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产业社会的动荡
大约在1850年前后,在美国和加拿大,产业社会开始动荡,史称“闹工潮”。劳工确实没有回家,而是团结起来展开罢工。他们有两点诉求:8小时工作制和最低工资标准。
8小时工作制是欧文提出来的。每个人每天有24小时,8小时用来工作,8小时用来享受生活,8小时用来睡觉,合情合理。据说,当时北美修铁路工人的工作时间长达14小时。
美国人很聪明,他们不希望社会动荡引起社会革命。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自上而下的是变革,自下而上的是革命或动乱。他们毅然决然地颁布了《劳工法》,不仅支持8小时工作制和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在法律上承认工会是合法组织,允许工人自由缔结自己的组织,即工会。
工会不是政治组织,只是一个社团组织,严格限制工会在政治领域乃至社会领域中的诉求是明智的选择,必须防止这类组织的政治化和黑社会化。
这一点反过来也告诉我们,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构建一个共同体,给员工以归属、身份与地位,不能把他们当作资源要素、劳动力、打工仔或佣工,不能使他们处在社会的边缘,处在被社会放逐的险境,成为无人生追求、无社会责任意识,乃至仇恨社会的群体。有人把这种群体称为盲流,并担心盲流变流氓。《乌合之众》这本书告诉我们,乌合之众是一种很可怕的社会力量,往往会被别有用心者所利用,用来改朝换代或制造社会动乱,纳粹德国就是典型的例子。
就这样,美国社会成功地培育了一种力量,一种抗衡资方的劳方力量。这是一种社会性制度的创新,在劳方和资方之间构建了对立统一的关系,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一直延续到今天。有意思的是,在美国,原本弱势的劳方,现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强势群体。
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这种劳方和资方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形成了一道有效的防火墙,防止企业中的利益冲突转化为社会的动荡,并且依靠经济权力的制衡来缓解企业内部利益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