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美国种族、民族关系发展的三个阶段

美国作为一个新兴的移民大国,存在着世界上最复杂的种族、民族关系。在西方关于民族关系社会目标的许多理论中,美国社会学者提出的理论在西方社会十分流行。

戈登(Milton M.Gordon)于1964年出版了《美国人生活中的同化》(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一书〔8〕。这本书重点讨论了美国民族关系社会目标的历史演变阶段,以及每个发展阶段的特点。他认为,美国处理民族关系社会目标的发展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美国族群关系发展的第一个阶段

这一阶段自英国向北美移民开始,直至20世纪初。最初建立的北美13州都是英国殖民地,主要移民的来源是英国,而且移民们大多是受到宗教压迫、政治迫害而逃亡的英国新教徒和一些破产的英国农民。这些移民的文化背景无疑都是英国(盎格鲁-萨克逊)的。为了这个移民的“主群体”与其他移民(在初期,爱尔兰人占很大比例)之间的整合,当时非常注重在移民群体中强化这种盎格鲁-萨克逊文化。

在杰斐逊时代,美国国务卿曾公开宣称:“我们的国家就是盎格鲁-萨克逊文化统治的国家,如果你不愿意学习英语,不愿意接受我们的文化,大西洋的门永远为你敞开,你可以回欧洲去。”甚至直到1909年还有人提出要用行政手段“割断”各移民集团与母国的联系,以此来达到同化移民的目的。那时政府的官方政策非常明确,即要求所有来到美国的移民都必须接受和学习盎格鲁-萨克逊文化。戈登用“A+B+C+……=A”这个公式来对这一政策的实质加以概括,“A”就表示盎格鲁-萨克逊文化。

(二)美国族群关系发展的第二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自20世纪初开始,直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欧洲遭受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天灾人祸的巨大冲击,大量来自意大利、德国、法国、西班牙、北欧各国的移民,甚至还有东欧的波兰人、俄罗斯人等为逃避战争和十月革命,不断涌入美国。移民人口的成分和民族比例改变了,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实行先前的政策,要求所有的人都“盎格鲁-萨克逊化”,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在1918年美国上演了一部十分流行的戏剧,名字就叫“熔炉”(The Melting Pot)。该剧描写的是由来自不同国度和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男女通过婚姻,组成了一个多文化、多宗教的美国家庭,它的成员们在日常行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语言等方面存在深刻的差异,但是经过了长期的相互调适,最后相处得十分融洽。后来,人们就借用“熔炉”来概括这一时期美国在族群关系方面的政策,戈登用公式表示为“A+B+C+……=E”,意即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A、B、C…),经过在美国社会的共同生活,最后变成为具有美国文化特质的“E”即“美国人”(American)。

(三)美国族群关系发展的第三个阶段

第三阶段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到今天。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的种族和民族问题并没有像政治家和学者们曾经预期的那样通过“熔炉”而得到完满的解决,民族间的文化差异也远非在逐渐消失。他们发现,在发生部分民族融合现象的同时,许多民族差异依旧顽固地保持了下来。

在美国,尤其是在城镇里,各民族居民分地区居住的现象很普遍。社会调查发现,来自不同民族背景的居民们虽然经过了很长时间甚至很多世代的共同生活,但他们却依然保持着各自很鲜明的传统文化特点,并具有非常清醒的民族意识。就是说,尽管这些不同文化背景的族群来到美国后,也使用英语,按照美国联邦宪法和各州法律行事,承认这个社会总体的规范,能够作为这个社会中一个守法的公民而存在,但是他们依然保有原来的民族传统文化特征。这是一个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戈登也用公式对此作了概括,即“A+B+C+……=EA+EB+EC+……”,表示民族交流和共同生活的结果是产生出保留了各族文化传统的“美国人”。

戈登的“三阶段理论”对我们思考民族关系具有一定的启发性。使用行政手段强制实行民族同化是不会成功的,以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这样的优越条件来对零散进入美国的新移民实施同化,其结果尚且如此。但是,“文化多元”并不意味着各族群在政治、地域上实行“割据”而危害国家的统一,美国的“多元”之上有十分强大的“一体”,州和联邦都是很强的政治实体。而且在美国不仅仅有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统一,在文化层次上也有很强的“一体化”,如使用英语,接受美国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事实上也很简单,不会讲英语在美国就寸步难行,不接受美国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就无法在美国社会里与其他人和各种政府机构打交道,更谈不上就业和发展。所以,“文化多元”并没有保留具有真正独立意义的“文化群体”,只是允许在接受“共同文化”的前提下保留了原有传统文化某些特点的各个“亚文化群体”的存在。允许发展有民族背景、真正具有自治倾向的“文化群体”,也将危害美国的政治统一。当然,这种情形也决不会被美国政府所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