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绪论
- “西洋镜”里的中国与妇女:文明的性别标准和晚清女权论述
- 宋少鹏
- 1752字
- 2018-12-11 10:56:09
女子者,国民之母也。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欲文明中国,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国必先普救我女子,无可疑也。
女子者,文明之母也。
——金天翮,《女子世界》发刊词,1904年1月17日
西谚曰:“女子者,生产文明者也。”又曰:“女子者,社会之母也。”故女子为社会中最要之人,亦责任至重之人也。
——何香凝,《敬告我同胞姊妹》,《江苏》1903年6月
“国民之母”的提法,中国学界非常熟悉,但似乎没有注意“文明之母”的提法。近代中国的女权论述从其滥觞就在国族主义框架之内,这在很大程度上规导了中国百年的女权论述及其实践,所以,近代妇女史一直关注女权与国族之间的关系。把现代民族国家视为理所当然的起点,在国族框架内探究中国女权思想和实践的特色,不仅未探究女权与国族之所以勾连的历史语境及其复杂的理论转换,而且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国族框架外的女权论述。因此,这方面的研究对很多问题仍未给出很好的解释。比如,为什么女权论述会成为国家论述中的内在一环?为什么“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为什么近代中国在寻求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同时,会产生“兴女权”的要求?为什么当时自认“先进”的男子愿意讨论女权?女权被国族主义吸纳是普遍现象抑或只是中国特色?中国的女权观念是西学东渐的一个结果,从时间上看,欧洲文明观在中国的传播、近代民族国家的诉求、女权思潮的出现几乎是同步的,这种同步是偶合还是有内在关联?欧洲意义上的“文明”——作为有别于文教昌明之古典含义——在近代为什么与“女权”一起出现呢?在晚清时人的观念中,“文明”所指什么?“女权”又所指什么?为什么强中国必须文明中国?为什么“国民之母”同时又是“文明之母”?中国女权的思想与欧美文明观有什么样的谱系渊源?
本书聚焦于中国女权思潮和实践的缘起阶段,在全球史的视野中,把晚清中国的女权论述和实践放置在西方文明论在近代中国传播、转化的大理论图景中,尝试着来回答这些问题。全书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探究欧美文明论中的性别标准以及成为标准的原因。19世纪中期,妇女地位作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标尺的观念在欧洲确立,并进入教科书,成为普通民众的普遍观念。
第二部分,考察欧洲文明论的性别标准在晚清如何传入中国,如何经历在中国语境下的转化,以及对中国社会、中国妇女产生了什么影响?在文明的性别标准下,缠足被视为野蛮旧俗,应该被废除。出于构建国民—国家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治、经济的要求,国家不仅需要征用女性的生育力和劳动力,而且需要对女性的身心进行现代化的重置。对未来国家和未来社会的想象也重构了中国妇女安“身”立“命”的传统意义,女性“无才是德”(不学无术)、“分利之人”(无用之人)的刻板形象被逐渐建构起来。同时,女权被视为迈进文明新时代的关键。
第三部分,考察马君武译介的斯宾塞和约翰·穆勒的女权论述,通过与母本的对照,展示译本如何通过遮蔽和转换,维护西方的文明榜样,再塑男性的优越地位。在文明阶序中处于“半文明”的中国,把学习西方和译介西学视为强国的一种手段。这时,西方女权学说也作为强国工具输入中国。但是,斯宾塞和约翰·穆勒著书立说是为了本国社会,是写给本国(男)人看的,他们按照文明的性别标准为女权辩护时,批评西方社会对待女性的法律制度是野蛮习俗的残留。也就是说,从斯宾塞和穆勒的原著无法得出西方是文明社会榜样的结论,而且两者都是在性别关系上讨论女性相对于男性的权利平等。那么,马君武的译文是如何维护西方的文明形象,同时让女权服务于国族建构的任务,使同等自由转化成义务平等?这种遮蔽和转化在理论和逻辑上是怎么实现的?
第四部分,聚焦晚清女性论者的女权论述,探讨女性是如何回应由男性开辟的女权论述的。对待西式文明论的不同态度,女性论者的女权论述分成两支脉络。①接受西式文明图景的女性论者延续着由男性开辟的将女权与国族捆绑前行的路径,在国族框架内展开女权论述,但在与男性相似的话语中仍能辨识出有别于男性论者的异音。②最具颠覆性的女权论述是何殷震(又称何震)在无政府主义框架下的“女界革命”的论述。这种论述彻底拒绝现代文明蓝图以及此种文明图景下的女权方案,同时在无政府主义阵营里坚持彻底的“男女革命”的女权路线,拉开了与男性无政府主义者之间的距离,开创了极具原创性的无政府主义的另类女权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