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研究目标

本书力图达到以下目标。

1.2.1 探索我国图书馆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

从全球业态看,图书馆正经历着历史上最深刻的转型(transition)。这种转型的特征是:数字资源开发与应用,本地服务与远程服务融合,图书馆服务更加多元化,图书馆权威服务与联盟建设,等等。图书馆转型问题也受到学术界的广泛重视。国内外许多图书馆正在制定、实施转型战略以适应新的信息环境,如我国国家图书馆数字图书馆计划、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等组建的国家工程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的“美国记忆”项目、美国蒙大拿州立图书馆的“数字图书馆转型计划”等。知识产权问题在国外转型实践中得到突出重视,并被认为是决定图书馆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我国正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得到了图书馆界的特别重视。然而,在知识产权管理实践中,我们的需求到底是什么?管理的重点到底在哪里?应采取什么措施实现知识产权的高效管理?参见陈传夫、饶艳、吴钢:《转型时期图书馆知识产权管理战略需求、目标与路径》,《中国图书馆学报》2010年第186期。这些都是转型时期图书馆知识产权管理战略需要明确的,如果不能科学定位,图书馆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则将无从谈起。

1.2.2 描述我国图书馆界对知识产权的认知

当前图书馆业态正处于转型时期,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图书馆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在积极探讨图书馆的发展方向问题。毫无疑问,图书馆发展面临的最重要的法律问题之一便是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管理不仅影响着图书馆的基本服务,而且影响着图书馆在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传统上,图书馆通过对文献的有效收集、组织、保存和传播来满足公众获取知识的需要。参见陈传夫、孙凯、吴钢、唐琼、符玉霜、汪晓方、刘婧:《中国图书馆界对知识产权问题的认知调研报告(上)——图书馆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流态度》,《图书与情报》2009年第5期。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数字图书馆应运而生,由于数字图书馆存储电子化、传输网络化、资源共享化、服务用户化的特性,其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日益突出,对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风险进行管理是势在必行的。参见袁圆、张文德:《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图书馆论坛》2012年第1期。因此,根据数字环境的变化制定图书馆知识产权管理战略规划,实施图书馆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有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最大限度地提高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保障公众自由存取知识信息的权利,谋求图书馆的最大社会效益,已成为现代图书馆高效运转的必要前提。

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不同的图书馆表现也很不相同。了解业界人士对该问题的认知状态,对于政府决策、图书馆管理者以及研究人员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参见陈传夫、孙凯、吴钢、唐琼、符玉霜、汪晓方、刘婧:《中国图书馆界对知识产权问题的认知调研报告(上)——图书馆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流态度》,《图书与情报》2009年第5期。

1.2.3 归纳国际上关于图书馆知识产权的立场

图书馆肩负着保存与传承人类文明、促进社会文化与教育发展的责任。知识产权法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在公共利益和知识产权人利益之间寻求平衡。鉴于图书馆特殊的性质与功能,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法中设置了专门的图书馆条款,对图书馆的权利和义务等做出具体规定。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图书馆根据版权法的授权,制定了自己的版权政策,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版权解决方案模式。参见陈传夫、符玉霜:《国际图书馆版权政策及我国新一轮版权法修改建议》,《图书与情报》2009年第5期。相比之下,我国版权法不仅没有专门的图书馆条款,而且很多条款都限制了图书馆的发展。我国同一些国家和地区面临着共同的图书馆发展的版权问题,因此,借鉴和移植当前国际知识产权政策、立场与法律是有意义的。正如18世纪英国作家塞缪尔·约翰逊所说的,“使豁达而高尚的心灵卓尔不凡者,莫过于优雅的好奇心,而这种好奇心最愉悦且有益运用者,莫过于鉴察外国的法律与习俗”。所以,我们有必要描述国际知识产权政策、立场与法律的变化,这对于促进知识产权法的完善和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2.4 分析我国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与诉讼趋势

由于图书馆公益服务的性质与长期追求对社会大众的普遍服务目标,免费的理念深入社会各个阶层,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发表的《关于在数字环境下版权问题的立场》也强调:信息是所有人的,无论何种形式的信息均应被公共获取,版权不应当成为信息与思想获取的障碍,也不能仅仅为付得起费用的人所获取。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图书馆公益化理念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参见陈传夫、王云娣:《图书馆用户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策略》,《图书馆论坛》2008年第6期。就目前的状况而言,作为海量信息处理机构的图书馆,其业务广泛涉及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品,而用户群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有待提高。所以,图书馆所追求的公益性目标和图书馆烦琐的业务流程决定了图书馆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特殊性和风险性。因此,我们要根据图书馆的业务流程进行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的实证分析,以期寻求恰当的应对策略,使得图书馆在现存的制度空间中得以较好地发展并争取更大的空间。

1.2.5 提出我国图书馆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路径

公共图书馆是收集、整理、收藏图书资料供人阅览参考的机构;其功能在于保存作品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接触作品的机会。我国早期的图书馆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是无偿的;因而它的公益性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承认。但数字图书馆的出现,带动了一定程度的有偿服务,它的运作方式和公益性更是引起公众质疑。由于图书馆所收藏、传播、利用的绝大多数都是他人的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贯穿图书馆运行的全过程。因此,著作权法的修改和实施必然对图书馆的建设,特别是对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产生深远和重大的影响。公共图书馆应该对其有偿服务的部分实行行政剥离,这一部分可以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而其主体则重新回归它的公益性。其前提是去掉不合理的有偿服务部分,而由国家政府部门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图书馆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性文化教育机构,就比较能够在公众获取知识信息的权益及实现著作权人经济利益之间求取平衡,找出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同时,在图书馆运行过程中,更应自觉遵守著作权法的有关条款,以规避侵权风险,使图书馆的建设既要达到知识传播的目的,又要保护版权人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参见王杭:《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对我国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影响》,《现代情报》2007年第3期。所以,我们应该在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中为图书馆制度确立应有的地位,明确图书馆的概念及其功能,以及享有著作权例外空间的图书馆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这样图书馆的发展才能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