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有关确信副词的研究

一 国外有关确信副词的研究

夸克等(Quirk et al.,1985:615)把情态副词称作“实义的外加语”(content disjuncts),同时也是“态度的外加语”(attitudinal disjuncts)。该书讨论了两类实义的外加语:一是有关真实程度和真值条件的,如“really,certainly”等;二是对内容作出价值判断的,如“understandably,wisely”等。前者正是确信义情态副词。夸克等在书中列出了22个确信副词。此外他还区分了外加语(disjuncts)、次修饰语(subjuncts)和连接性副词(conjuncts)的不同,并且使用一些句法特征来描写它们。比如,外加语不能成为分裂句的焦点,不能说“It is certainly that he came back”;外加语不能成为否定句和疑问句对比的基础,不能说“He didn't come back certainly,but maybe”;外加语不能成为聚焦的次修饰语的焦点,不能说“He only certainly back”。夸克等从句法结构的角度来观察情态副词给人以启迪。赫德·斯登和普鲁(Huddleston&Pullum,2002:576)把情态副词称作“情态附加语”(modal adjunct),并且认为它们属于小句导向的附加语而不是VP导向的附加语,小句导向的附加语倾向于出现在句首,它们一般表示认识情态的意义。赫德·斯登和普鲁还讨论了情态强度,他们认为情态可分为四种强度,确信副词处于最高的强度。他们认为,跟没有情态化的命题比起来,强情态附加语强调这种承诺,或者让承诺更明确。赫德·斯登和普鲁(2002:770)还注意到情态附加语没有in-和un-的否定语缀的形式,情态附加语的辖域比否定大。比伯等(Biber et al.,1999:853—856)把确信副词看作“看法状语(stance adverbials)”。他们认为“看法状语”可以分成认识的、态度的和风格的三种类型。“认识标记表达说话人对于命题的确信度、可靠度和限制度的评等价,同时也评论信息的来源”(比伯等,1989:854)。比伯等显然持广义的认识情态观,他所说的认识标记包括了言据。认识标记又被分为6个语义类别,其中包括了“确信与怀疑”和“知识来源”。比伯等还注意到了确信副词类别模棱两可的情况。

西蒙·范登堡(Simon-Vandenbergen,1996)从功能的角度研究了政治性对话中确信副词。政治采访一方面显示了回避和不做承诺的策略,另一方面也频频使用确信情态词。论文试图展示人际意义结构跟概念意义结构以及宏观情态一样,对交谈的连贯性和一致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西蒙·范登堡和艾梅(Simon-Vandenbergen&Aijimer,2007)基于语料库对英语中的确信类情态副词的语义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该书讨论了认识情态和言据性、预期性的关系,把确信情态副词分成纯粹的确信副词、跟言据性有关的确信副词、跟预期性有关的确信副词及跟言语行为有关的确信副词,并分别对这四类确信副词进行了研究。该书运用了英语和法语、德语、瑞典语、荷兰语的对译材料语料库来确定确信语义场,带有跨语言的视角。

二 国内有关确信副词的研究

在汉语界尚未见到全面系统的有关确信副词的研究,但有不少研究是从句法、语义、语用、语篇或语法化角度深入研究某个确信副词,或者比较意义和功能非常接近的一组确信副词。

学者们对确信副词的比较主要涉及“一定、肯定”“确实、的确、实在”这两组词。潘汜津(2006)比较了表必然的副词“一定”“肯定”“必定”“势必”,指出必然范畴语义上涉及已然和未然、主观叙述和客观判断、强必然和弱必然,动态性与非动态性几组区别特征,另外还有口语和书面语色彩之分。他的研究实际上涉及了确信副词的主观度、确信度等问题,观察较为仔细。丁萍(2008)比较了“一定”与“肯定”做状语时的异同,认为“一定”是说话人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的一种主观推断;“肯定”则是说话人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的一种客观认定。“一定”还表示意志的坚决,表决心,表坚决的要求或命令。“一定”与“肯定”在句法结构上的差异表现在对主语的选择,与能愿动词的共现、否定方式、对句式的选择。把“一定”和“肯定”的主要差别概括为偏主观还是偏客观有一定的道理,但对时间的选择也是二者一个较为明显的区别,此外“一定”和“肯定”在确信强度上也存在细微的差别。

肖奚强(2007)认为语气副词“的确”“实在”存在句法、语用上的差异。句法上“的确”可以自由地与动态助词“着、了、过”以及时态副词“在、正在”共现,而“实在”基本不具备这种能力。“实在”多与否定式连用,常与感叹形式“太……了”连用,而“的确”则没有这种倾向。语用上“实在”主要对本句所表述的内容加以强调,而“的确”则具有回应上文的衔接作用。肖奚强很好地比较了“的确”和“实在”,但是对两个词语义背景的分析还略嫌不够。王叶萍(2008)从语义、语用、句法和篇章等角度对“确实”和“实在”的异同做了较为全面的比较研究。认为“确实”的语义是确认情况的真实性[+确认],而“实在”的语义则是强调情况的真实性,语义特征是[+强调],“实在”的主观评注性强于“确实”。“确实”句存在一定预设,可居于句首,语篇衔接作用比“实在”强。王叶萍注意到了“实在”的强调功能,却忽视了“实在”在否定句中的反预期语义背景。

李成军(2005)认为“一定”可以分为“一定1”和“一定2”,前者是“一定得/要”的简略结果,后者是“一定会/是”的简略结果。我们认为“一定1”和“一定2”的存在不是因为它们跟特定的助动词连用省略的结果,根本原因在于“一定”兼而表达认识情态和义务情态。“一定”意义本身的二重性才是它们既能跟表认识情态的助动词“会”连用,也能跟表义务情态的助动词“要”连用的内在原因。

李劲荣(2007)探讨了“实在”句的语义格局与语法制约,他认为“实在”句的典型语义格局是:(本来)-q,实在p,(所以)q。“实在”的语法意义就表现为“对事物性状高程度的主观确认”。抓住语义格局这一点是非常值得称道的,然而“实在”句的语义格局是否可以概括为上述格式呢?恐怕还值得商榷,“今天实在太冷了”这样的句子就不需要出现在因果关系中。“我实在不知道您来了”这样的句子似乎也没有“对事物性状高程度的主观确认”的意思。对“实在”句语义格局的探讨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和细化。

罗耀华、齐春红(2007)以“的确”为例探讨了副词性非主谓句的成句规约:一是句法上要求具备自由性、语境依赖性;二是语义上具有可预测性和主观性;三是语用上是焦点算子及具备传信功能。魏红(2009)探讨了“的确”的篇章功能和衔接功能,认为衔接功能是“的确”句法位置不断前移的结果,主要表现为确认、解释和预示转折。像“的确”这样的位置灵活的副词,从语篇的角度考察是非常必要的,句法位置的前移也反映了人际功能的增强,在某种程度上有话语标记的功能。

周丽颖(2009)认为“自然”可以分成“自然1”和“自然2”。前者出现在前一个分句,有让步的意义,表现为对某一情况的承认;后者出现在后一个分句,表示肯定,同时含有推断或结果的意味,倾向于情态表达。她观察到“自然”的两种意义及出现语境,但对两种意义的联系注意得不够,实际上“自然2”的确信意义和“自然1”的让步意义,是从情态意义到后情态意义的发展。

一些学者对个别确信副词的成词过程及意义发展感兴趣,语法化和主观化成为新的研究潮流。朱冠明(2002)考察了副词“其实”的形成,认为现代汉语副词“其实”来源于古汉语中处于主语位置的偏正词组“其实”,约在晋以后完成其虚化过程。崔蕊(2008)探讨了“其实”的主观性和主观化,认为从共时层面看,“其实”经历了客观对比—主观对比—主观认识—话语标记的主观化历程,历时层面看,“其实”经历了偏正词组到句内副词到句副词的过程。张艳(2008)讨论了副词“实在”的语法化,认为“实在”经历了跨层结构凝固为副词的过程,认为句法层面的重新分析是副词虚化的机制之一。从语法化的角度研究副词的历时发展可以找到确信副词意义发展变化的规律线索。

三 有关确信副词研究的评价

确信副词在近年来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在国外的研究中西蒙·范登堡和艾梅(2007)可以说是对英语确信情态副词最全面最深刻的研究。他们的研究有两点值得称道:第一,在确定英语确信情态副词语义场时,运用了英语和法语、德语、瑞典语、荷兰语的对译材料。这是一个崭新的角度,有方法论价值。通过观察对译材料,可以发现在单一语言深入研究可能忽视的方面,语义场中词语间的亲疏关系可以通过对译度反映出来。当然,要正确合理地使用对译材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需要研究者对几种语言都比较熟练,副词的细微差别才能比较出来。第二,运用参数分析和语义地图两种方式来描写英语确信情态副词的语义场,两种方法可以相互参照相互印证。这使得最后的研究结果更加可靠。

汉语确信副词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第一,在理论层面上,一些重要问题,如确信副词的范围、分类以及与语气副词、情态副词的关系目前尚未得到清楚的说明。第二,在研究视野上重视“点”而忽视“面”,重视“个性”而忽视“共性”,重视“微观”而忽视“宏观”,对单个确信副词的描写和少数几个确信副词的描写可谓细致,却缺乏对确信副词词汇场宏观的整体的研究。第三,在研究视角上,主要从句法、语义、语用、语法化和主观化的角度来探讨确信副词,缺乏类型学视角的研究,对确信副词的使用情境和社会功能也重视得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