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行政应急法律制度研究
- 戚建刚
- 9287字
- 2020-07-09 16:13:07
第三节 转轨期我国面临突出的社会危险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中国大地开始进行的历史性变革到现在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年。在这场变革中,中国同时经历着多重转变:从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变;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呈现了历史上少有的持续“经济繁荣”。然而,我国也正经历着社会转型的临界点,面对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经济结构调整;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下岗洪水”和“失业洪水”;世界上最显著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世界上基尼系数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我们的社会已经进入了“高风险社会”。这正如美国当代杰出的政治学家亨廷顿所说的,一个高度传统化的社会和一个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社会,其社会运行是稳定而有序的,而一个处在社会急剧变动、社会体制转轨的现代化之中的社会(或曰过渡性的社会),往往充满着各种社会冲突和动荡。转轨时期,我国社会危险呈现出覆盖面广、危害严重、发生频率高和种类复杂等特点。这主要体现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
一、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主要是由自然因素直接所致,一般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环境造成威胁和损害。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繁高,分布地区广,灾害强度大,损失也相当严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灾害对我国经济造成的损失也扩大。其中20世纪50年代平均每年直接经济损失476亿元,60年代为540亿元,70年代为635亿元,80年代为760亿元,90年代前半期就已经超过1000亿元。而从1998年到2004年,年均直接经济损失达2023亿元。自然灾害也造成我国重大人员伤亡。从1990年初到2004年,每年因灾死亡人数在2000—3000人左右。
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形势相当严峻。全年共发生各类较大自然灾害437起,造成2567人死亡,紧急转移安置157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2042亿元,转移安置人口、因灾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为近5年来最多。尤其是台风次数多、强度大。2005年,8个台风9次登陆,袭击了15个省(区、市),造成死亡和失踪414人,紧急转移人数938万,是近4年平均人数的10倍,直接经济损失780亿元,是近4年平均人数的5倍,居各类自然灾害之首。极端天气气候现象多,导致滑坡、泥石流灾害多发,仅地质灾害一项就造成682人死亡和失踪。中东部少震地区地震活跃,黑龙江林甸、广西平果、江西九江和瑞昌地震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较大的财产损失。到2005年11月26日11时55分,江西九江县死亡6人,伤247人,倒房8000余间,损房2.9万余间,重灾区集中在城子、新塘、岷山、港口。江西瑞昌市死亡6人,受伤130余人,倒房500余间,损房10万余间,42万余群众离开居所,重灾区集中在城区周围。
2006年是1998年以来灾情最严重的一年,台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灾害共造成3186人死亡,紧急转移1384.5万人次,受灾面积4109.1万公顷,绝收面积540.9万公顷,倒房193.3万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28.1亿元。主要表现为:一是台风登陆早、强度大、频率高,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多发频发,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二是旱灾持续时间长、强度大、损失重。四川、重庆等地发生历史罕见特大干旱;森林火险火灾多发,大兴安岭林区发生1987年以来最重的3起特大森林火灾。三是大风冰雹、强降雪、沙尘暴、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四是受灾区域相对集中,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江西和浙江等6省(区)的灾害损失最为严重。
2008年1月11日,民政部公布我国2007年自然灾难情况。2007年以来,中国气候异常,降雨严重不均,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多灾并发,点多面广,部分地区重复、连年受灾,局部地区雨情、汛情、旱情、灾情超历史记录。2007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亿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325人,紧急转移安置1499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7.3亿亩,其中绝收面积8620万亩;倒塌房屋146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363亿元。2007年中国自然灾害主要呈现出5个特点:一是多灾并发,水旱灾害损失重。二是点多面广,重复受灾区域大。三是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发生多。四是登陆台风偏晚偏多,人员伤亡和损失少。五是城市受灾,经济社会影响程度深。2007年造成人口死亡的主要灾种是洪涝和滑坡泥石流,约占全国总量的63%;其次是风雹灾害;因灾致死的主要原因分别是被洪水冲走(溺水)、雷击、山体坍塌和泥石流掩埋、建筑物倒塌,其中雷击致死的比重从2006年的14%上升为25%,雷击致死人数明显高于往年。
而从2008年1月中下旬在我国长江中下游到南岭之间开始出现长时间、大面积、大强度的降雪和冻雨等灾害天气却则带来了灾难性的损害。据国家民政部统计,截至2月12日,此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造成107人死亡,8人失踪,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111亿元。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震级达里氏8级,最大烈度达11度,余震3万多次,涉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10个省区市417个县(市、区)、4667个乡(镇)、48810个村庄。灾区总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受灾群众4625万多人,其中极重灾区、重灾区面积13万平方公里,造成69227名同胞遇难、17923名同胞失踪,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510万人,房屋大量倒塌损坏,基础设施大面积损毁,工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多元,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次生灾害举世罕见。
2010年初,民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2009年我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进行了全面会商和核定。核定结果表明,2009年我国部分地区自然灾害十分严重,灾害种类多、范围广、程度深、危害大,干旱、洪涝、地震、风雹、台风、高温热浪、低温冷冻和雪灾、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森林和草原火灾、病虫害等各类灾害均有不同程度发生,部分地区重复受灾,特别是区域性极端暴雨、阶段性严重干旱、局地性强风、高频次登陆台风和大范围雪灾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就总体损失而言,2009年以来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8亿人(次)受灾,死亡和失踪1528人,紧急转移安置709.9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4721.4万公顷,绝收面积491.8万公顷;倒塌房屋83.8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23.7亿元。其中,四川、湖南、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辽宁、甘肃、河北等省(自治区)灾情较重。就总体特征而言,2009年的自然灾害表现为三个“突出”:一是粮食主产区干旱和低温雪灾突出;二是汶川大地震灾区暴雨洪涝及其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突出;三是黄淮等人口稠密地区强对流天气引发的风雹灾害突出。2009年我国大江大河总体平稳,但全国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气温地区差异大,部分地区降雨(雪)之多、气温之高、旱情之重、风力之强、台风登陆之频多年罕见。特别是相当一部分灾害发生在粮食主产区、人口稠密区、经济发达区和汶川大地震灾区,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二、事故灾难
事故灾难一般是由人们无视规则的行为所致,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当前,我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根据中国工程院统计,各类事故每年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500亿元以上,约占GDP2%。2003年,我国发生死亡在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14起,而发生一次性死亡特大事故115人,当场死亡1732人。在2004年10月到11月份,仅一个月时间,全国就发生6起特别重大事故,共造成509人死亡。2004年,我国自然灾害死亡人数为2250人,但全国共发生事故灾难803571起,死亡人数136755人,约为自然灾害死亡人数的61倍。2005年总的特点是事故总量有所下降,但特大事故上升。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27945起,死亡126760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2539起,死亡9690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比2004年增加3起,共443人。
2006年,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数量和造成的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但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一是特大事故减少,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下降,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事故。二是多数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相对好转,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32个统计单位,有31个单位事故总量下降。三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煤矿、火灾、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有下降。四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少数行业领域事故起数有所增多。突发环境事件有所上升,因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导致的污染事件所占比例较大。但总量依然相当大,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27158起,死亡112822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95起,死亡1570人;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2357起,死亡9065人。另外煤矿重大事故多发势头没有得到遏制,全年发生起数上升约35%。
2008年1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介绍了我国2007年事故灾难情况。2007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101480人,这个数字比2002年减少死亡37913人,下降了27.2%。2007年共发生重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286起,比2002年减少了32.8%。还有四项国际上通用的相对指标:第一个指标,亿元GDP死亡率从1.33降到0.413。第二个指标,十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死亡率从4.05%降到3.05%。第三个指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从13.7%降到5.1%。第四个指标,百万吨煤死亡率从4.94%降到1.485%。从以上主要数据来看,这五年死亡率都有较大幅度下降,具体还有很多数字都可以在网站上查到,但是形势依然严峻。第一,一年依然死亡10万人,事故的总量仍然较大。第二,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第三,一些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还不稳定。第四,工作还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和漏洞。比如上半年相继发生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建筑施工、水上交通和火灾等较大、重大事故增加较多;一些行业领域和地方安全生产被动状况尚未扭转;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6.1%;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上升45.6%;11个省份较大以上事故有所上升。在2007年8月份,湖南省与山东省就接连发生三起特大事故。
2008年,我国安全生产保持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事故总量仍然过大,重特大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且部分时段相对比较集中,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国各类事故同比减少92456起、10303人,分别下降18.3%和10.2%。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与2007年相比均有一定程度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312,下降24.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2.82,下降7.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4.3,下降15.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182,下降20.4%。但全国发生重特大同比增幅加大,其中重大事故共发生86起、死亡1306人,同比分别增加7起、121人,分别上升8.9%和10.2%;特别是发生11起特别重大事故,造成672人死亡,同比分别增加5起、370人,分别上升83.3%和122.5%,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突发环境事件多发,原因相对集中。环境保护部共接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135起,同比增长22.7%。从事件原因看,由生产安全事故引发57起,占42.2%;由交通事故引发25起,占18.5%;由企业非法排污引发23起,占17.0%;由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环境事件17起,占12.6%。较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全国发生较大涉险事故62起,涉及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11000多名群众涉险和被紧急疏散,300余人受伤(中毒)或住院观察,部分道路、农田和水渠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三、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事件一般是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所致,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呈现多样性、高频化、社会危害严重、国际互动性强等特点。近二十年来,我国发生了一些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如1988年上海市甲肝疫情爆发,疫情传播非常迅速,仅仅几个月时间,就有30多万人患病。1998年山西朔州的毒酒事件。1998年春节前夕,山西朔州文水县农民王某某利用工业酒精“生产”出的散装白酒,在朔州销售后引起了大范围中毒,27人死亡,多人受伤。截至2月1日,朔州市共查封118个散装白酒销售点,查封白酒5万公斤,收回白酒2万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此次假酒案造成数十人死亡,数百人中毒,使得国人一度谈酒色变。2002年9月,南京汤山发生重大中毒事件。南京“正武”面食店因生产兴隆,遭到竞争对手恨意。2002年9月13日,陈某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灭鼠药“毒鼠强”进行投毒犯罪,造成395人中毒,42人死亡。2002年到2003年的“非典”事件。2002年11月,我国广东出现首例非典病例,到2003年6月,全国内地共有24个省发现了疫情,涉及266个县市,累计报告病例5327例,死亡349例,仅旅游业损失就达2000多亿。2005年我国共有11个省区、23个地市、30个县(市区)、55个乡镇、112个村发生30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其中青海省发生1起候鸟疫情。共有15.82万只禽发病,死亡15.12万只,扑杀2222.58万只。
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形势相当严峻,对我国人民生命和财产以及国家社会稳定造成了重大损害。根据卫生部提供的数据,在1997年、2000年、2001年、2003年和2004年5年中,我国共发生食物中毒事件5600起,造成12万人中毒,近1000人死亡。2005年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呈多发态势。共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631起,主要是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总数较2004年上升31%,病例数上升约31%,死亡人数上升82.3%。而2006年前11个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较2005年同期上升98.56%,病例数上升76.31%,死亡数下降5.3%。2005年我国有6个省发生人禽流感8例,2006年则有9个省发生人禽流感13例。另外,重大假药事件也时有发生。2006年5月,广东发生惊动全国的齐二药厂假“亮菌甲素”事件,共造成11人死亡。2006年10月,安徽华源发生“欣弗”事件。“欣弗”是一种抗菌素,部分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药物反应,到2006年10月15日,共造成11名患者死亡。根据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调查结果,安徽华源违反规定生产是导致这起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
2008年1—9月,卫生部收到全国(除港澳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1789起,报告病例126545人,死亡315人。其中,共报告重大事件8起,报告病例54112人,死亡51人;共报告较大事件161起,报告病例9188人,死亡189人;共报告一般事件1620起,报告病例63245人,死亡75人。2009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未含港澳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448起,报告病例238946例,死亡1004人。其中,共报告较大事件203起,报告病例19677例,死亡267人;共报告一般事件2234起,报告病例98324例,死亡80人。2009年,我国内地报告事件数较2008年同期上升8.85%,病例数上升64.98%,死亡数上升140.19%(甲型H1N1流感作为2009年新发现的传染病,在全球及我国广泛流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体水平产生较大影响,如去除甲型H1N1流感,与2008年相比,2009年报告事件数上升8.80%,病例数下降18.22%,死亡数下降14.83%)。
四、社会安全
社会安全事件一般是由一定的社会问题诱发,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需要指出,这四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者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群体性事件是我国最近几年主要的社会安全事件。安全部在2000年颁布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指出,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私人财产安全的行为。从整体来看,现阶段我国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数量增多,规模扩大;涉及的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城乡群体性事件的指向对象不同,维权内容不同;农民以基层政府和官员为主要对抗对象;工人以企业管理者为主要对抗对象以及组织程度高、经济矛盾趋向政治化等特点。
根据2005年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1999年四川省发生阻断交通、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打砸抢及暴力抗法类群体性事件443起。2000年上半年,此类事件造成4人死亡、9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4万元。2004年月10月,四川雅安市汉源县爆发当地政府兴建水坝给予农民安置费用过低而群起抗议的事件,包括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在内的一行人被约1万人抗议群众暂时留置,抗议群众高达数万人。2006年7月23日,湖南省湘阴县城关文星镇“金色大帝”迪厅发生了一起小摩擦。两天之后,这场摩擦演变成一场水库移民和当地居民之间的大冲突。事件中,党政机关被冲击,很多商场被打砸抢,10余人被打伤。2006年11月7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万盛居委4组3岁多小孩熊某某因误服剧毒农药,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亲属针对小孩死因提出疑问,要求医院赔偿。就这样一起简单的医患纠纷,在其后的几天里不断扩大,最终演变为一起数千人参与,烧毁警车、打伤警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除了群体性事件外,重大刑事犯罪以及恐怖主义等事件在我国也相当严重。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特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比较猖獗。2003年12月22日,轰动全国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头目刘涌被执行死刑。根据沈阳市公安局对刘涌案件侦查结论,共抓获刘涌犯罪集团案涉案成员45名,且集团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到位。经查实,刘涌长期以来网罗一批打手,猖狂作案,暴敛钱财,共作案42起,打死打伤42人,其中死亡1人,重伤16人。公安机关收缴各种涉案枪支13支,其中军用枪5支、小口径手枪3支;各种藏刀、匕首、枪刺26把及一批涉案车辆。大量证据表明,刘涌集团是一个组织比较严密、疯狂危害社会、拉拢腐蚀干部并具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集团。沈阳市检察机关对刘涌及其犯罪集团成员以涉嫌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偷税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6年11月27日,贵州兴仁县县长文某某一家五口及保姆六人被血腥灭门。凶手的残忍令人震惊。文某某家满地鲜血,家具凌乱。文某某夫妻和他的四姐呈三叉型躺在客厅里,面部朝上。客厅里还有保姆的尸体。岳母和小儿子的尸体在三楼卧室,5岁的小孩脑壳变形,脑浆浸湿了衬衣。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县级领导干部遭遇近乎灭门的惨案。2001年3月16日石家庄发生特大爆炸案。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爆炸案实施者靳某某于2001年3月9日在云南省马关县将韦某某杀死后畏罪潜逃,不久潜回石家庄,于2001年3月16日凌晨,先后在石家庄市棉三宿舍、市建一公司宿舍等处引爆炸药,造成108人死亡和38人受伤,并造成大量财产损失,从而酿成了一起震惊中外的爆炸案。
2008年3月10日下午,拉萨市哲蚌寺约300余名僧人无视国家法律及寺庙有关管理制度,企图冲入拉萨市区制造事端。被执勤人员劝阻后,多次进行冲撞,漫骂殴打执勤人员,气焰十分嚣张。当日,10余名色拉寺外地学经人员在大昭寺广场打出“雪山狮子旗”,呼喊“西藏独立”等口号。3月11日至13日,个别寺庙部分僧人继续聚集,呼喊反动口号,把维护秩序的工作人员的克制视为软弱,投掷石块,泼洒石灰、开水,致使几十名执勤警察和干部受伤,多人重伤。哲蚌寺3名僧人还用刀具自伤肢体并互相拍照,企图掩盖真相,混淆视听。3月14日,滋事活动进一步升级。一些暴徒开始在拉萨八廓街聚集,暴徒们呼喊分裂口号,大肆进行打砸抢烧活动,并暴力冲击公安派出所、政府机关,抢劫银行、商铺、加油站、市场等。据初步统计,暴徒在拉萨市已造成包括3所中小学在内的22处建筑物被烧,数十辆警车和民用车辆被焚毁,致使10名无辜群众被杀死、烧死,公安民警、武警战士重伤12人,其中2人生命垂危,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很大损失。
有足够证据证明,这次破坏活动是境外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和指挥的。达赖集团1959年叛乱失败逃往国外后,不甘心失去他们在旧西藏的封建特权,不愿意看到新西藏日益发展繁荣和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一刻也没有放弃分裂破坏活动。他们20世纪60年代重组叛乱武装,对西藏边界进行袭扰。20世纪80年代策划拉萨骚乱,妄图将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近年来,达赖集团口头上表示已经放弃“西藏独立”,实际上并没有停止分裂破坏活动。达赖去年窜访欧美时多次声称:“2008年是关键的一年,奥运会也许是藏人的最后机会了”,呼吁有关国家在与中国打交道时,把“西藏问题”与北京奥运会联系起来。2008年1月接受记者采访时,进一步要求其支持者在北京奥运会期间举行示威游行,并借此宣扬藏人的请求。达赖集团“藏青会”在2008年“3·10”声明中明确叫嚣,“不惜流血和牺牲生命也要恢复西藏的独立”,“永远不会放弃争取西藏彻底独立的斗争”。从2008年3月10日开始,“藏青会”等组织开始举行从印度到西藏拉萨的所谓“挺进西藏运动”。组织者宣称,一旦活动在境外受阻,将发动各种抗议活动,并煽动境内藏区僧俗群众闹事,内外配合、统一行动。拉萨出现闹事事件后,达赖集团通过各种渠道与境内联系,频繁向境内发布指令,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行动起来”。拉萨极少数人进行的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再一次证实达赖集团鼓吹的所谓“非暴力”,只不过是欺世盗名的幌子。
2009年7月5日晚上8时,在乌鲁木齐市发生了严重的打砸抢烧杀暴力犯罪事件,一些人在乌鲁木齐多处猖狂打砸抢烧,不但多部车辆被烧毁,多家商店被砸、被烧,而且有多名无辜群众被杀害。截至2009年7月23日,这起事件已造成197人死亡(其中大多数是无辜群众),1600余人受伤。另外还有331个店铺和627辆汽车被砸烧,许多市政、电力、交通等公共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新疆“7·5”事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造成人员伤亡最多、经济财产损失最严重、社会影响最大的一起打砸抢烧杀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这起事件是由境外遥控指挥、煽动,境内具体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犯罪,是境内外“三股势力”(所谓“三股势力”,准确一点说,就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三股势力”各自的表现形式虽有所不同,但本质并无根本不同)相互勾结,利用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2009年“6·26”聚众斗殴事件大肆进行造谣煽动,蓄意挑起民族仇视,影响恶劣的打砸抢烧杀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在我国,恐怖主义事件主要分为恐怖劫机事件、民族分裂组织制造的恐怖主义事件(如“东突”与“藏独”)、邪教制造的恐怖事件以及个人制造的恐怖事件。近年来,这四类恐怖事件在我国时有发生。1993年就发生劫机事件15起。在2003年,被公安部列为第一批4个“东突”的恐怖组织,它们就与境外的恐怖组织密切勾结,在境外都建有恐怖培训基地。2002年,覆盖全国鑫诺卫星从6月23日到30日,陆续被“法轮功”非法电视信号攻击,卫星转发器传输的“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中的中央电视台9套节目和10个省级电视台节目受到严重干扰,全国部分农村地区的“村村通”用户无法正常收看“七一”香港回归5周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