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外负债:美国金融优势的维系
- 付争
- 5847字
- 2020-08-29 00:58:54
一 金融霸权的一般特征与运行机制
(一)金融霸权的内涵
目前,学术界尚未对“金融霸权”进行专门地系统性的理论研究,学者有关“金融霸权”的观点和认识往往散落在“霸权理论”的研究成果中。在这些研究中,包括经济学学者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者对“金融霸权”的审视角度各有不同。对于金融霸权的内涵,学者主要从金融机构层面和主权国家层面进行了界定。
1.金融机构层面
从金融机构层面界定的“金融霸权”的行为主体是微观的。这个层面上的“金融霸权”更侧重强调金融机构的垄断性和对产业资本的控制力,具体表现为因垄断对市场资金流向具有支配力,以及因自身的信用创造功能而对市场的资金量具有控制力。
在早期的金融控制理论中,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持有的公司股权对实体产业进行控制,希法亭(Rudolf Hiferding)将长期束缚于产业之中的银行资本称为“金融资本”。“金融资本”转化为固定资本的比重越大,银行对产业的影响和控制力也就越大越持久。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使多国立法限制银行持有实体企业的股票数量,银行与产业间的利害关系淡化,“金融资本”理论也失去了早期的关注。二战结束后,“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利害关系链条再度强化,银行对企业的控制力度加强。20世纪70年代末,以格拉斯伯格(Davita S. Glassberg)为代表的美国左派经济学家发展了早期的金融资本理论,提出了“银行霸权”的概念。银行霸权理论认为,银行通过操纵资本流动改变金融参数大小(如利率、负债比率等),以此影响企业管理层的投融资决策,达到间接控制企业的目的。在20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后,陈观烈进一步完善了金融控制理论,并将“金融资本”和“银行霸权”融合为“金融霸权”一词。他认为,机构投资者已取代银行成为当前金融市场资金的主要载体,他们通过蓄意操纵资金的流向与流量,分享产业资本家所创造出来的大量利润。从这个角度出发,“金融霸权”就是指“在市场经济中,金融领域内的巨头及其政治代表,通过操纵资金的流动,迫使实际部门不得不依照其意志行事,并且拱手让出大量利润以至于破产的经济关系。”在陈观烈看来,“金融霸权”是国际金融秩序动荡不安的肇始与主因。因为早期关于“金融霸权”的研究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因此柳永明参照了前人的研究,对当前的“金融霸权”进行了再定义。他认为,当前的“金融霸权”是指“以大银行家和大机构投资者为核心的金融寡头及其政治代表,通过控制资本流动和金融市场调节,对实际经济活动施以重大影响并以此牟取暴利或实现其他经济、政治目的的一种社会关系。”这种“金融霸权”的影响范围可以是地区性、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
2.主权国家层面
从主权国家层面界定“金融霸权”的行为主体是霸权国家。拥有金融霸权的国家不仅有能力为全球金融建立秩序和规则,还能够支配其他国家遵守其规则并维持全球货币金融体系稳定。居于国际垄断地位的金融机构只是霸权国家行使“金融霸权”的工具之一,另一个重要的权力工具便是可以代行国际货币职能的国家信用货币。这个层面的“金融霸权”虽然只是霸权体系多元权力维度的一个分支,但它处于全球权力分配体系的中心枢纽的位置。任何一个有能力占据并控制这一枢纽的主权国家要么已是世界霸主,要么是未来的世界霸主。
金德尔伯格虽然并未明确提出“金融霸权”的概念,但他在其代表性著作《1929—1939年世界经济萧条》中明确提出,霸权国家必须能够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并自愿承担“公共成本”。这一点体现在金融方面便是——霸权国有能力维系日常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并在萧条期间向国际市场提供反经济周期的长期贷款。苏珊·斯特兰奇(Susan Strange)同样也没有直接使用“金融霸权”的概念,但她将“金融结构权力”列入维系国际生产关系的四大“结构性权力”之中。她将“金融结构”定义为“支配信贷可获性的各种安排与决定各国货币之间交换条件的所有要素之和”。那么拥有“金融结构权力”的国家就应对全球信贷与汇率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她认为,在经济发达国家中,投资不是依靠利润积累所得的现金而是依靠可以创造的信贷。在高科技时代,工农业对资金的需求也只能依靠信贷创造融通。因此,一旦一国获得他国对其创造信贷能力的信任,即发放信贷的权力,该国就可以控制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经济。学者们对经济霸权的诠释对我们理解金融霸权的内涵具有重要的启发性。在对经济霸权的研究中,相对于金德尔伯格和斯特兰奇,吉尔平(Gilpin)和莫德尔斯基(Modelski)更注重霸权国在制定国际经济秩序与规则方面的能力。吉尔平认为经济霸权就是有能力为全球经济运行建立秩序,莫德尔斯基认为一国至少要拥有维持全球秩序所需资源的一半才能称得上拥有经济霸权。沃勒斯坦(Wallerstein)、阿瑞吉(Giovanni Arrighi)和希尔弗(Siliver)在“世界体系论”的框架下对经济霸权进行了讨论。他们认为经济霸权体现在一国可以将自己的规则和愿望强加到世界经济领域,并有能力领导全球经济沿着为霸权国利益服务的方向发展,同时被领导国家还相信这一方向有利于利益的普遍实现。
由此,主权国家层面的“金融霸权”可以看成传统霸权在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市场领域的延伸,金融霸权国家凭借其整体实力的压倒性优势占据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制定全球金融市场秩序和资本流动规则,通过这种规则从他国攫取霸权利润的同时也承担维护国际金融秩序平稳运行的成本。
(二)金融霸权的一般特征
由于学术界对经济霸权的衡量标准尚无定论,西方学者在界定世界经济霸权国家及其周期时也存有分歧(见表1-1)。金融霸权以经济霸权为基础,其出现时间也必然要晚于经济霸权。一般来说,每个时期的霸权国家都是当时的国际贸易与金融中心,但并不是每个霸权国家都具有金融霸权。那么,一国要具有怎样的能力与支配力才称得上具有金融霸权?也就是说,金融霸权的一般特征都有哪些呢?
表1-1 西方学者界定的世界经济霸权国家及其周期
资料来源:蔡一鸣《世界经济霸权周期:一个一国模型》,《国际贸易问题》2011年第9期,第170页。
金融的核心是价值的跨时空交换,霸权的核心是对他国的支配与控制,因此,金融霸权的一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霸权国货币为国际硬通货
货币是价值交换的媒介,也是进行金融交易的核心工具。国际硬通货以其国际信用好、币值稳定、汇价坚挺的特质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和金融等领域。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一般都采用国际硬通货进行贸易结算;在国际借贷中,债权人也会倾向于以硬通货标记债权;而在储备货币中,国际硬通货自然也是首选货币。霸权国是发展中国家获得资本的主要来源,其货币自然也是全球金融联系的基础。金德尔伯格在《西欧金融史》中追溯了国际硬通货的发展史,从中世纪拜占庭帝国的金币,到文艺复兴时期的威尼斯杜卡特、佛罗伦萨的佛罗林,再到西班牙比索、荷兰盾、英镑、美元,国际硬通货的演变反映了国际金融中心的转移,是霸权更迭的结果。当一国市场发展成货物贸易枢纽,国家经济强盛,其他地区的金融业务就不约而同地采用该国的货币作为国际硬通货。当经济发展达到某一阶段时,主要贸易大国对外贸易发展将减速,金融产业将加速发展,以对外贷款所获利息和投资利润支付进口。本国货币作为国际硬通货不仅有助于霸权国金融实力的扩张,而且是霸权国向全球征收国际铸币税、获取霸权利润的利器。
2.强大的金融实力
拥有金融霸权的国家往往较同一时期的其他国家更具金融比较优势,具体表现在金融市场的成熟度、金融制度的先进性以及金融创新等方面。成熟的金融市场能确保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资产的价格发现,先进的金融制度可以保证市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以及交易的安全性,而金融创新能拓展资金配置的时间与空间。例如,16~17世纪的荷兰曾是当时名噪一时的海上霸主,它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以及第一个集合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特征的现代银行——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相对完善与先进的金融体系使当时的荷兰成为欧洲资金中转的中心,为日后的霸权扩张积攒着资金实力。18~19世纪英国的伦巴第街汇集了英格兰银行、商业银行、贴现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以及黄金、外汇和商品市场,发达的金融市场以及开放自由的交易环境使伦敦成为当时世界最大的金融城。“伦敦的银行存款多倍于任何其他一个城市的存款,而英国的银行存款则多倍于任何其他一个国家。”在金融衍生工具尚未发明的当时,银行存款的多少是衡量一国金融实力的重要标尺。美国更是金融霸权国家的典范,历史上,任何一个霸权国家的金融实力都无法与当前的美国媲美。美国金融市场中种类繁多、功能各异的金融衍生工具拓宽了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无论是资金配置的效率还是投融资所跨越的时间与空间都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3.制定国际货币金融秩序并维持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稳定
英国在其霸权统治期间对国际金融秩序最突出贡献便是在1816年率先实行金本位制,并坚持了百年之久。金本位制运行的19世纪,是国际金融史上少有的金融稳定时期。然而,英国对国际金融秩序的影响就像斯特兰奇指出的那样,仅凭金本位制是无法保证1914年以前正在发展中的全球金融结构的相对稳定性和影响世界贸易的主要汇率的相对有序性。作为当时的全球霸主,英国一直担当着世界金融体系的管理者。正是英国政府对其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施一系列政治上的有效安排,才维持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替代英国成为新的世界霸主,由美国主导组建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对战后的国际金融的稳定和经济复苏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该体系不再适应全球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后,美国主动终结了美元黄金本位制,并通过建立美元债务循环机制继续维系着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相对稳定。
4.金融危机的处理和裁决权
吉尔平在论述国际金融的政治经济学时特别提到,国际金融与霸权国对国际经济和政治事务所施加的影响紧密相关。霸权国既是国际金融体系的主要受益者,也是克服金融危机固定责任的承担者。金德尔伯格也指出,在金融危机期间,霸权国应是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国际金融体系威胁的行为主体,因为只有霸权国才是唯一能够发挥“起死回生”作用的国家。在19世纪,发挥“起死回生”作用的国家是英国。沃尔特·白芝浩(Walter Bagehot)在分析英国金融机构的研究中就指出,以信贷为基础的现代金融体系需要有一个权威,它能够在金融危机或恐慌时期向受到威胁和风险过多的金融机构提供清算手段。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英国和英格兰银行、20世纪中期到现在的美国和美联储便是这样的权威。与英国不同的是,美国还通过国际性经济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救助危机的条件和处理危机的过程进行了程序化与规范化,这使得美国的金融霸权较英国霸权时期更加强大。
(三)金融霸权的运行机制
霸权稳定论是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用经济学思维研究霸权理论的典范。早期的霸权稳定论由金德尔伯格创立,吉尔平加以完善,前者将经济学中的国际公共产品概念引入对霸权体系运行的分析过程之中,后者进一步从成本收益的角度详细论证了霸权的运行机制、兴衰趋势和稳定对策。早期的霸权稳定论被罗伯特·基欧汉运用博弈论和集体行为理论的分析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批判性修正。修正后的霸权稳定论被称为“后霸权合作论”,它强调合作与纷争并非单纯由权力和利益决定,国际机制可以克服国际政治中的“市场失灵”,使合作在利益冲突下也能够得以实现。虽然早期和后期的霸权稳定论在理论命题和主要观点上存有很大差别,但它们所讨论的霸权运行机制都是围绕霸权成本展开的。因此,作为霸权体系中的一个权力维度,金融霸权的运转机制必与其有相通之处。
为简单明了地从成本收益角度描绘金融霸权国家的国际金融霸权运行机制,本书将采用简单的数理知识作为辅助手段。假设世界只有两个国家,一个是金融霸权国家A,一个是非金融霸权国家B。构建(1-1)式为金融霸权国家的金融霸权力量的动态方程:
其中,p和p∗分别代表A国和B国的金融实力;r代表A国在封闭条件下的经济自然增长率;π代表A国利用金融霸权从B国那里攫取的金融霸权收益率;c代表A国为维系金融霸权所付出的国际成本率。
因此,(1-1)式表示,A国(即金融霸权国家)的霸权力量以其自身经济实力为基础,两国相对金融优势的大小将左右A国金融霸权力量的增长速度,而A国金融霸权的净收益率又作用于两国相对金融优势。解(1-1)式可得:
其中,p0是A国金融霸权初始期的霸权力量。当p∗/p >(π -c)时,有:
由(1-3)式的成立条件p∗/p >(π-c)可知,当A国从金融霸权攫取的收益小于维持金融霸权所付出的成本时,A国的金融霸权并不会马上消失,只有霸权成本超出收益的部分大于两国相对金融实力时,A国的金融霸权才会终结。值得一提的是,两国金融实力相差越悬殊,在霸权成本超出收益的情况下继续维持金融霸权的可能性就越小。在霸权成本已然超过霸权收益的情况下,A国可以通过缩小两国金融实力差距分摊霸权成本,为霸权成本的增长争取一定的上升空间,以延续金融霸权的维持时间。在某种程度上,这与基欧汉的“后霸权合作论”相一致。
对(1-2)式中各参变量赋予假定的数值,可以得到在特定的霸权净收益率下A国的金融霸权力量随时间的变化曲线,如图1-1所示。
图1-1 A国金融霸权力量在不同霸权净收益率下的增长情况
注:假设r=4%, p0=1, p∗=0.5。
由图1-1可以明显看出,如果其他参量不变,金融霸权力量是时间的递增凹函数,随着时间的推移,金融霸权的净收益率越高,霸权力量的增长速度也就越快。由此可以推断,金融霸权的长期平稳运行虽然离不开该国本身的经济增长率和金融实力方面的相对优势,但最核心、最关键的还是尽可能地扩大金融霸权收益、同时控制维持金融霸权的成本。要做到这一点,金融霸权国家必须为国际金融领域提供公共产品并承担公共成本,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建立国际资本自由流动规则。国际资金的自由流动,一方面可以补充金融霸权国家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降低霸权国维持金融比较优势的流动性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霸权国金融霸权的国际扩张。
其二,使本国货币成为国际霸权货币。本币为国际霸权货币是获取金融霸权收益的重要途径。它不仅可以使霸权国家向世界各国收取国际铸币税,还可以通过将霸权货币作为国际资产的计价货币来引导国际价格走势并从中获取霸权利润,这些资产可以是贸易品、对外债权与债务,甚至是国际战略性资源。
其三,为国际金融交易提供安全的市场环境。这是霸权国出于共同利益所必须承担的公共成本。与前两者不同的是,营造安全的国际金融交易环境是对金融霸权国经济实力的一项纯粹消耗。霸权国家能为多少国家提供这项“搭便车”服务,能支撑多长时间,直接反映了霸权国家金融霸权的兴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