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卜筮与人之自我异化

一提起卜筮,我们往往把古人估计得太低了,动辄以迷信愚昧的行为目之,不屑一顾。其实从古文献来看,古代卜筮专职人员均为专家兼高级知识分子,绝非后来之江湖术士可以比拟。人遇到特殊情况,自己智慧有限,对应该采取何种行动犹豫不决,即成功与失败的可能性均等,或利弊相当,也就是主观估计成败概率均在百分之五十左右,此时往往难以决断。这是人之常情。卜筮乃于此时此际显示其作用,即人需依靠卜筮之力量以资鼓励,增强自己的信心,或阻止自己盲目贸然的行动。《礼记·曲礼上》即言占卜所以“决嫌疑,定犹与”(即犹豫)。《左传·桓公十一年》记鬬廉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没有疑惑,是用不着卜与筮的。《尚书·洪范》:


……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汝则农按:汝,指君主;则,若也。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汝则从,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用作凶。[唐]孔颖达:《尚书正义》卷12,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第79页。本书所引《尚书》正文均为此本,不另注出。


首先是“谋及乃心”。先人谋,后鬼谋,然后才是一整套的决断方案,并不全按卜筮行事。即令对于卜筮、对于所谓兆象的解释,专家们往往是借此作理智的分析,且多有意见不一之时,怎么办?“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少数服从多数,可称占卜选择法。

古代卜与筮后,其事既毕,复追踪休咎之验,都有记录存档。殷墟甲骨卜辞,即殷王朝之卜事记录。筮人亦自有筮事记录,古籍中亦有明证。《周礼·春官宗伯·占人》:“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之中否。”即谓将筮事系之于帛,岁终,则统计其占之命中率。可见卜筮之书亦自与统计学有莫大之关系,亦可视为人之生活经验的总结。其实人在心灵深处,并不完全视卜筮为神灵的启示,否则怎么会出现“龟从筮逆”(既有龟从筮逆,也必有龟逆筮从)的情况呢?难道神灵们的队伍分裂了吗?还是各有派系起了矛盾?可是古人却平心静气地对待这种矛盾现象。

卜筮之举,实是人之自我异化。东汉伟大思想家王充早已在《论衡·卜筮篇》精辟地指出:


夫人用神思虑,思虑不决,故问蓍龟。蓍龟兆数,与意相应,则是神可谓明告之矣。时或意以为可,兆数不吉;或兆数则吉,意以为凶。夫思虑者,己之神也,为兆数者,亦己之神也。一身之神,在胸中为思虑,在胸外为兆数。犹人入户而坐,出门而行也。行坐不异意,出入不易情。[东汉]王充著,黄晖校释:《论衡校释》卷24,中华书局1990年版《新编诸子集成》本,第1000页。


我们可以将王充这一创说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有关论述相参照。在黑格尔看来,人、人的本质就是“自我意识”,所以人的自我异化,也就是“自我意识”的异化。第一个从唯物主义观点出发,继承并发展了黑格尔的思辨哲学,提出“人的自我异化”思想的是费尔巴哈。他揭示了宗教的秘密在于人,不是上帝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上帝。人借助于幻想,把自然和自己的本质神化,变成脱离自身的上帝,然后又受它支配,向它顶礼膜拜。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写道:“上帝是分离了的、分开来的、最主观、最独特的人的本质。……人越放弃他的主观性、他的人性,上帝就越是主观、越有人性。因为上帝本来就是人放弃了的自我,不过它马上又把它收回来了。”

对比之下,早一千几百年我国王充的话更为豁达而生动。在《卜筮篇》里,王充搜集古代反异化的例子并加以论证,说明人若智慧有余,毫无疑惑,自可断然采取行动,而视卜筮之占为乌有,甚至反其道而行之。

如:“周武王伐纣,卜筮之,逆;占曰大凶。太公推蓍蹈龟而曰:‘枯骨死草,何知而凶!'”

又如:“鲁将伐越,筮之,得‘鼎折足’农按:此《周易》下经《鼎》卦九四爻辞。。子贡占之以为凶。何则?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谓之凶。孔子占之以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谓之吉。’鲁伐越,果克之。”

王充并于此论之曰:“周多子贡直占之知,寡若孔子诡论之才,故睹非常之兆,不能审也。世因武王卜,无非而得凶,故谓卜筮不可纯用,略以助政,示有鬼神,明己不得专。”以上均见《论衡校释》卷24 ,《新编诸子集成》本,第1005页。

《左传》固多宣扬卜筮灵验之例,但反异化的例子也不少。如僖公二十八年,晋楚城濮之战前夕:“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脑,是以惧。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16,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十三经注疏》本,第123页。本书所引《左传》正文均为此本,不另注出。晋楚此战,晋果获大胜,如子犯占。

仰面朝天,被伏在身上的人啃着脑髓,竟是“得天”,而伏在上面的人反而是“伏其罪”,真可谓极诡辩之能事。但这种“精神胜利法”对晋文公重耳的畏难情绪,却起了振作的作用。其实,太公、孔子、子犯等其智本足预料吉凶,故无视卜筮之作用。至于王充所云“略以助政”,即利用迷信作为手段来增己之威或鼓人之气,古书中更可以找到无数的例证。

《庄子·田子方》:


文王观于臧,见一丈夫钓……文王欲举而授之政,而恐大臣父兄之弗安也;欲终而释之,而不忍百姓之无天也。于是旦而属之大夫曰:“昔者寡人梦见良人,黑色而,乘驳马而偏朱蹄,号曰:‘寓而政于臧丈人!’庶几乎民有瘳乎?”诸大夫蹴然曰:“先君王也。”文王曰:“然则卜之。”诸大夫曰:“先君之命,王其无它,又何卜焉!”遂迎臧丈人而授之政。[清]王先谦:《庄子集解》卷5 ,《新编诸子集成》本,第181页。


庄子揭穿了文王假造梦境助政的把戏。这与《尚书·说命上》所载:“(殷)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因以傅说为相,显然是同一手法。

人把异化出去的一半自我又收回来加以利用。《荀子·天论》云:“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小人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大略》篇云:“善为《易》者不占。”[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11和卷19 ,《新编诸子集成》本,第316、507页。皮锡瑞曰:“此以当时用《易》者,专为占卜,不知天地消长、人事得失,无不可以《易》理推测,故曰‘善《易》不占’,以挽其失。”

荀子的“以文之也”(即起文饰作用,亦即王充“略以助政,明己不专”之意)的思想为神道设教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不仅统治者利用,即许多农民起义领袖亦多利用神道设教举其大事。“以为文则吉”的思想确有其高明之处,前于荀子的殷高宗、周文王都懂得这个道理,并利用之以顺利达到既定之目的。后世更不用说了。如宋狄青征侬智高,则利用神道大鼓士气:“南俗尚鬼,狄武襄征侬智高,时大兵出桂林之南,因祝曰:‘胜负无以为据,乃取百钱自持之,与神约:果大捷,则投此钱,尽钱面。’左右谏止:‘倘不如意,恐阻师。’武襄不听,万众方耸视,已而挥手,倏一掷,百钱皆面。于是举军欢呼,声震林野。武襄亦大喜,顾左右:‘取百钉来!’即随钱疏密,布地而帖钉之,加以青纱笼,手自封焉,曰:‘俟凯旋当谢神取钱。’其后平邕州还师,如言取钱。幕府士大夫共视,乃两面钱也。”桂林路险,士心惶惑,故假神道以坚之。冯梦龙所编《智囊补》卷18将此条收入《术智部·权奇》类载《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35册,齐鲁书社1995年版,第592页。

狄青诡谲的智术,对于克敌制胜无疑地起了积极作用。但说到底,毕竟是欺骗行为,一种愚弄人的勾当。不过,笔者以为,狄青的士兵即使事后得知原委,也一定甘愿受他们的统帅的愚弄,因为毕竟打了胜仗啊。他们甚至只会有惊异钦佩的情绪,而不会有被耍弄的感觉。这从狄青没有把这一秘密保守到底可以推想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