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近十年来,国内外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经历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隐私权是一个受信息技术影响并和公权力行使密不可分的基本权利。一方面,面对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隐私无法“隐”而私,只能“私”而隐;另一方面,政府借助信息技术全面掌控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如何应对公权力以保留私人自由,这是信息社会各国法治建设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在信息社会,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始终与公权力的行使密不可分。从宪法基本权利的角度展开对隐私权与公权力博弈的研究,并借助于行政法等公法规范政府权力行使是信息社会个人隐私权法律保护的重要内容。从传统上看,我国一向缺乏隐私文化,但是,市场经济与法治政府的建构,推进最快的就是个人隐私权这样的私权的成长。在我国,从基本等同于“阴私”的民法视角的隐私权保护主张开始,积极的尤其是对抗公权力的隐私权保护诉求如今已经相当普及;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更是把个人隐私权与政府权力扩张都推到了法治建设的风口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