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对市场秩序的道德追问

亚当·斯密对探讨市场秩序的道德性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在《国富论》中,斯密提出市场综合了两种非常矛盾的力量:建立在自私基础上的个体逐利行动和“无形之手”所带来的整体利他效果。参与市场的个体并不想着如何增进他人的福祉,而只是盘算只是他自己的利益。但是,这些个体“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提供了人们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2]这个结果无疑是好的。鉴于这种结果并非任何个体行动的目的所在,在斯密的视野中,市场秩序的存在可谓是上帝给人类的一种祝福(Providence,有译为“摄理”“护理”或“天佑”)。[3]

斯密的思想并非完全原创,十八世纪的作者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比斯密《国富论》更早提出了个体的自私和社会整体福祉的关系。曼德维尔宣告,个体的自私并不必然损害和社会整体福祉。在他的时代,这个宣告带来的社会反应极为剧烈,曼德维尔的思想被认为是异端邪说。只有在斯密之后,人们才逐渐接受这个认知范式。正如人类学家萨林斯所评价的,斯密给出了一种宏观秩序的道德性想象,这让人们思考道德问题有了新的视角。这种想象给了时刻感受到人类自私的个体某种安慰和目的感。换言之,经由这种对宏观秩序的想象,作为一种异化表现存在的局部的的恶变成了实现人类福祉的必要途径。

萨林斯指出,斯密在“无形之手”中提出的个体自私和市场秩序之反差,并非孤例,而是存在于西方传统中对宏观秩序想象的形而上学传统之中。它的真正原型,是犹太—基督教传统中人类之罪对造物的损害和上帝对造物的护理之间的对比。然而,在西方传统中,上帝无时无刻不在对造物进行护理,也有足够的能力“托住万有”。亚当·斯密“无形之手”理论中的市场秩序是否也有如此坚实的基础?尽管在《道德情操论》中他模糊地谈及了这一点,但斯密仍把“无形之手”当作近乎自然的存在,而基本未考虑市场主体的道德实践对“无形之手”形成的基础性作用。

亚当·斯密的“无形之手”的范式并未对市场主体提出道德要求。市场机制的存在和运转,非但没有对市场主体(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的道德预设,甚至可以说市场主体的不道德(体现在个体的追逐私利中)是市场机制存在和运转的前提。