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论理散文

魏晋南北朝时期,儒、释、道三教启动了彼此碰撞又互相吸收的过程。《弘明集》全部和《广弘明集》部分文章,站在佛教立场,记录了三教思想的调和与碰撞。同时,文学理论与三教中的儒释思想也出现了融合,其著名代表作是《文心雕龙》。

《弘明集》与《广弘明集》

《弘明集》全书14卷,梁僧佑编纂。僧佑(445—518),俗姓俞,彭城下邳(今属江苏徐州)人,武帝时居钟山定林寺。他编此书,意在弘扬佛法,批驳对佛教的各种诘难。编者在自序中写道:“道以人弘,教以文明,弘道明教,故谓之《弘明集》。”书末又缀以编者自撰的《弘明论》(又称《弘明集》后序),把当时对佛教持怀疑与否定态度的舆论归纳为“六疑”。依次加以辩驳。全书共收入自东汉至南朝梁代122人撰写的183篇围绕佛教展开轮辩的文章。作者多系僧伽和奉佛的帝王、官吏与百姓。为了显示文集的论辩色彩与针对性,其中还收入了若干有代表性的反佛论著,如范缜的《答曹舍人》。文集中的作品,以论辩文为主。这类理论散文,大多具有旗帜鲜明、逻辑严密、文笔犀利、议论风生等特点。其中有的作品还运用各种文学手段如形象化的比喻,生动的故事情节等,对抽象的佛理作深入浅出的剖析,读来令人兴味盎然。此外,唐释道宣编撰的《广弘明集》,28卷。其中也收入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若干护法文章,兼及若干弘佛诗歌。

在《弘明集》与《广弘明集》中围绕佛教而展开论理的文章,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调和论,另一类是水火论。调和儒释道三教的代表作是牟融《理惑论》,调和佛道二教的有张融《门论》和顾道士的《夷夏论》(《弘明集》未收)以及与之驳难的一大批文章。水火论方面,最著名的是“神灭论”与“神不灭论”大论战,其次还有因崇道反佛的《三破论》(《弘明集》未收)而引起的佛道论争。

《理惑论》又称《牟子》或《牟子理惑论》。据唐神清《北山录》,此书原名《治惑论》,唐人避高宗李治名讳而改“治”作“理”,遂沿袭至今。这是《弘明集》收入的早期中国佛论之一。作者为东汉牟融。但历来对此争议甚多,有肯定者,也有否定者。否定的一派认为牟子并非牟融,甚或认为历史上并无牟子其人,因而《理惑论》是伪书。持肯定意见者有孙诒让、汤用彤、周叔迦,以及日本学者山内晋卿、福井康顺,法国学者伯希和等;持否定意见者有胡应麟、孙星衍、梁启超、吕征,以及日本学者常盘大定、松本文三郎,法国学者马司帛洛等。持否定意见的学者中,除胡应麟外,一般认为此论约成于六朝时期。

从《理惑论》自序看,作者原系儒生,因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方世扰攘,非显已之秋”,遂矢志习佛,兼治《老子》。可见牟子是一个精通内典、外典的早期中国佛学家和佛论家。他有鉴于佛教初传中华,遭到传统文化的攻击,“世俗之徒多非之者,以为背五经而向异道”,乃作《治(理)惑论》以答天下。据作者称:“佛经之要有三十七品,老氏《道经》亦三十七篇”,故仿而作三十七则问答。文中广泛征引儒、道二家外典,以论证佛家内典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一致。这是中国古代阐述佛教义学的最早论著之一,也是最早倡导三教同源的论著之一。例如其论佛教与儒家孝道的关系:

问曰:夫福莫逾于继嗣,不孝莫过于无后。沙门弃妻子,捐财货,或终身不娶,何其违福孝之行也,自古而无奇,自拯而无异矣。牟子曰:夫长左者必短右,大前者必狭后。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妻妾财物,世之余也;清躬无为,道之妙也。老子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又曰:“观三代之遗风,览乎儒墨之道术,师诗书,修礼节,祟仁义,视清洁,乡人传业,名誉洋溢,此中士所施行,恬淡者所不恤。故前有隋珠,后有虓虎,见之走而不敢取,何也?先其命其后其利也。”许由栖巢木,夷齐饿首阳,孔圣称其贤,曰:“求仁得仁者也”。不闻讥其无后无货也。沙门修道德以易游世之乐,反淑贤以买妻子之欢,是不为奇孰与为奇?是不为异孰与为异哉?

儒学是维系以血缘为核心的宗法社会人际关系的政治伦理学说,强调宗子的继承权。因此有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孔子家语·大婚解》云:“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婚,万世之嗣也。”儒家讲入世成家。佛教主出世出家,这是彼此对立的两种人生观。但是,牟子却征引孔、老言论(多非原文),采取诡辩的方式,得出了一个儒释道彼此相容无碍的结论。

佛教唯心主义哲学认为:众生精神不灭,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等教义,均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石上。南北朝时期,围绕神灭、神不灭问题,展开了两次重大的论辩。第一次发生于宋文帝元嘉十二年(435)。沙门慧琳曾著《白黑论》,认为精神不灭和生死轮回等佛教教义不足信。何承天继承这一观点撰《达性论》,称“生必有死,形毙神散”,倡导神灭论。颜延之、宗炳等著文反驳,力主精神不灭,人人均可成佛。宋文帝对这场争论作了总结。他站在佛教立场称:“颜延之折《性达》,宗少文(炳)难《黑白》,论明佛法汪汪,尤为名理并足,开奖人意。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平,夫复何事!”这是荒谬的佛法治国论。第二次大辩论发生在50年后的齐武帝永明五年(487)。竟陵郡王萧子良广招名士、名僧讲论佛法,宾客范缜著《神灭论》力排之。萧子良集门下其余众宾客与之论辩;梁武帝萧衍当时也是萧子良门客之一,他组织僧侣和在家佛徒对《神灭论》展开论战,参加者多达六十余人,但终未能使范屈服。

“神灭论”与“神不灭论”之争,实质是无神论与有神论之争,唯物论与唯心论之争。《弘明集》第9、第10两卷,《广弘明集》第22卷,收录了这场大论战中的若干重要文章。这些论理文讨论的是一个抽象的哲学基本命题,即物质—形,与精神—神的关系问题。因此,双方都采用了设譬说理和类比推理法,以求取得深入浅出的效果。先是宋郑道子著有《神不灭论》,文中以薪与火的关系,类比形与神的关系:“夫火因薪则有火,无薪则无火。薪虽所以生火,而非火之本。火本自在,因薪为用耳。若待薪然后有火,则燧人之前,其无火理乎?火本至阳,阳为火极,故薪是火所寄,非其本也。神形相资,亦犹此矣。”其中的“薪是火所寄,非其本也”一语,把薪与火的因果关系偷换成寄托关系,是违背物理学原理的。但由于这样的设譬和类比却造成一种错觉:似乎形灭而神不灭的唯心论倒是个浅显明白的真理了。

范缜的《神灭论》与《神不灭论》针锋相对,也采取了设譬和类比推理法。该文写道:

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

以刃与利的相互依存关系,类比形与神的相互依存关系,形象而通俗地阐明了精神依存于物质的唯物论原理,从而动摇了佛教的三世流转、六道轮回诸教义的基础。

梁萧琛《难神灭论》对范缜《神灭论》逐段引述,逐段批驳。其对范文之以刃与利喻形与神的推理的反驳如下:

夫刃之有利,砥励之功。故能水截鲛,陆断兕虎。若穷利尽用,必摧其锋,锷化成钝。刃如此,则利灭而刃存,即是神亡而形在。何云舍利无刃,名殊而体一邪?刃利既不俱灭,形神则不共亡。虽能近取譬,理实乖矣。

“锋”、“锷”、“刃”,名虽为三,其实则一。萧琛的驳论,错在将“锋锷”与“刃”视作两个不同概念,由是得出锋锷虽摧而刃犹存,又进一步推出刃存利灭的错误结论。但从修辞和形式逻辑的角度看,这种层层推进的设譬说理方法,表面上具有雄辩色彩。

范缜《神灭论》的基本论点是形神合一,形神合一的重要论据之一是刃利合一。因此,所有参与攻击此论的论家,都要采取诡辩术把刃利合一这个命题推翻。偷换概念,是论家们普遍采用的方法。萧琛如此,沈约亦如此。他在《难范缜神灭论》中采用以“刀”代“刃”的办法进行辩论:

刀则唯刃犹利,非刃则不受利名。故刀是举体之称,利是一处之目。刀之与利,既不同矣;形之与神,岂可妄合耶?又昔日之刀,今铸为剑,剑利即是刀利,而刀形非剑形,于利之用弗改,而质之形已移;与夫前生为甲,后生为丙,天人之道或异,往识之神犹传;与夫剑之为刀,刀之为剑,有何异哉?又一刀之质,分为二刀,形已分矣,而各有其利。今取一牛之身而剖之为两,则饮干之生即谢,任重之用不分,又何得以刀之为利,譬形之与神耶?

为了推翻刃与利二位一体,不可分割的关系,沈约干脆不承认刀的一部分——“刃”有比喻“形”的资格。他强调只有具备“举体之称”的刀,才有类比“形”的资格。但“刀”的整体性与“利”的局部性不统一,从而推出不能以刀与利的关系类比形与神的关系之结论。其次,沈文还从金属的可铸性入手,提出刀可以变形为剑,可以一分为二等,进而从根本上否定刃利合一之命题,这就更是节外生枝之论了。不过,从论理的技巧上看,这样充分采用设譬说理的方法,的确可收深入浅出之效。

在这场大论战中,曹思文是范缜的主要论敌。他曾多次著文反驳《神灭论》。由于范论以刃利合一喻形神合一,十分贴切,无懈可击,曹思文在第一次写成的《难神灭论》中只好避而不谈。但是,刃利之喻不破,神灭之论不倒,它是不容回避的。曹思文只得硬起头皮再写了《重难神灭论》。他在此文中说:“神之与形,是二物之合用”,而“刃之于利,是一物之两名”,因此不能以后者比喻前者。刃是物质,利是物性。曹文企图将物质与物性混为一谈,以达到推翻刃利之喻的目的,显系徒劳。他最后不得不认输:“无以折其锋锐”。

除论辩散文以外,《弘明集》、《广弘明集》还收入了这一时期若干弘佛的寓言散文,如释智静《檄魔文》、释宝林《破魔露布文》、懿法师《伐魔诏并书檄文》等。这些散文的共同特点是“寓言假事,庶明大道”(《破魔露布文》),即借佛教神话中的佛魔交战故事,寄托佛性战胜贪嗔痴三毒的主旨。其艺术特点是寓抽象的说教于形象的描绘之中,易为广大群众接受,是一种通俗的佛教布道文。例如《伐魔诏并书檄文》,描述了佛军对魔军宣战、破敌、受降、抚慰的过程。佛军方面有征魔大将军统领的五百万亿众、通微将军统领的七百万亿众,还有维摩诘大军、文殊师利大军、观世音大军等,正气堂堂,军威肃肃。魔军方面则有聚沫大将军率空华之卒,响大将军领宫商之众,以及其他魔头亦各率刀兵箭卒,前来迎战,气势汹汹。两军交战的结果,是大慈大悲的佛军收服了三毒蠢肆的魔军。

这种寓言式的佛教布道文对后世的散文、小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唐代韩愈、柳宗元的寓言小品文,宋代圆悟禅师的《降魔表》,明清神鬼寓言小说《靳鬼传》、《平鬼传》、《西游补》等,均对六朝佛教布道文有所继承发展。

儒释互补的《文心雕龙》

在南朝的齐梁之交,出现了我国第一部自成体系的、具有儒释互补思想特色的文学理论批评专著《文心雕龙》,10卷,刘勰撰。刘勰(466?—539?),字彦和,祖籍东莞郡莒县(今属山东)。其先人避永嘉之乱,渡江南下,徙居京口(今江苏镇江)。他的父亲刘尚曾任校尉。刘勰少孤家贫,依沙门僧佑十余载,终身未娶。在此期间,他一面研习佛理,一面博览儒典百家之书。南齐末年,他撰成《文心雕龙》一书,立即获得当时文坛泰斗沈约的赏识。入梁以后,历任奉朝请、东宫通事舍人等职,世称刘舍人。晚年的他,弃官为僧,法名慧地。《文心雕龙》共50篇。前五篇为《原道》、《徵圣》、《宗经》、《正纬》、《辨骚》,是全书的总纲。从《明诗》到《书记》共20篇,是文体论。从《神思》到《物色》(不包括《时序》)的20篇,是创作论。《时序》、《才略》、《知音》、《程器》四篇,是关于文学史和文学批评的论述。最后一篇《序志》,是全书总结,交代著书动机、目的和原则。

刘勰是在依僧佑生活、读书并协助僧佑编纂佛典十余年之后,在出任官职之前,撰成《文心雕龙》的。因此,他的读书历和经历——儒释兼修,不可能不在其思想和著述中打下烙印。事实正是如此。以儒为主、以佛为辅的思想特色,充分地反映在《文心雕龙》的《序志》和总纲五篇中。

《序志》篇首先对书名“文心”作了诠释:“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昔涓于琴心,王孙巧心,心哉美矣,故用之焉。”刘勰文学思想的核心,就是这个“心”字,“心”是文学创作过程的始发站。他认为:文学作品中的一切形象,都是“心”的创造。这一文学原理,乃是佛学“万法(一切现象)唯心”(《华严经》)的移植。佛论中对这一教义有各种大同小异的阐释。如:“三界所有,皆心所作。”(《大智度论》)“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大乘起信论》)晋僧伽提婆与慧远合译的《阿毗昙心论》,以“心”为题,也许是启发刘勰以“文心”作为书名的原因。慧远在《阿毗昙心序》中说:“阿毗昙心者,三藏之要颂,咏歌之微言。管统众经,领其宗会,故作者以心为名焉。”“阿毗昙”又译作“毗昙”,意译为“无比法”、“大法”。由于此“法”“管统众经”,是法中之法,故名之曰:“心”。由此看来,在刘勰心目中,文学领域的“文心”,实与佛学领域的“阿毗昙心”相当。“阿毗昙心”是佛法中的根本大法,“文心”则是文学创作中的根本法则。

其次,《序志》篇也鲜明地表达了刘勰尊儒的立场:“……尝夜梦执丹漆之礼器,随仲尼而南行;旦而寤,乃怡然而喜。大哉,圣人之难见哉!乃小子之垂梦欤!自生人以来,未有如夫子者也。”孔子被刘勰尊为自有人类以来的第一位大圣人。

刘勰提出:“文心”是“雕龙”之本。但是从“文心”到“龙”——文学作品,还必须经过若干中介。所以他在《序志》中又说:“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文之枢纽,亦云极矣。”为了阐明这一“文心”逐层外化而为文学的过程,刘勰于是撰写了《文心雕龙》的开头五篇。

《文心雕龙》的第一篇《原道》,是阐述“文心”与文学之间的关系的。什么是刘勰文学创作理论体系中的“道”?他有十分明确的界说:

“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这就是说,从“文心”的创造(“生”)到用语言写成文学作品,这一过程,就是文学创作的“自然之道”。这个“道”,是以“心”为出发点的。所以刘勰干脆把“道”与“心”连在一起:“爰自风姓,暨于孔氏,玄圣创典,素王述训,莫不原道心以敷章。……”从刘勰的佛眼来看,自伏羲、女娲(风姓)以来,孔子、老子以及一切德高望重者(素王)的作品,都是“原道心以敷章”而诞生的。所以篇末赞辞的头一句就说:“道心惟微,神理设教。”《原道》的基本论点,就是阐明文学创作的源泉乃是“道心”。当然,这是从佛学“万法唯心”的主观唯心主义立场,来考察文学创作的源泉。刘永济说:“其思想方法,得力于佛典为多。”(《文心雕龙校释·前言》)是不错的。

应当指出:“自然之道”、“道心惟微”都是道家语,但它们在《文心雕龙》中所表述的却是佛家思想。借道释佛,是早期汉译佛典和中国佛论的语言特色。传为迦叶摩腾和竺法兰共同翻译的《四十二章经》,就是用“道”字来表述佛法真如的。例如:“有通人传毅曰:臣闻天竺,有得道者,号曰佛”;“佛言……如是十事,不顺圣道,名十恶行”;“佛言,夫人为道务博爱博哀,施德莫大施,守志奉道,其福甚大”,等等。又如释僧顺《释三破论》云:“夫道之名,以理为用。其得理也,则于道为备。是故沙门号曰道人,阳平呼曰道士。”沉浸于早期汉译佛典和佛论中十余年的刘勰,当他自己一旦操笔为文,其借道释佛,便是顺理成章的事。

《文心雕龙》创作论部分的第一篇《神思》,是对《原道》篇的“原道心以敷章”的发挥。刘勰指出:“神思”乃是“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可见其重要性与《原道》提出的“道心”旗鼓相当。接着他描述“神思”的特征道:“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这些关于形象思维的描绘,乃是对《原道》中的“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的“自然之道”的具体化。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也谈到了与“心”相对立的“物”,即客观物质世界。例如:“神与物游”;“物以貌求,心以理应”(《神思》);“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情以物迁,辞以情发”;“诗人感物,联类不穷”;“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物色》)。这些议论,又闪烁着某些朴素唯物主义的光彩。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文心雕龙》文学理论的哲学基础,乃是佛教主观唯心主教与素朴唯物主义相杂糅的二元论。这是刘勰兼容佛学和诸子百家的结果,是他依僧佑治学十余年的结果。

《文心雕龙》的第二篇至第五篇,都是刘勰儒家思想在文学理论中的表现。

第二篇《徵圣》,是以儒家圣人之遗文验证第一篇《原道》。《原道》中说过:“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徵圣》篇就是对这两句的阐释和发挥。其中指出:“徵之周孔,则文有师矣”;“徵圣立言,则文其庶矣”。他明确地以儒家圣人周公、孔子之文,作为“心生而立言,言立而文明”的范式。

第三篇《宗经》,是对第二篇《徵圣》的进一步发挥,即阐释第二篇提出的“夫子文章”、“圣人之文章”是什么及其对后世文学的楷模作用。所谓“宗经”,就是以孔子删定的儒家经典为文宗。这是因为:“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按照刘勰的看法,儒家的五经,乃是五种不同文体之模范;后世文体尽管越分越细,越衍越繁,都不出儒家五经——五体之外。他说:“故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纪传铭檄,则《春秋》为根:并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所以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若禀经以制式,酌雅以富言,是仰山而铸铜,煮海而为盐也。”《宗经》的旨归,全在于此。刘勰的这种文体宗经论,不是没有根据,问题是未免以偏概全。中国文学自先秦发展至六朝,文体纷繁,不是五经文体所能范围得了的。例如异军突起的汉魏六朝志怪笔记小说,就被排斥在这个文体系统范围之外。刘勰之所以对当时的笔记志怪小说视而不见,置之不论,乃是儒家正统文化排斥异端文化的必然结果。“乱、力、怪、神”是孔圣人绝对避而不谈的。刘勰既以儒家五经为文体之正宗,当然就不可能去承认大谈“乱、力、怪、神”的志怪笔记小说也是文学之一体了。

《文心雕龙》的第四篇《正纬》和第五篇《辨骚》,是从两个不同的侧面来丰富《徵圣》和《宗经》提出的儒家文统观。

《正纬》的主旨,是批判两汉以来伪托孔子所作的谶纬之书。谶纬之学是流行于汉魏以来的神学迷信。所谓“谶”,就是“诡为隐语,预决吉凶”的宗教预言,又称“符谶”或“符命”,有图有文者则称“图识”。“纬”是纬书的简称,纬书是与儒家的经书相对而言,以神学迷信阐释儒家经典的书。自董仲舒起,谶纬之学就被拉进儒学。后来汉章帝在白虎观召集博士、儒生讨论五经,广泛征引纬书解释儒学,编成《白虎通义》,堪称儒家神学之最。儒学因此蜕变为儒教。刘勰在《正纬》中对谶纬之书详辩其伪,明察其谬。其目的虽出于维护儒学之纯,但他将谶纬之书与儒家经典严格地区别开来,力斥其“乖道谬典”,还儒学以本来面目,实乃对中国传统学术文化研究之一大贡献。

《辨骚》是对楚辞(骚)及其源流异同的辨析。刘勰指出:“自‘风’‘雅’寝声,莫或抽绪,奇文郁起,其《离骚》哉!”他认为楚辞是对儒家经典之一的《诗经》之“风”与“雅”的继承和发展。他论列楚辞与“风”“雅”的四同、四异之后说:楚辞“虽取熔经意,亦自铸伟辞”。这个结论,大体不错。因为《诗经》中的“风”诗是北方民歌,“雅”诗是北方贵族诗歌;楚辞则是南方民歌(如《九歌》)和南方贵族诗歌(如《离骚》)的结集。二者的形式各不相同,内容则彼此相似。不过,刘勰为了弘扬儒家正统,把本来与《诗经》没有源流关系的楚辞勉强说成“取镕经意”,显得有些生硬了。

以上是《文心雕龙》的释儒互补的思想特色之表现。另外,从《文心雕龙》的文体形式看,也表现出若干儒释两家文体的特色:

(一)《文心雕龙》50篇,每篇均由正文加文末的赞语八句构成。正文用散文写成,赞语概括正文,用韵语写成。这种韵散互补,将同一内容表述两次的写作法,出自佛典。

(二)《文心雕龙》还广泛运用“带数释”的方法,有条不紊地论列问题。例如:“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丽辞》)“是以将阅文情,先标六观: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事义,六观宫商。”(《知音》)等等。这种先总后分的“带数释”陈述法,不但出自佛论,而且《论语》中也屡见不鲜,可见它是儒释两家的共同语言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