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中国学界相关研究成果评述

东北亚封贡体制是中国王朝东亚封贡体制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建构时间早,而且具有连续性和典型性,为中外学者所重视。关于这个制度,在中国史籍中称为“朝贡”,班固在叙述西域民族的朝贡制度时云:“都护是立,总督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贡,各以其职。”[23]这是史籍中最早见到“朝贡”一词。随着朝贡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到陈寿撰《三国志》、范晔撰《后汉书》时“朝贡”一词已广泛用于周边民族、国家与中原王朝往来活动中。中国学界最早涉及朝贡制度的主要是通史类著作,然最早将这一制度进行专题研究的则主要是国外学者,1963年亚洲研究协会在费城举行的年会上专题讨论了东亚传统的国际秩序;1965年美国历史协会在旧金山的年会上,也有关于中国的世界秩序的专题讨论会。这年9月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又举办了关于这一专题的学术研讨会,费正清将这次会议论文汇编成集,出版了《中国的世界秩序:中国传统的对外关系》,[24]是这一领域最早的专题论文集。之后以日本学界和韩国学界研究成果为多,尤其是日本学界“中国东亚封贡体制”已经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我国学界对这一领域的专题研究起步较晚,主要是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到现在,仅有十几年的时间,但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目前涉及这一领域研究有诸多学术用语,如“朝贡制度”、“中国的世界秩序”、“华夷秩序”、“册封体制”、“封贡体制(体系)”、“天朝礼治体系”、“中华朝贡贸易体系”、“宗藩体制(体系)”等等,我们采用了“封贡体制”。由于我们对国外研究了解很少,不能较为全面地介绍各国的研究状况,只好舍弃。根据本书的研究时段,这里仅介绍中国学界有关汉唐东北亚封贡体制研究的成果。

一 关于中国王朝封贡体制的宏观研究

关于“华夷秩序”的研究

黄枝连著《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上卷):亚洲的华夏秩序——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形态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创立了“天朝礼治体系”的概念,认为在19世纪以前亚洲存在着一种以中国封建王朝(所谓“天朝”)为中心的,以礼治主义为其运行模式的,用来维系和稳定中国与其周边国家(地区)间、周边国家与国家间的双边和多边关系的区域秩序。何芳川的《“华夷秩序”论》(《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6期)认为“华夷秩序”反映了中国华夏族体同其他族体之间的交流。秦的建立为华夷秩序提出了框架,自汉朝开始构建华夷秩序的内容,扩展华夷秩序包含的范围,至唐朝华夷秩序基本确定。东北亚国家进入这个秩序的时间和原因并不相同。作者以日本和朝鲜半岛的新罗为例,证明了在这个秩序的发展过程中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是在相互的冲突磨合基础上形成的。熊义民的《略论先秦畿服制与华夷秩序的形成》(《东南亚纵横》2002年第3期)讨论了封贡体系建立和形成的基础。认为以册封朝贡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或称为册封体制,或称为华夷秩序,或称为天朝礼治体系,但无论如何表述,都说明古代东亚世界体系是以中华文明为基础形成的,商周时期的畿服制是封贡制度形成的基础。华夷秩序首先形成定型于东北亚的唐罗宗藩关系,然后逐渐扩展到整个东亚世界,并定型为东亚世界的国际关系秩序。韩东育的《“华夷秩序”的东亚构架与自解体内情》(《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分析了华夷秩序演变的过程,认为其经历了从“文野之别”到“国族主义”的漫长演变。华夷间亲缘的关系也相应地经历了从紧密到松弛再到解体等次第演化阶段。这种华夷规则通过“朝贡”和“册封”手段用中央王朝的影响范围按照血缘、地缘、武力和经济文化的高低不同建立起一张“权利—义务”的关系网。指出“华夷”理念之下的“朝贡体系”建立条件是,中国能提供保障国际秩序的军事力量;朝贡秩序建立在中国压倒性经济优势之上;朝贡只要履行中国所规定的朝贡规章制度,即可以获得合法的同中国交往关系。曾磊的《关于中国古代的国际关系体系——华夷体系的一点思考》(《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1期)认为华夷秩序始于周王朝,而这个外交体系一开始是用来处理内部事务的。中华民族的形成主要依靠的是和平交往基础上的民族融合。以中华民族为中心的华夷秩序在变为一种外交体系后,同样强调利益的调和与和平手段解决问题。强调了华夷秩序所表现出来的中庸、调和、和而不同的儒家传统思想对维护地区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于朝贡制度的研究

喻常森的《试论朝贡制度的演变》(《南洋问题研究》2000年第1期)以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为例,简要分析了朝贡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衰亡过程。作者认为朝贡制度建立的前提基础是中国的强大和繁荣,对周边其他国家有足够的吸引力,从而形成制度化的朝贡,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和宗法观念为朝贡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作者还梳理了朝贡发展的大致脉络,认为朝贡制度源于秦,经过汉代的发展,到唐代最后形成规模,直至晚清终结。黄木、吴克娅的《中国古代少数民族朝贡初探》(《青海民族研究》2001年第4期)重点分析了少数民族朝贡的内在动力,一方面中央王朝希望少数民族来朝,对来朝者论功行赏,表明了政治上的隶属关系。另一方面是少数民族首领自愿来朝,可以得到中央王朝的册命,在法律上认可了其首领的地位,在获得丰厚的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可以免受中央王朝的征伐。朝贡有力地维护了中央王朝的统一,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中央王朝回赐、接待朝贡人员以及少数民族入朝的开支是巨大的,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李云泉是对朝贡制度研究较为深入、成果较多的学者,出版了《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作者的研究重点是明清朝贡制度,对于朝贡制度的起源与特点,他认为朝贡制度与先秦分封制密切相关,具有以王畿为中心向外层层扩散的特征,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民族关系、中外关系等多重内容。历史上民族关系与中外关系之间、民族政策与对外政策之间,不仅没有明确界限,而且常常因时移势异而互相转化。其后他又发表了《朝贡制度的理论渊源与时代特征》(《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3期)一文,进一步阐述了朝贡制度产生的过程和发展情况,认为源自先秦时期的华夏中心意识、大一统理念、事大字小的交邻之道是朝贡制度的理论依据。中原政权的朝贡政策奉行的是“厚往薄来”,追求的是政治上的利益,不仅要得到周边政权对其宗主地位的认可,更主要的是周边环境的安定即“守在四夷”。在中原政权与周边政权的封贡关系中,分为亦臣亦治、臣而不治、不臣不治三种形式。简军波的《中华朝贡体系:观念结构与功能》(《国际政治研究》2009年第1期)认为朝贡体系的意识形态结构由三个层面构成,包括儒家思想、天下观和华夷秩序。而其功能包括提供政治合法性、保持体系内经济繁荣以及维护地区稳定。通过中华朝贡体系,中国文化逐渐被传播到了中国的邻近和周边国家,如朝鲜、日本和越南,并深深地影响了这些国家的政治体系、社会结构和世界观念,伴随着这一进程,东亚地区最终形成了儒家文化圈。

关于封贡体系的研究

陈志刚连续发表几篇文章讨论中国王朝的封贡体系,《关于封贡体系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一文讨论了封贡体系的概念命名、指导理论与维系动力机制等封贡体系理论的三个基本问题,认为基于封贡体系的实际组成运作情形规律,应重新强调封贡概念,确认华夷观在封贡体系理论框架中的基础性地位,凸显中原王朝封贡政策复杂变幻背后,维护以陆基国土安全为核心的诸种王朝现实利益是根本政策。接着在《论中原王朝封贡体系的军事防御性——以地缘政治、军事关系为中心的讨论》(《东岳丛论》2011年第5期)一文中进一步考察了中原王朝封贡体系所具有军事安全上的意义,认为其军事功能首重防御,尤以陆基性国土防御为主,但不提倡建立广泛的军事联盟体系和对外领土扩张。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原王朝统治者在大多数时期更愿意以王道待四夷,彼此相安。李宝骏、刘波《“朝贡—册封”秩序论析》(《外交评论》2011年第2期)认为“朝贡—册封”秩序是以中国为中心相对独立、封闭的国际关系体系,而这种“朝贡—册封”的扩散,为儒家文化在东亚地区的固化奠定了基础,也为当代东亚区域意识的兴起、区域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相应的路径。

关于古代中国的国际秩序研究

宋四辈的《古代中国所建立的国际秩序的两重性及其现实意义》(《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6期)认为古代中国所建立的国际秩序是以朝贡为核心的,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以中国为中心的而以他国为藩属的不平等秩序;另一方面它是以文化和经济手段来维持的和平互利秩序。尚会鹏的《“伦人”与“天下”——解读以朝贡体系为核心的古代东亚国际秩序》(《国际政治研究》2009年第2期)认为以朝贡体系为核心的古代东亚国际秩序是一种建立在家庭模板上的“国际家庭”,是将家庭和人际关系的模式应用到国际秩序中,根据与主体距离的远近和亲疏决定周边行为体的地位和等级。作者将古代东亚的朝贡体系概括为亲人文化、熟人文化、生人文化。并指出这种家庭模式下的国际秩序是与古代主权观念不清、领土疆域不明确、人员往来不多、信息交流不充分相关联的。刘波的《“朝贡—册封”:古代区域性国际体系的外交规范和制度》(《中国文化报》2010年6月30日第3版)认为“封贡秩序”的建立经历了秦、汉唐和宋元三个时期最终确立起来,汉唐正是封贡体系的定型时期。和平主义不干涉政策、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文化制度上的吸引、松散的权力结构模式和经济上的互利平等性是其特有的规范和制度,但是这种朝—贡册封体系带有鲜明的联盟外交特征以及朝贡国之间外交地位的不平等性。

关于朝贡贸易研究

朝贡贸易是周边地区国家加入中国王朝封贡体制的重要驱动力。伍庆玲的《朝贡贸易制度论》(《南洋问题研究》2002年第4期)认为朝贡贸易是将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运用到处理社会与社会产生的一种关系模式和客观存在,它源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内在政治观念,由这种观念外化为处理对外关系的一种制度和行为方式,但是又受到封建社会重农抑商思想的影响,是建立在农业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地区合作制度,朝贡贸易的发展需要在限定的范围内进行。齐涛的《朝贡外交与朝贡贸易》(《学习时报》2004年11月8日)认为朝贡外交是立足于传统的中心大国思想,其实质是宗主认同外交,而非扩张式的帝国外交。在这一外交思想指导下中国王朝的朝贡贸易,表现为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甚至以经济的付出换取朝贡来仪的名义。

此外,权赫秀的《中国古代朝贡关系研究评述》(《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3期)总结了欧美日韩学界与中国学界关于朝贡问题研究的各种观点和研究现状,认为目前朝贡关系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入发展,应该坚持双向乃至全面的跨国和跨地区的视角对朝贡关系展开研究,才能真正揭示其作为一种地区性国际秩序的历史真相。王大虎的《中国学者对中国古代朝贡体系研究回顾》(《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认为中国学界在古代朝贡关系的概念问题上已有相当深入的讨论,但在研究的系统性上,尤其是创造性的理论构架方面明显不足。作者提出要重视对文献的深入挖掘和分析朝贡制度的内在逻辑,同时要对朝贡这一国际秩序所涉及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给予充分的关注。

二 关于汉代东北亚封贡体制的研究

学界普遍认为中国王朝的东亚封贡体制建立于汉代,但专题研究汉代封贡体制的成果少,贾丛江的《西汉属部朝贡制度》(《西域研究》2003年第4期)论述了西汉属部的不同类型和承担的政治义务,作者将各属部分为“纳贡者”和“纳质内属者”,“不定时朝贡”和“岁首朝贡”,探讨了属部“朝正月”制度的源起、发展和具体内容,认为“朝正月”制度是西汉属部朝贡制度的核心。指出汉代规定属部除君长以外,佩汉印绶的贵族也有派遣使者朝贡的权力,并探讨了汉朝对贡献者身份的甄别鉴定制度,朝贡贸易、接纳回赐方物以及接送使者的制度规定等。侯养民的《“汉委奴国王”金印》(《文博》2002年第5期)介绍了“汉委奴国王”金印的发现,并将其与出土的东汉授予其他王的金印相比照,认为从质地、印体造型、印文字风格和典仪上都符合东汉授印制度,确认“汉委奴国王”金印为东汉光武帝时期中央政府授予倭奴国王的金印。“汉”字即证明了汉朝将其视为藩属国之一,说明自东汉以来日本列岛就同中原王朝有封贡关系。

李云泉的《汉唐中外朝贡制度述论》(《东方论坛》2002年第6期)认为汉唐时期朝贡制度逐渐有了比较固定的内涵,具有政治和贸易双重功能。制度化更加明显,贡、封之间,已有定例可循。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朝贡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日益周密而具体。汉代的中外朝贡制度,已经出现专门管理朝贡的组织和官员。南北朝时期分裂割据的局面虽然对中外关系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但中日、中韩以及与北方政权之间的交往仍有进一步的发展。至唐代朝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呈现出“四夷来朝”的局面,朝贡制度亦日趋成熟。朝贡关系成为当时中外交往的重要途径之一。但除少数藩属国外,朝贡制度中的册封制度,并不具君臣主从关系的实质内涵。这种象征意义,也是后世朝贡制度的一个鲜明特征。

徐贵通的《中原王朝对高句丽的册封》(《通化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和魏存成的《中原、南方政权对高句丽的管辖册封及高句丽改称高丽时间考》(《史学集刊》2004年第1期)这两篇文章通过翔实的史料,论证了自两汉经魏晋南北朝至隋唐高句丽政权连续接受中原、南方政权的册封,这种册封完全形成了一种惯例和制度。刘信君先后发表的《中朝与中琉朝贡制度比较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中朝与中越朝贡制度比较研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年第9期)、《中朝与中国和东南亚藩属国朝贡制度之比较》(《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三篇文章,以中朝关系为基点,将其与其他国家地区同中国的朝贡关系进行比较,在朝贡时间、贡期、贡道、贡物、规模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中朝朝贡在中国古代朝贡关系中是最为典型的,主要表现在朝贡时间最长,政治上关系最密切,经济交往最频繁,军事上时有接触,文化上影响较大,是典型的朝贡国。而中国和东南亚其他藩属国,只是礼仪性的朝贡关系,属于准朝贡国。

三 关于南北朝时期东北亚封贡体制的研究

南北朝时期中国王朝陷于分裂状态,但东北亚封贡体制非但没有解体,反而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学界对这一时期的研究比较集中于朝鲜半岛与中国王朝的封贡关系。韩昇的研究成果最为显著,先后发表了多篇文章,《“魏伐百济”与南北朝时期东亚国际关系》(《历史研究》1995年第3期)认为南北朝的分裂局面,导致当时东北亚地区民族、国家间的外交政策呈现出区域性、短期性和实用主义的外交特点。这样的外交政策,在高句丽、百济与中原政权朝贡关系中体现得较为明显,出于地缘因素和国家安全的考虑,高句丽与其接壤的北朝朝贡往来的频繁远远超过其与南朝的往来,在北朝的地位也高于百济;百济出于经济和文化的需要与南朝的朝贡往来则远远超出其与北朝的往来,在南朝的地位,百济处于高句丽之前。他在《百济与南朝的文化交流及其在东亚的意义》(《黄帝文化研究——缙云国际黄帝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10月)一文中认为南北朝时期是东亚政治局势变化的重要时期,中国无法强有力地控制东亚的政治局势,出现了各国凭实力互相征服的局面。南北朝时期对外交往环境、原则、秩序都有很大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关系圈。作者统计了百济对南朝和北朝的朝贡次数,得出百济主要向南朝朝贡,南朝国家间关系秩序也由高句丽高于百济,逐渐转为百济高于高句丽。他在《论魏晋南北朝对高句丽的册封》(《东北史地》2008年第6期)中认为魏晋南北朝时代,对高句丽的册封出现了封号军事化和虚封国内州职的现象,这是当时外臣封号内臣化的普遍现象。各王朝显现出尽量拉拢朝贡国和“天下一家”的姿态,试图保持国际影响力,维持原有的国际体系。顾兴斌的《晋与南北朝时期古韩国人对华“朝贡”和“归化”考辨》(《江西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将朝鲜半岛统称为古韩国人。晋、南北朝时期古韩国人对华“朝贡”、“归化”,是迫于外部战争和内部权力斗争的压力而勉强为之,带有权宜之计的性质。中国封建王朝对古韩国人“朝贡”、“归化”过分地渲染,是为了安抚、监督、宣威于边境附近地区的两国人民。

四 关于隋唐时期东北亚封贡体制的研究

隋唐时期随着中央王朝的繁盛和强大,形成了“四夷来朝”的局面,这一时期封贡体制也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朝贡日趋制度化、规范化,为日后朝贡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学界对于隋唐时期封贡体制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

关于唐朝封贡体制的研究。

管彦波的《唐朝与边疆民族政治联系的两种主要途径:册封与和亲》(《黑龙江民族丛刊》2006年第2期)认为唐代对边疆的开拓与经略的过程中,除了因袭历史上传统的“因俗而治”的方法,创立羁縻府州制度加强对边疆的治理外,还不断地册封边疆民族首领官爵名号,频频通过和亲这种特殊的政治联姻,加强与边疆民族政治上的接触与联系。册封则是以官爵名号确定政治上的隶属关系,通过册封这种“以定君臣”的羁縻方式,唐朝加强了与边疆民族的政治联系,并且随着这种政治关系的确立及延续,使统一多民族国家间各民族的凝聚力不断增强。陈尚胜的《东亚贸易体系形成与封贡体制衰落——以唐后期登州港为中心》(《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认为始于唐后期以来的东亚贸易体系是唐朝后期封贡体系衰落的结果,朝贡贸易并不是东亚经济体系的主体,东亚经济体系的形成是因跨海商人、地方政府及官员的利益需求,推动了海外贸易的发展,从而形成的互市贸易支撑了东亚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而“朝贡贸易论”放大了朝贡行为对东亚经济的作用。

关于隋唐与靺鞨、渤海封贡关系的研究。

金毓黻的《渤海国志长编》(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社1982年翻印)将散落在中外史籍中的史料汇集起来,成为研究渤海问题的经典之作,上编总略收集的史料中涉及渤海同隋唐和其他周边政权的封贡交往,下编文征收集了渤海同其他政权交往的敕书、书信等,丛考中涉及渤海同唐和日的交往,并总结整理了渤海同日交聘的表格,作者认为渤海之朝唐、聘日,俱含有市易之意。佟柱臣的《考〈渤海记〉著者张建章〈墓志〉》(《北方文物》1981年第1期)对《渤海记》作者张建章墓志中关于渤海国史的考证,通过对其生平的研究作者认为墓志所记载的事迹,丰富了渤海国同唐地方政府交往的史料。并分析考证了张建章由唐至渤海答聘的交通线路。肯定了张建章所做的《渤海记》以及其墓志对研究渤海国历史所具有的学术价值。陈振龙的《渤海国与唐朝和日本的友好交往》(《黑龙江史志》2010年第5期)根据史料记载,认为渤海事唐恭谨,朝贡频繁同时也有商业贸易。统计出渤海与日本的交往中,共遣使35次,日本回聘13次。认为最初渤日交往是从政治军事形势的需要出发,其次是开展交易,互通有无。同时渤海也将从唐朝吸收的中原文化积极向日本传播。

关于隋唐与朝鲜半岛国家的朝贡关系研究

在这一领域较为重要的著作有拜根兴的《七世纪中叶唐与新罗关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作者熟悉中韩学界的动态和观点,利用中韩两国史料进行缜密考证,全书以唐和新罗的关系为主线,自新罗王时期开始与唐接触至唐与新罗战争结束,考察了唐朝赴朝鲜半岛的将军的行迹,涉及当时朝鲜半岛上的其他国家,甚至是隔海而望的日本。韩昇的《隋炀帝伐高句丽之谜》(《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认为隋炀帝征伐高句丽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以隋为中心的国际秩序。隋朝四周各方来朝,只有高句丽不真心臣服,潜通突厥,阻碍东亚国家入朝。征服高句丽,就能彻底实现隋朝世界大帝国的战略,这场战争的实质是基于大中华意识之下的军事威胁。周向峰的《周隋之际对高句丽册封的改易与隋丽关系之走向》(《史林》2010年第5期)分析了周隋之际对高句丽的册封发生过重大的改易,其中将王爵从“辽东王”改封“高丽王”,是对高句丽地位的黜退。隋王朝通过封授官爵的进退,向高句丽发出警示。而高句丽在表面顺服的背后,更是坚执保全自己在辽河流域的利益。因此,彻底解决辽东问题,成为中原王朝必然的战略选择。唐纲的《隋唐以来中朝朝贡制度的演变》(《毕节学院学报》2011年第11期)认为朝鲜在朝贡次数、与中国的政治隶属程度以及在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度方面,都超过了其他朝贡国。朝鲜是向中国朝贡时间最长、也是中国最后失去的朝贡国。作者认为中朝朝贡制度确立于隋唐时期,将其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探讨了每个阶段的特点,并简要分析了朝贡制度持续发展的原因及其现实意义。

关于隋唐与日本关系的研究

黄枝连认为在隋唐以前中日关系主要以日本主动的“朝贡贸易”为主,从隋唐开始直至宋朝,中日关系出现转折,中国官方对中日双方交往的兴趣和主动性增强,日本对中华文明的自觉汲取使日本社会文化体系迅速发展。[25]沈仁安的《唐日关系的若干问题》(《日本研究》1994年第3期)一文主要从唐日交往的三个历史事件,探究了唐日之间交往的问题。从贞观年间高仁表出使日本不宣朝命而还;高宗永辉五年令倭王出兵救援新罗,而日本却出兵助百济攻打新罗等事件唐朝的态度看,唐太宗和高宗都认为日本为远夷,不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对唐日关系并非十分重视。作者怀疑天宝十年日本使臣与新罗使臣争长事件的真实性,认为在以唐为中心的东亚国际体系下,日本的地位不可能超越新罗。朱莉丽的《从唐日外交态势看天宝争长之可能性》(《安徽史学》2005年第4期)则认为天宝争长之事有其真实性,中国史书中不见记载,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官方史书记载通常有美化事实的传统,另一方面同唐朝时期并不重视中日关系有一定的原因,使该事件未记入中国史书。王心喜的《论日本遣隋使》(《史学研究》2002年第7期)从日本遣隋使来华目的、遣使概况和遣隋使在中日文化交流中的地位与作用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作者总结了日本四次遣隋使的情况,考察了遣隋使的航海工具、航海术以及来往的交通路线,认为当时日本已经掌握了利用季风条件,日本遣使隋朝肇始于日本民族直接汲取中国先进文明,改造国家的积极行动。武心波的《日本与东亚“朝贡体系”》(《国际观察》2003年第6期)认为日本与东亚朝贡体系,由最初后汉时期的依附追随型,逐渐在隋唐时期转为要求与中华帝国“平等”,日本与东亚朝贡体系的关系,更多的是依据非理性的功利性原则来确定彼此关系,因此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牟发松的《汉唐间的中日关系与东亚世界》(《史林》2004年第6期)认为汉唐间的中日关系与东亚地区的历史发展具有密切的关联,中国文化的强烈吸引力和巨大辐射力,构成中日交流的最初动因和向前推进的内在动力。7—9世纪日本在政治和文化上的变化,使它最终被以唐朝为中心的东亚文化圈所接纳。隋唐时期日本使节的争长及日本国号的变更,显示了日本力图与隋唐帝国保持对等外交的顽强努力,也埋下了后世东亚世界格局的历史基因。付百臣的《略论日本在东亚朝贡体系中的角色与作用》(《社会科学战线》2007年第6期)认为在中日朝贡关系中日本属于非典型的朝贡国,日本对华朝贡具有间断性、功利性、叛逆性的特点。在政治上,日本也曾接受了中国王朝的册封,使用过中国王朝的年号。但日本更具独立性,甚至把朝鲜作为侵略的首要目标。经济上,日本向中国王朝的朝贡均是有目的的,有比较强的经济性和功利性。在以中华帝国为中心的东亚朝贡体系中,日本是反复无常的朝贡国,也是这一体系的终结者之一。

韩昇对隋唐与日本关系的研究用力最勤,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南北朝隋唐时代东亚的“佛教外交”》(《佛学研究》1999年6月15日年刊)指出日本遣隋使的基本性质是国家间的政治外交活动,而其采取的形式则带有浓厚的佛教色彩。日本遣使隋唐以佛教为外衣的政治目的在于,寻求与中国对等的外交关系。日本当政者的主张可以在此形式的掩护下展开,成功则可直接转变为国事活动,不成功则可作为非正式的文化交往,推卸政治责任,以收进退自如之效。《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敦煌本圣德太子写经与东亚的“佛教外交”》(《史学集刊》2001年第3期)一文认为北京大学图书馆所珍藏的圣德太子所写经书并非真迹,但其流传到中国反映了隋唐与日本佛教交流的情况。当时日本的政治形势要求提高天皇的政治地位,希望通过佛教的神权对政权有所压制。而且日本与新罗关系僵化,也需要隋朝的谅解和支持,因此日本遣使入隋虽然是以佛教外交为依托,但其实质则是引进隋朝政治文化的需要。在《从空海〈为大使与福州观察使书〉论唐日关系》(《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空海所作《为大使与福州观察使书》,透露了唐朝与日本交往中存在国书的重大线索。否定了许多日本学者认为两国关系中没有国书往来,日本不曾向唐朝称臣,两国关系为“对等外交”。作者通过对使书中关键词语的解释、唐朝的法令规定、隋唐与日本交往的惯例及其友好关系等诸多方面考察,证明日本是向唐朝递交国书的。日本坚持以天皇号自称,以至用译音蒙混,希望获得比较平等地位的要求,远比后人所谓不递交国书的莽撞来得高明。《白江之战前唐朝与新罗、日本关系的演变》(《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1期)一文,作者分析了“白江之战”前后唐、日、朝鲜半岛诸国之间的关系问题,认为唐、日、高丽、新罗、百济对战局的加入和相互间利益的纠葛,使得东亚各国关系被重新分化组合,是加速东亚世界最终建立的一大契机。在《东亚关系的变动与遣唐使始末》(《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作者根据日本遣唐使的变化将唐日关系分为三个阶段:唐初,日本遣唐使主要围绕向唐朝学习、打探唐朝虚实和朝鲜半岛局势三个方面展开;继而,唐与新罗联合对高句丽、百济战争时期,日本高估自己实力想与唐朝分庭抗礼,甚至兵戎相见,最终惨败,使日本认识到与唐朝还有很大的差距;最后,日本又重新派出遣唐使,揭开了后期遣唐使的序幕。

关于日本与朝鲜半岛的关系研究

李存朴的《近代以前的日本与朝鲜——以“西蕃观”与“朝贡”为中心》(《历史教学》2008年第6期)认为日本对朝鲜之“西蕃观”脱胎于中国的华夷观念,但又不同于中国的华夷观念。一方面,日本将朝鲜半岛诸国视为“西蕃”要求它向日本朝贡,这与华夷观念是相通的;另一方面,日本的“西蕃观”不是以文化别华夷,只是以强硬手段控制朝鲜半岛。这种外在形式上的朝贡关系是“西蕃观”的主要核心内容,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强力控制性朝贡转变为正常性朝贡,最后又演变成观念性朝贡。日本将朝鲜视为属国,是日本型华夷秩序的基石。

此外,本书的作者们从事汉唐时期东北亚封贡体制研究的过程中相继发表了十几篇论文,此次皆纳入本书,故不再介绍这批论文的内容。总体看,关于汉唐东北亚封贡体制的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隋唐时期的成果最多,其次是南北朝时期,两汉时期最少。由于资料所限,对国外学界的成果没有介绍,十分遗憾。尽管我们知道对国内相关成果的评述肯定存在挂一漏万的现象,但仍可以断言,学界关于汉唐东北亚封贡体制的研究存在许多盲点,而且至今没有一部系统研究汉唐东北亚封贡体制的著作问世。填补这一空白,是我们撰写此书的初衷。由于这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领域,这部书只是一块小砖,期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