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琼斯离开厄普顿,以及在路上他和巴特里奇之间发生的事

现在,我们终于又回到本书的男主人公身边来了。我们不得已离开他这么久,老实说,想到分手时他的处境,我担心许多读者会以为我们打算永远把他抛弃了。因为稳健的人若遇上朋友处于他那种境地,一般总是不再去打听他的下文的,唯恐听到他悬梁自尽的消息而大吃一惊。

但是我可以大胆地说,实际上我们既没有稳健的人的一切优点,也没有他的全部缺点。因此,尽管可怜的琼斯眼下的处境狼狈得无以复加,我们仍将回到他的身边,以同样的殷勤陪伴他,一如他正飞黄腾达、前途无限辉煌一样。

琼斯先生和他的同伴巴特里奇在乡绅魏斯顿走后几分钟便离开那家客栈,徒步沿着同一条路前进,因为马夫告诉他们那时在厄普顿不管怎样也租不到马的。于是,他们就怀着沉重的心情上了路。虽然他们各自烦恼的原因不同,心里却都是不痛快的。如果琼斯伤心地叹气,那么巴特里奇也一步一悲哀地哼哼。

他们来到了乡绅停下来举行军事会议的那个十字路口,琼斯也停下来,问巴特里奇他认为该奔哪条路。“啊,先生,”巴特里奇回答说,“您要是听听我的劝告多好哇。”“怎么会不听你的,”琼斯说,“反正现在不拘上哪儿,或者流落到什么地方,对我都是无所谓的。”“那么,”巴特里奇说,“我劝您立刻向后转,回您府上去。有您那样的家可归的人,谁会像个流浪汉似的这样到处漂泊呢?请您原谅,sed vox ea sola reperta est拉丁文,意思是:我想得起来的仅此而已。。”

“咳,”琼斯嚷道,“我已经无家可归了。不过,纵使我的朋友、我的父亲肯收容我,我又怎么忍心在苏菲亚逃出的乡间住下来呢?残忍的苏菲亚!你好残忍呀!不,还是怪我自己吧!不,我要怪你!你这个该死的浑蛋,这个傻瓜!你毁了我。我要把你撕碎。”说着他一把抓住可怜的巴特里奇的脖子,拼命使劲摇撼,巴特里奇抖得比打摆子或他自己害怕时还要厉害。

巴特里奇战战兢兢地跪下来,哀求饶命,发誓说他并没半点恶意。琼斯狠狠瞪了他一阵,才撒开手,把脾气发泄在自己身上了;如果发到旁人身上,就会非要那人的命不可,说真的,单是想想就几乎吓死了。

我们要是准晓得读者不嫌麻烦会去阅读,我们自然也不惜费点心血把琼斯这时的疯狂举动详细描写出来。不过我们深恐尽管作者费了心血,读者却很可能完全略过去,因此,我们就省掉这份麻烦了。老实说,正是由于这一点,我们才时常抑制自己的才华,不让它奔放出来,因而把本书应有的许多很精彩的描述都省略了。坦白说吧,我们照例以自己的邪恶心理来猜忌读者,每当我们阅读那些卷帙浩繁的史籍时,就往往猛烈地成页成页跳过去。

简单表上这么一句就够了:琼斯扮演了半天疯子,逐渐清醒过来。他立刻转向巴特里奇,恳求他原谅刚才发脾气时加给他的伤害。不过最后要求他再也不许提回家的话了,因为他决计永远也不回去了。

巴特里奇很容易就原谅了他。同时,忠实地答应遵守他刚刚下的命令。然后,琼斯突然嚷道:“既然绝对不可能再追上我的天使了,那么我就追求英名去吧。走,勇敢的伙计,咱们投军去!这是光荣的事业。即便我的性命值得保存,我也甘愿为这一事业而牺牲。”说着,他立刻就折入另外一条(不是乡绅走的)路,那恰巧就是苏菲亚走过的。

两位旅客足足走了一哩地,彼此也没交谈一个字。尽管琼斯不住地自言自语着,巴特里奇却一声不吭——也许经过刚才那阵惊恐,他心神还没安定下来。而且他很怕再把朋友的脾气招惹起来,特别是因为他这时心中已存下一个读者也许不会感到十分惊奇的念头:简单地说,他开始觉得琼斯的神经大概已经完全失常了。

最后,琼斯对这么自言自语感到厌烦了,就向伙伴搭话,并怪他不该这么一声不响。这个可怜的人老老实实地说是怕惹他生气。琼斯一口答应决不会见怪,这样一来,巴特里奇的恐惧差不多消除了,就又撒开舌头的缰绳,那舌头顿时就像脱缰的马驹子那样朝草地奔去,为重获自由而欢快。

既然琼斯不许巴特里奇谈他最想谈的那个问题,于是,他只好谈起他第二个想谈的问题:山中人。“先生,”他说,“像他那样奇装异服,生活跟大家都不一样,他准不是个人。而且,照那老奶奶说的,他成天吃的主要是草类,那可以作马的饲料,却决不适宜作人的食物。我还听厄普顿那个客栈老板说,左近的邻居对他有很可怕的想法。我总觉得他必然是个什么妖怪,特意来预先警告咱们:既然咱们现在是去打仗,焉知道他讲的那些事情——他的从军、被俘、险些给吊死——不是对咱们的警告?而且昨天夜里我做了一夜的梦,梦的全是打仗。我觉得血从我鼻子里咕嘟咕嘟地淌,就像拔开塞子的酒桶似的。真的,先生,infandum,regina,jubes renovare dolorem见本书第八卷。。”

“巴特里奇,”琼斯说,“这个故事和你讲的拉丁文几乎同样不恰当。对于前往战场的人,死是很可能的,说不定咱们都会阵亡。那将怎样呢?”“怎样?”巴特里奇回答说,“咱们就完蛋啦,还不是吗?我一死,一切就都和我不相干了。要是我阵亡了的话,正义不正义,谁胜谁败,跟我还有什么关系?我永远也分享不到好处的。一切胜利的钟声和篝火对于埋在地下六呎深的人有什么意义?那样,可怜的巴特里奇就完事大吉了。”“可怜的巴特里奇迟早总有一天要完事大吉的,”琼斯嚷道,“既然你爱拉丁文,我就从贺拉斯的诗里背几行足以叫懦夫勇敢起来的佳句吧:


Dulce et decorum est pro patria mori:

Mors et fugacem persequitur virum,

Nec parcit imbellis juventœ

Poplitibus,timidoque tergo。拉丁文,出自贺拉斯的《颂诗》。


“您最好把它翻译出来,”巴特里奇大声说,“因为贺拉斯的诗很不好懂,照您刚才背的,我没法懂。”

“那么我就用我的拙劣的模拟,或者说是解释,为你重述一遍,”琼斯说,“因为我在作诗方面并不怎么高明:


谁不愿为亲爱的祖国而捐躯?

即使贪生怕死,也躲不过死亡。

不论懦夫还是勇将,

归宿都是同一墓场。


“当然是这样,”巴特里奇大声说,“当然,Mors omnibus communis拉丁文,意思是:死亡是一视同仁的。。不过,像个好基督教徒那样终其天年,在至亲好友的哭声中死去,毕竟和不定今天或明天就被人当条疯狗枪杀掉,或者被乱刀砍成碎块、来不及忏悔就死掉大不相同。啊,求上帝发发慈悲!当兵的确实都是坏人。我一向不愿同他们打交道。我没法把他们当作基督教徒看待。他们只晓得诅咒,骂野话。我希望您反悔,我衷心希望您趁现在还来得及的时候反悔,不再想跟他们混在一起。跟恶人往来必染上恶习。这是我反对当兵的主要原因。至于说到死亡,我决不比旁人更害怕;怕的,决不是我。我晓得人终有一死,尽管如此,人毕竟还是可以活上许多年。就拿我来说吧,如今刚刚中年,我还能活好些年呢。我从书上看到有些人活到一百多岁,甚至大大超过一百岁。并不是我也希望这样,我是说,我并不一定也能那么长寿;可是(感谢上帝!)哪怕活上八九十岁呢,那日子也还长得很呢。到那时候,我不会比任何人更怕死的。但是离该死的日子还这么远就去找死,我认为真是造孽,是胡闹。再者,这么早死掉究竟会有什么好处?不管是为什么去打仗,咱们两个人又能干得出什么来?至于我,对打仗是一窍不通。一辈子我也没放过十次枪,而且还都是没装子弹的。至于刀剑,我从来也没学过击剑,一点也不会。至于去惹大炮,那就再狂妄不过了。只有疯子才会……请原谅我。向您起誓,我确实没什么恶意。求求您啦,可别让我再招您发一通脾气。”

“不用害怕,巴特里奇,”琼斯大声说,“我现在完全确信你是个胆小鬼了,所以不管怎样你也不可能再叫我生气了。”“您尽可以喊我作胆小鬼或旁的什么,”巴特里奇说,“倘若乐意保全自己的身体发肤就成为胆小鬼的话,那么non immunes ab illis malis sumus拉丁文,意思是:我未能免此缺点。。我在书里从没读过好人必得打仗这种说法。Vir bonus est quis ? Qui consulta patrum,qui leges juraque servat.拉丁文,意思是:谁是个好人?就是那听从父亲的吩咐,并遵守规章法律的人。这里没有一个字提到打仗的事。我确信《圣经》十分反对打仗。如果一个人让基督教徒流血,我决不相信他本人会是个好基督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