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版头

关于公文的组成,一般来说,可分为三个部分,即版头、主体和版记。其中,版头部分位于公文的首页上方,约占首页1/3的篇幅。在版头与主体之间,以一条红色反线隔开,如图3-8所示。

图3-8 公文语言更恰当要注意的问题

本节将重点介绍版头的组成要素,以及各要素的具体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公文。

3.2.1 份数序号

“份数序号”,即公文总印刷份数中某份公文的顺序编号。这里的公文,指的是同一内容和形式的文件。关于公文的份数序号,具体内容如表3-1所示。

表3-1 公文的份数序号

3.2.2 保密设置

公文按照其机密程度的不同,可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这在涉密公文的版头上是有明确标注的。关于涉密公文的保密设置,具体内容如表3-2所示。

表3-2 公文的保密设置

专家提醒

2012年4月16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简称新《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取代了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其中,新《条例》相对旧《条例》来说做了一些改动,有了显著区别,比如: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设置的位置,签发人的标注方式等,都有了新的要求。

3.2.3 急度设置

紧急公文根据其紧急程度,一般可分为“特急”和“加急”,与保密设置一样,公文的紧急程度(简称急度)设置也在眉首中有标注。关于公文的急度设置,具体内容如表3-3所示。

表3-3 公文的急度设置

3.2.4 发文机关标志

在发文机关标志中,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其中,新《条例》对发文机关标志中的“发文机关名称”做了新规定,要求其为必要项。“发文机关标志”,是对发文机关公文的固定称呼。关于发文机关标志,具体内容如表3-4所示。

表3-4 发文机关标志

3.2.5 发文字号

在此,“字号”并不是指字体大小,而是“代字”和“顺序号”的合称。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年度为公文编排的顺序号。关于发文字号,具体内容如表3-5所示。

表3-5 发文字号

3.2.6 签发人

“签发人”,即批准发出公文的机关领导人。通过是否标注签发人,可以判断公文的行文方向。关于签发人,具体内容如表3-6所示。

表3-6 签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