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沙自贸区发展亮点

(一)工商服务不断优化

1.加快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注册登记流程

加快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南沙区启动了政府权责清单制定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初步梳理了南沙区向省、市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废除了67项行政审批科目和43项备案科目,另外转移和整合行政审批15项、备案7项,市场准入审核事项由原来的101项缩减到现在的12项。制定审批清单,调整各类审批流程,优化注册登记流程,争取试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行“一口受理”新模式政务系统改革,“一口受理”登记改革结合并联审批企业设立的机制,大大简化了企业登记注册的流程,企业可在1个工作日内获得8个相关部门颁发的文书证章。同时,在全国第一个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整合进海关“一口受理”系统。

2.首发“一照一码”,进一步简政放权

南沙自贸区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将由包括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核发各自相应的许可证,简化为由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且已在全国率先将“一照一码”扩展至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人社、海关等八个部门,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

南沙“一照一码”登记注册以“一口受理”政务系统为主体,建立“三个一”模式(在一个平台内,一次性收集要件,一天内完成办理),向企业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前台后台数据共享和信息推送。企业只需提交一次申请资料,即可在一天内到受理窗口领取集合八证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印章,大幅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减少了企业注册登记的成本。

3.试点推行商事服务“香港通”工作机制,搭建港澳、内地双向通道

2016年4月17日,南沙区政府启动南沙自贸区“香港通”商业事务服务建设,在区内试行“香港通”服务工作制度,在国内最先实现把内地商事服务机制拓展到香港地区。

“香港通”构建四大平台,搭建港澳、内地双向通道。一是建立招商引资服务信息平台,主要措施是通过与越秀集团和香港创兴银行合作,借助它们在香港的服务网点,推介南沙具体招商引资政策,使香港企业和投资者不用进入南沙就能够掌握南沙现时的招商政策,有利于增强海外资本市场对南沙的了解,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外资投资南沙和优秀外资企业在南沙落户。二是建立港企“一站式”投资服务平台,与香港创兴银行深入合作,由创兴银行服务网点辅助市场监管局,替香港企业和投资者在香港当地实现代办证照和税务登记,快速完成在南沙登记注册企业。三是建立港企商事服务支持平台,通过设立南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落户南沙的港企提供快速审批和绿色通道等配套服务。另外,如果政府工商等部门审批企业登记、筹备、营业和监管时出现各种问题,可以通过平台与港企实现沟通解决。四是建立政府与港企的沟通平台,实现企业发展诉求和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匹配,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和助力落户企业快速发展。

“香港通”目标是建立香港、澳门投资内地和内地通过香港、澳门走向国际市场的便捷渠道,同时为探索广州市“穗港通办”工商注册登记改革积累经验。

4.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促进协同监管

南沙区率先建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并于2016年4月向社会发布。该平台把政府监管体系与企业信用公示整合在一起,这种监管的创新有助于对自贸区内快速增长的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协同监管,保证区内企业良性发展。

平台创新地将“互联网+”思维与市场监管结合,归纳整理包括政府45个部门和企业各类信息86万条,涵盖近5万户市场主体,实现各部门的信息自动收集和信息的多部门全面互联共享。另外,该平台在全国首次实现了把涉及进出口的企业的海关和检验检疫的信用信息与属地市场监管共享,推动了口岸监管和属地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有助于跨部门协同执法。同时,该平台实现了将各部门在对企业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共享,有助于多部门对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并进行跨部门预警。例如,消防安全部门发现企业经营中的设施安全问题、食品制作过程的卫生问题,可以通过平台向食品安全部门推送,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该企业以后在税务、进出口等方面都会受到严格监管。对于一些综合性管理任务,具体执行需要涉及多个部门,通过平台联合监管可以大大降低执行和沟通的复杂性,提升联合执法的效率。

南沙自贸区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信用约束为核心,实现了各监管部门共享信息、协同监管、联合执法和平台服务四大功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二)金融创新不断深化

1.双向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助推企业归集整合境内外营运资金

新区内金融创新业务不断发展,多种跨境金融业务已经开展,不仅仅限于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跨境人民币缴税业务以及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把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定义为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银发〔2015〕279号)。具体来说,企业境外账户的人民币资金可以直接与境内资金池互相流转,而外汇资金需要先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才能划转到区内账户的资金池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规定,跨国企业集团选择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的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组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其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实行对自贸区内企业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双向上限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广州银发〔2016〕13号)。

央行从政策方面大力支持自贸区金融发展,推出多项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鼓励国内外大型跨国集团在区内成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方便跨国公司集中管理中国境内境外资金流动,提升跨国企业资金运营效率,大大节约财务费用。

2.试点设立金融创新型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聚集发展

南沙新区在国家层面的规划和发展要求下推出金融“15条”,为新区的金融业的改革和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金融创新培育了肥沃的政策土壤,以增强市场功能为目标试点成立各类创新金融机构。随着政策推行的不断深化和配套设施的推出,南沙正在逐渐成为创新的政策聚集高地,不断为南沙自贸区内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培育政策环境。截至2016年,在南沙注册的各类金融服务企业包括银行、金租、基金和航运交易所等近1400家。

第一,在融资租赁方面,将在南沙自贸区试点统一管理内资和外资背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的体制改革。截至2016年10月,南沙自贸区注册登记融资租赁企业210家,注册资本累计663亿元,南沙已经通过租赁的方式引进10架飞机,交付落地5架,包括引进全国首架波音B787-9型飞机。

第二,航运金融方面,南沙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产业和政策优势,发展航运相关的金融服务潜力巨大。南沙产业投资公司牵头多家金融机构和航运产业龙头企业成立“南沙航运产业投资基金”,初期规模高达50亿元;2016年在南沙区内完成内地第一单外币结算的船舶交易,未来人民币和外币都可以在区内实现交易,大大拓展了市场。

第三,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一方面,积极建设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打造各大银行的全球金融服务基地,并鼓励商业银行在南沙区内开展离岸业务;另一方面,为拥有境外业务的企业提供跨境资产管理服务,支持区内金融服务机构运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提高跨境业务企业对资产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四,积极构建金融要素交易平台体系。加快推进包括商品清算中心、期货交易所和数据交易中心在内的要素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推动设立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开展以碳排放为第一个交易种类的交易所,并建立碳排放权国际产品中心。广州商品清算中心是国内第一个商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业务包括各类交易所清算、仓单登记、仓单质押和场外衍生品等创新金融服务。“广数DataHub”落户南沙,它是国内首个开放式的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大大推动了广州大数据战略的发展和数据要素的交易与变现。

3.大力发展航运金融,着力打造航运金融中心

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突破口,南沙自贸区积极建设航运金融中心,建立涵盖航运金融、保险、兑换、结算和担保等业务的综合金融中心,探索构建以航运保险、航运产业基金为重点的现代航运金融服务体系。

截至2016年8月,广州航运交易所成交油轮、散货船、干货船等各类船舶共计329艘,成交金额8.38亿元。船舶融资是航运企业的主要需求,船东买船、运营都需要融资,船舶融资在国内航运金融中占比超过半数,高达66.64%。截至2016年10月,在南沙区内登记注册的各类融资租赁企业有210家,其中不仅包括渤海租赁等大型租赁企业注册的子公司,还包括珠江金融和工银租赁等银行系金融租赁企业,租赁企业注册资本累计663亿元,占广州市的70%。各类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南沙,是因为看好南沙的区位和政策优势,瞄准的是华南航空航运潜在的租赁市场需求,南沙已经成为广东省融资租赁发展最快的地区,将带动广州成为中国融资租赁第三大市场。

由广州航运交易所主持编制的珠江航运运价指数,从2016年1月8日起正式对外试运行。运用科学的编制方法将珠江航运市场各类运输价格通过指数动态展现,帮助企业实时观测珠江航运运价的波动,把握航运市场的脉搏,为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了帮助,该指数的建立也大大加强了珠江航运市场的定价能力和在地区航运市场的话语权。

4.推行“账户e路通”业务,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共享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于2016年4月正式推出“账户e路通”业务,利用“互联网+政府服务”的思维与南沙自贸区政府合作,建立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共享信息的机制。具体来说,“账户e路通”业务就是实现银行开户与企业注册登记同时进行,当企业在政府平台申请注册登记相关证件时,可以同时申请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在企业注册登记核准后,中国人民银行与开户行可以在系统平台获取企业登记信息和开户资料,同时办理开立手续。银行账户开立成功会通知企业,企业只需前往开户行的网点一次,办理面签等其他开户手续即可完成开户,大大提高了银行和企业的工作效率,节约了时间成本。

广州农商银行作为第一个试点银行,通过将企业的登记设立业务和在商业银行开户许可并行办理,在实现了信息共享、简化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协调沟通的流程的同时,显著节省了企业办理业务的成本和时间。2016年4月18日,广州市首笔“账户e路通”业务已经在广州农商银行南沙东涌支行成功办理。

(三)法制改革不断推进

1.强化制度创新

强化制度创新,一方面需要学习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再结合南沙实际情况开展制度创新,新区认真研究了包括金融、贸易、投资和监管等领域的国际准则体系,修改完善适合南沙的具体措施和政策,为进一步的制度创新提供了方向和着力点。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效率,加快试点“放管服”改革的任务,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在保障第一批省级管理权限顺利承接的前提下,落实第二批省级管理权限的下放;继续深化“一门式、一网式”和“一口受理、多证联办”的政务服务改革,重点开展“证照分离”创新试点工作,便利商事登记服务,完善监管体制,把握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廉洁自贸区”的建设。

2.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省、市政府通过规章形式向自贸区下放管理权限118项

为了提高南沙自贸区的行政管理效率,推动行政管理创新,广东省及广州市政府一方面通过专项补助加大财政支持,另一方面向新区下放包括开发建设、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各类管理权限118项。

广东省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加快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将通过“负面清单”的方式,下放部分经济和社会管理等60项行政权限,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行使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职权,除去需由省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下放或委托南沙自贸区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南沙自贸区管理机构设立前,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依法实施)。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以及需省综合平衡的省级管理事项,南沙自贸区管理机构与省建立直接请批关系,与广州市人民政府为报备关系。

广州市下放了58项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经济管理和开发建设领域。其中,工商注册登记全线下放,针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工商注册登记等焦点事项,南沙片区可直接审批;58项市权下放清单中,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一共下放了15个权限,包括省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的选址意见书核发、规划许可证核发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为自贸区内各类建设和开发提供规划国土权限保障;南沙自贸区在科技、人才、总部、融资租赁等方面出台了23项扶持政策,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

3.构建有力司法保障,成立全国首个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的自贸区法院

2015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的批复》正式批准设立广东自贸区南沙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南沙自贸区内的案件。12月30日,广东自贸区南沙人民法院作为国内第一个由最高人民法院准许设立的自贸区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广东自贸区的成立,促使南沙区内人口及企业的数量快速增长,各类经济活动和贸易活动日渐增加,自贸区创新业务不断兴起,随之而来的商务纠纷也日趋增多。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成立后,主要负责区内与自贸区相关的一审民事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案件多集中在自贸区辖区内的金融、贸易、投资和产权等方面。由此可见,自贸区法院的设立,服务和保障了自贸区的建设,整合吸收了原南沙区人民法院的资源,完善了“两庭一中心”(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的建设,是与自贸区司法服务最为密切的部门。促进粤港澳的深度融合,围绕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机制的实施,既可以增强南沙区司法审判的影响力,又能很大程度提升港澳同胞对内地司法活动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的获批成立,是完善自贸区的司法制度、推动司法改革和促进自贸区的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作为服务自贸区建设的法律平台,助力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商业环境的培育,树立良好的自贸区国际印象。

4.健全国际仲裁和商事调解机制,成立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等专业仲裁机构

南沙自贸区的目标是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只关注港口规模和货物吞吐量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提升现代航运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所以,健全国际仲裁和商事调解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广州港务局、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及港澳仲裁界共同在南沙自贸区组建,旨在通过仲裁的方式公正地、及时地解决国际航运中出现的各类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保障参与国际贸易各主体的合法权益。广州市贸易促进委员会在南沙自贸区内设立了南沙自贸区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商事法律服务。另外广州国际金融仲裁院、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相继在自贸区内设立分院,形成完整的自贸区仲裁体系,进一步优化自贸区国际化法制商务环境,在提高广州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公信力的同时吸引大批境内外投资者的投资。

5.提升国际化法律服务水平

南沙自贸区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健全的执法机构,构建了以多样化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为核心的国际法律服务机制,专注培养具有丰富处理国际纠纷经验的法律人才,自贸区内发生的投资、贸易纠纷等专业案件建立了相应的专业化审理机制。完善区内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加强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自贸区大力发展国际仲裁、商事调节机制,不断提升国际法律服务水平,从根本上提高国际商事调解和仲裁的国际公信力。

(四)海关效率不断提升

1.率先推出“互联网+易通关”改革,“线上海关”推动广州外贸逆势增长

为了简化进出口货物海关通关手续,促进国际贸易,南沙自贸区与广东海关合作,从2015年10月25日起在自贸区内启动“互联网+易通关”改革。此项改革在国内是首次推行,应用互联网思维,通过应用互联网技术开发“易通关”平台,将原来报关、缴税和检验检疫等海关主要的线下通关业务转移到在线平台进行,优化通关手续,使得企业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通关业务,多数情况不用再前往海关办理,提升通关效率。

南沙海关此项改革首批落地的四项措施,包括“互联网+自助报关”“互联网+提前归类审价”“互联网+互动查验”“互联网+自助缴税”。“互联网+自助报关”,南沙自贸区内有报关需求的进出口企业可以在广州海关官网免费下载互联网报关软件,实现自助免费报关,并且可以通过微信和手机客户端查询报关单进度。“互联网+提前归类审价”改革将报关相关资料提交手续转移到线上,报关企业通过系统提交材料,海关根据材料进行审价和归类,最终审核结果用于通关审查。“互联网+互动查验”实现了代理查验机制,大大方便了企业完成商品的查验,海关通过系统通知企业进行查验,企业可以委托“海关监管场所经营者或者其他查验服务单位”代为协助查验,查验没有问题的由代理人签名确认查验结果,剩下的其他查验手续企业在网上就可以完成,不用企业指派员工到场。“互联网+自助缴税”通过电子税费支付系统实现线上缴税,代替过去需要在通关现场打印纸质税单。此外,南沙海关将实施“互联网+快备案”和“互联网+自主管理”,守法企业通关更加便捷,通关时间进一步缩短,有效促进南沙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信用越高的企业在通关时可以享受越多的通关便利”《广州海关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易通关”改革的通告》(广州海关通告〔2016〕3号)。

“线上海关”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在全国外贸进出口面临巨大压力的大环境下,推动广州外贸逆势增长。2016年前三季度,南沙自贸区累计外贸进出口货物总价值达1311.9亿元,同比增长8.3%,相对于全市、全省和全国的1.6%、-0.2%以及-1.9%的平均水平,南沙的外贸增速分别高出6.7、8.5和10.4百分点。南沙外贸对全市同期进出口的贡献度高达98.9%。

“互联网+易通关”改革的成功经验已经复制推广到广州、佛山、清远、肇庆、河源、云浮和韶关七个地市,未来南沙海关还将进一步开拓“互联网+易通关”中难度较高的举措,将形成的经验复制推广到更多地方,用制度创新打造营商环境高地。

2.海事先通关后查验,多举措助力自贸区航运

以往进出口企业通关实行的是“先查验,再通关”,拖慢了通关进场,通关效率低。2016年南沙海事处大胆创新,突破原有的模式,开始推行“先通关,再查验”的通关模式,显著提升船舶进出口岸的效率,实现进出南沙港的船舶2分钟内通关。

海事处作为港口检查部门,担负着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船舶平稳进出的重要职责。过去由于海关监管要求前置审批,通关程序效率低,船舶无法快速通关,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南沙自贸区的快速发展聚集了各种航运业务,过去的模式无法适应发展的要求,南沙海事处大胆创新,梳理并简化查验手续,推动“先通关后查验,船舶通关零待时”改革,通关时间从20分钟降到只用2分钟。同时,海事处试点船舶安全检查新机制,实现安全检查流程的简化;推动船舶的诚信分级管理体系,给予诚信历史较好的船舶快速通关的便利,可以有效提升通关效率。

与此同时,南沙海事处正在加快智慧海事建设,包括远程电子照片检查船舶的清污工作,减少了现场检查的频率;全面实行电子巡航,成功保障“美迪马士基号”和“中海环球号”等超大型集装箱船在南沙顺利停靠。

南沙海事主动开展区域口岸合作,加强与边检站、检验检疫局的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已经实现海关与自贸区的“单一窗口”系统对接,完成船舶通关申报、查验等流程的信息化。同时,加快建设南沙自贸区海上搜救中心和海上管控中心。

南沙海事处的这一系列举措旨在巩固南沙港华南地区航运中心的地位,保障南沙自贸区航运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3.创新实施快速验放机制和国际转运货物监管新模式

广州海关积极创新口岸监管服务,在南沙自贸区推出快速验放机制,把货物流转时间缩至1天以内,国际转运货物监管新模式将转运货物在港停留时间缩减90%,只需要2~4个小时。

通关速度是衡量地区贸易便利程度的重要指标。广州海关在南沙自贸区创设快速验放机制,依托港口智能化管理系统和FS6000、H986等高科技检验设备,改革监管查验体系,对进口货物实现“提前申报、船边分流验放”,对出口货物进行“提前申报、卡口分流验放”,到港货物先进行查验分流,区别对待待检货物,无须检查的货物即卸即放、直接通行,需要检查的货物快速机检,各个通关环节并联同步工作,极大提升了货物通关效率,缩短了货物等待时间,降低了港口物流成本。通过测算,在实行快速验放通关后,通关效率提升50%以上,货物物流运转由3天减少到1天以内。

自贸区的建立促进了货运物流在区内聚集,并且对转口贸易的增长具有极大的刺激作用。广州海关积极优化转运货物在区内通关的流程,通过智能化港口信息系统实现转运货物在南沙港区内24小时全天候自助通关,全流程无纸化操作,通关数据共享、系统自动审核和放行,大大简化通关流程,提高转运效率。目前,两条国际航线同时在自贸区挂靠时,货物转运可以实现相互中转的无缝对接,大幅减少停港时间,通关效率极大地提高,物流成本明显降低。

(五)国际贸易环境不断优化

2015年6月,广州南沙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正式上线,即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处理平台,服务于广州的国际贸易企业,涵盖货物进出口申报、运输工具申报、信息查询、跨境电商四大业务。企业一次性把满足全部进口、出口和转口相关监管规定的标准资料与单证或电子信息递交到“单一窗口”,在汇总各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后通过该平台返回给申报人,实行“一个平台、一次递交、一个标准”,该创新措施在极大地简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的同时,大大提高了企业进行国际贸易的效率。

2016年,广州市口岸办公室在积累1.0版的经验和进一步研究创新在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等地试点的基础上,推出了“单一窗口”2.0版,极大地丰富了“单一窗口”的内容。“单一窗口”2.0版增加了8个新的功能模块,包含进出口许可、舱单申报、国际邮件快件、企业资质、支付结算、物流动态、物流服务及国际会展,共计12个大模块,覆盖海关、边检、海事、税务等21个政府部门的相关业务,覆盖广州2个海关区,服务船舶代理、报关报检公司等各类国际贸易相关企业,满足海陆空邮铁等全方位需求。

在跨境电商监管方面,通过“单一窗口”,南沙首次推出提前申报、货到放行、共同查验等一系列便利措施,在一个平台一次提交所有申报资料,极大地推进口岸“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