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与探索: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研究
- 周叔莲
- 2185字
- 2021-03-28 17:24:38
要研究社会主义市场体系问题
通过改革,我们还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和使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是互为条件的,和建立以间接控制为主的宏观经济管理制度也是互为条件的。赵紫阳同志说:“企业活力的增强,商品市场体系的形成,间接控制手段的完善,三者必须互相配套。”
作为目标模式,我们要建立什么样的市场体系呢?
第一,它应该真正是一个市场体系。通过改革,我们不仅要建立发达的商品市场,包括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而且要建立发达的要素市场,包括资金市场、技术市场等,并要允许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过去我们一般把市场理解为产品销售的场所,故而只承认商品市场,这样理解市场是很不全面的。马克思曾说,“市场是流通领域本身的总表现”。他还说:“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在流通以外,商品所有者只同他自己的商品发生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市场应该包括商品市场、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等内容。
值得指出的是,商品市场在我国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更不能说已经形成了发达的、健全的商品市场。过去长时期内我们只承认消费资料是商品,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生产资料不是作为商品生产的,因而也不进入市场。现在虽然已经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有一部分生产资料也已进入市场,但由于有些重要生产资料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还没有进入市场,所以还不能说已经完成了建立生产资料市场的任务。消费资料市场也还不够健全和发达,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建立和健全资金市场是这几年提出来的,我们要争取在一定时期内建立一个以间接金融为主,直接金融为辅,即以银行信用为主体,多种信用方式、多种信用工具并存的信用体制,充分调动地方、企业、个人积累资金的积极性,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形成不同层次的金融中心和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市场。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的关系也要改革,要创造条件,使专业银行实行企业化。
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是否包括劳动力市场?对此有很不相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应该建立劳动力市场,因为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应该建立劳动力市场,因为劳动力仍是商品,尽管在性质上已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力不同。也有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并非商品,但仍应建立劳动力市场。这些意见可以继续探讨。我想指出的是,是否叫劳动力市场,这个名称问题并非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建立什么样的劳动制度。而作为改革的目标,传统体制下的铁饭碗制度、劳动力部门所有制以及劳动力不准流动等制度则必须改变。否则,劳动者的素质难以提高,企业的活力也难以增强。而改变这些制度,例如实行劳动合同制,不仅不违背社会主义劳动的性质,相反正是实现社会主义劳动性质所要求的。
第二,它应该是价格体系合理价格制度灵活的市场。如果价格体系不合理,是很难形成正常的市场的,也难以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考虑到我们要建立-个包括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等在内的市场体系,除了实现商品价格体系的合理化,还要实现利率、技术商品价格、劳务价格以至土地价格的合理化。
理论界早就讨论制定价格的依据问题。一种意见强调价格要符合价值;另一种意见强调价格要符合供求关系,还有一种意见强调应该按质论价。这些意见不是截然对立的。但是如何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及其他因素)来制定价格仍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合理的价格体系要求合理的价格管理制度。我国价格体系严重不合理很大程度上是传统体制下僵化的价格管理制度造成的。所以,灵活的价格管理制度也应该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目标模式的内容。对于我国应该建立什么样的价格管理制度,一般都同意应该是指令性价格(即现在的计划价格)、指导性价格(即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并存。但对应以哪种价格为主,则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应以指令性价格为主;一种看法认为,应以指导性价格为主;一种看法认为,应以自由价格为主。我认为,以指令性价格为主是违背建立灵活的价格管理制度的要求的,看来,建立以指导性价格为主的指令性价格、指导性价格、自由价格并存的价格制度,可能是比较妥善一点的主张。
第三,它应该是开展竞争的市场。没有市场是难以开展竞争的,但有了市场未必一定有竞争。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也存在着没有竞争或竞争受到严重限制的市场。到了帝国主义阶段,完全垄断的市场就更屡见不鲜了。西方经济学曾对市场结构进行分析,这也是研究市场和竞争的关系的。这种分析对我们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结构的目标模式也是有参考价值的。看来,一方面,对有些行业和产品,完全竞争是不现实或不合适的。这种竞争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也不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另一方面,一般来说,完全垄断的情况也是要力求防止的。这种情况不能给企业以应有的压力,从而也不利于经济、技术、社会的发展。值得重视的是各种不完全的竞争。
第四,它应该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建立具有以上特征的发达的市场体系,包括建立发达的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科技市场、劳务市场等,不会影响市场的社会主义的性质。相反,这正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
这当然不是说,坚持市场的社会主义性质不需要一定的条件。为了保证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性质,一要社会主义企业在市场上起主导作用;二要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加强和改善对市场的管理;三要使市场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这几点,我们是-定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