住部落里每一位成员的家谱,有的长老甚至能够记住十代的谱系。

为部落内的成员进行婚配时,长老根据族谱,选择血缘关系足够远的一对,而部落成员不够多的时候这种选择往往非常有限。因此,对于每个猫人族来说,他们的婚配非常不自由,有的人甚至还没出生婚姻对象就已经被选定了。

这样的情况下,与部落没有血缘的外部成员加入时会非常“受欢迎”,因为他与部落内的所有未婚异性都存在婚配的可能。

“就是这么回事。”卡萝向莱特解释过猫人族的婚配习俗后,接着说道:“昨天晚上亲近你的那个女孩是长老的外孙女,即便如此她也不能无视规矩。她对自己的婚配对象不满意,但族内没有其他符合非近亲条件的年轻人。所以她才会看上外来者的你。”

果然自己是被看上了呀。莱特说道:“昨天除了我,还有其他外来男性吧。像瓦尔多那样威风凛凛的不好吗?”

“因为你看起来最容易接近。猫人族对陌生人的戒心很重,不过要是熟悉了,我们就会非常热情。”

说得也是。昨晚去的男性中,瓦尔多一脸凶相,哈里喜欢装大人,仆人则畏畏缩缩,也就只有莱特看起来和蔼可亲。

“也就是说昨晚的会面非常成功吧?”莱特得意地说:“只用一晚上,我就成为你们部落的熟人了。”

“别得意。那女孩是特例,她早就认识你了。你不是说过有除我以外的猫人闯过你的房间吗?那人八成就是长老的外孙女。”

“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点像……”

“因为我经常和她说起你的事,所以她才对你抱有好奇。”

“哦……你说你们婚配对象都早早决定了,你也是吗?”

“我的祖父母是其他地方来的,所以我的选择会更自由。”

两人沉默了会。现在他们是在莱特的办公室,莱特坐在桌前,卡萝依然是在窗台上,仿佛窗台已经是她的专属座位了。

“说起来,猫人族可以和人族结婚吗?”莱特问。

“不行吧。”卡萝平静地说:“不同种族没法孕育后代,他们结婚也没有意义。”

对莱特来说,生育和结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过在这个世界这种说法是很普遍的。在这里,没有儿子和血缘过近是夫妻离婚最流行的借口。

“那长老的外孙女……”

“她比较任性。放心吧,回去后我会劝她放弃的。毕竟,”卡萝面无表情:“你已经结婚了不是吗?”

“对啊,虽然中间有点复杂。我好像没和你说过,原来你知道啊。”

“不久前才听说的。”

“嗯。那就拜托你了,我不想损害和你们部落的关系,但要和那个女孩有暧昧关系也很难办。”

卡萝点了点头。虽然话已经聊完了,但卡萝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她背靠窗沿怔怔地看着空气,似乎在想事情。

“怎么样?现在去喝一杯?”莱特露出坏笑。

卡萝忍不住笑了:“太早了吧?”

卡萝说完,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她紧致的腰肢在阳光下展露无遗。

“我要回去了,族里还有很多事要做。”

“嗯。有什么事再联系我。”

卡萝点点头,她翻到窗外,慢慢走远了。

莱特开始着手制订民法。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莱特的领地已经形成了西荒城为中心、东边分布五个村庄的规模。

领地的发展已经上了轨道,再采用之前粗犷的自治方式已经不合适了。大多数小领主在治理领地时都不会自行颁布法案,对于领地内的纠纷都是用“惯例”来处理。想要让自己的施政方案被他人信服,他们就必须举出有力的先例来。但这种方法十分含糊,当出现过往有完全矛盾的例子时,就容易陷入两难的境地。

虽然莱特的领地很小,但他还是打算颁布自己的民法。通过法规来治理,莱特能对自己的领地施加更有力的影响。当然法规不能太严苛,虽然这个世界是领主专制,但平民暴动的情况并不罕见。不过这点莱特倒一点都不担心,他的法案肯定会比其他领主的要宽松得多。

按照习惯,农民不具有自身的所有权,他们的所有权都归属于领主。有钱的人可以付给领主一大笔钱,来购买自自己和亲人的所有权,但能凑出这笔钱的,大都是商人或是手艺了得的手工匠人。人身所有权归属于领主的农民,他们的婚嫁、搬迁甚至种植、养牲畜都必须经过领主同意,他们生的孩子也依然从属于领主,要在这种情况下攒齐购买自身的钱币是非常难的。领主可以对自己的农奴施以各种苛税,其中甚至有一种针对人身所有权而收取任意金额的税收。

莱特在自己的民法里,首先要去除的就是人身所有权归属领主这一条。这里的领地从属于莱特,他给难民提供住房提供耕地,他要求持有住民的所有权是很合理的,换成其他任何领主都会这么做。但这样就违背了莱特的初衷了,而且就算没有那些苛捐杂税,拥有现代思想的莱特也有经营好领地的自信。

解决了人身所有权,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土地所有权。耕地的话,已经按照一成的税率收税了,但住房用地现在还是免费提供的。莱特打算把土地控制在手中,住房用地的税金肯定要添加进去的。但刚刚搬过来的难民并没有交税的财力,所以莱特打算实施一条特殊情况下的规则,即得到领主认定的迁入者,可以有三年免除住房用地的税金。

解决这几个主要问题后,民法的制订就顺利多了。为了同现状接轨,这套民法实施的影响并不明显,只是让解决争端更有效率。不过莱特相信,过个几年,这个民法的作用就会显现,到时它就会成为促进领地繁荣的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