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佛极简经济学
- (美)罗伯特·L.海尔布隆纳
- 3698字
- 2021-03-29 10:47:29
怪人亚当·斯密
这位彬彬有礼的哲学家,究竟是怎样的人呢?
“我是一个只爱自己书本的雅士。”亚当·斯密某次自豪地向他的朋友炫耀他心爱的书斋时,曾这样自我描述。当然,他并不英俊。一个大奖章上的人像,显示出他凸出的下唇往上伸展,快要碰到他大大的鹰勾鼻;垂落的眼皮下,有着凸出的双眼。终其一生,他都为神经疾病所苦;他的头会颤抖,而且讲话也有点结结巴巴。
此外,他的心不在焉也是人人皆知。在18世纪80年代,当斯密快要60岁时,爱丁堡的居民经常可以看见,他们最杰出公民的滑稽模样:穿着浅色外套、及膝短裤、白色丝质长袜、带扣鞋,戴着宽边海狸毛帽,拿着手杖,沿着鹅卵石路走下来。他的眼睛注视着无尽的远处,嘴唇似乎在喃喃自语。每走一两步,他便踌躇不前,好像要改变方向,甚至退回原处。有个朋友说他走路的样子“像只蠕虫”。
有一次,他穿着睡袍走入自家的花园,然后失神地走了15英里才回头。还有一次,斯密与一位显赫的朋友在爱丁堡散步。一名卫兵举枪对他们致敬。对这种事早已司空见惯的斯密,突然着魔似的用他的手杖回礼。让他朋友更惊讶的是,他还一再模仿那名卫兵的动作,直到站上一长串台阶的顶端才恢复正常,而那时他的手杖还挥舞在半空中。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的怪异举动,将手杖放下来之后,他继续之前的话题。
这位失神的教授,于1723年生于苏格兰法夫郡的柯卡尔迪。柯卡尔迪当时已有1500人。在斯密出生时,仍有镇民把钉子当成货币使用。他四岁时,发生了一件最奇怪的意外:一群路过的吉卜赛人把他绑走了。他的叔父努力追赶(斯密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过世了),使得吉卜赛人将这个孩子遗弃在路旁。他的一位早期传记作者写道:“我怕他可能成为一个可怜的吉卜赛人。”
虽然斯密会突然失神,但是他从小就是聪明的学生。他注定要从事教育工作,因此在17岁时就得到奖学金,骑马前往牛津大学,并在那里待了六年。然而,那时的牛津却不是适合学习的好地方。这点和日后的情形不同。绝大多数知名的教授,早已连假装教书都不愿意。一位外国游客,曾记述他在1788年时,在一场公开辩论会上惊讶地发现,所有四位参赛者,在该他们发言的时间里完全保持沉默,每个人都在全神贯注地读一本那时流行的小说。既然教授们很少讲课,斯密大部分的时间,就在无人教导的情形下,阅读他认为适当的读物。事实上,他差点因为房里藏有休谟的《人性论》一书,而被大学开除——即使对这位未来的哲学家来说,休谟也不适合被阅读。
在他还不到28岁的1751年,斯密就成为格拉斯哥大学的逻辑学教授,不久后又获得道德哲学教授的职位。和牛津不同的是,格拉斯哥大学的学风严肃,是所谓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中心,以人才云集自诩。但是它和现代大学的观念,仍大相径庭。拘谨的教授们并不十分欣赏斯密那种有些轻浮而又热情的举止。他曾被指控说,有时在宗教场合发笑(显然是在做白日梦),是大逆不道的休谟的坚定盟友,不支持见证基督的主日课程,请求大学评议委员会免除上课前的祈祷仪式,以及宣讲含有“自然宗教”意味的祈祷文。若我们还记得,斯密的老师弗兰西斯·哈奇森曾在格拉斯哥大学打破惯例,拒绝使用拉丁语授课这件事,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对斯密的非难并不算很严重。他仍在1758年被提拔为院长。毋庸置疑,他在格拉斯哥过得很愉快。他在晚上玩牌(心不在焉的问题,让他变成一名不太可靠的牌友)、参与学术性社团,过着平静的生活。他很受学生爱戴,尤其以讲学著称——连鲍斯威尔也前去听讲。而他怪异的步伐和说话方式,更让人竞相仿效。他的小型半身像,还被陈列在书店橱窗里。
他的声望当然不仅仅来自古怪的人格特质。在1759年,他出版了《道德情操论》。该书立刻引起轰动,并使得斯密很快便进入英国顶尖哲学家之林。该书是在探讨道德上的认可与非难之起源。为什么天性自私的人类,似乎可以受到制约,或升华到更高层次?斯密认为,这是因为我们有能力置身于第三者的位置,成为超然的观察者。如此,就能够深入个案的客观价值,而不只是站在自私的立场思考。
这本书及其探讨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兴趣。在日耳曼地区,亚当·斯密的问题成为人们热衷争辩的主题。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该书得到了奇人查尔斯·汤森的赞许。
18世纪似乎奇才辈出,而汤森就是其中之一。他不但机智,而且博学。霍拉斯·沃波尔曾说汤森是一位全才。倘若他像一般人一样真诚、一样稳健,而且拥有一般的常识,那么他必然会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人。汤森的反复无常经常被人诟病。人们讽刺地说:“汤森先生身体的某一边疼痛,但是他却不肯说是哪一边。”在担任财政大臣时,他先不让美洲殖民地人民自行选任法官,然后又对美洲的茶课以重税,从而助长了美国革命的爆发。这可以作为他缺乏常识的证据。
尽管政治眼光短浅,汤森却真心地在研究哲学与政治学,而且他还是亚当·斯密的忠实信徒。更重要的是,他有能力提供斯密一个难得的机会。汤森于1754年,和布克莱公爵的遗孀达奇司女伯爵成婚。这场婚事极为顺利,而且对汤森十分有利。如今,他得为他太太的儿子物色一位家庭教师。上流社会的年轻男子,往往都要前往欧陆旅行。在那里,可以学到切斯特菲尔德爵士所赞扬的优雅。汤森认为,亚当·斯密博士是陪伴小公爵旅行的理想人选,汤森提出年薪500镑(开支另外报销)外加退休年金500镑的条件。这种条件好得令人无法拒绝。斯密担任教授时,每年从学生那里领到的酬金,还不及170镑。值得一提的是,当斯密博士把学费退还给学生时,他们拒绝接受。这些学生们说,他们所学的已物超所值。
这位教师和年轻的公爵,于1764年前往法国。他们停留在图卢兹18个月。由于往来的朋友极端乏味,再加上斯密的法语十分差劲,相形之下,在格拉斯哥的宁静生活反倒显得自在放荡了。之后他们搬到法国南部(斯密在那里遇见伏尔泰,并且向他致敬,同时还冷淡地斥退了一位热情女侯爵的追求),接着去日内瓦,最后到达巴黎。为了排解在异乡生活的烦闷,斯密开始撰写关于政治经济学的专著。这是他曾在格拉斯哥讲授过的主题,在爱丁堡的“择优学会”的许多夜晚与人辩论过,也详细地与他的挚友休谟讨论过。这本书就是《国富论》,不过还要等12年才大功告成。
在巴黎的日子就好得多。这时,斯密的法语虽然还是很糟,但已足以和法国最重要的经济思想家长谈。此人就是弗朗斯瓦·魁奈,路易十五的御医,也是庞巴度夫人的私人医师。魁奈提倡经济学上的重农主义,并且创制了《经济表》(tableau économique)。当时人们仍认为,财富就是金银之类的固体材料。魁奈反对这种观点,坚决主张财富源于生产,而且一手一手地传递,就像血液循环一样流经整个国家,并注满社会的身体。这确实是属于医生的洞见。《经济表》让人印象深刻——老米拉波将其称为能与书写和货币相提并论的发明。不过重农主义的问题在于,坚称只有农人才能生产出真正的财富,因为只有农业才能让财富从大自然中产生,而制造业的工人,只能改变产品的形式,实际上并没有增加财富。因此,魁奈的体系对于实际政策的帮助有限。它的确提倡自由放任政策这个划时代的主张,却坚称工业部门只能改变产品形式,从而无法看出,劳工也可以在土地以外的场域创造财富。
斯密最伟大的创见之一,就是发现了价值是源于劳工,而非源于自然。或许这是因为,斯密生长于一个贸易繁忙,而非像法国那样完全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无论如何,斯密都不能接受这派学者对于农业的狂热偏见(像米拉波等魁奈的追随者,只会奉承谄媚而已)。斯密个人非常钦佩这位法国医生。倘若魁奈能再多活些时日,斯密一定会把《国富论》献给他,但重农主义和斯密苏格兰式的愿景根本不合。
这场旅行在1766年意外中断。和他们在一起的公爵幼弟发烧了。尽管斯密竭尽所能地照护,还请了魁奈帮忙,但他还是在狂乱状态下死亡。于是公爵回到他在达奇司的庄园,而斯密则先去伦敦,然后再到柯卡尔迪。虽然休谟一再恳求,斯密还是在那里待了比较愉快的10年,而这本巨著也随之成形。在大部分时间里,斯密都是倚靠着壁炉口述,同时神经质地用头去摩擦墙壁,以至于在嵌板上留下一条黑色的条纹。他偶尔会去达奇司的庄园拜访他的学生,或是去伦敦与当时的精英们讨论他的观念。约翰逊博士就是其中之一。虽然斯密参加了约翰逊博士的择优学会,但是他和这位最年高德劭的词典编纂家总是话不投机。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告诉我们,当约翰逊第一次遇见斯密时,就攻击他所做过的某个陈述,而斯密则为自己的论点辩护。大家都想知道:“那约翰逊怎么说呢?”斯密很愤怒地说:“他说,‘你在骗人’。”“那你怎么答复呢?”“我说,‘你这××养的!'”司各特说,这两位伟大的伦理学家第一次见面时,用的就是这些词。而这也是这两位伟大哲学导师间的经典对话。
斯密也遇见了一位兼具魅力与才智的美国人——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提供了关于美洲殖民地的丰富信息,并且让斯密深切地体会到,这个殖民地将来可能扮演的角色。后来斯密对于这些殖民地所组成的国家有着如下的叙述:“它确实很可能变成世界上所曾出现过的最伟大,也最可怕的国家之一。”这无疑是受到富兰克林的影响。
《国富论》于1776年出版。两年后,斯密被派去爱丁堡海关工作,年薪600镑,而且几乎不用做什么事。斯密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直到她在90岁时去世。斯密的学者生涯始终祥和、平静。直到最后,他都很安详、满足,而且心不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