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 研究项目概况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属于中国法学会2009年批准立项的十大专项研究规划项目之一。该项目由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佑海同志主持。课题组阵容强大,成员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等立法和行政机关,以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南京农业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研究机构。项目周期为2年,自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

按照中国法学会对项目研究的要求,课题组积极开展研究工作。课题组负责人精心组织研究队伍,统筹谋划研究分工,周密安排研究计划,定期检查研究进度,严格要求研究质量。课题组全体成员通力合作、密切交流、充分讨论、认真写作。在中国法学会的宝贵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课题组如期完成了项目研究任务。

二 研究背景意义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契合了当代中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客观要求,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将逐步完善的发展趋势,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躲不开、绕不过。[1]

从国际形势来看,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2]

从国内形势来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转型加快。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以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耗、低产出为表现特征,经济发展过程中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3]

从国内法治建设情况来看,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4]但是,我们面临的法治建设任务仍然很繁重。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5]

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法治建设的新要求,面对我国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任务,加强可持续发展的法治建设更加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研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更加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何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如何适应司法公平正义的需要,继续加强司法和法律监督,从而全方位地完善法治,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效保障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三 研究内容简介

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1.全面准确理解经济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与法治建设的互动关系,科学诠释经济发展的质量(“好”)、速度(“快”)和“可持续”的辩证关系,特别突出论述可持续发展与法治建设的相互关系,并且使上述价值理念始终贯穿统领各个子课题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当中。

2.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法治建设面临的形势进行总体分析和研判,又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治建设中与可持续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进行重点分析和阐述。这些突出问题主要包括环境问题、资源问题、能源问题、农产品问题和气候变化问题等。

3.以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土地资源保护、优势矿产资源保护、能源安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低碳发展七个领域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为重点研究对象,单列七个专题,分别进行详细论述。

4.分别考察和梳理部分国家在前述七个专题领域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具体实践,认真分析和提炼其中的经验启示。

5.在前述七个专题领域,针对影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治因素,有的放矢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包括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加强完善相应的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

四 研究思路说明

本课题在总体上遵循从一般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的研究思路。从整个课题的结构来看,课题分为八篇。首先是基础篇,对又好又快发展、可持续发展与法治建设的相互关系进行一般分析阐述,并对如何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法治建设提出了原则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把握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七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设置七个专题,分别是环境保护法治篇、水资源法治篇、土地资源法治篇、优势矿产资源法治篇、能源安全法治篇、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法治篇和低碳发展法治篇。基础篇与专题七篇的关系,体现了从一般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的研究思路。

专题七篇遵循了历史渐进式的研究思路,紧紧围绕各自的核心和关键问题加以展开,基本上都按照“当前现状与形势→回顾与反思→境外考察借鉴→对策建议”这样的逻辑结构逐步深入展开。在各自的对策建议中,也都大体遵循着从一般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的思路,即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理论建设到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各个层面的若干具体建议,步步深入论述。

上述研究思路,使整个研究在形式上保持了相对整齐统一的风格,在内容上则体现了全面与重点的统一、历史与现实的统一、国内与国际的统一。

五 研究方法综述

本项目研究主要采取的研究方法包括:

(1)系统分析法:把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各个要素(环境、资源、能源等)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机统一的整体,把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诸方面作为可持续发展法治建设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进行综合、系统的研究分析。

(2)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方法贯穿于研究全过程。在总论部分,对不同的发展观理论进行了梳理比较,对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比较;在分论部分,对国外相关情况进行了对比性分析,通过考察国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治建设实践,分析其经验和教训,提炼其中适合我国并对我国有借鉴意义的做法。

(3)历史分析法:在总论部分,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考察了中外发展观的历史变迁,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可持续发展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分析了当前可持续发展法治建设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在分论部分,对各个领域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进行了简要梳理。历史分析有助于总结可持续发展法治建设的成败得失,把握可持续发展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

(4)实证分析法:通过对相关部门、行业和地区的调研及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可持续发展法治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梳理提炼相应的对策措施和经验启示。

此外,在部分章节还运用了价值分析法、法律经济学等分析方法。

项目研究运用的研究手段主要包括:

(1)收集整理相关文献资料。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和信息工具,检索、收集国内外有关可持续发展法治建设的理论、案例和立法资料等,并进行整理、筛选和归类。

(2)开展实践调研。通过实地调研、书面、口头、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有关地区、行业和部门调查了解可持续发展及其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

(3)参加学术研讨。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参加了多个相关的学术会议,与来自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众多专家学者相互交流,听取多方面的意见。

(4)专家咨询。研究过程中,针对一些疑难问题,不定期召开咨询会,向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环境、资源、能源、气候变化等各个领域的学者以及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各个部门的专家咨询请教,听取他们对项目研究结构设计、内容安排和有关具体问题的分析和建议。


[1]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1年7月1日)。

[2]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同上。

[4]吴邦国:《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网(http://theory.people.com.cn)。

[5]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