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宗王出镇与“八王之乱”

接下来,谈“八王之乱”形成的原因。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从“八王之乱”发生以后,就开始了。

在众多传统看法中,有两种观点最有代表性,也最为学术界所认可。一种观点认为,引发“八王之乱”的根本原因,在于晋武帝大封同姓诸侯王,建立了许多王国。这个说法的大意是:西晋建立以后,晋武帝认为曹魏的灭亡,是由于没有给皇族子弟权力,造成了曹魏皇室孤立无援。所以,晋武帝在即位以后,分封了二十七个同姓诸侯王,每个王国都有自己的军队,王国的文武官员都由诸侯王自己选用。晋武帝以为,这样一来,有许多亲属子弟支持皇室,司马氏的政权就可以长治久安了。但他不知道这样做,反而种下了祸根,为后来“八王之乱”埋下隐患。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八王之乱”虽非晋武帝大封同姓诸王所造成,却是他任诸王以方面重镇,赋予权力过大的结果。例如已故山东大学教授王仲荦先生就认为,将“八王之乱”归因于晋初武帝封建同姓诸王的看法,是不全面的。

王先生说:“其召乱之速,主要是由于西晋承东汉末年以来州、郡积重之势,而使诸王出专方面重镇所致。如武帝末年,用秦王柬(司马炎子)都督关中,楚王玮都督荆州,淮南王允(司马炎子)都督江、扬二州,汝南王亮出镇许昌。惠帝即位,用梁王肜(司马懿子)、赵王伦、河间王颙等先后镇关中,成都王颖镇邺。赵王伦擅政,用齐王礒镇许昌。……一切割据称雄与举兵向阙的事情,也均由此而起。所以八王致乱,不是在于司马炎大封同姓诸王,而是在于司马氏任诸王以方面重镇之故。”

王氏此说,实为对第一种观点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意思是:封建同姓诸王没有太大问题,问题在于封建诸王以后,又让他们担任都督,给予他们以“出专方面重镇”的大权,才是导致动乱之根源。

但事实上,这两种曾经代表主流观点的看法,都有问题。对此,无论是已故著名历史学家唐长孺先生,还是北京大学的祝总斌先生,都曾提出过批判的意见。这里我就结合唐、祝二位先生的见解,谈谈酿成“八王之乱”的根本原因。

(一)实力孱弱的西晋诸王

大家都知道,曹魏时期实行“苛禁宗室”的政策,宗室诸王不仅封国小、地方穷、人口少,而且没有任何实际权力,甚至没有行动自由。据史书记载,曹魏宗室诸王“游猎不得过三十里”,而且中央“设防辅、监国之官以伺察之。”所以说,曹魏宗室诸王表面上是风光无比的王爷,实际上却形同囚徒,还要时时受到中央特务机构的督察。

这里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有一次,陈思王曹植(192-232,字子建,曹操与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封陈王,去世后谥号“思”,故后世称之“陈思王”,作为三国著名文学家,曹植乃是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集大者,与其父曹操、兄曹丕合称“三曹”)与白马王曹彪(195-251,字朱虎,嘉平三年即251年因与王凌谋划反对司马氏,事败赐死)从洛阳返回封国。兄弟二人因为很久不见,“欲同路东归,以叙隔阔之思,而监国使者不听”。就是说,曹植和曹彪想借着一起走的这一点点时间,来叙一叙兄弟之情。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也被“监国使者”,即特务们拒绝了。据说,曹植当时十分气愤,还特地写了一首诗,咒骂这些不通人情的使者。然而,曹植也只能骂骂而已,丝毫无济于事。正是由于曹魏王朝“苛禁”诸王,所以“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就是说,曹魏的宗室诸王,人人都非常想做一个平民百姓,可是连这个愿望都无法实现。

西晋初年,朝臣们开始对历史进行反思,有许多人认为,曹魏之所以很轻易地就被取代,正是由于其实行的这种“苛禁宗室”的政策,认为是这个政策造成了诸王毫无力量,无法发挥拱卫中央的作用。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晋武帝司马炎“惩魏氏孤立之敝,故大封宗室”,前前后后大约封了几十个同姓诸侯王。从理论上来说,西晋诸王所掌握的权力应该很大,因为要想宗室诸王具备藩卫中央的实力,就必须给他们以实权。然而,理论毕竟只是理论,事实又是另外一回事。因为一项政治制度的建立或者一项政策的调整,必然要受到其所处时代条件的限制。

什么叫时代条件的限制?简单地打个比方,就是你不能要求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人们开宝马、坐奔驰,因为那个时代的交通工具只有马车和牛车。那么,西晋封国诸王的权力,要受到哪些时代条件的限制呢?

这个时代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个是,从秦汉以来确立并得到巩固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更适合于当时的经济基础,这个制度在西晋的时候比较完善,不可能发生逆转,作为隶属于皇权的王侯封国,它所拥有的权力,必然要受制于专制皇权。

第二个是,从东汉末年以来的长期战乱,严重地破坏了当时的社会经济,西晋虽然再次实现了全国的统一,但受到重创的社会经济却不是一时之间就能够恢复的。

举个例子来说,晋武帝太康(280-289)时期号称“治世”,但是,太康元年(280)的全国人口总共才只有1616万,和西汉末年2900多万相比,差距甚远。如此一来,王国的规模和制度也必然要受到它的制约。总之,由于这两个客观条件,尽管西晋诸王极受尊重,行动也自由得多,但是从掌握的实权来看,与曹魏诸王相比,并没有也不可能有根本性的变化。

首先,从封国财政权来说,诸王无权向封地中的所有民户征收赋税,他们仅仅拥有对部分民户收取赋税的权力,这部分民户才是诸王的“食户”。

例如,中山国有户32000,中山王司马睦(生卒年不详,字子友,司马懿六弟司马进之子,著名史学家司马彪之父)的食户却只有其中的5200户;

平原国有户31000,平原王司马榦(232-311,字子良,司马懿嫡生第三子,司马师、司马昭同母弟)的食户只有11300;

梁国有户13000,梁王司马肜的食户只有5358;

太原国有户14000,太原王司马瓌(?-274,字子泉,司马懿三弟司马孚之子)的食户只有5496;

东平国有户6400,东平王司马楙的食户只有3097。

而且,根据规定,就是诸王所食之户,大部分的赋税收入也要归中央财政,诸王最后能到手的部分,大概是其中的三分之一。以前举中山王司马睦为例,他的封国虽然一共有民户32000,但他却只能向其中的5200户收取赋税,就是这5200户的赋税收入,其中三分之二还要上交给西晋中央政府,他自己只能得到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司马睦的实际赋税收入只有1400户。由此可见,诸王的财政权实际上很小,封国财政权的主体,仍然控制在中央政府的手中。

其次,在王国官吏的任用上,诸王在事实上也受到中央的限制。的确,西晋初年曾经允许诸王“自选其文武官”。但事实上,这种“自选”始终要受到中央的严格监督,更不可能随心所欲。例如,梁王司马肜曾自选张蕃为王国的中大夫,但张蕃这人品行不好,又犯过法,结果司马肜就因为选人不当,被“有司”(中央监察部门)参奏了一本。作为惩罚,他被削夺了一个县的封地。

有鉴于此,那些稍微胆小的诸王,也就不敢或不愿自选官吏了。例如齐王司马攸的王国曾缺少一位长史,但是他却拒绝自选,还专门下了一道命令,说:“选官用人,这是中央政府的事情,王国本来就不应该插手此事。”琅邪王司马伷(zhòu,227-283,字子将,司马懿第五子,司马师、司马昭异母弟)在被封为东莞郡王的时候,也曾极力推辞自选官吏的特权,希望由中央政府为自己的封国配备官吏。随着这种情况的日益增多,诸王官属的任命权大概不久之后,就全部交还给了中央政府。

最后,封国军队的数量,就史籍所记载来看,也没有多少。根据《晋书》的有关记载是:诸王就任于封国,则大国置兵5000人,次国3000人,小国1500人。如果诸王没有到封国就任的话,情况就变成了:大国置兵100人,次国80人,小国60人。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王国的军队全部由中央政府配备,也就是说王国军队的指挥权,实际上仍掌握在中央政府的手中,诸王无权随意调动或指挥封国的军队。

由以上三点可知,西晋诸王无论财权、政权、军权,都要受到西晋王朝的严格限制和控制,因此,诸王封国不过只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的一种特殊地方机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西晋诸王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都渴望留在京师洛阳,而不愿意到封国就任。实在迫不得已就任封国,在离开京城之际,“皆恋京师,涕泣而去”,这就是说,很多人是抹着眼泪到封国上任的。

更有甚者,“就国”有时还被用作权力斗争的一种手段。例如,齐王司马攸在诸王中颇有威望,又是晋武帝司马炎的亲弟弟,晋武帝对他心存猜忌,担心他在自己死后会夺太子之位,于是就决定把他调离京师。为此晋武帝多次下诏,一再催促齐王司马攸到封国就任。

比如,“八王之乱”的过程中,在诛杀杨骏之后,楚王司马玮被任命为卫将军,领北军中候。汝南王司马亮和卫馞觉得楚王司马玮为人“性狠戾,不可大任”,因此,二人经过商量后,做出决定:命令楚王司马玮和其他诸王一样,就任于封国,结果此事惹得楚王司马玮十分生气。

如果说西晋的诸王在自己的封国,能够拥有像西汉王侯那样大的权力和利益,西晋诸王还会不乐意到封国上任吗?事实上,对于西晋封国的真实情形,当时的人就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例如刘颂(?-300,字子雅,广陵即今江苏扬州人),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西晋的诸王封国,实际上只是“法同郡县,无成国之制”。他进而认为,建立这样的王国“适足以亏天府之藏,徒弃谷帛之资,无补镇国卫上之资也”。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建立这样的王国,不过是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受到一些亏损,根本就起不到保卫国家、护卫皇帝(“镇国卫上”)的作用。诸王封国既然连“镇国卫上”的作用都发挥不了,怎么还能掀起“八王之乱”那样的翻天巨浪?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认为西晋初年晋武帝大封同姓诸王,是造成“八王之乱”的根源,于情于理都讲不通。也就是说,第一种观点不能成立。

(二)拱卫皇权的都督

再来看第二种观点。

咸宁三年(277),在杨珧的建议下,晋武帝司马炎做出了以诸王兼任都督的决定,并调换了诸王封国,使王国与都督所在地相近,目的则是为了增强诸王捍卫中央的实力。太康十年(290),晋武帝司马炎临死前,出于防止叛乱、加强帝室的考虑,再一次增封诸王为都督,任以方面重镇。上述第二种观点的提出,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因此,欲明了这个观点是否成立,首先就得弄清楚“都督制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众所周知,都督制最早建立于魏文帝曹丕统治时期,它的正式名称是“都督某州诸军事或都督某地(如淮北)诸军事”,如果是在中央,则称“都督中外诸军事”。其中资历深、威望高的,则加号大都督。

曹魏创设的都督制度,被西晋直接继承下来,并进一步完备,“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据《晋书》卷24《职官志》: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等权重者乃居之)。从当时的情况来看,都督的权力确实要比诸王大很多。

以地方上的都督而言,根据官职的不同,他们可以统率一个州或几个州的军队。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无论曹魏还是西晋的都督,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的都督。它的建立或存在,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巩固专制皇权,而不是威胁或危害中央集权。基于这个考虑,因此,无论曹魏还是西晋,均对都督采取了非常严厉的限制和防范措施。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都督没有治民权。曹魏西晋的都督与东晋南朝的都督不同,东晋南朝都督还同时兼任刺史,既统军又治民;曹魏西晋的都督,正常情况下不兼刺史,刺史另由中央政府委任。也就是说,曹魏西晋的都督,仅仅有权指挥刺史的州郡兵,行政、财政权力还是掌握在刺史手中。由于这个原因,刺史有时甚至在军事上,也敢于否决都督的命令。

第二,都督没有任命属官的权力,这个权力属于中央政府。

第三,都督没有自行发兵、募兵的权力。

基于以上这些限制,我们就会看到以下情形:

首先,在晋武帝一代,无论异姓都督或诸王兼都督,所发挥的作用,主要都表现为巩固了西晋的统治,如在灭吴、戍边等军事行动中,军事主力都是各个地方都督。

其次,在晋武帝一代,从没有发生过都督叛乱的事件。因为无论是异姓都督还是诸王兼都督,他们心中都十分清楚,自己的权力来源于皇权,一旦用掌握的权力对抗皇权,最终只能落一个可悲的下场。

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石苞(?-273,字仲容,渤海南皮即今河北南皮人,曹魏至西晋重要将领,西晋开国功臣,历任大司马、侍中、司徒诸职,封乐陵郡公,谥“武”)在担任大司马、扬州都督期间,兵强马壮、实力超强,后来有人向晋武帝司马炎进谗言,说石苞想要造反,晋武帝于是就派出军队征讨。在听到消息以后,石苞不敢做丝毫抵抗,立即“放兵步行,住都亭待罪”。石苞为什么会如此驯服呢?这是因为有曹魏时期的前车之鉴。

大家都知道,在曹魏时期,也是在淮南,曾发生过王凌、毌丘俭、诸葛诞的三次叛乱,也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淮南三叛”。王凌(172-251,字彦云,太原祁县即今山西祁县人,曹魏著名将领,东汉司徒王允之侄)、毌丘俭(?-255,字仲恭,河东闻喜即今山西闻喜人,曹魏后期重要将领)、诸葛诞(?-258,字公休,琅邪阳都即今山东沂南人,曹魏著名将领,蜀汉丞相诸葛亮族弟)三人都是在担任扬州都督期间,利用手中重兵反对当时掌握中央大权的司马懿父子,但是“淮南三叛”最后都因为得不到部下的支持而失败。

这近在眼前的例子,石苞自然会引以为戒。还有一点就是,在西晋初年,朝臣普遍有一种心理,那就是都督虽然位高权重,但是远在边地,很容易在皇帝面前遭人离间而面临危险(如前面所说的石苞,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因此,在他们看来,出任都督远不如在京师做官来得安全。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认为:魏晋在建立都督制度,赋予都督重权的同时,又对它进行了种种限制和防范,目的就是为了让它在服务于专制皇权的同时,又不致变成分裂割据的力量。再从晋武帝统治的实践来看,无论异姓都督或诸王兼都督,都基本符合这一要求。在晋武帝统治的26年中,都督南征北讨、立功累累,却没有一例叛乱发生,就是最好的证明。

因此,把这样一个明显有利于专制皇权的制度,看成是“八王之乱”爆发的原因,恐怕是过于强调了都督权重的一面,而忽视了对它限制、防范的一面,因而,这种看法不能令人信服。

(三)庸才不堪大任

以上两种观点都不能成立,那么,“八王之乱”的爆发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祝总斌先生的解释最为合理。祝先生指出,“八王之乱”之所以爆发,主要是因为“晋武帝在世时安排的皇位继承人及辅政大臣不得其人。”也就是说,是晋武帝司马炎用人方面的失误,造成了后来的混乱局面。

晋武帝司马炎在用人方面的失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接班人没有选好,二是辅政大臣安排不当。

先来看第一个失误。根据当时的情况,可供晋武帝选择的皇位继承人有两个,一个是后来的晋惠帝司马衷(259-307,字正度,晋武帝司马炎次子,西晋第二位皇帝)。他是皇后杨艳所生,由于司马衷的哥哥早死,几个弟弟又都年龄太小,所以,泰始三年(267)他就被立为太子。从制度的层面来说,司马衷是合法的皇位继承人,这没有任何问题。不过,司马衷的智力有缺陷,多数人干脆就说他是白痴,所以,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就有不少人主张废掉他的储君之位,代表人物有卫馞、和峤(?-292,字长舆,汝南西平即今河南西平人)等人。

例如卫馞,一直就想奏请废黜司马衷,后来他在一次宴会上,假装喝醉了酒,跪着对晋武帝说:“臣有事想要启奏。”晋武帝就问他想说什么,卫馞犹豫再三,用手抚着龙床,说:“此座可惜!”晋武帝自然明白卫馞这番话的真实含义,但是他却假装糊涂,说道:“您是真的喝醉了吧?”卫馞从此不敢再谈此事。

另一个可以作为皇位继承人的,是齐王司马攸,他是晋武帝的同母弟,按照制度规定,皇位继承权是轮不到他的。但是,司马攸比较有才干,在统治集团中也有着较高的威望。当然,更重要的是,司马昭在世的时候,就曾多次要立他为太子,只是考虑晋武帝司马炎长子的身份,方才作罢。正是因为有过这样一段经历,所以到了晋武帝晚年,在“诸子并弱,而太子不令”的情况下,西晋的朝臣自然都开始瞩目于司马攸。

大多数朝臣的想法是,即便司马攸不能成为皇位继承人,也希望晋武帝把他留在京师,以辅佐晋惠帝执掌朝政。为此,王浑(223-297,字玄冲,太原晋阳即今山西太原人,曹魏至西晋初年名臣,曹魏司空王昶之子,官至司徒)甚至上书建议,说:如果担心司马攸心生不轨,可以让他和汝南王司马亮、卫将军杨珧共同辅政,让他们三人相互制约,从而达到“进有辅纳广义之益,退无偏重相倾之势。”应该说,王浑的考虑已经十分周到。

面对这些金玉良言,晋武帝司马炎作何反应呢?一方面,晋武帝对司马攸十分猜忌,从太康三年(282)起,就接连下发诏书,逼司马攸离开京师,到封国就任。晋武帝的这个做法,意思已经十分明确:司马攸不可能成皇位继承人,也不可能成为太子的辅政大臣。

对于晋武帝的这个决定,当时有见识的大臣,不论同姓异姓,如征东大将军王浑、扶风王司马骏(232-286,字子臧,司马懿第七子,司马师、司马昭异母弟)、光禄大夫李熹(生卒年不详,字季和,上党铜鞮即今山西沁县人,曹魏至西晋名臣)、中护军羊琇(236-282,字稚舒,泰山南城即今山东新泰人,西晋外戚,名将羊祜堂弟)、侍中王济(生卒年不详,字武子,司徒王浑次子,西晋外戚,先于其父王浑去世)、甄德(生卒年不详,字彦孙,汝南西平即今河南西平人,本姓郭,宣德将军郭立之子,魏明帝曹轈〈ruì〉明元郭皇后的堂弟,太和六年即232年出嗣甄氏。先后娶司马师、司马昭女儿为妻,曹魏咸熙初年即264年,任镇军大将军,封广安县公;入晋后,历任宗正、侍中、大鸿胪诸职,死赠中军大将军,谥恭公),都曾极力劝谏,为此还和晋武帝司马炎发生严重的争执。不久之后,司马攸就因为抑郁成疾,呕血而死。

另一方面,晋武帝又想方设法为晋惠帝稳稳当当继承和巩固皇位做准备,这具体表现在:为司马衷护短,称颂皇太孙聪慧及为太子挑选辅政大臣等几方面。替太子安排辅政大臣,这本来是十分必要的,只要托付得人,或许不至于发生后来那样的风波。然而,晋武帝托付以重任的,却是杨骏和汝南王司马亮这样两个人。杨骏是晋武帝的岳父,但他“素无美望”。尚书郭奕(?-287,字大业,太原阳曲即今山西太原人,郭淮弟郭镇之子)等人曾上奏疏警告晋武帝,说“(杨)骏小器,不可以任社稷之重”,但是晋武帝不听。

汝南王司马亮呢?据史书记载,司马亮也是一个十足的庸才。在他的个人履历中,可谓战无不败,他能够获得高位,靠的是宗室的身份——他是晋武帝的叔父。另外,从后来被杨骏排挤,以及杨骏死后他被推出辅政却又轻易地被楚王司马玮所杀等情况来看,可知汝南王司马亮的确是一个没有实际本领的无能之辈。所以,即便司马亮当初不被排斥出辅政班子,他也没有能力应付当时的政治局面。

对于晋武帝司马炎为什么要找这样两个人辅政,祝总斌先生认为,这是晋武帝有意识的安排。对于杨骏和汝南王司马亮,晋武帝看中的正是他们的平庸无能,在晋武帝看来,用这样两个人辅政,可以确保他们不会产生非分之想,从而就可以保证晋惠帝皇位的稳固。但是,历史无情地嘲弄了晋武帝。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愎谏自用”的杨骏,竟然敢于排斥汝南王司马亮,而懦弱的汝南王司马亮也会乖乖地听任杨骏的摆布,束手无策!

当然,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西晋统治集团中,怎么可能容许由两个庸才来给一个白痴皇帝辅政,而不产生争夺之心?所以说,正是由于晋武帝在用人方面的失误,埋下了后来权力斗争的隐患。包括“八王之乱”在内的一切动乱,都根源于晋武帝司马炎临死之前的人事安排。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失误连连的人事安排,而是用人得宜、安排得当的话,不但“八王之乱”可能不会出现,而且诸王或诸王兼都督都必将继续有力地巩固西晋王朝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