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SWOTS分析

张黎天 杨丽莉 刘艳

作者简介:张黎天,兰州大学副教授,从事中共党史、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


摘要:文章运用SWOTS分析来构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模型,在分别从优势、劣势、机遇和威胁等角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信息化时代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对策:一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创新,为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二是加强网络反腐立法,建立健全网络反腐制度;三是加强网民的网络道德素质教育,提高网民的综合素质;四是正确引导网络舆论,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五是加强网络反腐信息调控,确保网络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SWOTS分析法;网络


腐败问题,古来有之。防治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积极探索、不断思考的问题。近年来,我国腐败现象逐渐滋生并呈现不断递增的趋势,如何有效防治和遏制腐败,值得我们深思。在网络信息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信息化所表现出来的高效率、便捷性的特点影响着我们生活、学习、工作的方方面面,借助和利用网络防治腐败显得尤为重要,这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途径。因此,在网络信息化时代,探讨充分合理运用网络防治腐败,对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SWOTS分析: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分析新模型

SWOT分析方法是一种企业战略分析方法,即根据企业自身的既定内在条件综合考虑外部因素,找出企业的优势、劣势及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借助SWOT分析方法,对信息化时代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进行分析,并从信息化时代反对腐败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四个方面,进行相应的对策研究(suggestions),即SWOTS分析,形成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分析新模型。

SWOTS分析新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SWOTS分析新模型

在信息化时代,随着科学技术在各领域、各部门广泛使用,传统的反腐体制悄然发生了变化,对于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来说,影响因素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信息化时代有助于应对腐败的优势,网络自身存在的可能引起其他负面效应的劣势,有利于强化反腐的机遇,不利于反腐的威胁。因此,运用SWOTS分析新模型可以为信息化时代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效的思路和途径,通过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弥补传统反腐体制的不足,以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反腐倡廉建设。

二 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优势分析

(一)网络空间的开放性

随着互联网技术遍及全球的各个空间和各个角落,网络媒体的普及和应用使信息传播更加高速、开放。全球各个角落的网民只要接入互联网,可以同时浏览和查阅任何信息。在网络空间里,公众可以直接参与讨论网络新闻,也可以自由发表言论,这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列宁曾从公开性的角度论述反腐败问题,他认为“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是很可笑的”《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17页。,历史地看,公开性对廉政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网民们通过发帖、举报等各种网络手段参与反腐,揭露腐败真相,抨击贪污行为,网络空间的开放性成为防治腐败问题的又一阵地。

(二)传播方式的便捷性

由于网络媒体具有便捷、高速的特点,因而也使信息的传播更加便捷,表现在短时间内其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达到最大。与传统的反腐相比,网络反腐大大减少了上传下达的时间,通常公民举报需要经过一系列常规审核程序,有时还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而网络反腐不仅简化了一系列烦琐的举报、检举程序,大大缩短了受理时间,也规避了一些人为干扰因素,从而提高了反腐的效率。正因为如此,网络反腐以其传播方式的便捷性成为广大网民广泛使用的方式。

(三)传播途径的隐蔽性

网络反腐具有隐蔽性,这是对网上举报者而言。以往众多事实证明,实名书信举报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有可能遭受打击报复。对网上举报者来说,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在虚拟的空间里有较大的言论自由和相对独立的话语权,这也使网民在发表言论时更加自由,使用匿名或者网名进行举报、检举极大地保护了自身的安全,从而有效防止了腐败分子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网络传播的隐蔽性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开通了安全通道。

(四)受众群体的广泛性

在网络使用过程中,受众群体不仅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信息的发布者,受众群体交流的广泛性因此也赋予了网络反腐的广泛性,受众群体之间以开放、互动的方式交流,形成对腐败问题一致的意见和看法。这种公共舆论一旦形成,就会形成一种巨大的舆论压力,这种压力迫使相关政府部门对公共舆论中的“焦点事件”和焦点人物进行调查了解,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查处,并对民众作出相应的解释说明。韩恒:《网络公共舆论的生成与影响机制——兼论网络反腐的内在机理》, 《河南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因此,受众群体的广泛性吸引了更多的网民参与到网络反腐行动中来。

三 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劣势分析

(一)网民的从众心理

从一定意义上说,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信息反腐”,网络反腐的起点是“反腐信息披露”,成功的关键在于反腐信息能否引发“蝴蝶效应”。李斌、张轶炳:《论网络反腐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2期。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使网民可以浏览和查阅到各种信息。大多数情况下,网络反腐基本都是网民发帖举报官员的腐败行为。然而,网民的个体素质处于参差不齐的状态,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从事着不同的行业,立足于不同的阶层,散布在不同的地域,其思想观点、行为模式难免具有局限性,无法保证其言论的理性表达,同时不能控制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之内。部分网民不负责任地发布虚假消息,妨碍了公众对真实信息的把握,经过其他网民一系列的跟帖、转发等广泛的网络传播之后,更是会混淆公众的视听,造成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因此,网民的从众心理关乎网络反腐败的效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有序。

(二)网络信息管理困难

网络的便捷性使网络信息纷繁复杂,更加难于辨别和管理。网络媒体的信息几乎每隔几秒就更新一次,面对网络上出现的海量反腐信息,要分辨真假、理性处理,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网民日益增长的即时需求同快速发展的网络不相适应,容易引起网民对相关部门反腐执行力的误解,从而对网络反腐败失去信心,这种误解一旦对其他网民产生感染和影响,进而会大大降低网民们参与反对腐败的热情,还会导致政治参与冷漠现象的出现,对公众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产生负面效应。

(三)侵犯他人隐私权

网络隐蔽性的特点,使人们产生了普遍的自由感和解放感,于是身份被消解,责任被蔑视,在匿名的情况下,人们畅所欲言,无所顾忌。在防治腐败的过程中,即使证据不确凿,网民仍然将当事人的信息公开,由于群体效应的影响,这不但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还会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重大损伤,同时也会给当事人的家人带来伤害。如果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举报事件发表攻击性和侮辱性的言论,网民不明事实,盲目跟风,就会激起民愤,民愤积聚自然会削弱民族的凝聚力,进而造成社会动乱。因此,网络反腐败存在着侵犯他人隐私权的隐患。

(四)网络监督的范围和深度有限

受众群体的广泛性是网民借助网络参与反腐的有利条件。网民对腐败事件形成的强大舆论压力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反响。尽管借助网络参与反腐具有广泛性,但是其监督的深度有限。近年来,腐败案件的种类越来越多样化。最近成功查处的几起案例,主要是从“作风”入手,因为不雅照或者不雅视频是非常直接和直观的证据,但是,对于生活腐化之外的腐败证据则比较难提供,或者不容易证实。田享华:《2012年网络反腐较大案例超六成被证真实》[EB/OL].(2012-12-26). [2012-12-30]. http:∥news.sina.com.cn/c/2012-12-26/024825893209.shtml。因此,网络反腐虽然广泛,但是其监督的范围和深度有限,它不能对所有的腐败案件和贪污分子都做到有效监督。

四 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机遇分析

(一)发挥反腐倡廉宣传的载体作用

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使网络成为当前最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之一。随着计算机大众化、网络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为了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网络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新的宣传载体,例如,论坛、贴吧、微博、BBS、QQ、MSN等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曝光平台。只要点击接入互联网,各种反腐要闻、倡廉思想就随处可见,网络媒体使反腐倡廉的主题深入人心,图文并茂的多种表现形式使反腐倡廉的内容更有影响力和渗透力,为反腐倡廉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

(二)弥补传统反腐体制的缺位

网络媒体便捷、高速的特点也弥补了传统反腐体制的缺位。我国传统的反腐体制操作程序复杂且耗时长。网络反腐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反腐模式沟通不畅、安全性差等问题。网络防治腐败的最大作用在于借助技术手段使反腐政策和制度得以有效执行,通过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把滋生腐败现象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再者,中国自古以来重视人情,传统体制内防治腐败有时存在着无法规避的缺陷,以致出现下级不敢监督上级、“官官相护”的现象。网络防治腐败则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为的操纵控制,扩大了人民在反腐败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弱化人情因素,避免使反腐败流于形式。

(三)保证反腐的民主化进程

由于网络信息具有空前的互动性和开放性,于是人们自然而然产生平等和自由的观念。这种自由与平等感与人类的民主化理想产生了天然的联系,孔繁玲:《互联网背景下制度反腐基本层面分析》, 《理论探讨》2011年第1期。随之而来的民主观念深入人心,为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反腐创造了条件。在网络中,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也无从知晓你的身份、地位、经济收入等,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发布、转载腐败的信息,发表对腐败事件的看法或参与腐败问题的讨论。网络的匿名性使公众远离打击报复,同时存在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歧视现象在网络世界里基本消失,从而保证了反腐进程的民主化。

(四)增强广大国民的反腐意识

网络媒体的便捷性、公开性、透明性,使国民对惩治腐败分子更具信心。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媒体为广大国民提供了一条快速、便捷的防治腐败通道,具体体现在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上,由此而激发了广大国民参与防治腐败的热情,调动了他们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腐败分子把属于广大民众和国家的财物据为己有,严重侵犯和损害了国民自身的利益,广大国民通过网络反腐这一渠道真正掌握了防治腐败的主动权,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他们的反腐意识逐渐增强。

五 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威胁分析

(一)警惕西方敌对势力借助网络使反腐败异化为诋毁我们党和社会的工具

在信息化时代,西方敌对势力借助网络宣扬自己的文化理念和执政主张,并对中国国内存在的腐败现象加以扩大化,诋毁我党在反腐败问题上所做出的功绩,否定我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攻击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和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西方敌对势力通过网络媒体歪曲夸大、故意炒作新闻事件,意图对我国意识形态进行渗透而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因此,如何防止网络反腐异化,是我党进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网络反腐立法的缺失

我国网络监督目前还属于新生事物,除了缺乏完善的制度规范外,在法律法规层面也处于空白状态。郭俊奎:《网络反腐应重视立法》 [EB/OL].(2012-01-17). [2012-12-30]. http:∥fanfu.people.com.cn/GB/16901530.html。比如,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科学界定。这说明我国网络反腐立法的缺失,没有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这样一来,网络反腐就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制度规范,而无法充分发挥网络反腐的效力。对于一些利用网络犯罪的行为,传统法律已经难以纠正和处理。因此,制定和完善网络反腐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三)“人肉搜索”和“网络暴民”问题亟须解决

“人肉搜索”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起着重大作用,网民主要是通过“人肉搜索”来搜集贪污罪证的,但是忽略了其负面影响。网民对某一贪腐事件表示关注时,往往尽可能地对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进行曝光。由于网站信息的公开性,容易使举报信息过早暴露,被举报人有可能销毁证据,给反腐部门的调查加大难度。另外,由于网络监督不健全,存在着“网络暴民”,他们假借反腐的名义,以煽动性和破坏性言语对别人实施精神攻击,造成诽谤和诋毁,致使网络成为打击报复别人的工具。因此,在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亟须解决“人肉搜索”和“网络暴民”问题。

(四)利益相关者利用网络对舆论方向的误导

利益相关者涉及领域众多,包括政府部门、居民、媒体、消费者等,他们直接或间接受到舆论的影响。利益相关者通过误导舆论方向,让舆论偏向自身来维护自身的利益。网络反腐最终应当发挥的是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王世谊:《网络反腐:权力监督的新形式》,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利益相关者人为地操控网络舆论,对一些腐败官员的负面信息进行掩盖,将会对党的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造成一定困难。由于受其误导,网民就会不了解一些事件的真实情况,以致有可能出现颠倒黑白、不明是非、盲目起哄的现象。

(五)网络信息的信度和效度

信度是指被测量事物的可靠度,效度是指被测量事物的准确度。网络只是反腐败的一个阵地,然而对于众多的网络信息,网络自身并不能验证其真伪。这样,一来各种舆论以及事件评论是否可靠准确就很难马上判断出来;二来如果是不法分子发布一些虚假反腐信息,相关部门出动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结果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网络反腐功能的弱化。因此,如何保证网络信息的信度和效度是党的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又一挑战。

六 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对策分析

信息化时代我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仅仅属于起步阶段,网络反腐具有无穷的力量,如何引导好和管理好网络反腐的力量,使其扬长避短,真正发挥互联网作为反腐倡廉建设重要阵地的积极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创新,为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重要的理论品质。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主张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本国本党的实践。中国共产党一路风雨,已经走过了90余年的历程。回顾发展历程,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坚持用理论来武装头脑,正确认识我国国内存在的腐败现象,要认识到我国整体反腐形势是好的,党对待腐败分子的态度是严惩不贷。要不断立足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获得反腐败的新经验,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创新。同时,我们应该积极借鉴吸收国外反腐经验,批判性地继承中国传统文化遗产,这样才能为整个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二)加强网络反腐立法,建立健全网络反腐制度

法律是进行网络反腐最基本的保障和依据,一些网络反腐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规范,更需要法律作为支撑为网络反腐保驾护航。政府应该加强网络反腐的立法建设,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和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应明确界定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的科学概念,出台保护举报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用法律的武器严格惩处,使网络反腐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外,还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网络反腐制度,比如,网络举报制度、网络监督管理制度、网络伦理道德建设等等。网络反腐只有在健全的法律和健全的制度下运行,它才能真正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式。

(三)加强网民的网络道德素质教育,提高网民的综合素质

网民的素质影响着网络反腐的效果,同时,网络反腐也离不开网民的监督。但是,网络反腐并不是进行简单的“人肉搜索”,反对腐败也应是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并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监督的权力。因此,要不断加强网民的网络道德素质教育,通过宣传客观公正的监督理念,提升网民的社会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要求他们自觉遵守网络道德法规,不能肆意借助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或打击报复。另外,对于公众关注度比较高的腐败现象,如果无法出具明确且详细的证据,则不能人云亦云,盲目跟风,做出侵害当事人隐私、伤害当事人尊严的事情。只有不断提高网民的综合素质,才能保证网络反腐健康有序进行。

(四)正确引导网络舆论,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

网络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聚集地,然而,网络舆论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存在着负面影响。正确引导网络舆论需要通过网络这个媒介来宣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政府必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发挥官方网站的主导作用,创作更多贴近网民思想的反腐倡廉优秀作品,进行反腐倡廉宣传。同时,应积极搭建第三方平台,比如网民自发成立网络反腐组织、传统媒体组织,创建网络反腐平台等,借助论坛、贴吧、微博、QQ、MSN等多种形式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从而树立公众对反腐败的坚定信心。只有积极、健康、向上的声音深入人心,才会扩大网络反腐的影响力,才能更好地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加强网络反腐信息调控,确保网络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所以网民在网络反腐中喜欢使用“网名”来举报或检举腐败分子。网络的匿名性要求必须对网络反腐信息进行调控,监控反腐信息的来源、流通的渠道以及流通的环节。因此,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加大科学技术的投入,对造谣诽谤和人身攻击信息进行追踪和定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这可以使网民意识到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能发布虚假消息,也不能凭空捏造事实。另外,还要积极引导网民正确有序举报,避免重复举报带来额外的工作量,以确保网络信息的质量和真实可靠性,使网络真正成为公民履行参政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

回顾中国共产党反腐的思想历程,历届党的领导人对党的反腐倡廉建设都非常重视。胡锦涛曾指出要“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根本宗旨、心系人民群众,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第665页。。在十八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充分说明了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尤其在信息化时代,我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更需要各方不懈的探索和努力。反腐的信息化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是我国政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运用SWOTS分析的新模型来加强我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不仅能维护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的廉洁型政党形象,而且还能维持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使正义观念深入人心。

原载《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