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估步骤、方法与结果

(一)评估步骤

1.遴选评估机构

专业评估出自专业团队。因此,首先要由委托机构(如Y区政府或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或定向邀请遴选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这是做好评估工作的第一步。考虑到信息经济政策的复合性,评估机构应当拥有足够多的具有法学和经济复合背景的专业人才,其对政策指标有一定理论研究,且熟悉党、政等实务工作。杨寅、陈琦:《法治评估指标体系的编撰与操作——以上海市静安区依法治区评估指标体系(2015)为例》,《行政法学研究》2015年第6期。

2.商谈、敲定评估工作细节

评估机构选定后,应当组织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的对接,进行深入的、全面的讨论,就开展评估工作的原则、要求与关键细节达成一致,从而保证事关评价成败的各种依据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信息经济政策评估的依据主要分为两大块:一块是现有政策,包括省(市、区)以及典型的其他地区的政策;另一块是基础数据,主要是政策出台前后发展情况的对比数据。

3.整体分析、确定行动纲要和人员分工

以Y区为例,评估机构应系统分析Y区信息经济政策的总体情况,找出需要收集的材料,以及这些材料掌握在哪些部门手中或需要自行调研等,然后拟订工作计划和人员分工。

4.统计与分析

对收集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与发展数据的材料,按评分标准进行分类整理,并逐个打分、交叉复核、统计。

5.反复修正

在开展评估打分的过程中,应当就打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交叉复核中出现的得分差异,及时会商讨论,查找原因,根据原始资料和评估方法进行修正。

6.撰写评估报告

依据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结果撰写评估报告,阐述得分、失分原因,对历年得分进行纵向比较,总结该区推进信息经济发展的政策成效,分析政策施行中出现的问题与挑战,提出完善建议。同时,对整个评估工作的其他方面也进行深刻的总结,复印相关资料存档。

7.成果移交

向委托方呈交评估报告,并应委托方要求予以详细阐释,递交有关资料原件供委托方整理存档。

(二)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科学、先进与否,直接关系到政策评估的质量高低。通过调取材料和数据、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获取基础资料后,按以下两种办法评估。

1.定量评估

定量评估建立在对基础数据的理性的、客观的分析基础上,主要依靠打分。因此其适用领域是可数据化或可试验化的事物。打分标准有加分制与减分制两类。正面评价就加分,负面评价就减分。加分制是依据每项指标独立的打分标准得出相应的得分,再将同级别所有指标的得分相加,层层递进,最后得出评估总分。杨寅、陈琦:《法治评估指标体系的编撰与操作——以上海市静安区依法治区评估指标体系(2015)为例》,载《行政法学研究》2015年第6期。评估打分可以按百分制,也可以按1000分制,或者其他分值。一般将评估起评分设为0分,满分设定为100分。在有多级指标的情况下,通常按最低一级指标逐个打分,最后逐级汇总。

2.定性评估

定性评估是一种社会科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定性评估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向度的分析,运用演绎和归纳、综合与分析以及概括与抽象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最终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李晓鹏:《政治学研究中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的探析》,载《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2期。比如,对Y区推进信息经济发展政策的合法性进行分析,就需要主要依靠定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