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奇在新家光秃秃的床板上小憩到下午,一觉醒来精神矍铄,半个鬼都没看到。
于是他出去逛了一圈,看看新家周围有什么新鲜的东西。
玫瑰街是皇冠区居民最密集,商业最繁华的街区之一,跟皇冠山富人别墅区相距只有两公里,但两个区域里有一道看不见的鸿沟,在贫民区少见的马车在这里到处都是,穷人们日思夜想的钱币在这里挥之如土。
继承了科夫尼的财产,陆奇在钱上不再捉襟见肘,他搭上了一辆高级马车回去找海瑟薇。
中产阶级的居住地里,连马车都跟其他地方大有区别。河狸城马车夫多数一身酒气,全身的麻布衣裳几个月不换一次,靠近了能闻到浓浓的酒气或是马尿味儿。但在玫瑰街来来往往的马车里,乘客看到的衣着整洁、不苟言笑,富有服务意识的车夫,一切都和贫民窟仿佛是两个世界。
警员分布的密集程度是穷人居住区的十倍,他们手里握着魔法赋能的电棍,随时提防可能出现的不安分分子。
多数不安分的人不敢在警察面前挑衅闹事,唯独弃誓者是例外。
陆奇这次刚返回原住宅的路口,离家门还有半条路的距离,就被一携带凶器、穿草皮甲的弃誓者堵在墙角。
陆奇早就发现了他们,他不打算回避冲突,而是要借此机会,将他和弃誓者的恩怨一次性消灭掉。
歹徒一共有六个,面貌很有识别度:粗犷的线条是土著和满足的标志,健壮结实的身体和彪悍的神情与正常市民的矮小、懦弱有天壤之别。
他们都穿着盔甲,盔甲的式样非常随意:由兽皮、布料和蓬草构成,适用于湿热的丛林地点,个别人甚至脸上还有部落纹身。六个人有男有女,不论男女,都满脸横肉,面带杀机。
“陆奇,这么快就不认识我们了,你的命是很大,但你的记性也太不好了。”
他们的首领是个身高一米九的威猛男子,穿着个兽皮马甲,肚皮上有八块腹肌,皮肤是真正的古铜色,从身材上看,他绝不逊于前世的高级男模。
尤其他头上戴着羊头骨做的帽子,草皮甲颇具原生态之美,横眉似剑,长脸薄唇,既邪气横生,又相当强硬,照这个打扮他完全可以上台走秀。
首领身边有个不低于一米七女孩,约二十六七岁,身材火辣,右脸有青色猛兽刺青,腰部挎着两把弯刀。
其他四五个打手更是嚣张跋扈,甚至还有人配了把大口径单发猎枪。
这伙人将陆奇围住,一个打手干脆从后面把刀架在了陆奇的脖子上。
“弃誓者,胡豺?”陆奇认出了首领。
胡豺,河狸城弃誓者的二号人物,上百位弃誓者的头领之一。
自从二十年前弗兰帝国发动平西剿匪战役,收服了弃誓者在内的很多蛮族。他们名义上已经成了帝国的一部分。
当然,只是名义上。
事实比二十年前更让人头痛。
总人口有三万多人的弃誓者,被镇压后不习惯平淡且贫穷的生活,也厌恶弗兰帝国底层官僚的言而无信,做非法勾当的越来越多。
他们平日里以放高利贷为主营业务,暗地里欺凌弱小,强取豪夺,又吸纳了不少其他各做无业游民当成下人和奴隶,教授他们武艺,成为各地游手好闲、作恶多端的代名词。
“给我蹲下!”一个弃誓者用土枪抵住陆奇的头,陆奇没说什么,乖乖蹲了下去。
“你从马西奥的手里逃出来了,马西奥去哪儿了?”胡豺走过来,一脸奇怪地问道。
“被我烧死了。”陆奇心里默默地说,但外表上还是屈服和畏惧的样子。
“能从死灵术士手里逃生,算你命大。”胡豺往嘴里塞了块薄荷叶,边嚼边说:“但我们的恩怨不死不休。只有你死了,我们才能为那些死去的弃誓者报仇,不然我们没脸下地狱去见他们。”
陆奇不知所以然,淡定地蹲在地上瞪着无辜的眼睛。
“说话啊,你被马西奥弄哑巴了?”胡豺走到他身边,刺青女孩也保镖似的亦步亦趋,眼睛里仿佛带有毒刺,让陆奇格外的不舒服。
“《安定条约》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陆奇说:“你们已经杀了我一次,为什么不能放过我?”
胡豺冷声道:“你们在提案里建议,拒绝弃誓者返回故土的请求。把现有的分散在各地的弃誓者分为三部分,分别安置在蒙大拿湖、北长城和南沼泽,都布置在你们军队的监控下,为你们军队打工。同时强制弃誓者和其他满足从军,改造成尖刀部队当炮灰为你们搏命。”
“计划试运行的半个月,已经有三百多位兄弟死在恶劣的沼泽和森林里,这全是你们想看到的!”
胡豺把嘴里的薄荷叶喷到陆奇的脸上:“你不仅要剥夺我们的故土,还要剥夺我们的自由和生命,陆奇,这是你做的好事!”
陆奇昂起头:“《安定条约》是科夫尼先生主导的,我只是个文职秘书,你不能怪罪到我。况且科夫尼已经被你们杀了,提案刚执行了一半——”
“谁告诉你科夫尼那老王八蛋是我们杀的?我们还没来得及动手他就死了!活该!报应!但正因为他死了,所以我们的怒火才无处宣泄,我只有找你!”胡豺大声咆哮,临近街区的巡逻警察被惊动赶来,但隔着老远看到是弃誓者,又远远的逃开了。
陆奇听到这里,解决了心里的怀疑:胡豺完全没有必要对他隐瞒科夫尼的事,既然他说科夫尼不是弃誓者杀的,这件案子就更加复杂和难测了。
“你必须答应我的条件,现在跟你住在一起的女人已经被我们带走了。在城外的大本营,我们的老大亲自照看她。”胡豺说完,和他的手下们都猥琐的笑了:“阁下应该没有别的选择了把,这次你别想逃。说实话,我不知道马西奥是怎么让你逃了的,但想从弃誓者的手里逃走,你绝对做不到。”
“我能做什么?再说提案没奏效,你杀了我、伤害我妹妹都于事无补。”听到海瑟薇被劫持,陆奇心里暗自懊恼自己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
胡豺简单的回答:“要钱,科夫尼并没有什么家人,他的遗产你作为贴身秘书,一定知道保存地点吧。另外,带上钱去找我们的大首领,他还有别的任务要交给你做。完成任务后,那个叫海瑟薇的女孩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有钱,就在前天上午,你去了佩剑区的教廷银行存了一大笔钱,而且买了一把枪,是吗?我的手下一直有跟踪你。”
纹身女孩从陆奇口袋里找到枪,递给胡豺狗。
打开枪套,胡豺狗把玩着“和平鸽”,笑道:
“这是小孩儿的玩具,真正的男人从不用这种爆竹。陆奇,你是个软蛋,一直都是——”
这位高出陆奇两个头的汉子煞有介事的拨开保险,枪口顶在陆奇太阳穴上,嘴里叫着:“砰!”
“砰!”
他的手下哄然大笑,嘲讽陆奇的没用。
陆奇也跟着微笑,他心里清楚,要是真动起手,用不了半分钟,这些弃誓者就得死在他的手里。
“给我一下午时间,我凑够了钱,会在明天上午八点送到你们的大本营,南山庄园是吗?你们的大首领龙战住在那儿。”
“算你聪明。”把手枪扔在地上,胡豺告诉眼前蹲着的孩子,明天中午前如果收不到钱,就会让兄弟们先享受,再把海瑟薇卖到妓院。
胡豺踹了陆奇一脚,率领手下扬长而去。
弃誓者们去远了,陆奇轻蔑地一笑,把枪捡起来,弹干净身上的泥土,立刻赶去贫民窟的老宅。
房门打开,两旁有邻居在幸灾乐祸地指指点点,屋子里乱七八糟,锅碗瓢盆碎了一地,海瑟薇已经不见了踪影。
陆奇没有报警,河狸城的警署绝没有胆量干涉弃誓者,何况他非权非贵,就算是菲菲也有心无力。
也不收拾家具,陆奇在夜色降临前返回了玫瑰街的新家,心里给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排序:“今天晚上抓鬼,明天去杀弃誓者,杀人灭口救回海瑟薇,时间刚刚好……”
陆奇先到了自己的卧室,洗了个澡,榨了两杯果汁,躺在床上,外套解下放在床边,将手枪关上保险搁在枕头下面,望着外面渐暗的天空,等待新家里鬼怪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