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点15 如何签订“免租期”最省房产税?

2017年,A企业租赁房屋给B企业,该房屋原值3000万元,租赁期3年,第一年为免租期,后面两年每年租金150万元,2018年一次性收取了2年的租金300万元。

【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普遍存在“免租期”条款,尤其是商业地产的商铺租赁,由于需要装修或者商业环境的培养,在此期间租户没有正式开业,出租方通常会给予一定期限的免租金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为此,“免租期”内由A企业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A企业缴纳的房产税为:

免租期内3000万元×(1-30%)×1.2%=25.2万元

免租期外300万元×12%=36万元

【结论】

如果在租赁合同中不约定“免租期”条款,只约定租赁期三年,三年的租金为300万元,A企业就可以节约房产税2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