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环境问题究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发展道路问题,离开经济发展谈环境保护必然是“缘木求鱼”,离开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势必是“无源之水”。正确的经济政策就是正确的环境政策,正确的环境政策也是正确的经济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说,发展就是燃烧,烧掉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产生的是GDP,科学发展就是消耗的资源越少越好,产生的污染越小越好,最好是“零排放”,前者是“资源节约”,后者是“环境友好”,概括起来就是又好又快、好字优先。[1]因此,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是处理好环境问题。

我国环境问题具有“共同但又独特”的特点。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集中出现,呈现结构性、压缩性、复合性、区域性和全球性五大基本特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越来越显现出来,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环境压力继续加大。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现实的呼唤。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加强环境保护是稳增长的重要引擎,是转方式的重要推动力量,可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提高生态文明水平。2011年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了要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2]

环境保护法治具有稳定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在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在新形势下必须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宏观调控的先导作用和倒逼机制,紧紧围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质量、增强发展后劲,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全面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

本编在厘清我国在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的基础上,分析了环境保护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回顾了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考察了美国、德国等国家在环境保护法治方面的经验,进而从明确环境保护法治的指导思想、调整基本原则、完善环境保护立法体系、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体系、强化环境保护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1]周生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在2008年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http://news.sina.com.cn/c/2008-01-28/093013338896s.shtml。

[2]周生贤:  《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http://www.mep.gov.cn/gkml/hbb/qt/201206/t20120606_2310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