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弗兰西斯·培根
- 我生活之目的:英美名家论人生
- 刘荣跃 编译
- 2154字
- 2019-01-07 15:33:16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散文家。其主要文学著作有《学术的进展》、《新工具》、《新大西岛》、《论说文集》。培根对文学的主要贡献是《论说文集》,共含58篇。这些文章以贵族、资产阶级世家子弟为对象,谈论社会风尚、处事哲学、治学方法、人生经验等许多方面,从个人生活到邦国大事,无所不包。其文或旁征博引,纵横议论,或多方推究,层层剖析,寓深刻的思想于浅显的事例之中,读来引人深思。培根文笔简洁,鞭辟入里,常用排句、类比、以特别富于警句格言著称,有些已成为英语中家喻户晓的名言,如“知识就是力量”。本篇选译自《论说文集》。
Of Great Place
论高位
居高位者,皆三重奴仆:君主或国家之奴仆,名誉之奴仆,公务之奴仆。因此他们毫无自由可言,无论其人身、行动或时间。追逐权力宁可失去自由,一心控制他人宁可丧失自制之力,此欲实为一奇。跃居高位须历尽千辛万苦,并且此种辛苦会有增无减;间或须有卑劣之举,以做耻辱之事登上荣耀之位。其位实不牢固,稍一退缩,即会垮台,或至少黯然失色,成悲事一桩。如一拉丁文所言:“既已失去往日荣耀,便无再求生存之理。”【注:语出古罗马政治家、演说家和哲学家西塞罗(106-43BC)著《致友人书简》。】而且,人既登高位,欲退不能;即便理应如此,也不心甘情愿;甚至在年老多病之时,本需隐退,却无心独处;犹如年老的市民,仍坐于街门旁观望,唯令人嗤笑其老态龙钟。无疑,达官贵人需借他人之感,方自以为幸福;而以己之感判之,则难以觉察:但以他人之心度己,自以为别人向往其位,则自得其乐,似乎从人所见——而也许其所感正好相反。因为,他们最先觉到自己的悲哀,而最后发现自身的错误。的确,仕途亨通者,对己亦不认识,他们整日陷入繁杂事务,无瑕顾及身心健康。诚如一拉丁文所言:“为大众所知者,死时却为已所不识,实可悲也。”【注:语出古罗马政治家、哲学家和剧作家塞内加(4BC-65AD)著《提埃欺特斯》。】
身居高位,既可行善,亦可作恶,后者实为祸患,须先除作恶之心,再去作恶之力。而行善之权,乃为志士所应得,合理合法。因善心虽为上帝赞同,但对凡人而言,与好梦相差无几,除非付诸实践——而这,非有权力高位不可,一如占据居高有利之地形。人多有建功立业之心;唯知事业有成,方可安然休憩。因人既能从事上帝之所为,亦应分享上帝之安息。诚如一拉丁文所言:“上帝回顾其手创万物,见一切美好无比。”【注:语出《旧约·创世记》第1章31节。】于是安息日由此而生。
履行职责,应以杰出之士为榜样,有许多箴言,可资借鉴。不久,即可以己为例,严加自查,省当初是否有误。前任不当之处,亦不可忽视;这并非揭人之短,显己之能,而意在扬长避短。因此如有改革之举,切勿大肆夸耀,或耻笑古时古人;而应制定规则,以作优秀之先例。凡事须追本溯源,查其何以衰败;无论古今皆应征询:古者何事最佳,今者何事最宜。
力求按规则办事,以让人预知何事可以期待;但亦不可过于死板。若自犯规则,应讲明事理。严守本位职责,而不过问他人管辖之事务;默默行使本人实权,而不对此大加叫嚷。下级之权利亦应维护;与其事事干涉,不如宏观控制,应以此为荣。执政当中,凡他人之帮助和建议,应予欢迎;对报告情况者,不得视为好事加以排除,而应妥善接待。
掌权之弊,大致有四:拖拉、腐败、粗暴、随意。
就拖拉而言,宜开门纳客,工作定时,手头之事及时处理,若无必要切不可诸事混杂。
就腐败而言,不仅应管住自身和属下不接,而且应束住有求者不送。为此既自身正直,又以正直告人,明示憎恶行贿之举;既避免此错误,又防止此嫌疑。谁若反复不定,有明显改变而无明白理由,便有腐败之嫌。因此,若需改变观点或措施,应清楚说明,公开宣布,并将更改原因告之于众,切不可存暗中为之一念。对于属下或亲信,若待之与众不同,让其颇受珍重,却无明白理由,则常被世人视为秘密贪污之捷径。
就粗暴而言,易招致不满,实不必要:严厉令人生畏,粗暴则引起仇恨。即便上司责备,亦应端庄严肃,而不可奚落辱骂。
就随意而言,其害比贿赂更甚。因贿赂只时有发生;而若为官者有求必应,处处受妄加敬重者制约,则积习难改。诚如所罗门言:“徇私情不无弊端,因徇此人会为一块面包而误入歧途。”【注:语出《旧约·箴言》第28章21节。】
古人有言,实千真万确:“高位见人心。”有的更见其美德,有的更见其邪恶。塔西佗【注:塔西佗(55?-120?),古罗马元老院议员,历史学家。】论罗马大帝盖巴时曰:“其人未称帝之时,人皆以为可作明主。”但论及韦斯巴桑【注:韦斯巴桑(9-79),古罗马皇帝。】时则曰:“其人大权在手而更见美德,皇帝中独一无二也。”其上一则指雄才大略,二则指道德情操。一个高尚而宽厚的人,必然有此特征,而尊荣之位使其更臻完美。因尊荣是或应该是美德之位,一如自然中,万物未就其位时,皆狂奔猛撞,而既达其位,则安然平静。美德亦复如此,壮志未酬时则狂,大权在握时则宁。凡登高位者,无不绕梯盘旋而上。若有宗派,则在升位之际,支持自我一方;既登高位,则须自我平衡。此乃善举也。对前任所作之事,宜公平体谅;不然,将欠下债务,于卸职之时必偿无疑。若有同僚,应予尊重,宁可于其未期待时征召,亦不于其有理应召时排除。与人谈话,或对客人作私下答复,对其高位不可过于敏感,或念念不忘,宁可让人说:“当其坐堂执政时,则判若两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