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孟塞尔鉴别颜色物理量与染色工作者鉴别颜色物理量
一、孟塞尔知觉色变量
从未经训练的323名观察者对十种色卡随机选取的参数明度、饱和度与色相的试验中,除棕色样以外,他们的评价显示出意想不到的精确。在棕色情况下,虽然明度测定的标准偏差最低,而就色相和饱和度而言,与其他颜色的平均值相比超过两倍。事实上发现,25%的观察者不可能依据四种心理学原色分析色相,而多于11%的观察者分析色相非常困难。
二、棕色的独特性
在四种心理学原色相词汇加入到语言中后,通常用于描述知觉的词汇棕色比那些被称为橘、灰、紫的颜色有更大的重要性。
一般看到用于染料和颜料着色的物体,是相对于其他颜色和在相对的环境中存在的,当一种色相对于一种十分均匀的黑色背景单独被感觉时最简单。有某些色彩词汇从来没被用来描述这样的色质,但不管怎样它的光谱组成是变化的,这样的术语之一就是灰色。在暗房中看一束日光在强度上减少,对于这一细微变化,没有一个观察者能描述它的颜色是灰色。
如果看到相反一种更加明亮的白色背景,就与感觉出一种棕色知觉的条件正好是相同的。在由帕支汉(Padgham)和罗(Rowe)完成的实验中,评价色相仿佛由红色和蓝色组成,而观察者们却回答“紫”。当四周是更加明亮的白色时,那种光最易唤起红棕色的感觉,而在相反的深色背景中则总是被称为橘,在ICI颜色图谱集中,在一种橙色样之上重叠中性灰滤色片,所有正常的观察者皆称为棕色。
三、染色工作者知觉色的可变量
染色工作者也承认知觉色的三种独立可变量,但唯有色相是单纯以观察为基础的。在以前提到的有关染色工作者说到的色相差别中,根据四种心理学原色的比拟物为较红、较黄、较绿、较蓝具有明显的限制。如果染出心理学原色之一的颜色,将延伸相关的比拟物决不能被应用的情况,即一种红色决不能比另一种红更红,道理很简单,术语意义含糊。染色工作者们还承认对此颜色理论的正确性。
染色工作者所应用的第二种可变量,从表面上看指的是在纤维上单一染料量的差别或可配伍染料混合物的差异所引起的颜色上的区别,称其为“深度”(Depth),比拟物为“较深”(Fuller)或“较淡”(Thiner)。在纤维上染料数量的增加将引起已认识到的视觉作用,这种视觉作用不是简单涉及明度和饱和度的本来可变量。例如,以中性灰染料增加染色深度仅减少明度,鲜艳黄色染料增加深度则是在饱和度上的增加。
染料的牢度性质取决于“深度”,可用ISO发布的一组标准深度作为参照物,该标准有18种色相及若干辅助标准。这些标准是在1930年由德国和瑞士的染色工作者选定的,依据的比拟物是未知的,但它必须是直接得到的。
如果两种染色物有相同的色相和深度,在它们的染料组成之间未必匹配,所以染色工作者的第三种可变量指“明度”(Brightness),以“明亮”(Brighter)和“无光”(Flatter)作为比拟物。在“明度”方面,对较明亮的样卡能通过准确加入中性灰染料的量消除,这种方法减少了明度和饱和度两者的有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