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研究的特点

随着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发展和网络信息资源数量的不断增加,知识产权问题日益成为国家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好知识产权问题。根据对我国近十年图书馆知识产权研究文献的分析,可以发现该领域研究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研究角度从图书馆需求着眼的多,而从全社会发展角度关注的少。无论是传统图书馆的知识产权研究还是数字图书馆的相关研究,研究者讨论的问题更多的是图书馆的业务工作如信息资源建设、信息组织和信息服务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和纠纷,以及如何在各个环节避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等。然而图书馆服务体系作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任务,需要开展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服务,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图书馆知识产权研究也需要从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的角度展开思考。

二是从图书馆发展角度研究的多,从知识产权法律对图书馆影响角度研究的少,从图书馆法律促进书业发展角度研究的也少。图书馆知识产权研究的参与者主要是图书馆学、情报学界的学者和实践人员,他们的研究以图书馆为本体,围绕图书馆的发展需求开展。只有少数的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出版学的研究者在探讨中关注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人、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以及知识产权法律对图书馆的影响。

三是定性研究多,实证研究、数据分析和行为分析少。绝大多数的图书馆知识产权研究以理论探讨为主,对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宏观描述多,引用前人的理论多,但是大多数的研究缺乏实地调查的数据分析。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案例近年来也有所增加,国内基于案例剖析的研究数量未能随之增加。

四是技术业务方面、操作层面研究多,制度和国家政策探讨少。信息技术对于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的影响日益增加,信息技术改变了图书馆的服务利用形式、资源组织形式,同时也改变了服务内容的载体形式和传播方式。因此研究者对这些技术层面的知识产权风险和纠纷给予了更多关注和讨论,同时也提出了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管理建议。相比而言,研究中对图书馆知识产权战略、国家制度和政策建设的探讨仍比较薄弱。

五是对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图书馆事业介绍较多,但真正深入探索国外在知识产权立法方面的立场、态度和核心措施的少。事实上,国外的一些大学、政府及国际组织,包括独立社团与个人研究者都在关注知识产权问题,并展开相关研究和讨论,如美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国际图联、欧洲图书馆等组织都随时关注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发展而积极为图书馆等公共事业机构发展争取利益。对这些国际组织及相关的图书馆知识产权立法和规定、先进知识和政策文件的解读的研究相比其研究而言仍显不足。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要推动我国图书馆知识产权研究深入发展,就需要注意以下方面:(1)加强政策制度方面的深入探索,服务于图书馆事业发展。(2)加强从公共利益视角开展知识产权研究,推动我国法律建设与图书馆事业的协调发展。正如陈传夫指出的,“公共政策并不否认知识产权的价值,相反,政府通过许可证管理、税收减免、政府采购等政策保障了权利人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发展应该成为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知识产权并不能被认为是对知识创造劳动的报酬,而应该成为一种对知识创新的激励,其终极目标是为了公共利益。参见陈传夫:《防止知识产权对公共利益的损害》,《情报资料工作》2002年第6期;景海燕:《IFLA关于数字时代版权的立场》,《图书馆杂志》2002年第1期。因而我们需要从公共政策制定、制度优化方面加强研究,制定促进图书馆可持续发展的方案。(3)进一步加强定量、实证和行为研究,如开展数据挖掘研究,深层次了解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的现状和需求。(4)加强国内外组织立场研究,合理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制定既符合中国国情的现实需要,又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