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都市中的消费实践:符号化及其根源
- 郑震
- 9182字
- 2020-08-29 07:37:07
第二章 自我
第一节 自我的优先性
之所以从自我开始,不是因为我们认为自我是社会逻辑的原初起点,而是因为在日常个体的心目中它往往被视为这一起点。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高度分化的现代社会所凸显的个体间的差异性为个人主义价值观在世俗世界中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绝佳的机制,而且是因为对于个体而言,自我始终是一个看似高度透明的归因项,尽管这种基于自我意识的判断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意识深度的无知,但它总是能够以一种通俗易懂的方式为个体对自身行动的理解提供看似可靠的依据。一个十分有助于说明这一问题的有趣现象就是所谓个人主义的目的论解释,在没有明确的或者说显性的与个体意愿相对立的外部强制的情况下,人们总是倾向于以自己的意图来解释自身的行动,仿佛这一行动是个体为之所设定的目的的结果。然而这一做法即便从逻辑学的角度也很难令人满意,毕竟它带有倒果为因的荒谬性,从而在逻辑上颠倒了因果关系的时间结构。但如果人们认为这里的结果仅仅是一种主观的规划,并且承认这种主观的规划既不同于实际的后果,同时(基于对人类行动者的主观能动性的信仰)还具有生产行动的逻辑价值,那么目的论的批判就有可能被搪塞过去。然而这一搪塞的根本原因与个体性目的论的错觉如出一辙,这就是主观主义的意识哲学,即相信主体的意识是与客观事实截然不同的理性的行动机制,这依然还是笛卡尔主客体二元论的老调,后者已经成为主流现代性的顽疾。但是当人们发现意识本身依然有其深度,这一深度并不能够由意识自身来加以解释,同样也不能够由某种带着二元论烙印的内在性或外在性标签加以解释,以至于整个意识只不过是非二元论的现实海洋上的一片浪花,它从来就不从属于二元论的逻辑,那么个人主义目的论的幻觉也就不再能够基于任何借口来搪塞过去,在意识给出答案的地方,真正的问题才刚刚开始。
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当要求被访者在既定的选项中就其对自己穿着的前四位评价标准进行重要性由高到低的排序的时候(第20题),我们得到的结果如表2-1所示。
表2-1 对自己穿着的评价标准的重要性的排序
注:我们将“未选”赋值为0,将排序中处于第四位的赋值为1,处于第三位的赋值为2,处于第二位的赋值为3,处于第一位的赋值为4。进而计算各项的均值和标准差。均值越大,表明该项的排名越靠前。
在表2-1中,均值越大表明该选项对于消费者而言其作为评价标准的重要性越高。其中“自己喜欢就好”的均值高达3.05,远高于其他选项,这说明至少在日常消费者有意识的判断中,这种带有个人主义色彩的自我中心式的价值标准具有无可争辩的优先性和支配性。事实上在这一问题中,除了“无所谓”这一选项不带有明确的因果预设之外,其他五个选项都承载着有关穿着这一社会行动的评价标准的常识性归因的明确预设,而“自己喜欢就好”是唯一一个以行动者自身的主观认知为归因的选项,另外四项都是他人或群体取向的。在这场事先安排好的根据常识的视角所展开的竞争中,个人主义式的归因几乎毫无意外地获得了绝对优势。调查似乎只是证明了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那就是现代消费者是高度个人化的个体,“自我”是生产个体消费行动的首要原因。不可否认的是,在社会行动中的自我的优先性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吸引力的文化标签和信仰图腾,它甚至衍生出一种对不能做主的恐惧,这种自主性的丧失几乎成为一个自由公民的丑闻,与之相伴随的就是对从属性的污名化。
如果个体的行动或判断的价值标准就其因果关系的角度而言的确来自个体自我的决策,这意味着大众的消费行为是高度个人化的独白,它并不需要或者至少在很大程度上不需要以外在于自我的其他社会存在为导向或归因。消费完全是个人的私事,是一个和现代公共领域分化开来的私人领域中的个人化游戏,消费者只是按照自己的趣味去购买和使用适合自己的商品,任何他人或机构的影响都仅仅是次要的因素。如果事情完全沿着这条线索发展的话,我们有关大众消费的符号化问题的研究就将走入一个尴尬的处境,这可以从个人主义的自我概念和符号概念之间的关系中看出来。
所谓“自我”就其字面而言是指“我自己”,对于个人主义的立场而言,在这个概念中没有预设任何非我的支配地位,即便不能以我的存在来解释与我相关的一切,但是在我的存在中却有某种无法还原的本质剩余物,这便是所谓自由意志。这已经把问题带入了个人主义的单行道,即自我的价值或意义就在于与一切非我的区别,无论这个非我是一个他我还是一个机构、一个群体或一个国家。就此而言,自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反思自身的方式,即意识到我的独一无二性,这个独一无二性首先是由我这个个人实体在时空中的不可替代性所暗示的,不可能有两个人同时处于同一个时空点上。当然更重要的是,我的思想或意志在本质上的独一无二性,我是我自己行动的主人,我的思想或意志可以为我的行动提供一种充分有效的解释。这一切进而表明,一个单纯的我自己在本体论上是不足以传达自我的内涵的,任何一个有机体都有一个单纯的自己,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一个有机体都会有一个自我,只有当我意识到我自己是一个不同于非我的我自己,并且对之采取一种高度自觉的态度的时候,我才可能获得了自我。对于个人主义者而言,这就意味着只有当我意识到我是一个独一无二的能够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任的存在者的时候,我才具有了人的自我。
米德认为:“自我具有这样的独特性,即它是它自己的一个对象,并且那个独特性使它区别于其他的对象并区别于身体。”(Mead, 1934: 136)事实上,如果我们不考虑意识的深度和不透明性,仅从意识哲学的角度来看,自我意识的确构成了自我最核心的本体论特征,即使自我不等同于自我意识,它的实际内涵显然要广泛得多,但自我意识却是自我得以成其为自我的关键所在。自我意识的反思性使有机体超越了一种单纯的自在状态(前反思的直接生存),使之得以围绕一种自我认同来统领自身行动的轨迹,从而赋予自身行动以超出直觉范畴的理性化的可能,并且实现一种自我规范和自我改造。这使在发展的过程中谈论一个具有逻辑一致性的我至少在理论上得以可能(之所以是理论上的就在于这个我始终是一种理论的分析建构,它不仅依赖于一种内在性的想象,而且沉迷于意识哲学的范畴),我不再只是一些直觉的碎片,不再只是仅凭本能或经验的直觉而对生活的简单投入,我似乎具有了一个核心,它在不断的变化中维持着某种对自身的觉醒状态,并以此来捍卫一种形式上的同一性,从而为有机体的行动找到了一个具有逻辑连贯性的貌似合理的主人。这一切对于个人主义者而言就意味着我意识到我自己在本质上具有象征着独立和自主的自由意志,也就是意识到我自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可以为自身的行动负责的统一的个体,只有在这一意义上自我这一概念才具有了真正的价值,即为我们描绘一个真实的存在者。
如果说自我概念本身就存在二元论视角的虚构性和意识哲学的过度渲染,那么个人主义的自我概念不过是将这其中的消极方面推向了主体主义的极致,以至于一种个人主义的自我概念对于符号的问题而言显然是令人沮丧的,毕竟它在本体论上不可能推演出一种与他人之间的不可避免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对于符号问题的重要性显然是不可或缺的,否则符号问题就将无从谈起。如果人们对符号的分析只是偏重于探讨所指和能指的特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偏重于探究符号的意义及其与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那么这些研究显然无法回答符号研究所面对的最基本的问题,即为什么有符号。毕竟那些并非不重要的问题依然停留在符号的构成和表达的层面,它们属于将符号的存在作为既定事实或出发点而展开的符号学研究的范畴,但为什么要通过符号来表达才是社会学问题的关键,后者为前面的符号学研究提供了一种元理论。符号建构的社会机制究竟是什么?符号能够为我们传达怎样的社会历史存在信息?这不可避免地导向了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毕竟如果不是因为在人们之间存在某种联系,那么作为符号的重要功能的沟通和表达功能自然也就无从谈起,这同时也就意味着对符号之存在价值的取消。无论是从生物学个体的角度还是从社会性个体的角度来说,人类行动者都无法孤立地生存。无论是有性繁殖、合作狩猎还是更为复杂的社会竞争与合作,都暗示了人类行动者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无法绕过的问题,我们很难设想这一问题将以人之所以为人的问题为预设,它就是这个问题本身。然而个人主义的自我概念则将这一问题推向了一个即便不是可有可无也只能是次要的境遇,毕竟我的自由意志并不需要他人或群体作为其存在的本体论要件,我的自由意志在本体论上不需要和他人进行沟通,沟通只是一个自由个体所做出的一项经验选择,它不是自由的前提,也不是与自由在本体论上共属一体的建构,而是自由的结果。这意味着对于个人主义的自我概念而言,对符号的研究就其根本而言仅仅是对一个偶然的经验现象的研究,毕竟人之所以为人、自我之所以为自我的问题对于个人主义者而言仅仅是一个先天给定的个体化事实,与他人之间的联系只是一个衍生的现象,对于认识人的主体性而言并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就此,大众消费的符号化问题就只能是一个偶然的表层,它对于认识人的存在不会具有什么实质性的价值。
我们意识到日常消费者对于自我优先性的强调实则不过是基于个人主义价值观对于人性的先天想象,只不过日常消费者很少会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反思,毕竟自我的优先性已经转化成日常个体的意识深度,以至于这更多的不过是一种对自我的盲目信仰。但即便我们揭示了这一观念的价值立场所包含的偏见和误区,然而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当消费的大众广泛地持有这样一种信仰的时候,它就转化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以消费文化的方式将一种观念的虚构转化成社会的强制,从而成为难以颠覆的社会禁忌——放弃自我的优先性甚至等同于社会失败或自暴自弃。可以说观念的强制并不因为它是观念的就显得无足轻重,相反当一种强制以信仰的方式排除了对强制的感知,甚至转化为一种貌似自发的需求的时候,它就成为一种难以根除且影响深远的社会力量,这不仅是因为在一种分析的视野中社会实在的某些构造呼应并支撑着这一观念的建构,同时也是因为仅仅就其被信仰这一点就已经形成了强大的集体表象。它所揭示的是一种利益攸关的生存斗争,这远不只是狭隘的患得患失,更是荣誉和声望的斗争游戏。错觉并不因为是错觉而更加虚弱,被信仰和盲从的错觉常常比社会历史的“真相”更为强大。
因此我们甚至可以说社会学的主要任务之一就在于揭示并批判社会性的错觉,这使得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探究由表2-1所呈现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描述个人主义错觉的特征和机制。我们研究了将“自己喜欢就好”作为对自己穿着的要求与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收入和职业等变量之间的关系。从而发现它与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和收入相关,但不同职业的人群在这一问题上没有显著性差异。我们将对自己穿着的要求是“自己喜欢就好”与年龄、受教育程度和收入做斯皮尔曼相关分析(在收入问题上检验没有通过),从而得到表2-2。我们将其与性别和收入做卡方检验,虽然检验得到通过,表明不同性别和收入的人群对“自己喜欢就好”的排序存在显著差异,但是这一显著性并不高(表2-3、表2-4)。同样不同年龄的人群在选择“自己喜欢就好”方面的差异尽管满足了检验的要求,但是其解释力十分有限。只有受教育程度呈现了一种相对较高的解释力,它表明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将“自己喜欢”作为评价穿着的标准。然而这充其量也只是证明了一种常识,即教育有助于强化个体的自我意识和自主精神,受教育程度越高的群体越倾向于接受一种强调自我优先性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这从一个侧面表明教育在破除幻觉方面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有效,教育本身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依然有其难以摆脱的时代幻觉)。
表2-2 “自己喜欢就好”与年龄、受教育程度的相关性
∗在置信度(双侧)为0.05时,相关性是显著的。
∗∗在置信度(双侧)为0.01时,相关性是显著的。
表2-3 不同性别的人对“自己喜欢就好”的排序
注:卡方检验通过(p<0.05)。
表2-4 不同月收入的人对“自己喜欢就好”的排序
注:卡方检验通过(p<0.05)。
事实上,进一步的统计分析恰恰说明了一个问题,这就是不同的人群在自我的优先性问题上显示出较高的相似性,这甚至可以通过数据直观体现(如表2-3和表2-4中的数据分布)。自我的优先性已经成为多数消费者所信仰的一种价值立场,而基础教育的普及和大众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则日益促进这一立场的扩展和巩固。
当我们以“影响您选购衣服的重要的因素”为主题对第20题所考察的问题进行变相提问(第21题),同样要求被访者就其所认为的最重要的四项选项进行重要性由高到低的排序,我们得到了表2-5中的结果。这一结果完全印证了第20题所支持的有关自我优先性的推论,它表明消费决策的自主性至少在大众消费者的意识中已经获得了对于那些他主性标准的压倒性优势。进一步的统计分析显示,以“自己的决定”为影响选购衣服的重要因素与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职业有关,与性别无关。这一结果虽然与“自己喜欢就好”的情况有所出入,但考虑到提问方式的改变和备选项目并没有完全一致有可能影响一部分被访者的理解,因此导致选择上的部分差异性也就不足为奇。我们将以“自己的决定”为影响选购衣服的重要因素与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做斯皮尔曼相关(表2-6),将其与职业的关系做卡方检验(表2-7),结果表明这些人口变量与选择“自己的决定”的相关性程度要略高于它们与选择“自己喜欢就好”的相关性程度。这说明第21题的提问方式和答案设置具有更加清晰的区分价值,很显然“自己的决定”较之“自己喜欢就好”在凸显自我优先性方面更少含混性和通融的余地,这一选项对于个体和群体差异的识别度无疑更高。然而尽管存在不同群体在“自己的决定”这一问题上的差异,但是就整个样本而言,“自己的决定”较之其他选项的优先地位是显而易见的,换句话说,就我们所选择的那些人口变量而言(性别除外),尽管不同群体在判断上存在具有统计显著性的差异,但是这并不能够否认绝大多数受访者都将“自己决定”作为影响自己选购衣服的最重要的因素这一调查的事实。与此同时,相关系数的数值也反映出,我们所选择的这些变量的影响程度依然是有限的,没有哪一种变量能够将某一个人群完全或较高程度地划入低自主决定的范围中,这恰恰印证了相对含混的第20题所揭示的自我优先性的分布在不同的人群之间是相对分散的,表2-7的数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表2-5 影响选购衣服的重要因素的排序
注:我们将“未选”赋值为0,第四位赋值为1,第三位赋值为2,第二位赋值为3,第一位赋值为4。均值越大,表明该项的排名越靠前。
表2-6 “自己的决定”与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的相关性
∗∗在置信度(双侧)为0.01时,相关性是显著的。
表2-7 不同职业的人对“自己决定”的排序
注:卡方检验通过(p<0.05)。考虑到我们的研究目的不是对城市消费者进行尽可能精确的分层,为了简化数据分析,我们将问卷中的“公司职员”和“普通公务员”合并为“公司、政府普通职员”,将“机关干部”和“公司、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合并为“企业、事业、政府干部”,从而人为忽视了在这些职业之间所可能存在的社会经济地位以及消费的差异,并满足于管理阶层和普通职员这种宽泛的划分方式,但是这种笼统的划分对于我们的研究而言已经足够了。
我们在第22题中询问那些在第21题中选择“自己的决定”为首要因素的被访者,要求他们对自己决策的最重要的四项依据进行重要性由高到低的排序,其结果进一步强化了自我优先性的推断(表2-8)。处于前两位的选项是“天性和直觉”与“自己买衣服所积累的经验”,这两项的重要性非常接近,并且它们的重要性较排在第三位的“周围人提供的信息”有一个明显的提升。不难看出,排序处于前两位的决策依据都带有明显的个人化烙印,处于第一位的“天性和直觉”更是将自我的决策建立在一种先天禀赋的基础之上,从而最大限度地捍卫了自主性的优越地位。我们姑且不去讨论这种自然化倾向的社会历史的实质,仅就个体赋予自身的决策以一种基于对先天本性之想象的自然主义解释这一点而言,就体现了一种极其强烈的个人主义立场,它反对将个人的意志完全或很大程度地归咎为某种社会历史性的建构,主张一种自由意志的先天决定论,仿佛个体与生俱来的具有某种理性的判断能力,这个笛卡尔式的陈词滥调的确可以最大限度地支撑一种个人主义的幻觉,让渺小的个体在社会历史的洪流中找到些许的安慰。
表2-8 对自己决策的依据进行排序
注:我们将“未选”赋值为0,第四位赋值为1,第三位赋值为2,第二位赋值为3,第一位赋值为4。均值越大,表明该项的排名越靠前。
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表2-9),以“天性和直觉”为自己决策的依据与受教育程度、收入相关(斯皮尔曼相关),与性别、年龄、职业无关。实际的数据表明那些以“自己的决定”为首要因素的大众消费者在这一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内部差异可能并不十分明显,即便是相关系数最大的受教育程度因素的解释力也依然是有限的。更不要说诸如性别、年龄和职业这些变量在这一问题上完全无法做出统计上有效的区分,这意味着对天性和直觉的推崇在这一部分人群中的分布是相对分散的。
表2-9 “天性和直觉”与受教育程度、收入的相关性
∗在置信度(双侧)为0.05时,相关性是显著的。
∗∗在置信度(双侧)为0.01时,相关性是显著的。
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以上的结论中,那么我们将不得不认为以基于先天预设和后天自致的自我优先性为表现的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在大众消费中占据着支配性的角色。然而有关消费者对自己穿着的要求这一问题,我们还以另一种方式进行了提问(第19题),并且同样要求被访者在既定选项中按照重要性由高到低对自己认为重要的前四位选项进行排序,这一题的结果(表2-10)可以和第20题的结果进行比较,它们其实只是对同一问题所做出的不同提问,甚至大多数选项只是在措辞上稍有变化(我们将发现正是这一点点变化却为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事实,从而使得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知进入一个新的层面)。
表2-10 对自己穿着的要求进行排序
比较表2-1和表2-10我们不难发现,表2-10中“整洁大方”选项在表2-1中没有明确的对应项,表2-1中的“自己喜欢就好”被表2-10中的“彰显个性和品位”所代替,表2-1中的“家人、同事、朋友说好的才是好”被表2-10中的“在风格上与周围人一致”所代替,而表2-1中的“同龄人说好才是好”被表2-10中的“在风格上与同龄人一致”所代替,表2-1中的“与媒体宣传一致的才是好”和“与街头时尚一致的才是好”被表2-10中“符合社会潮流”所取代。我们发现,如果不考虑“整洁大方”这一选项,其他选项的排序虽然在两个表中位次不完全一致,但是基本反映了个人化选项优先的特征,在表2-10中用于代表个人化倾向的“彰显个性和品位”仅次于“整洁大方”排在第二位,依然领先于那些明确地针对他人标准的选项。可以设想,如果我们没有给出“整洁大方”这一新增的选项,两个表中关于自我参照和他人参照的排序问题很可能是高度一致的。
那么“整洁大方”这一选项是一种怎样的参照呢?是自我优先导向的还是他人优先导向的呢?如果它是自我优先导向的,这就意味着佐证了第20题和第21题的发现,但如果它具有他人导向的特性,这就将问题复杂化了。我们必须重新理解“自己喜欢就好”和“自己的决定”对于消费者所可能具有的意义,它们所揭示的自我的优先性与“彰显个性和品位”所体现的自我的优先性是否存在差别,这种差别能否用“整洁大方”来解释?或者说自我的优先性与他人导向是否有部分协调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在自我的优先性中是否有可能既包含个性所展现的自我的独特性,也可能包含他人导向对独特性的敉平。如果不能,这恐怕就是问题设计上存在缺陷,即第20题和第21题没有能够有效地给出与“整洁大方”相对应的选项,以至于被访者只能将选票投给“自己喜欢就好”和“自己的决定”,从而制造了一种假象。
之所以选择“整洁大方”作为选项之一,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一观念在当代中国消费者的穿着体验中有着毋庸置疑的常识地位,人们对这一选项的态度对于加深我们对第20题和第21题所得到的结果的理解可能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访谈向我们揭示了这一常识的意义。
例1(被访者是32岁的电视台编辑,男性)
问:穿得没品位?
答:不是说品位吧,穿得方面没有……我觉得至少是整齐,整洁大方,那种邋邋遢遢的人,跟这种人我是……更愿意保持距离的。我不太……我也是这样一个人,我不太喜欢那种……人不一定要说长得很好看,人的长相跟穿着是两个概念,有的人他长得一般但穿得很整齐,甚至是很有修养,那是能给他的形象加分的,如果他长得很好看但穿得很邋遢,只会给他的形象减分。所以我觉得这两者相比的话,我还是更看重他的穿着打扮方面,长相我没有特别在意,其实我很多朋友,包括我在内都属于很普通的人,就是没有那种长得多帅啊多好看啊,但是我的朋友不能说他们长得多帅,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都很注重穿着,很注重形象、注重外表。穿得都比较整齐,都蛮讲究蛮有品位的,就是我朋友基本上都是这样子的。不管他们收入层次怎么样,他哪怕收入层次不高,但他穿着打扮也是在他收入层次能够达到的那个效果,就是他有一百块钱,他也按照一百块钱的标准去打扮。
我们不需要反复列举相似的答案,这一谈话的代表性毋庸讳言,整洁大方涉及个人形象的问题,形象不只是给自己看的,更是给别人看的,“整洁大方”的他人导向性显而易见。那么这个他人导向的标准和自我的优先性是否构成了矛盾?问题的设计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要回答这些问题恐怕首先要澄清人们是如何理解“自己喜欢就好”或“自己的决定”的。在我们看来,理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弄清日常消费者是如何看待“个人的独特性”“与他人的一致性”“自我的优先性”这三个方面之间的关系的,也就是当人们优先选择“自己喜欢就好”或“自己的决定”的时候,是否已经将他人导向彻底排除在外,从而仅仅在谈论一种个人独特性的优先地位,抑或只是在谈论一种个人的优先性,而没有完全排除与他人的一致性。在第19题中我们用“彰显个性和品位”来替代“自己喜欢就好”,这本身就是一种试验,毕竟没有理由表明它们之间一定是高度一致的,我们的计划正是通过调查研究来澄清这一问题。这同时也就意味着澄清那三个方面之间的关系。
在“彰显个性和品位”这一选项中,“个性”和“品位”是两个关键词,然而与个性这一概念相比,品位显然较少对自我优先性的强调,它更多的是突出一种文化的趣味,而无所谓个人和集体何者优先。但个性至少在字面上就是对个人的强调,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会用“彰显个性和品位”来替代“自己喜欢就好”。因此,如果要澄清大众对“自己喜欢就好”的理解,那么首先弄明白人们是如何看待诸如个性这样的概念也就不失为一种头绪,毕竟很少有什么概念能够像个性这样既强烈地意指个人的独特性和优先性,又能够在大众的消费中呈现为一种极具肯定性的价值内涵。在“个性”和“与他人的一致”以及“自我的优先性”之间的关系将成为我们解答以上所有困惑的切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