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对外贸易企业特殊业务核算

1.1 对外贸易企业特殊业务核算·工作任务

任务 根据江鑫外贸公司2010年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记账凭证。

(1) 9月1日,收到业务部门送来的“出库单(记账联)”1份,系从专库出口新加坡男衬衣1000箱,每箱100件,成本人民币8000000元,办妥出口待运手续。

(2) 9月5日,收到业务部门送来的已向银行交单的发票副本,出口新加坡男衬衣1000箱的发票金额为CIF价USD1500000,其中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具的运费单和保单上注明的国外运输费和保险费分别为USD100000和USD10000,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2元人民币(提示:该批商品已转入“待运和发出商品”科目,据以结转成本)。

(3) 9月25日,收到银行转来的美元外汇收款通知,系出口新加坡男衬衣1000箱的货款USD1500000,当日美元即期汇率为1美元=7.2元人民币,当日银行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7.1元人民币,并支付800元人民币的结汇手续费。

(4) 9月26日,收到银行向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以美元支付出口新加坡男衬衣1000箱的国外运输费和保险费的通知,支付运输费USD100000、保险费USD10000,支付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7.2元人民币,当日银行美元卖出价为1美元=7.3元人民币。

(5) 9月28日,收到宏星运输公司从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的付款通知及运费收据,系出口新加坡男衬衣的国内运费1800元人民币。

(6) 9月28日,办理出口新加坡男衬衣1000箱退税手续,该批衬衣所用布料已支付增税进项税850000元,按规定应退增值税380000元,另该项出口可以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为300000元。收到《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

(7) 9月30日,按银行收款通知,收到出口新加坡男衬衣退税款80000元。

(8) 10月2日,受国内申源公司的委托,代理出口一批商品,CIF价1000000美元,已办妥出口交单手续(即期汇率1美元=7.2元人民币)。

(9) 10月6日,垫付代理申源公司出口商品的国内运费人民币20000元,收到运费收据和银行结算凭证。

(10) 10月16日,垫付代理申源公司出口商品的国外运保费35000美元(即期汇率1美元=7.2元人民币),收到运费收据和银行结算凭证。

(11) 10月20日,收到代理申源公司出口商品款1000000美元,当日通过银行结汇(银行当日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7.1元人民币;即期汇率1美元=7.2元人民币)。

(12) 10月25日,代理申源公司出口业务完毕,与委托方清算时,按出口额1000000美元的3%扣除代理出口手续费(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2元人民币),以银行存款6612000元结清应付申源公司账款。

(13) 11月2日,从德国自营进口机床10台,合同条款约定:进口商品货款按FOB价100000美元结算。收到国外运保费结算凭证,支付国外运保费80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1美元=7.2元人民币,银行卖出价1美元=7.3元人民币)。

(14) 11月8日,接到银行转来的德商全套国外单据,对外支付自营进口机床10台价款1000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1美元=7.2元人民币,银行卖出价1美元=7.3元人民币)。

(15) 11月15日,从德国进口10台机床到达海关,办妥报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35000元人民币,增值税额72000元人民币。

(16) 11月22日,从德国进口10台机床到达企业,验收入库,入库成本812600元人民币。

(17) 11月28日,将从德国进口的10台机床售给国内红枫公司,售价1000000元,增值税170000元,将收到的1170000元货款全部存入银行(该批商品进口成本812600元人民币)。

(18) 12月1日,从日本进口A原料一批(用于进料加工), CIF价1500000美元,收到全套进口单证(当日即期汇率1美元=7.2元人民币,银行卖出价1美元=7.3元人民币)。

(19) 12月6日,从日本进口的A原料按成本价10800000元人民币验收入库,收到材料入库单。

(20) 12月8日,将库存的进料加工材料,以人民币12000000元的价格拨给红枫叶工厂,用于加工B商品。收到银行进账单,存入款项14040000元(其中增值税2040000元),同时收到仓库材料出库单(该批材料成本10800000元)。

(21) 12月28日,收购红枫叶工厂加工完成的B商品,收购价130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210000入库,收到商品入库单、银行付款凭证、红枫叶工厂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12月28日,根据出口合同,将13000000元进料加工成品转入“库存出口商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