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兼顾发展权与可持续性的怒江流域开发模式研究
- 蔡定昆
- 1349字
- 2021-03-28 17:41:49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研究目的与意义
一 问题的提出
怒江流域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同时又是我国的生态高地和环境脆弱地区,在国家的主体功能区体系中属于限制开发地区。因而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尤其是工业开发可能会给本已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更大的压力与破坏。但这并不构成怒江流域不开发和继续受穷的理由,因为生存权和发展权都是人类的基础权利,生活在怒江流域的人们也不例外。而现实状况却是怒江流域仍然处于极度贫穷与落后状态。以2008年为例,怒江流域的怒江州,该州财政自给率仅为22.8%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448元,50%的农民未解决温饱。事实清楚地表明,怒江流域为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
原国务委员宋健有句经典名言:“贫穷才是最大的污染。”如果怒江流域长期这样贫穷和落后,其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也难以落到实处。因此,在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先目标约束下,我们也需要探讨流域经济发展问题。诚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存在矛盾与冲突,但这种矛盾与冲突并非不可调和。恰当的开发模式或许能够协调或者减轻经济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鉴于此,本书将以“兼顾发展权与可持续性的怒江流域开发模式”为选题,探讨怒江流域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开发流域资源,促进流域经济发展和适合和谐的思路、模式与对策。之所以做如此选择,一是基于本人多年来对该问题的浓厚兴趣和一定的研究基础。二是本人来自怒江流域,对该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感同身受。三是作为环境经济学专业的博士生,探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及解决之道,是专业要求和责任使然。
二 研究目的与意义
当前,怒江流域正面临显赫的生态地位与深度的经济贫困的矛盾胶着格局,经济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在这里显得特别突出。那么,在生态如此敏感、环境极其脆弱的怒江流域,能否找到恰当、有效的经济开发模式,或者有没有能够兼顾发展权与可持续性的经济开发模式呢?这正是本书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
从研究目的上不难看出,该项研究具有多重意义:
(一)理论意义
本书针对怒江流域的客观实际,运用发展权理论、经济公平理论、环境公平理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等理论研究怒江流域开发模式问题,从而丰富和发展了流域开发理论内涵,进一步拓展流域经济学研究视野,且对国内甚至国际上其他类似地区的开发都有理论指导意义。
(二)实践意义
针对国家要生态、地方要发展、人民要生存的矛盾,本书总结梳理了国内外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困境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兼顾发展权与可持续性的怒江流域开发模式,不仅有利于本流域自身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怒江流域如何实现持续、协调、全面发展提供一种全新的发展思路,也为怒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相关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持,而且对其他类似地区解决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三)政治与社会意义
怒江是我国重要的国际河流之一,流经西藏、云南,为中国、缅甸、泰国多国河流。怒江流域下游有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流域开发与保护的成功与否对下游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是影响中国与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因素;怒江流域是我国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白族等少数民族的发源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怒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的成功与否,对维护我国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国家安全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