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现状述评

国内外关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研究,理论上主要有经济决定论、环境至上论(“零增长”理论)、经济与环境协调论等。就怒江流域而言,有保护论、开发论和兼顾论三派。这些理论和思想也相应地体现在实践中。

一 关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及协调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一)关于“可持续不发展”(即牺牲经济环保环境)问题

1.在理论研究方面

20世纪70年代初期,罗马俱乐部提出“增长极限”认为,经济增长受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制约而不可长期持续,因此出于环境保护的目的应该认为降低经济增长的速度。在政策与实践层面,该学派主张经济“零增长”,即用停止经济社会发展来求得生态环境的良好。这被认为是环境至上论最经典的理论代表。显然,这是一种过于极端的学说,在理论上可能站不住脚,在实践中更是行不通。主要原因在于以放弃经济增长来谋求环境保护将会丧失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最终背离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零增长”是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虽然《增长的极限》所表达的发展观过于悲观,但却警告人类要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角度看到发展。

20世纪70年代末,一些经济学家如Dasgupta和Heal(1979)、西蒙和卡恩(Simon and Kahn)等开始认识到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促进和谐的关系,经济增长能够在不损害环境的情况下实现。他们认为,伴随经济增长,当环境和自然资源处于稀缺的状态时,价格机制将发挥作用,从而迫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寻求缓解环境压力的替代物品投入经济增长,同时技术进步将直接使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和污染物排放减少,资源的循环利用也将缓解经济增长的环境压力。另外,贝克曼(Beckerman,1992)认为,伴随着经济增长,人们对环境质量的需求相应增加将必然导致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巴勒特(Barlett,1994)甚至认为,过于严格的环境保护将会损害经济增长,最终将会损害环境本身。

国内的“环境至上论”者认为,保护环境和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前提条件,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是不可调和的关系。财富(经济)的增长必然加重对生态破坏与环境剥夺。为了保护环境就必须作出经济上的牺牲和物质上的放弃。他们要求限制生产,停止向自然索取,以实现均衡发展。

2.在实践探索方面

一百年前,罗斯福总统在环保主义先驱的协助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1996年,美国总统克林顿政府动用国库6500万美元收购了计划采矿的私人土地,有效地解除金矿对黄石公园的威胁;号称世界第一大峡谷的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在100年前人们也曾有过关于筑坝的争论,最终这个峡谷因其壮观和美丽而被划为国家公园,从而避免了被层层大坝割断的命运。1979年,经济学家对美国私人部门进行研究表明,生产率增长速度下降的16%可归因于环保法规。1990年,美国巴伯瑞和麦克钦对美国五类制造业的调查研究表明,导致美国1960—1980年年生产率增长速度下降的原因中,10%—30%可归因于减少污染而增加的投入。保护环境的投资争夺了经济发展的有限资金,使经济增速下降。[1]20世纪70年代,瑞典为了保护环境而禁止使用含铅的汽油。[2]

在国内的实践中,神农架保护区具有代表性。神农架拥有2618平方千米的森林,这里每年向大气释放300多万吨氧气,消化30多万吨二氧化碳、100多万吨灰尘和近200万吨有毒气体。同时,林区每年蓄水30多亿立方米,相当于丹江口水库年平均蓄水量的1/4。这对周边地区都是看不见的给予。经过对绿色GDP的权威估算,神农架的绿色GDP是236亿元,是全国人均的30倍。这样的“绿色首富之区”、绿色GDP第一的地方,经济GDP却低得可怜,甚至在全国、全省排倒数第一。同样的案例还见于像浙江的钱江源——开化县。在浙江生态版图上,开化举足轻重;在浙江经济版图上,开化却无足重轻。[3]为了大家共同的绿色环境,我守着绿水青山,却放弃了金山银山,你分享了纯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同时你拥有了金山银山。2003年,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拟在都江堰建设杨柳湖水库,此举将大大破坏都江堰地区的生态环境,最终通过专家论证,民主表决的方式阻止了杨柳湖水库的建设。[4]2009年6月11日,环保部叫停因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擅自筑坝截流金沙江中游正在施工的鲁地拉和龙开口两座电站,被叫停的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96万千瓦,年发电量之和预计178亿度,按照2008年的耗能水平计算,349克标准煤可以发1度电,两座水电站推迟一年造成的能源损失相当于燃烧621万吨标准煤,多排放了1200万吨二氧化碳。[5]侯伟丽(2005)研究指出,“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经济增长仍然是发展的基础,是人们摆脱贫困和增进福利的根本手段,简单地通过限制经济增长来保护生态环境是不可行的,也是难以让人接受的”。[6]2007年贵阳市要在红枫湖、百花湖、啊哈水库即“两湖一库”规划建设一个“城连水,水连城”的美妙新城。时任贵阳省委书记李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指出环境保护难的关键在于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的错位。在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环境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在国内贵阳首家成立了环境保护法庭。李军对下属说:“你们为了保护生态,掉了几个GDP,我不会罚,但为了几个GDP,把我几缸水污染了,我要重罚!我们不是不要GDP,而是体现生态文明的GDP,要包含体现幸福指数在内的全面GDP。”[7]最后,青海省的三江源区为保护环境做出了巨大的牺牲。[8]

(二) 关于“发展不可持续”问题

国内外的理论研究都一致关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导致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耗竭等问题。这方面的研究已经非常成熟,在此不做回顾与评述。

英国的泰晤士河,投入了300亿英镑和100年时间,日本琵琶湖投入了180亿美元和35年时间。戴利(2001)认为,“经济系统是整个地球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而地球生态系统是有限的、非增长的,在物质上是封闭的,因此经济系统的增长会达到极限,并停止增长,根本无法持续下去”。[9]对发展经济有利于环境生态可持续的观点:经济增长总体上有利于环境,其支持者断言,在北美、欧洲和日本的过去20年内的环境改善中,经济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要素,其论点是建立在倒“U”形模式之上。

我国为了发展经济,对环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云南的滇池,周边企业20来年的时间里创造了几十亿元的产值,但是,治理费已经花去50亿元,至今难以解决,截至2009年年底,滇池治理累计投资169.04亿元,预计今后要花至少490亿元和更长的时间。淮河流域小造纸厂创造了不到500亿元的产值,但要把淮河水治理到较低标准五类水,至少需要花费3000亿元和100年时间。[10]四川的木里“最后的香格里拉”,正被最后的淘金疯狂所困扰。30千米的水洛河,因富含砂金而闻名,也因淘金而伤痕累累,狭小的河床被翻得底朝天,轰隆隆的机械开采声中,外来的淘金者与下游建设水电站争分夺秒,赶在金矿淹没前,最后捞一把,对外来的淘金者而言,当地居民持欢迎的态度,因为外来的淘金者给当地居民带来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的补偿款,看来水洛乡的居民,因金而富,但他们并不知道,代价正在付出。[11]历经多年围海造地“阵痛”之后,苦于发展空间逼仄的中国沿海地区,正在竞相尝试一种全新的填海方式——人工岛。山东烟台龙口区,耗资100亿元,将荒山移入海中,以形成总面积40万平方千米的人工岛,被称为现代版“精卫填海”,让世人质疑能否复制成迪拜棕榈岛泡沫?是否会成为第二个被淹没的图瓦卢?[12]这种填海方式忽视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价值,不仅带来了自然岸线缩减、海湾消失、岛屿数量下降、自然景观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也造成了近海岸海域生态环境破坏、海水动力条件失衡,以及海域功能严重受损。在开工的号角响起后,究竟能否抵住巨大的发展诱惑和经济利益驱动,当下经济发展了,生态环境能否持续?

实践中,发达国家已经基本走完“发展不可持续”,即牺牲环境保经济的道路,转而寻求可持续发展之路。而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还远未结束这个进程。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正在进行。鉴于事例太多,以至于随处可见,因而不用对经济至上、GDP优先的实践案例进行列举。

(三)关于“可持续性与发展权兼顾”,或可持续发展问题

1.关于生态经济协调的理论研究

在处理生态与经济的关系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悲观论,以威廉·福格特为代表,其主要观点认为,人口增长、资源耗费、生态破坏,经济发展已超出了地球在稳态状态下的承载度,若经济继续增长,最终会导致人类社会的崩溃。另一种是乐观论,以科林·克拉克为代表,其主要观点认为,只有经济增长,才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开发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使人类真正成为自然界的主人,经济增长虽然会带来经济危机,但经济增长是唯一能使人类毁灭的途径。尽管两种观点存在差异,但两者还是存在一些共同的观点:其一生态危机是必须引起足够密切重视的问题,其二是人类的命运掌握在人类自己的手中,重视生态经济问题,人类社会将继续存在与繁荣;忽视生态经济问题,人类社会迟早将陷入灾难之中。[13]国外对生态与经济协调的研究是伴随生态经济学科的建立而展开的。1935年英国生态学家阿瑟·乔治·坦斯利(A.G.Tansley)提出了“生态系统”的概念,为后来生态与经济协调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Kenneth Boulding)和生态学家H.T.奥德姆关于生态经济协调的理论最具代表性。鲍尔丁认为,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生态经济系统,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是“稳定型”,而经济系统的运行是“增长型”的。这样经济系统对自然需求的无止境性就与生态系统中资源供给的相对稳定性之间产生了矛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国内生态经济学著作的问世和刊物的创办,为研究生态与经济的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80年著名经济学家许涤新的《生态经济学》问世以来,刘国光、王如松、陈大珂、姜学民、马传栋、刘思华、王松霈、严茂超、陈德昌、蓝盛芳、欧阳志云等专家学者也在生态经济协调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为生态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具体化做出了重要贡献。聂华林、高新才、杨建国在2006年编著的《发展生态经济学导论》一书中提出了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模式的关键是实现生态化发展[14],即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融合为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实现生态与经济、人与自然在更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和谐统一。

2.关于生态经济协调模式实践

国外生态与经济协调模式的研究是在伴随生态与经济关系研究理论升华的基础上,并付诸实践探索。国外学者多采用过程模拟的方法对生态经济进行整合研究。其中,较有影响的模型以马里兰帕特克胜特流域的生态经济模型(PLM)和佛罗里达州的埃瓦格雷德的生态经济模型(ELM)为典型代表。这些模型从景观角度出发,借助GIS和RS技术实现从小区域到整个流域的耦合过程,成功解决生态系统内部过程模拟的尺度问题。PLM和ELM模型的研制成功为复杂的生态与经济协调的研究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标准。国内关于流域生态与经济协调模式的探索以黑河流域生态经济研究最具代表性。程国栋(2002)在系统总结国际上关于流域尺度生态经济研究状况、进展和黑河流域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为纽带的黑河流域生态经济综合研究框架。[15]徐中民、张志强等(2003)在总结前人有关生态经济研究的基础上,以黑河流域为背景,编著了一本权威系统的生态经济学著作《生态经济学理论方法与应用》,为我国生态与经济协调模式研究架起了一座桥梁。[16]周立华、王涛等(2005)以黑河流域为例,提出了黑河流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系统耦合模式:农牧业耦合、农牧业与农产品加工业耦合、流域生态经济系统与系统外的耦合。[17]朱永华等(2005)从水资源、生态环境、人口与经济的关系出发,探讨了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内涵、指标体系,提出了时间序列与最优化理论相结合计算生态环境承载力的量化模型。[18]陈晓景、董黎光(2006)认为,“中国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是现行流域立法理念背离流域生态系统本质特性的直接结果,在可持续发展精神的指导下,流域立法应选择流域综合法的立法模式”。[19]张贵友、张震(2012)基于广德县的调研,提出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互相促进的模式。[20]赵莺燕、于法稳(2015)运用修正后的生态足迹模型,对青海省2001—2012年生态经济协调性进行了定量研究,提出实现青海省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途径。[21]乔旭宁、王林峰等(2016)利用NPP估算模型测算生态系统的NPP价值;构建生态经济协调度模型对其生态经济系统协调程度进行评估,定量权衡生态与经济之间的关系,为河南省淮河流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22]

二 针对怒江流域开发与保护专门研究与实践探索

有关开发与保护的争论。2003年8月14日,由云南省怒江州完成的《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评审后。社会各方人士听说要在怒江上建坝,此时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怒江开发与保护的大讨论,主要形成了三派:[23]开发论、保护论、兼顾论。其观点如下:

(一)开发论者主要是当地和电力部门

如2003年9月,怒江州绝大多数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再次提出加快怒江水能资源开发的意见,在232位人民代表中,“认为加快开发的有205人,同意开发的有26人,不同意开发的有1人;192位政协委员中,认为加快开发的有160人,应该开发的有30人,不应开发的有2人”。[24]

他们赞同开发的主要理由是:

第一,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怒江全部梯级开发后每年可创造产值340多亿元,直接财政贡献可以达到80亿元,其中,地税年收入可以增加27亿元,仅怒江州每年地方财政就将增加10亿元。而2002年怒江全州地方财政收入仅为1.05亿元。虽然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的确不是解决当地群众贫困和经济发展的唯一最佳途径,但是,怒江地区生存条件的恶劣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水电开发,至少是迄今为止一条可实现的对怒江州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途径。如云南省发改委和水利电力系统的代表则认为,怒江建坝是有效扶贫、怒江建坝与世界自然遗产不矛盾。蔡其华等(2004)认为,怒江干流水能资源丰富,开发条件较好,各项开发指标优越,是我国尚待开发的大型水电基地之一。

第二,有利于生态保护。怒江水电开发可以实现以电代柴。为此,怒江流域每年可节约50万立方米燃料用木材。电力部门认为,水电是一种清洁能源,开发水电适应我国能源战略的需求。而且,怒江水电开发选择了对当地生态和自然景观影响最小的方案,不会对流域内的景观与生态造成较大影响。

第三,增加就业。据推算,怒江中下游水电站将可带来44万个长期就业机会。

第四,有利于移民问题的解决。如欧志明(2004)认为,“建坝能够改善流域内的生存条件,移民群众和非移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能得到提高”。[25]怒江人口密度很低,怒江水坝工程中要搬迁的移民数量不算多,移民问题的妥善解决有一定的基础。

何祚庥院士(2005)在考察怒江后也认为,“水电开发刻不容缓。建怒江电站有三大目的:扶贫、向国家输送电能、保护生态。国家应先开发云南的水电,云南应该首先开发怒江水电。怒江人民要脱贫,生态要保护,水电开发刻不容缓”。[26]省内专家更是一致认为,“怒江州的唯一出路在于开发怒江。怒江要发展,出路只有一条,就是开发怒江得天独厚的水能资源,带动流域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27]

(二)保护论

保护论的声音主要来自环境学界和云南省外的专家及一些实际部门。

何大明第一次提出反对怒江建坝的六大“尖锐”理由很有代表性:第一,包括怒江在内的“三江并流”是在久远的地球演化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自然资源,并已于今年被联合国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该遗产的保护十分重要,我们应该信守对世界遗产的承诺。第二,怒江天然大峡谷具有多重不可替代的重大价值。第三,怒江是我国与东南亚淡水鱼类区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第四,怒江中下游所处的横断山区,怒江等大河沿断层发育,新构造运动活跃。在其高山峡谷区修建干流大型电站,必须关注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和可能的地震灾害的危害,工程的经济寿命可能远较预期设计的小。第五,怒江大峡谷干流电站将产生大量生态移民。第六,怒江州的贫困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不可能依靠修建大型水电站脱贫。[28]

陈昌笃教授认为,怒江是“三江并流区”,[29]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之一。这里有世界上不可多得的生态资源宝库,其生态系统的原始性和多样性举世罕见,是全球各国人民的财富,开发会破坏其完整性,造成生物多样性的损失。

“绿色家园”“云南大众流域”“自然之友”等非政府组织更是通过媒体和网络,开展讲座、论坛等形式,积极向公众宣传怒江大坝的情况,投入到怒江保卫战的行列。

(三)兼顾论

云南大学党承林认为,“既要讲兽道,也要讲人道”。[30][31]即只有发展才能摆脱贫困,不管人道和人的生存权利,那么这种保护对于人类又有什么意义?郭薇(2003)认为,“保护和发展同等重要,不能只讲发展,保护要与发展同样受到重视,并且保护要有措施”。[32]徐锭明(2004)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后认为,“怒江水电开发,失误不得,也耽误不得”。[33]水利部长江委员会(2005)认为,“怒江开发能使老百姓脱贫致富,能有效进行生态环境保护”。[34]

三 研究评述

通过国内外关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及协调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梳理,理论上说,从经济决定论、环境至上论(“零增长”理论)到经济与环境协调论。这些理论探索,使人们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内在深层次问题,从思想认识上得到厘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非不可调和。“可持续不发展”即牺牲经济保环境或“发展不可持续”即牺牲环境保经济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中都站不住脚。这是可持续性两个极端在理论上的表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争论与探索,为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的问世提供了“土壤”。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的提出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并付诸实践探索。综观国内外生态与经济协调先后提出先经济发展后环境保护的模式、先保护环境后发展经济的模式以及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在实践中,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的模式放在不并行的位置,没有论及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可见,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从理论阐释到模式实践,都缺少兼顾模式。仅关注到水电模式,在生态与经济协调方面,水电模式未必是兼顾可持续性和发展权的模式。在以往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对其他模式关注不够。

四 需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概括地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在主体功能区格局下,生态保护成为首先目标,在经济发展受到环境约束下,流域区的发展权,即地方财政利益、百姓的经济利益怎么保障?

(2)流域开发制度如何适应经济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的需要?

(3)有没有兼顾发展权和可持续性的开发模式?这些模式的运行机制和实现途径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