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沮丧是当时的革命者们所始料不及的。他们当时只有创造的快意。他们是开天辟地的一代人,是他们把最为“鄙俗”的白话,用来替代那些经历了千年磨砺的、无与伦比的精美的文言,来作中国文学中地位最显要、也最受隆崇的诗。新诗人们得到了这一最新武器,便在他们所关注的领域挥舞起来。他们最得意的地方,不是用白话来吟风弄月,而是一开始就把诗的目光投向了普通民众的生活底层。即使是非常强调“诗是贵族的”的康白情,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却仍旧不能不于诗上实写大多数人底生活,仍旧不能不要使大多数的人都能了解,以慰藉我们底感情。所以诗尽管是贵族的,我们还是尽管要作平民底诗。”康白情:《新诗底我见》,《少年中国》1卷9期,1920年3月15日,写于上海。

记得当年,胡适和他的朋友们以充满同情与悲悯的笔墨,写那些寒风中奔走的人力车夫,有着何等新颖的创造的愉悦——他们在得意之中忘了前人的乐府诗中不乏此类描写的事实——他们因为自己的诗笔触及了众生的疾苦而自豪。这些新诗的最初实践者,是为寻求诗与人们的现实生活状态的契合而创作的。他们一开始就不是把目光投向作为个体的自我内心,而是投向了个人以外的社会群体。新诗的纪元几乎就是从书写个人以外的社会生活开始的。除了围绕在《新青年》和《新潮》周围的那一批新诗的实验者,当时文学研究会那些标榜“为人生”的诗人们,更是把全部的热情投向了对于现实生活的描写,并以此形成了这些诗人的近于流派性质的共同特点。

此外,人们至今印象深刻的还有创造社初期的那一批诗人,特别是郭沫若,他在《女神》集中所发出的呼喊,那些凤凰再生的美妙歌唱,那些要把日月都吞下去的天狗的狂呼。在这些诗里,诗人有时用“我们”,有时用“我”,不论所用的指称是什么,所代表的都是时代和时代的人们。在郭沫若那里,“我”有了新意,总是有着集体的和大众的“充填”。一个从封建体制中解放出来的“我”,显然是在为一个解放的时代而召唤和欢呼。闻一多当时就非常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点,他说《女神》“不独艺术上他的作品与旧诗词相去最远,最要紧的是他的精神完全是时代的精神——二十世纪底时代的精神。有人讲文艺作品是时代底产儿,《女神》真不愧为时代底一个肖子”闻一多:《女神之时代精神》,《创造周报》第4号,1923年6月3日。

新诗原是应时代的召唤而诞生的,那时所谓的个性解放,指的是通过个人的觉醒以觉醒整个的时代。到了革命文学兴起,激进的舆论更是鼓吹泯灭个性而崇尚集体精神。他们视文学和诗中的“个人”为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在这个词里,明显地包含着罪恶感。这种非个人而肯定群体的倾向,因社会情势的激变而得到充分的扩张。在文学和诗的大众化运动中,作家和诗人的个性化更是受到了空前的轻蔑。诗不应当是表现个人的,诗应当表现集体。诗人们理直气壮地说:“诗人的我,很少场合是指他自己的。在大多数场合,诗人应该借我来传达一个时代的感情和愿望”,“诗人行动的意义,在于把人群的愿望与意欲以及要求,化为语言”。艾青:《诗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该文写作时间为1938—1939年。

中国诗歌在由个人通向群体的努力中,取得了重大的成绩。诗的社会性大大地加强了,诗在表达广大劳苦民众的生活方面,不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特别是那些生长于战争环境中的诗歌,它们受到一种强大的文学为大众服务的理念的鼓励,几乎是完全地排除了诗人个性的向度,而全身心地把诗的写作放置于阔大的社会的、群体的环境之中。这些诗是集体意识的传达者,它们为“群众”而写,用的是“群众”喜欢和习惯的语言和形式,这一时被认定是必须遵从的唯一正确的方向。

不少诗人经过对照而有过真诚的自责。写过许多唯美的抒情诗的何其芳,在不少场合中为自己的《预言》感到愧疚:“这个时代,这个国家,所发生过的各种事情,人民和他们的受难,觉醒,斗争,所完成的各种英雄主义的业绩,保留在我的诗里面的为什么这样少呵。这是一个轰轰烈烈的世界,而我的歌声在这个世界里却显得何等的无力、何等的不和谐!”他责备自己“当时为什么要那样反复地说着那些感伤、脆弱、空想的话呵。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值得那样的缠绵悱恻、一唱三叹呵”。何其芳:《〈夜歌和白天的歌〉初版后记》,《何其芳文集》第2卷,第25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一直到1958年,冯至还在检讨自己的“个人主义”:“主要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人生观在阻碍我们,使我们看不清人民集体的伟大的力量。它使我们执着在自己身上,患得患失。我最早写诗,不过是抒写个人的一些感触;后来范围比较扩大了,也不过是写些个人主观上对于某些事物的看法;这个个人非常狭隘,看法多半是错误的,和广大人民的命运更是联系不起来。”冯至:《漫谈新诗努力的方向》。1958年5月11日《文艺报》1958年第9期。

需要追究的是,这种貌似前进的大幅度的倾斜,造出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结果?这一意在削弱个人特征的创作倾向,在表面上看是一种向着广大公众的展开,而在实质上,由于它在当时(我这里指的是战争年代)是求适应于那些根源于农村的、在文化素养和欣赏水平都存在着局限的特定的那一部分受众,当它的审美取向和审美趣味脱离开诗所固有的宽广的范畴和资源时,它在内容乃至形式上的窄狭化就是必然的。拒绝诗人个人风格的展现,突出诗人仅仅属于自己的艺术个性以及诗人的全部内心丰富性的诗歌,不能说是正常的,更不能认为是宽广的。也许它在历史的某一时段被证明是一种必需,甚至是某种合理的“功利主义”观念的体现,但它给中国诗歌的开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这也是事实。在这一点上,艾青创造了现代诗歌的奇迹:他的诗以最具个人色彩的声音和语言,画出了中国北方的悲哀和抗争。但就中国新诗的总体而言,它在强调表达集体意识的同时,个性的流失是大面积的。

在中国这个特殊的社会环境中,这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长期的忧患和战乱,使人们缺少那种优裕和闲暇的欣赏诗歌的心境,从而把排斥个人以及驱逐个人性的表达视为自然。然而,这一切对于诗而言,却是致命的。诗原本属于个人内心的彻悟。诗人当然面对的是无比丰富的世界,但这个世界却是经过了诗人个人化的消化和改造的。诗人表现的只是他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极端地说,他表现的一切都只能是他自己——尽管诗人处身于社会人群,他必须与世界保持最深刻的联系——然而,诗人终究只是通过自我到达公众,通过个人到达社会!任何轻忽诗人的个体的存在、并无视诗人以个人独有的方式表现世界的视点,都将从根本上危害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